三、话语交流:批评主体的姿态
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相伴相随,共同建造了一座文学的辉煌殿堂。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在探询文学批评所起的作用和功能,这种探询尤其是从初步确立起文学批评的主体意识后,就从来没有间断过。文学批评的作用和功能显然不可能是单一的,但文学批评家会侧重于发挥文学批评的某一方面的作用和功能,这取决于文学批评家的批评姿态。文学批评被视为文学创作的孪生物,但在文学的童年阶段,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之间大概是处在对立和对峙的状态之中的。这与人们对文学批评的认识有关。在人类创建文明的初期,人类的身边充斥着大量的未知世界,需要智慧的人去进行判断,作出结论;认知是当时人类最主要的思维活动,而对人们的每一项认知结果都需要经过检验,以确证其正确性,在检验过程中就产生了批评。
只要看看古希腊和中国先秦时期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就可以发现,批评是当时人们非常重要的思想方法,也是当时社会上最具权威的哲人贤士们主要的工作。从词源学来考察,希腊文中的“kitês”一词就是批评(criticism)的来源,该词在古希腊时代即为“判断者”的意思。人们在接受文学作品时会有所感触,作一番评判。文学批评家们对待文学作品也是这种态度,他们往往以法官或导师的身份出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说:“批评就是公允地下判断。”古罗马的贺拉斯则宣称:“我自己不写什么东西,但是我愿意指示(别人):诗人的职责和功能何在,从何处可以汲取丰富的材料,从何处汲取养料,诗人是怎样形成的,什么适合他,什么不适合他,正途会引导他到什么去处,歧途又会引导他到什么去处。”(47)他把批评喻为“磨刀石”,虽然“自己切不动什么”,但“能使钢刀锋利”。孔夫子可以说开了中国文学批评的先河,而他为我们树立的也是一个法官与导师的形象。他对流行于社会的诗歌不满,于是有了整理和编辑《诗经》的行为,他是以法官的身份来进行诗歌的筛选的,最终只有三百首诗能入他的“法眼”,“思无邪”则是他判定诗歌好坏的标准,他对这些诗作出结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1.批评姿态是批评正常进行的关键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法官与导师的姿态统领着文学批评的园地,大多数的文学理论教科书在解释文学批评时,也都强调文学批评是一种分析和判断的活动。众多的文学批评家认真履行着法官与导师的职责,但他们的工作不见得会让作家和诗人们买账,因为文学创作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是一种充满玄机的精神产品,要对其做出准确的判断并非易事。并非人们不接受文学批评家以法官与导师的姿态出现,问题在于,在这种姿态下,文学批评家是否站在公正的立场,以什么为评判的标准,却是难以统一的。公正的立场、评判的标准,这就涉及文学批评家其他方面的素养。
当一名文学批评家的思想准备、知识准备以及道德准备难以让人们信服时,其批评就难以被人们接受。托尔斯泰就讥讽批评家是“聪明的傻瓜”。有的作家则声称他们根本不读文学批评。如果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长期处于这种对立的状态,文学批评的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法国文学批评家蒂博代为了解决创作与批评之间的对立关系,他干脆主张由作家自己来当批评家。他将文学批评分为自发的批评、职业的批评和大师的批评。所谓大师的批评,也就是指那些能够称得上“大师”级的作家所进行的文学批评,也就是作家自己来当批评家,蒂博代最为推崇大师的批评,他认为,大师们既然是作家,就会努力站在作者的立场上进行批评,他看待别人的作品时,就会有一种理解和同情之心。蒂博代说:“伟大的作家们,在批评问题上,表达了他们自己的意见。他们甚至表达了许多意见,有的振聋发聩,有的一针见血。他们就美学和文学的重大问题发表了许多见解。”(48)这是一种热情的、甘苦自知的、富于形象的、流露着天性的批评。蒂博代非常明确地否定了文学批评的法官姿态,为此他也就充分肯定了作家自己出面当批评家的行为。而他所说的“职业的批评”则是“由对事物有所认识的思想诚实的人进行的”,这类批评家学识广博,熟悉文学历史,通晓文学规则和标准。但这类批评家的批评姿态往往采取的是自古沿袭下来的法官和导师的姿态。这些批评家虽然以文学批评为职业,其身份是当然的文学批评家,但他们所坚持的文学审判官的姿态却是有碍批评正常进行的姿态。
