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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如何促进综合研究?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理论立场为了促进综合研究的顺利进行,必须具有明确的理论立场。其次,要在具体的文学理论实践中把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对文学理论向度进行综合研究,不能脱离理论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更不能撇开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研究过程泛泛而谈。

文学理论如何促进综合研究?

四 理论立场

为了促进综合研究的顺利进行,必须具有明确的理论立场。

首先,要以理论主体的研究视角为出发点,直接面对文学理论的具体情况,而不是削足适履地将研究对象生搬硬套到固定的文学理论框架中去。特别要指出的是,对文学理论进行综合研究,不能把文学理论的主客体之间的作用平等看待,也不能采用传统的文学理论研究中经常采用的“客体中心论”。虽然文学理论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但主体是居于主导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方面,所以,要从各个研究者的具体视角、方法及理论话语出发,对现实的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把握。马克思认为,以前的唯物主义哲学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50]马克思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包括哲学在内的理论研究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公开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从而旗帜鲜明地把理论研究的视角从旧唯物主义的“客观事物”转换到“人的实践”方面来。恩格斯也曾说过他同意如下的观点:“人只需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51]恩格斯将“了解自己本身”与“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划上了等号,并强调要“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可见,在主客体关系中,主体与客体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

当然,这里的“主体”并非唯心主义者所理解的上帝、神、理念、绝对精神或自我意识的“化身”,而是处于现实实践活动中的文学理论研究者,他们在理论话语生成的过程中既是能动的,又是受动的:一方面,他们“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一种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52]因为他们不仅是自然的存在物,同时也是有意识、有理性、能思维、具有一定自主意识的存在物,也正因为如此,人才可能成为实际活动着的理论主体,才能进行自由自觉的文学理论研究活动。另一方面,研究者同时又是一种“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53]原因在于他们在文学理论生成过程中是与文学现象互相依存、互相设定的,并且是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确立主客体关系的,只有当文学或文学中的某些现象、某些侧面作为其研究对象而存在,才能在文学理论向度问题上显示出主体方面的差异。可见,在实际的理论研究过程中,必须“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其次,要在具体的文学理论实践中把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对文学理论向度进行综合研究,不能脱离理论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更不能撇开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研究过程泛泛而谈。因为实践是作为人的对象性关系而存在的,具体的文学理论研究对象,是文学的“总结构”中的“部分、方面、侧面、层次、因素、阶段等”,不同的理论主体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独自地从这种客体的躯体上割取自己的‘一块’”[54]进行研究,从而使文学理论的主客体关系表现出种种不同,这才有可能使文学理论向度由传统的单一性变为现代的繁复多样,因此,若想实现文学理论向度的综合研究,就必须立足于一定的文学理论研究实践,并把它置于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实践活动中,即置于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中进行把握。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自觉地变革世界、创造价值的目的性活动,与一般动物单纯顺应环境的本能活动不同,人类的活动是依自我的目的改造自然,并使之满足人的本性和人类需要的实践过程,通过这种实践,自在之物变成了“为我之物”,文学客体中的某些部分变成了主体的研究对象,从而在现实的、具体的文学理论实践中建立起主体与客体、人与文学的全面关系,文学理论的向度即由此而来。综观历史上的文学理论研究,正是因为理论主体不断地和客体发生关系,使原来只具有客观属性的文学现象变成了具有双重关系即属人关系的研究对象,才能谈得上文学理论的向度问题,而主客体相互关系的方式与性质,是与社会历史条件及人类的思维能力息息相关的,它的恒常与改变,是文学理论向度呈现出单一性或多样性的主要决定因素。

进一步说,作为文学理论主体的人是有目的、有意识地以文学作为研究对象并自觉从事认识与评价活动的研究者,而“文学”则是指与研究者发生了一定主客体关系的研究对象,可以说,文学理论的向度与这一特定的主客体关系具有某种对应性,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的、实际活动着的主体及研究对象的特点出发,才能对文学理论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主客体关系的特性形成一种正确的认识,才能对客体中的各种要素及其与向度的关系等问题获得一种全新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文学理论向度的综合研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注释】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2页。

[2]亚里士多德、贺拉斯:《诗学 诗艺》,罗念生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3]车尔尼雪夫斯基语。

