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国人向背与国君废立——宋公子鲍礼于国人
本篇选自《文公十六年》(前611)。
《左传》、《国语》所记载的西周、春秋历史中,经常出现“国人”一词。从有关记载中不难看出,“国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军事行动中,常能起举足轻重的作用。本篇所记发生在宋国的一起国君废立事,就与国人向背直接有关。
宋昭公是宋襄公的孙子、宋成公的儿子。《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他是“襄公之子”,与《宋世家》相违,也与《左传》不符,司马贞《索隐》早已指其为“非也”。宋昭公其实是个不“昭”(不明事理)的人,宋成公一死,他就急于翦除公族中与己不合的人,造成上层贵族之间的互相残杀。宋成公的生母早死,宋襄公又娶了个继室,是周襄王之姊、王室之女。这位襄夫人不是昭公之父的生身母亲,所以昭公对她常有礼数不到之处。襄夫人是个很有个性的妇女,她对昭公的失礼极为不满,不满之余,借公族中与昭公有矛盾的一派之手,杀了昭公的亲信大司马公孙卬等多人。昭公施政多不善,所作所为有许多“无道”的地方,因而在位9年之中,国人对他深感失望,支持率直线下降,到最后已没有什么人亲附他了。
与之形成强烈对照的是,宋昭公有个庶弟叫公子鲍,他明理知礼,乐善好施,得到国人的普遍拥护。于是,就发生了下面的故事。
宋公子鲍礼于国人(1),宋饥(2),竭其粟而贷之(3)。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4),时加羞珍异(5)。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6)。国之材人(7),无不事也(8)。亲自桓以下(9),无不恤也(10)。
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11),而不可(12),乃助之施(13)。昭公无道(14),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15)。……
既(16),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17)。公知之,尽以宝行。荡意诸曰(18):“盍适诸侯(19)?”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20),诸侯谁纳我(21)?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22),不如死。”尽以其宝赐左右而使行。夫人使谓司城去公(23),对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24)?”
冬十一月甲寅(25),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26)。荡意诸死之(27)。……文公即位,使母弟须为司城(28)。华耦卒(29),而使荡虺为司马(30)。
什么叫国人?目前几本权威的工具书说得都不很确切。新编《辞海》1999年版说:“西周、春秋时居住于国都之人的通称。”“居住于国都之人”的提法过于笼统。新编《辞源》说得更离谱:“居住在城邑内的人。”连国都和城邑的区别都没分清楚。
居住于国都之人类别很多,所谓“人有十等”,上自王公贵族,下至皂隶贱役,并不是“国人”这个词能包罗尽的。本篇昭公自叹中有一句话“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把国人与诸侯的夫人、大夫三者作为并列而各自独立的概念,说明住于国都之人中,大夫以上(包括大夫)的贵族,不在国人的范围之内。西周、春秋时的“国”字,多指国都而言。所谓国人,当以居住在国城中的士阶层为主,也包括同住在国城之内的工匠和商人。广义的国人,也包括庶人。春秋时期庶人的概念与秦汉以后不同,它专指国都近郊的农民,即所谓六乡之民。至于远郊的农民,另称为郊人,即所谓六遂之民;远郊以外的农民,则称为野人。郊人已不属于国都,因而和国人是两个互不统属的概念。这么看来,《辞海》“居住于国都之人”虽然“人”字失之笼统,“居住于国都”却由于在表达上的模糊性,可以兼指国城内外而包容了庶人,这比《辞源》的“居住在城邑内的人”,即使把“城邑”改正为“国都”,要来得准确些。
