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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诗歌欣赏:音乐的表现与有意味的形式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是符号论美学的代表人物,她在其《情感与形式》一书中曾集中探讨了“有意味的形式”这个美学概念。要表现情感的概念就要抽象,而抽象的结果必然是产生既能为听觉和视觉而感知的、又具有普遍意义的有“意味”的、表现人类普遍情感的形式,即音乐。

中国古典诗歌欣赏:音乐的表现与有意味的形式

第二节 音乐的表现——“有意味的形式”

对于艺术生活的关系而言,各门艺术有着共同之处,如真实地反映人类情感生活等。但各门艺术也有着反映人类生活情感的独特表现方式,这也就使得各门艺术之间无法互相取代。就表现人类情感而言,在各门艺术中,音乐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其表现功能是最为优长的。音乐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门抒情色彩特别浓郁的艺术。

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是符号论美学的代表人物,她在其《情感与形式》一书中曾集中探讨了“有意味的形式”这个美学概念。苏珊·朗格是选择从音乐开始展开关于情感与艺术关系的论述的。她的理论逻辑清楚地表明: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要表现情感的概念就要抽象,而抽象的结果必然是产生既能为听觉和视觉而感知的、又具有普遍意义的有“意味”的、表现人类普遍情感的形式,即音乐。她指出:“音乐是‘有意味的形式’,它的意味就是符号的意味,是高度结合的感觉对象的意味。音乐能够通过自己动态结构的特长,来表现生命经验的形式,而这点是极难用语言来传达的。情感、生命、运动和情绪,组成了音乐的意义。”[5]这是因为:人类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情感体验,作为人类内在的心理文化,不仅具有感性体验的丰富多样性,并且伴随着各种精神活动,其中充满着各种意识活动与深层心理潜意识活动的相互交织,但却始终处在情感的运动之中。这就好像在读一首诗,观赏一幅画,或聆听一首乐曲时所获得的一种被激活了的内心体验,它往往是难以用语言来加以描述、表达,但全身心却处在一种清晰而复杂的生命状态之中。其中理性的与感性的、意识的与潜意识的相互交织、契合在一起,从而构成内在的情感体验。就产生这种内在情感体验的动因来说,是可以确定的;但就这种体验的不可言状的生命运动形式来说,却是难以用语言文字或视觉形象直接表现出来的。因此,人类在生活实践中发现,为了表现这样一种内在的生命形式——人的情感体验,人类所创造的音乐这种艺术符号及其音响结构的运动形式,可以用来直接展示人的内心生命情态。正是由于音乐以它在时间中展开的音乐动态,揭示和表现了人的情感生活的动态形式,并使得人因心理的激活而处于异常丰富的内在体验之中。所以人们才会说,音乐是叩击人心灵窗户的艺术。当语言无能为力时,音乐便开始了。

音乐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而有意味的形式是所有艺术的本质。

而在中国的先秦时期,音乐艺术有着极大的发展,如南方曾国的曾侯乙之类的大型编钟与管弦乐队的出现就很能说明问题。试想,战国初期,像曾这样一个南方小国都已拥有如此庞大的乐队,那么,中原各大国早在春秋时期已有这样的乐队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而“诗三百”的编定及其在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流传,以及“诗三百”之十五“国风”的出现各不相同,也说明了各诸侯国音乐不同风格的形成。如《左传·成公九年》载有这样一件事:

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召而弔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伶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人之职官也,敢有二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

此段文字记载了被晋国俘虏的楚国人钟仪,是楚国的乐官,而且其父辈都是乐官,可谓是音乐世家。晋国国君要他演奏琴曲,他演奏的就是“南音”楚曲,故而范文子称其是君子,认为钟仪自豪自己父辈为乐官是不背本也;操“土风”(楚音)是不忘楚国也。

这个时候,还出现了音乐上的三分损益法、十二律吕、七声音阶等记载。《管子·地员》篇云:

凡听徵,如负猪豕觉而骇。凡听羽,如鸣马在野。凡听官,如牛鸣窌中。凡听商,如离群羊。凡听角,如雉登木以鸣,音疾以清。凡将起五音凡首,先立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此段文字,对宫、商、角、徵、羽五音进行了较为生动的描述;对演奏五音风调的具体方法做了较为具体的说明,可见在那个时代,对音乐内部的研究达到了一定的深度。