蒂博代对于职业批评家的贬责显得比较偏激,但他的偏激又是有针对性的。蒂博代当时所处的时代,文学批评已经被长期的法官和导师的姿态推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严重阻碍了文学批评的正常开展。像文学批评家布伦蒂埃就把文学批评的原则拟定为判断、分类和解释,突出其文学审判官的职能。因此,蒂博代批评说:“布伦蒂埃所倡导的职业批评帝国主义只是想把整个文学变成为批评的附庸”,“这种帝国主义却出人意料地适应了想把批评绑在自己战车上的文学专制主义”。(49)
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批评者是作家的身份还是职业批评家的身份,关键在于他们采取什么样的批评姿态。文学批评在最初的发展阶段基本上采取一种法官和导师的姿态,这是与人们的认知思维的历史处境相适应的,在人类文明的创立阶段,人类主要面临的任务是对未知世界进行认知和判断,文学作为一种人类自己创造的精神产品,同样需要进行认知和判断,因此文学批评首先承担起了认知和判断的功能,这就决定了文学批评家最初所采取的姿态是法官和导师的姿态。美国诗人叶芝曾说:“没有文艺批评家作为保护人和解释者,伟大的艺术就无从产生。”叶芝将文学批评家视为作家的保护人和解释者,实际上也是充分认可了文学批评的判断和解释功能。
文学批评家以法官和导师的姿态也的确有效地保护了优秀的文学作品。16世纪,英国的一名清教徒斯蒂芬·高森写了一本小册子《骗人学校》,攻击诗人和剧作家所写的作品都是诲淫诲盗的毒物。高森将这本小册子寄给了文学批评家锡德尼。锡德尼便写了一篇《诗辩》的答辩文章,有力反驳了高森的观点。他充分肯定了文学是道德艺术,他说,如果文学不道德,那只是“人类糟蹋了文学,而不是文学糟蹋了人类。”但是,随着文学观念的成熟,随着现代思想的深化,人们对文学的多义性和复杂性有了逐渐深入的把握,意识到批评不能停留于简单的认知和判断,否则会有损于文学的多义性和复杂性。
文学批评家逐渐觉悟到,法官和导师的姿态不仅得不到作家们的广泛认同,而且也无助于文学批评的正常开展。因此许多文学批评家在批评的姿态上作出了调整,采取了一种对话和交流的批评姿态,通过文学文本与作者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从而达到审美的共振。
2.对话与交流是批评姿态的进步
对话与交流的姿态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现代以后的认知世界的趋势。德国哲学家马丁·布伯在20世纪初就认为,“你—我”、“我—他”是两种基本的人类关系,“你—我”关系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和对话关系,每个人都需要通过“你”而成为“我”,因此人与人之间通过对话而获得相互性的尊重与追求。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也论证了个体所具有的通过自我、他人进而在更高层次上理解普遍性实体的可能性。巴赫金发现了对话的三个基本特征:开放性、未完成性和语言性。他认为,人类生活的本质是对话性的,而生活是无限的,不可能终结的,对话总处在不断运作的过程之中,产生了不同的意义,永远是多种声音的对话。哲学家们意识到,对话本身就是一种哲学探索的方式,哲学通过对话来打开一个新的视阈,新的创造便寓含在这一过程之中。对话和交流吻合了多极化、多样化的文化形态,是哲学发展和创新的有效途径。(www.xing528.com)
这种对话与交流的关系也同样表现在文学作品和文学批评领域。因此,从法官和导师的姿态到对话与交流的姿态,是文学批评家在姿态上的一种进步表现。对话与交流的批评姿态改变了作家与批评家之间的紧张关系状态。在法官与导师姿态阶段,批评家与作家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交流,但这是一种单向度的交流,是批评者向批评对象施予式的交流,因为当批评家采取法官与导师的姿态时,就预设了一个真理掌握者的前提。在一元解读现象破灭之后,那些以真理掌握者自居的批评家反而遭到了人们的抵制。对话并不是自说自话的众声喧哗,而是作者和读者之间以及读者与读者之间面对一个具有客体化内容的文本在一定的语言、文化共同体内进行的协商。因此,对话既包括对多元性与差异性的追求,也表达着对宽容与共通性的渴望,是一种交织着主动与被动、多元与一元、断裂与联系的复合过程。