西周时厉王暴虐,“国人谤(指责)王”,厉王设专人“监谤者”,有所举报“即杀之”。一时之间迫于淫威,“国人莫敢言”;但积怒久之必然暴发,“三年,乃流(流放)王于彘(今山西霍县)”(《国语·周语上》)。这是历史上第一起国人显示其举足轻重的力量的事件。3百多年以后的春秋后期,王子朝在告诸侯书中提到这件事时,把“国人”改称为“万民”(《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一个“万”字,实际上透露了东周王城的国人在春秋后期的规模,同时也可证“国人”确实包括了庶人在内。不然,哪怕王城再繁荣,仅城内的国人恐也难以万计。又过了将近3个世纪,战国末年的荀卿在《荀子·哀公篇》中记孔子答鲁哀公问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其中的“庶人”一词,已经不是孔子在世时专指国都近郊农业生产者的含义,而是荀子所处时代泛指无官爵的平民的含义了。“庶人”在这一词义上所包含的成分(士、农、工、商),实际上与孔子时代的“国人”是一致的,只不过“国”的含义从国城内外扩大到了全国而已。
国人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的事例,在《左传》中屡有记载。单是莒国(国都在今山东莒县)就有三起弑君、逐君的事是国人参与的:《文公十八年》记莒纪公在国内“多行无礼”,太子仆就“因国人以弑纪公”;《襄公三十一年》记莒犁比公暴虐,“国人患之”,曾被立为太子又被废的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昭公二十三年》记莒子庚舆“虐而好剑”,每铸成一把剑,就用它杀人以试利钝,“国人患之”,最后大夫乌存“帅国人以逐之”。本篇所写宋昭公之被杀、宋文公之得立,表面上是襄夫人在操纵,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国人之向背。
从本篇还可以看到春秋时期非常奇特的一种现象:祖母居然可以钟情于“美而艳”的非血缘孙子,国人不仅不以为非,反而还促成其事。有人曾经对襄夫人的年龄作过推算:她是周襄王之姊,周襄王即位时并不年幼,在位34年(一说33年),死而至鲁文公16年又已8年,襄夫人怎么算也是个年逾花甲的老妇人了。《周易·大过》:“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象传》说:“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这种观点,显然掺有男权社会的偏见。比之襄夫人,后世的老年武则天岂不是更为风流吗?襄夫人的独一无二之处,不在于年龄的悬殊,而在于辈分的混乱。《左传》所记子“烝”父妾、父娶子媳的事例都不止一起,以妻之侄女为媵妾更是春秋时期贵族婚姻的常规,而祖母通孙之事绝对只此一例。它在婚俗史上能带给我们什么信息,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1) 公子鲍(?—前589):宋襄公之孙,宋成公之庶子。其兄昭公死后即位,为文公,在位22年。
(2) 饥:灾荒,凶岁歉收。
(3) 贷:借出。一说古“贷”字又有施与之义,也通。
(4) 馈(kuì):赠送。诒(yí):同贻,送给。
(5) 时:四时(春夏秋冬)。羞:进。珍异:指时令新鲜果品、珍馔佳肴。
(6) 数(shuò):屡次,频繁。六卿:宋国的六卿为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
(7) 材人:有才能的贤人。
(8) 事:事奉。(www.xing528.com)
(9) 亲:亲族。桓:宋桓公,公子鲍的曾祖父。桓以下,指桓公、襄公、成公祖孙三代的子孙。
(10) 恤:周济、抚恤。
(11) 襄夫人:即下文的王姬,宋襄公继娶的夫人,对公子鲍而言,辈份为祖母。通:通奸。
(12) 不可:不许可。主语公子鲍省略。
(13) 助:主语襄夫人省略。之:指代公子鲍。施:施舍。
(14) 昭公:宋昭公(?—前611),名杵臼,在位9年。无道:没有德政。
(15) 因:随顺。
(16) 既:不久以后。
(17) 田:打猎,即后来的“畋”字。孟诸:宋国境内泽薮名,在今河南商丘东北、虞城西北。金元以后已堙废。
(18) 荡意诸:宋之公族,子姓,荡氏,名意诸。宋桓公之曾孙。时为昭公六卿之一,任司城之职。
(19) 盍:“何不”的合音。适:前往。诸侯:指其他诸侯国。
(20) 不能:不相容,不和睦。君祖母:宋昭公把襄夫人当做嫡祖母的尊称。
(21) 纳:接纳。
(22) 为人臣:指逃亡到别的诸侯国去身份将不再是君,只能做别国国君的臣子。
(23) 谓:告语。司城:宋国官名,即司空。指荡意诸。宋之先君武公名司空,避其名讳,改司空为司城。去公:离开宋昭公。
(24) 若后君何:对下一任国君怎么面对?意谓身为昭公之臣,若不能与昭公共赴患难,也将愧对新君。
(25) 甲寅:十一月二十二日。
(26) 帅甸:即甸师。周代官名。掌管天子、诸侯的借田之耕种及收获,以供祭祀宗庙之用。兼掌对周王、诸侯的同族及有爵者之罪当死者执行死刑。
(27) 死之:从之而死。
(28) 母弟:同母弟。
(29) 华耦:宋之公族,子姓,华氏,名耦。为“选文4”中“华父督”之孙,故也称华孙。昭公时任司马。
(30) 荡虺(huǐ):荡意诸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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