《左传·昭公二十年》有段文字记载: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

此段文字据杜预之注,孔颖达之疏,“一气”是指唱歌奏乐所需的声气、力气,因为“人作诸乐皆须气以动”;“二体”是指乐舞的文、武二体,因为“乐之动身体者唯有舞耳,文舞执羽龠,武舞执干戚”;“三类”是指风﹑雅﹑颂,因为“乐以歌诗为主”,诗有风﹑雅﹑颂,其类各别;“四物”则是指制作乐器所需四方之物,因为“乐之所用八音之器,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其物非一处能备,故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八风”是指八面之风,也兼指八音之器,因为“乐能调阴阳,和节气……故乐以八风相成也”,而八方之风又与八音之器相配;“九歌”即众仲所说“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以上各项,加上“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就不仅涉及音律即音的高低,而且涉及音的长度﹑速度﹑力度及节奏﹑旋律﹑结构﹑体裁;不仅涉及音响形式,而且也涉及乐器﹑诗歌舞蹈;不仅涉及客体,而且还涉及主体的感情(“哀乐”)和事功(“九歌”),涉及联系并统一主客体的“气”。这段文字突出了音乐形式美感的谐和性对人心的重要作用,强调了音乐审美中所产生的平和情感心理对于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作用。真可谓是丰富多彩。(www.xing528.com)

先秦时期还产生了不少论述音乐的著作,著名的就有《乐记》、《荀子·乐论》、《吕氏春秋》里的“适音”、“古乐”等篇,都对音乐进行了较为深刻的阐述。虽然此时对音乐的分析评论中,多从哲学、伦理、政治的角度出发来论述,注意研究音乐的外部关系,强调音乐与政治的联系,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与教化作用,但也还是有深入到音乐内部,注重探讨音乐自身特性与规律的论述。

而对音乐的起源,对音乐与情感的关系也做了有益的探讨。例如《乐记·乐本篇》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这里,探讨了音乐产生的缘由是因为人类有能够产生思想感情的“心”,而人类思想感情的变动,是受到外界事物影响的结果。当客观外物与人心内在情感相互感应后,就会激发起人的创作冲动,促使人们创造出音乐这一美妙的艺术。《乐记·乐本篇》还指出:“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这说明音乐的意向性是多方面的,它能够迎合不同主体的实用需要,能够娱人心性,泄导感情。人的七情六欲都可以借助于音乐表达出来。音乐是人们宣泄情感的一种完美形式。《乐记·乐化篇》则进一步认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音乐,作为一种“有意味”纯艺术形式,其自身是一种能够产生浓郁美感的艺术,它可以给人以充分的美感享受,使人快乐,使人忘记一切而入情,所以人们不能没有音乐,音乐不能没有表现。人们对音乐的兴趣,来自音乐与各种重要情感生活的密切关系,不管这可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音乐的作用不是情感刺激,而是情感表现。但人对音乐的接受并不是机械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音乐只有在主客体的相互交融和相互吸引中才能凸显出它的价值,并显示出无限的丰富性、生动性和感人性

在先秦时期,荀子对音乐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乐论》)这是在情感意象方面肯定音乐首先具有愉悦快乐的情感属性。但荀子更多是从审美意象的角度来说明“雅颂之声”于审美听觉上所引起的具体感受——“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乐论》)。荀子还具体地叙述了对乐器所演奏音乐的感受:“声乐之象:鼓大丽;钟统实;磬廉制;竽、笙肃和;管、龠发猛;埙、篪翁博;瑟易良;琴妇好;歌清尽;舞意天道兼。鼓其乐之君邪!故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肃和;管、龠似星辰日月。”这样的表述,实际上已包含着行乐者在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中于自身内心里所形成的审美意象,也清楚表明荀子对音乐所带来的巨大审美愉悦的关注。荀子虽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但他比前人更重视音乐对人心灵感受,重视从乐者自身审美情感的修养。

音乐作为“有意味的形式”,虽是苏珊·朗格所提出,但远在魏晋时期,嵇康就对此有过精彩的论述,他于《琴赋》序云:

余少好音声,长而玩之,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厌,而此不倦。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是故复之而不足,则吟咏以肆志;吟咏之不足,则寄言以广意。然八音之器,歌舞之象,历世才士,并为之赋、颂,其体制风流,莫不相袭: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丽则丽矣,然未尽其理也。推其所由,似原不解音声;览其旨趣,亦未达礼乐之情也。众器之中。琴德最优,故缀叙所怀,以为之赋。

嵇康开门见山,先说明自己从小爱好音乐,一直在学习它,接近它,通过弹奏歌唱,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嵇康还认为,音乐不同于一般事物,无盛无衰,不厌不倦,总是起着提高人的精神品德,宣泄人的思想感情的作用。对于不得意的人来说,音乐就是最好的安慰,最好的侣伴。

嵇康于《琴赋》中还有一段对音乐描写的文字:

于是曲引向阑,众音将歇,改韵易调,奇弄乃发,扬和颜,攘皓腕,飞纤指以驰骛,纷img67譶以流漫,或徘徊顾慕,拥郁抑按,盘桓毓养,从容秘玩,闼尔奋逸,风骇云乱,牢落凌厉,布濩半散,丰融披离,斐韡奂烂,英声发越,采采粲粲。或间声错糅,状若诡赴,双美并进,骈驰翼驱,初若将乖,后卒同趣。或曲而不屈,直而不倨,或相凌而不乱,或相离而不殊,时劫掎以慷慨,或怨img68而踌躇,忽飘摇以轻迈,乍留联而扶疏。或参谭繁促,复迭攒仄,从横骆驿,奔遯相逼,拊嗟累赞,间不容息,瑰艳奇伟,殚不可识。若乃闲舒都雅,洪纤有宜,清和条昶,案衍陆离,穆温柔以怡怿,婉顺叙而委蛇,或乘险投会,邀隙趋危,譻若离鹍鸣清池,翼若浮鸿翔层崖,纷文斐尾,慊縿离纚,微风余音,靡靡猗猗,或搂批擽捋,缥缭潎洌,轻行浮弹,明婳img69慧,疾而不速,留而不滞,翩绵飘邈,微音迅逝。远而听之,若鸾凤和鸣戏云中;迫而察之,若众葩敷荣曜春风。既丰赡以多姿,又善始而令终,嗟姣妙以弘丽,何变态之无穷?

这段文字十分值得注意。嵇康结合弹琴的手法向人们展示了音乐的动人之处。它反复描述了音乐的形象,栩栩如在眼前。这既有演奏者高超的技法表现,有变音,有重叠,有和声,有复调,更有音乐形象给听者带来的各种美妙的审美愉悦。读嵇康之《琴赋》,人们不禁惊奇世间竟有如此神奇美妙的音乐。我们更为骄傲地惊叹于一千七百余年前,我国就有了如此高度发展的音乐艺术。

嵇康对音乐的理解是准确的,甚至可以说,他对音乐理解的深刻性,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嵇康曾有过这样的自述:“今但愿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离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与山巨源绝交书》)可见音乐已经融入嵇康的血液之中。正如嵇康在其诗中所云“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十九首》之十五)“藻汜兰池,和声激朗。操缦清商,游心大象。”(《酒会诗七首》之四)“岂若翔区外,餐琼漱朝霞。遗物弃鄙累,逍遥游太和。结友集灵岳,弹琴登清歌。”(《答二郭三首》之二)音乐带给人的审美感受,可以使超越世俗、超越自我的人,由远离尘嚣的自然之境体验到宇宙的和谐,进入到真、善、美的境界。

自然,嵇康对音乐的见解,只是中国古代文人墨客中的一位代表。大家如有兴趣,可多进行这方面文献资料的阅读。

最后要指出的是:艺术作为人类的精神产品,在原始社会中就开始具有娱乐和教化的双重功能,也就存在着两种艺术形式,即娱乐的和教化的。而以娱乐为主的艺术,从古到今都把艺术的形式放在首位,并是以诉诸感性为主的。音乐,作为一种“有意味”纯艺术形式,其本质就是一种以娱乐为主的艺术。在西方,美学之父鲍姆嘉通把美学定名为“感觉学”是有道理的,因为从欣赏的角度讲,美,首先是人类感觉上的一种愉悦,而这种愉悦是人的生理、心理、生命、生活的必需;故而原始时期的人们就开始了艺术、尤其是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的创造。正是感觉(视觉、听觉)艺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的审美需要,因而它才会长盛不衰、深受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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