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府、乐府诗和《乐府诗集》
楚辞向汉赋的发展,实际上是由诗到非诗的演变过程。而汉乐府正好填补了诗坛这一段空白,它继《诗经》、《楚辞》之后,将中国诗歌的发展引入又一重要阶段。
“乐府”本是古代音乐机构的名称。据考,秦代已经有乐府的设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少府有六丞,属官之一为“乐府”;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编钟铭文亦有“乐府”字样)。汉代通过乐府机关大规模搜集民间歌辞,则在西汉武帝时代:“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汉书·礼乐志》)(www.xing528.com)
汉代乐府掌管的诗歌可分两大类,一部分是供朝廷祀祖宴享使用的郊庙歌辞,其性质与《诗经》的“颂”相同。另一部分则是从全国各地采集来的俗乐,其歌辞是流传民间的无主名的作品,世称之为乐府民歌,“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汉书·艺文志》),这部分作品是乐府诗的精华所在。
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100卷,分12类(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新乐府辞)著录。其中“相和歌辞”、“鼓吹曲辞”、“杂曲歌辞”都包含了汉代的民歌。“相和”即丝竹(管弦乐)相和的意思,是当时流行南方的俗乐,歌辞多为江南楚地的民歌;“鼓吹曲”本是北方民族的乐曲,主要用于军乐,现存有《铙歌》18篇,其中部分歌辞是民歌作品;“杂曲歌辞”是指声调已经失传而无所归属的一些乐曲的歌辞,其中也有不少民歌。另外,“杂歌谣辞”中收录了许多民谣,它们虽未入乐,但就其文学性质与乐府民歌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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