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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中祭仲杀雍纠的评析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厉公按捺不住了,派兵入侵郑都,中途抓获了大夫傅瑕。“人尽夫也”显然是相对于“从一而终”说的,是对“从一而终”观念的一种否定,是告诉女儿:父亲只有一个,死了就没有了;丈夫则不同,死了还可以再找。之,他,指代祭仲。古代女子称名,凡已婚者常以夫之氏为氏,于后置己之姓。“载”下省略宾语“之”,指代“雍纠之尸”。

《左传》中祭仲杀雍纠的评析

八、“人尽夫也,父一而已”——祭仲杀雍纠

本篇选自《桓公十五年》(前697)。

郑庄小霸,是从克段以后,郑国得到统一开始的。在随后的20余年间,郑国政治上长期稳定;经济上由于对经商活动政策宽松,呈现出一定的活力;军事上加强与齐、鲁的联合,使与郑相邻而麻烦不断的宋国腹背受敌、处于下风。特别在击败来伐的王师和多国联军后,郑在列国中的地位更见提高。鲁国本是郑的盟国,但在一次替北戎伐齐时援助齐国的诸侯国排序次时,鲁国未曾考虑到在大败戎师中建有首功的是郑国的太子忽,而只依照周王封爵的次序,把郑国排在了后面。闻听此事,此时已自视甚高的郑庄公心态顿时不平衡了,大怒之余,约请齐国、卫国一起向鲁国兴师问罪,大军直逼鲁之国都曲阜近郊郎邑。即此一例,可见其霸气实在是不小。但是鲁国为诸侯排序符合当时的惯例,于理无亏,所以郑庄公只好不了了之。为了掩盖师出无名,三国在鲁桓公十一年(前701)春正月缔结了一个盟约。半年以后,雄桀一世的郑庄公离开了人世。郑国在国内政治长期稳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小霸”大业,也随着庄公身后政局出现动荡而走向了下坡路。

庄公去世后,即位的本应该是太子忽,即郑昭公。但昭公的位子还没有坐稳,才不过两个月的时间,形势就突然变了。先前,郑国的三朝元老祭仲被诱骗到宋国,抓了起来。原来郑庄公二公子子元(公子突)的母亲是宋国大夫雍氏之女,雍氏颇有宠于宋庄公。宋国这些年又没少吃郑国的苦头,两国交战宋国落败居多,宋庄公很想趁郑庄公去世之机,把公子突扶上国君宝座。于是便要挟祭仲说:要么你回国把公子突立为国君,要么你就死在这里。祭仲算不得是个舍生取义的人,当即识时务为俊杰,答应了活命的条件,回到了郑国。于是公子突就取代郑昭公成了国君,即郑厉公。郑昭公被迫出奔到卫国政治避难。

郑厉公上台以后也不舒心。一件烦恼事是宋国自以为有恩于他,向他索取大量贿赂,还不清的债务超过了他的偿付能力。实在被逼无奈之下,两国间又你来我往地打了两仗。另一件烦恼事是祭仲倚老卖老,国事政务,他都把持着,使郑厉公觉得他太碍自己的手脚,产生了除之而后快的想法。当初郑武公去世时,继位的庄公才14岁,祭仲那时就是辅政大臣。他的年龄,恐怕至少要比年少的庄公长个10来岁,才能有足够的政治经验和阅历可以切实担负起辅佐的责任。庄公去世时是57岁,那么祭仲在郑厉公即位的第3年,应该是个70来岁的老人了。且让我们看看这一年郑国发生的故事是如何展开和结束的。

祭仲专(1),郑伯患之(2),使其婿雍纠杀之(3)。将享诸郊(4)

雍姬知之(5),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6)?”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7)?”遂告祭仲曰(8):“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9),吾惑之,以告。”

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10)。公载以出(11),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12)

六月乙亥(13),昭公入(14)

郑昭公做国君,前后相加还不到3年,就在一次出猎中被与他有宿怨的郑卿高渠弥射死在野外。高渠弥把昭公的弟弟子亹扶立为君,自己掌起了实权。第二年,齐襄公在会见子亹时,因子亹无礼,遂伏甲杀子亹,把随行的高渠弥车裂了。祭仲只好把昭公的另一个弟弟子仪立为国君,因死后无谥,史称郑子。厉公突则在栎邑冷眼看着,准备伺机再起。谁知郑子国君一做就是14年,并无自行垮台的迹象。厉公按捺不住了,派兵入侵郑都,中途抓获了大夫傅瑕。傅瑕是个贪生怕死的人,答应把郑子杀了,迎立厉公,作为活命的条件。郑厉公在伏蛰17年后再起,又做了近7年国君。郑国经此一番折腾,庄公时的强盛国势,已成昨日黄花。

选本篇的目的,除了要说明一个国家要发展,要强盛,政局稳定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之外,还要讨论一下雍姬问其母“父与夫孰亲”,而其母回答“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其中“人尽夫也”一句如何理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意谓女子未出嫁时,人人皆可以为其丈夫。”细审原文,雍姬母之意恐非如此。雍姬明明已经出嫁,母亲的答语若只指“未出嫁时”言,对解决女儿当时的困惑又有何实际意义?“人尽夫也”显然是相对于“从一而终”说的,是对“从一而终”观念的一种否定,是告诉女儿:父亲只有一个,死了就没有了;丈夫则不同,死了还可以再找。雍姬心领神会,所以才向父亲告发了丈夫的阴谋。春秋时期郑国民间男女婚恋中,本就存有不少原始群婚遗俗,这在《诗经·郑风》中可以找到许多佐证。反映到上层贵族中,出现雍姬母亲的观念,是毫不足怪的。

【注释】

(1) 专:独断独行。

(2) 郑伯:指郑厉公。患:厌恶、忧虑。之:他。(www.xing528.com)

(3) 雍纠:郑国大夫,雍氏,姞姓,名纠。当是郑厉公之母族,随厉公母雍姞来郑而在郑为官者。祭仲以女嫁之。雍纠因与雍姞同族而为厉公之心腹。

(4) 享:同飨,用酒食款待人。诸:“之于”二字的合音。之,他,指代祭仲。郊:都城之外。

(5) 雍姬:祭仲之女。古代女子称名,凡已婚者常以夫之氏为氏,于后置己之姓。祭仲与郑同宗,姬姓。

(6) 孰:谁,哪一个。

(7) 胡:何,怎么。

(8) “告”之主语“雍姬”省略。

(9) 室:家。舍其室,指招待老丈人不在家里设宴。子:敬称对方之词,您。

(10) 尸:陈尸体以示众。汪:池。周氏之汪地在郑都远郊。

(11) 公:郑厉公。“载”下省略宾语“之”,指代“雍纠之尸”。出:出奔。

(12) 蔡:蔡国在郑国南。据《左传·桓公十五年》,郑厉公并未在蔡国长期居留,当年秋天就回郑国“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栎,郑邑名,在今河南禹县。《昭公十一年》说,栎邑本是郑庄公生前就为当时的公子突所安置的,所以他“居栎”是先君之意,郑昭公和祭仲都只能默许。

(13) 乙亥:据《春秋长历》,乙亥为六月二十二日。

(14) 入:据《史记·郑世家》,郑厉公出奔后,“祭仲迎昭公忽”,重新登上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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