[4]〔意〕克罗齐:《美学原理 美学纲要》,朱光潜等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5页。

[5]〔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滕守尧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

[6]参见列·托尔斯泰:《什么是艺术》的中译本《艺术论》,丰陈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7页。

[7]《别林斯基选集》第2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73页。

[8]〔俄〕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周扬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9页。

[9]马奇:《略论什么是艺术》,载《郑州大学学报》1981年第3期。

[10]语言层面又可分为语音、语素、语法、语体等层面。

[11]新批评派的这种观点当时即受到了芝加哥新亚里士多德派的批评。不久以后,新批评派便改变了说法,认为考证是必要的,但不能代替对作品本身的研究。

[12]美国新批评派理论家W. K. Wimsatt和M. C. Beardsley曾经合写过两篇论文:The Intentional Fallacy和The Affective Fallacy,他们反对浪漫主义文学批评,强调作者的作用,主张作品有其独立自主的客观原则。——原译注

[13]参见本书引言图四、图五。

[14]〔意〕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6页。

[15]〔苏〕库兹明:《马克思理论和方法中的系统性原则》,贾泽林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16]董学文、盖生:《文学理论研究的文化战略》,载《文艺报》2003年7月15日,第3版。

[17]指1963年。——引者注

[18]〔美〕R.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丁泓译,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265页。

[19]〔德〕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222~223页。

[20]〔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页。

[21]转引自董学文:《文艺学当代形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22]〔德〕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页。

[23]参见引言中的图一、图二、图三。

[24]这两本书都在中国文学理论界产生了很大影响。艾布拉姆斯的《镜与灯》原作出版于1953年,198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中译本,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再次出版了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03年重印。刘若愚的《中国的文学理论》完成于1973年,出版于1975年,分别于1986、1987年两度翻译成中文。(www.xing528.com)

[25]〔美〕艾布拉姆斯:《镜与灯》,郦稚牛等译,王宁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页。

[26]参见〔美〕刘若愚:《中国的文学理论》,田守真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15~216页注[25]。

[27]参见本书引言中的图二。

[28]〔美〕刘若愚:《中国的文学理论》,赵帆声等译,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

[29]〔美〕刘若愚:《中国的文学理论》,田守真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页。

[30]恩格斯:《反杜林论·引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31]〔苏〕布什明:《文艺学的方法论问题》,载《国外社会科学》1982年第2期。

[32]列宁:《哲学笔记》,载《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36~237页。

[33]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113页。

[34]〔印度〕N.K.简恩:《科学方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基础现代模式》,载《自然科学哲学问题》1986年第3期。

[35]〔美〕卫姆塞特等:《西洋文学批评史》,颜元叔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36]参见〔法〕伊夫·塔迪埃:《20世纪的文学批评》,史忠义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

[37]转引自伍蠡甫等:《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702页。

[38]〔德〕阿多诺:《电视大众文化模式》,载《外国美学》第9辑,汝信主编,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80页。

[39]〔英〕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

[40]O.乌加塞特也曾使用过这一术语,但他的用法(与此)不一致。——原作者注。参见〔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34页注19。

[41]〔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65页。

[42]〔英〕安·杰弗森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李广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页。

[43]〔美〕艾布拉姆斯:《镜与灯》,郦稚牛等译,王宁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4页。

[44]〔美〕艾布拉姆斯:《解构主义的天使》,载《文艺理论研究》1995年第5期。

[45]转引自〔美〕赫伯特·舒勒尔:《托马斯·芒罗的美学著作》,载《美学译文》第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14页。

[46]〔英〕安·杰弗森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李广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6页。

[47]参见柏拉图:《斐多篇》,载《柏拉图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1~134页;《泰阿泰德篇》,载《柏拉图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49~754页;《蒂迈欧篇》,载《柏拉图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5~346页。

[48]参见亚里士多德:《论人生》,转引自〔美〕艾布拉姆斯《镜与灯》,郦稚牛等译,王宁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注48。

[49]〔英〕柯尔律治:《生涯》卷二,第120页,转引自〔美〕艾布拉姆斯《镜与灯》,郦稚牛等译,王宁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3页。

[5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3页。

[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651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页。

[5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54]〔苏〕卡冈:《美学和系统方法》,凌继尧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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