如果说批评的本体价值在于建构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建构又是以作品意义的阐释为基础的,那么,阐释作品意义的途径对于批评价值的实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国当代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托多洛夫非常准确地概括了当代批评所作出的调整,他说:“批评是对话,是关系平等的作家与批评家两种声音的汇合。”(50)托多洛夫曾是结构主义批评的一员主将,结构主义批评拒绝对文学作品进行价值判断,只关注文学话语的结构及其运作方式。托多洛夫经过对文学批评发展史的考察和反思,放弃了结构主义立场,强调文学批评与真理和道德的密切关系,强调文学批评进行价值判断的必要性。但他并不是回到法官和导师的姿态,而是认识到,只有以对话的方式才能真正阐发文学的价值和意义。
3.建设性批评是对话与交流的必然归宿
当文学批评家采取对话与交流的姿态时,批评的功能也相应地作出了调整,批评不再侧重于是非判断,而是进行一种建设性的探询。建设性批评能够最有效地体现文学批评的宗旨,因此即使在法官式批评盛行的年代,建设性批评也成为作家们的一种期待。作家歌德当年把批评家诅咒为“母猪”,对批评家毫无好感,但他并不反对“建设性的”批评,不过他知道“建设性的批评则困难得多”(51)。当然,歌德心目中的建设性还是比较狭窄的,他只是强调批评家应该对作家抱有同情心,并对作家今后的创作有所帮助。到了蒂博代,他干脆明确地否决了法官的姿态。他之所以对职业的批评有颇多贬意,就在于他反对职业批评家以法官自居的传统,在他看来,克服法官弊端的好办法,就是让作家来接替批评家的工作,因为作家在批评时会对作家采取一种理解和同情的态度。蒂博代所谈到的大师的批评就包含着建设性的内容,但蒂博代用的是另一个词语:寻美的批评。他将批评分为求疵的批评和寻美的批评两种,寻美的批评“不仅要理解杰作,而且要理解这些杰作里面自由的创造冲动所包含的年轻和新生的东西”。因此,寻美的批评不仅比求疵的批评更难做,而且更加贴近批评的本质,“贮存着批评的灵魂”(52),蒂博代所说的寻美,就是要以热情的态度去发现文学作品中的创造性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批评就能有效地发挥它的“建设”和“创造”的功能。
德国文学批评家赫尔德的办法更为直接,他的办法就是强调交流和对话,他认为“批评家应当设身处地去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怀着作者写作时的精神去阅读他的作品,这样做有困难,然而却是有道理的”。当他以这样一种交流和对话的姿态去进行文学批评时,自然就会立足于建设性,因此他说:“我喜欢我所读的大多数作品,我总是喜欢找出和注意值得赞扬而非值得指责的东西。”(53)当然,建设性包含着赞美和肯定的意思,即对作者所作出的努力和创新给予赞美和肯定,但建设性并不意味着为了赞美而赞美,建设性强调的是对文学作品中积极价值的发现与完善。也就是说,批评家即使需要进行赞美,也是建立在积极价值基础之上的赞美,而绝不是溢美之词;另一方面,出于对积极价值的完善,批评家也会对批评对象进行批评,指出其不完善之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对话与交流的批评姿态虽然不再侧重于是非判断的批评功能,但并不是彻底放弃判断,而是通过建设性的方式来传达判断。
中国现代的文学批评家李健吾也曾经极力倡导建设性的批评,他对建设性的理解是:“一个批评家,明白他的使命不是摧毁,不是和人作战,而是建设,而是和自己作战,犹如我们批评的祖师曹丕,将有良好的收获和永久的纪念。”李健吾将“摧毁”与“建设”对举,更加凸显了建设性批评的终极目的,也就是说,批评的目的不是要把批评对象当成敌人将其摧毁,而是要把批评对象当成有价值的东西,同时要与作者一起共同将这个有价值的东西建设好。这就决定了批评家的温和善良的批评态度:即不是从恶意出发,而是从善意出发;不是从否定和摧毁对象出发,而是从肯定和扶持对象出发;不仅从自我出发,而且从能够兼顾他我出发。在李健吾看来,以建设为宗旨的批评可能会用上赞美和恭维,但批评不是“一意用在恭维”,“一个批评者应当诚实于自己的恭维”,即“用不着谩骂”,“用不着誉扬”,而必须做到“言必有物”。(54)鲁迅是一位充满战斗精神的作家和批评家,即使如此,在鲁迅的批评观中,同样注重建设性。鲁迅说:“批评家的职务不但是剪除恶草,还得灌溉佳花,——佳花的苗。譬如菊花如果是佳花,则他的原种不过是黄色的细碎的野菊,俗名‘满天星’的就是。但是,或者是文坛上真没有较好的作品之故罢,也许是一做批评家,眼界便极高卓,所以我只见到对于青年作家的迎头痛击,冷笑,抹杀,却很少见诱掖奖劝的意思的批评。”(55)鲁迅的比喻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建设性的意义。如果说批评家面对的批评对象只是“满天星”的野菊花,但它毕竟是“佳花的苗”,那么,建设性的批评就是要指出它的潜在的价值,指出它能够培育成“菊花”的潜在事实。
