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高明的生平与创作
《琵琶记》的作者高明(约1305—1370),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人称永嘉先生。高明幼年父死,靠亲人抚养长大。他从小发奋苦读,以博学著称,1345年考中进士,踏上仕途。历任处州录事,绍兴府判官、江南行台椽、福建行省都事等职。赵汸《东山存稿·送高则诚归永嘉序》云:“儒生称其才华,法吏推其练达,而君亦雅以名节自励,公卿大夫咸器君行能。”由于他性格刚硬,为人正直,故常得罪权贵。至正八年(1348),方国珍在浙东起义,当局派他为元军都事参与“平乱”,由于与主帅“论事不合”,愤然离去。正当他决意返家之时,朝廷又请他任职。至正十二年(1352),方国珍接受元朝“招抚”,强留高明为幕僚,他力辞不从,并解官归隐。晚年居宁波,闭门谢客,以词曲自娱。
高明不满现实,同情人民疾苦。他在《题画虎》诗中写道:“山空月冷不可留,人间苛政皆尔俦。”《游宝积寺》诗中又言:“几回欲挽银河水,好与苍生洗汗颜。”他两次辞官就是不满现实的最好说明。但是,高明也有深厚的封建忠孝观念。高明中举前是元代理学家黄溍的弟子,从小深受封建道德观念的教育和熏陶,他写过不少宣扬封建忠孝观念的作品。如《孝义井记》、《华孝子故址记》、《王节妇故址记》、《王节妇诗》等。高明世界观中的这两大方面,对他创作《琵琶记》无疑起到有力的促进和渗透作用。
高明的诗文有《柔克斋集》。他的卓越成就在于创作了《琵琶记》。《琵琶记》是我国戏剧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被后人誉为“南戏之祖”。在它之前,南戏作品多是民间艺人和书会才人的创作,艺术上还比较粗糙。以“名公”身份编写戏文,并取得成功,高明可为第一人。徐渭《南词叙录》说他:“用清丽之词,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伎,进与古法部相参,卓乎不可及已。”明沈宠绥《度曲须知》云:“名人才子踵《琵琶》、《拜月》之武,竞以传奇鸣。曲海词山,于今为烈。”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称《琵琶记》为“绝唱”。明魏良辅《曲律》称其为“曲祖”。朱元璋把它与“四书”、“五经”相提并论,说它像“山珍海错,贵富家不可无”(见徐渭《南词叙录》)。明吕天成《曲品》认为它是“神品”,说在音律方面的贡献,“功同苍领之造字”,是一部“可师可法不可及”的作品。(www.xing528.com)
1956年中国戏剧家协会在北京举行一次《琵琶记》专题研讨会,历时一个月,争论会开了7场。意见分歧很大:有人认为,这是一部宣扬封建忠孝观念的反动作品;有人认为是一部反封建忠孝观念的优秀作品;有人认为是一部深刻的现实主义作品。经过研讨,大多数专家学者都以肯定的态度赞同它的反封建的现实主义价值。不过,对这部作品的主题又争论不休:有人认为是反科举制度;有人认为是表现忠和孝的矛盾;有人认为是歌颂赵五娘的伟大人道主义精神。
对这部中国戏曲史上分歧意见最大,思想内容较复杂的作品,我们不妨从作者的创作意图入手,并结合作品的实际描写和主要人物的刻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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