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体之赋
律体之赋即律赋,其名之始已不可考,按理当与近体律诗之名出现在初唐同时或稍后。今见较早者是宋代王铚的《四六话序》,后元人祝尧《古赋辨体》即将其作为唐代赋体的代表。
律之取义,大致与诗相仿,是指“音律法律”(王世贞《艺苑卮言》),也就是说,在命题、谋篇、用韵、字数等方面,都有所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由于律赋是在六朝骈赋的基础上,为适应隋唐以来科举考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文体,它的第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命题之作,这与以往诸体多为自由创作有本质区别。现在可知最早推行科举试赋制度是隋开皇十五年(595)举秀才,考试项目为赋、颂、铭。现存最早的律赋则是《王子安集》中的《寒梧栖凤赋》(以“孤清夜月”为韵),时间约在唐麟德年间(664—665)。最初试题都由主考官出,范围或用古事,或用今事,至文宗时,开始有时由天子亲自出题,内容也由古今事扩展至经、史、子、集等方面。正因为是命题应试之作,如何理解题意,并在篇首即用精炼的语言概括出来,便成了写作和评价律赋优劣的一个关键。如唐代李程试《日五色赋》,因以“德动天鉴,祥开日华”的破题,深得名流赏识,以至在落第后复被选为第一。所以历代律赋作家都很注重破题。
破题之后,如何在有限的篇幅中把题意说深说透,这就要讲究谋篇布局了。古人的经验是在下笔之前,先对题中之义细加揣摩,然后分出层次,逐层论述,有分有合,虚实相间。在这方面,最为清人李调元《赋话》称赏和推为范例的,是李程的《金受砺赋》。这篇赋先分出金和砺两层,从题面字义措词;然后就金须受砺的本体和君当听谏的喻体二意合论;最后由金——君主和砺——忠臣双方作结。全篇双起双收,分合承接蹊径分明。这种作赋方式,清人深有研究。汪廷珍《作赋例言》说:“题有层次,由浅入深,由虚入实,与时文无异。即无层次题,亦须以意分出来路、正位、去路,须相生而不相犯。”另外在强调破题、谋篇的同时,又注重收结,认为“末后更须警策,不可如强弩之末”,否则“精神一衰,通篇减色”(同上)。
律赋之律,除了命题之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它用韵,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唐代试赋最初只限命题,并不限韵。限韵始于何时,已难确知。前言王勃《寒梧栖凤赋》已有限韵,则时当不晚于麟德年间。从现存律赋来看,有以二、三、四字限韵的,也有用五、六、七字限韵的,而最多的是用八韵。这是限韵的字数,至于方法,也有依次和不依次的区别。依次是指篇中所押之韵的顺序,必须与给出的限韵字前后一致;不依次则可在此范围内任意调整。对于限韵的作用,王芑孙《读赋卮言》曾明确指出是为了“注题目之解,示程式之意,杜剿袭之门,非以困人而束缚之也”,因此古代作者也常利用限韵的次序来安排内容层次的,如《师友谈记》载秦观论作律赋语说:“小赋如人之元首,而破题二句乃其眉。……然后第二韵探原题意之所从来,须便用议论。第三韵方立议论,明其旨趣。第四韵结断其说以明题,意思全备。第五韵或引事,或反说。第七韵反说,或要终立义。第八韵卒章,尤要好意思尔。”这些经验之谈,无疑是我们今天认识律赋体式时须细加体会的门径。
律赋的句式以骈体为主,也兼取文体和骚体,一般比较自由,句子字数和形式多有变化。
至于篇幅,唐代试赋时也经常有明确的规定。如贞元十四年(798)礼部试《鉴止水赋》,据当时进士吕温《吕衡州集》注,“限三百五十字已上成”,即为一例。《文苑英华》中所收唐代律赋,也以三百五十字至四百字者居多,可见此数乃是当时及后代试赋的成例。(www.xing528.com)
以上所说的这些律赋的体式特征,主要是对应试的规范之作而言。历代除了应试律赋之外,还有一些是作家在应试前的习作,或中举后的即兴之作,其标准也就不那么统一和严格了。
[思考题]
1.现存先秦赋有哪些重要作品?
2.赋的起源有哪几种说法?你认为哪种比较合理?
3.赋在发展过程中有哪几种主要类型?
4.文体赋与骈体赋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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