建设性批评的背后透露出文学批评家的善意。尽管不能断然说凡是破坏性的批评都是出于文学批评家的一番恶意,但一个批评家如果怀着恶意的姿态去进行批评的话,他的批评肯定是不具备建设性的。因此鲁迅尽管在批判中毫不留情,但他对恶意的批评家却是非常反感的。他说:“恶意的批评家在嫩苗的地上驰马,那当然是十分快意的事;然而遭殃的是嫩苗——平常的苗和天才的苗。”鲁迅坚定地表示,对于这样的恶意批评家,“无论打着什么旗子的批评,都可以置之不理的!”(56)
建设性是对话的必然归宿。在文学批评中采用对话的姿态,就意味着批评者以平等的方式与批评对象进行交流,批评者并不把自己的看法当成是不可更改的结论,而是以一种商榷探讨的方式,在交流和对话中,让双方的观点相互碰撞和渗透,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而建设出一个新的文学形象。这就是建设性的效果。相对来说,建设性的批评比破坏性的批评更加艰难,因为批评家要从批评对象中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哪怕这种价值还很微弱,隐藏在大量平庸的叙述之中,批评家也很珍惜这点微弱的价值;破坏性批评以求全责备的态度对待批评对象,往往以轻率的否定让作家煞费苦心的努力化为泡影。破坏性的批评就像是鲁迅所形容的那样“在嫩苗的地上驰马”,这对批评家来说是一件十分快意的事,但更容易给作家以及文学事业造成伤害。
其实,无论是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还是采取破坏性的否决,在文学批评实践中都是合理的,有时当文学处于僵化和停滞不前的状态中,破坏性批评反而能带来振聋发聩的作用。关键问题还在于批评家的姿态,也就是说,即使是进行破坏性的批评,批评家也不应怀着恶意的姿态,而是要从善意出发。当批评家怀着善意的姿态去进行破坏性的批评时,他的目的是要通过破坏引起作家的警醒,他就会谨慎地使用破坏性的武器,以免伤及无辜。鲁迅在批评实践中不乏破坏性的、战斗性的批评,鲁迅并不反对破坏性批评,他所反对的是批评家在批评中采取恶意的姿态,对恶意姿态的批评,鲁迅坚定地表示“置之不理”。车尔尼雪夫斯基也说过:“谁想要证明一切艺术作品是如何贫弱,他有非常多的机会。自然,这种作法与其说是表明他没有偏见,不如说是表明他心地尖酸。”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这里所指责的同样是批评家的姿态,一个心地尖酸的批评家无疑对待批评对象也不会怀有好意的。
今天,文学在众声喧哗中只是比较微弱的一种话语,尤其需要文学批评以建设性的方式给以帮衬。当然,文坛中也流行着献媚的批评、溢美的批评、说大话的批评、表扬至上的批评,但这些批评都不能与建设性的批评画等号。前面所列的批评都不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只要舍得丢掉面子、降低人格,就能办到。而建设性的批评是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的,是要真正研读文本、思考问题的。因此,建设性批评兴旺发达起来后,那些乌七八糟的批评才会偃旗息鼓。
批评家从法官和导师的姿态转变为对话与交流的姿态,吻合了思想文化演进的趋势,但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批评的标准。当批评家以法官和导师的姿态出现时,批评标准无疑是手中最有效的武器。没有批评标准,作为法官的批评家也就没有了宣判的依据;作为导师的批评家也就没有了宣讲的目标。批评家强调他掌握了真理,他就是真理的执行者,文学世界的是非善恶都必须由他来裁定,所以他可以不由分说地对批评对象进行宣判。但是,当批评家采取对话与交流的姿态时,他就不认为文学世界只能由他来作出决断了,他要倾听作家、读者的想法,他要在对话中学习别人的智慧,从别人的意见中吸取有用的内容,他在对话中也会不断地修正自己的想法。那么,在对话与交流中批评家还有没有自己的批评标准呢?答案显然是有的。这一点应该毫无疑义,只不过此时的批评家在处理标准的方式上与法官和导师式的处理方式不一样而已。这就涉及批评家采取什么样的价值立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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