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明代中期以来,统治集团内部政治矛盾日益加深,社会贫富分化愈益严重,大明政权逐渐走向了衰颓。与之同时,明代中后期社会政治思想也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流行一时的王门心学逐渐走向佛禅化,传统儒家的济世责任被当时流行的空虚学风和逐利士风渐渐湮没。危局之下,一部分极具社会责任感及强烈政治参与倾向的士大夫愤然而起,以实念抵制当时王门末说带来的空虚学风,由此倡导起经世致用的实说思潮。与之同时,他们又基于“明圣贤之道”、“急国家之事”等政治理念,力倡儒门正学,积极评判时弊,并为挽救时局而献计献策。加之当时讲学结社之风大兴,于是这些士大夫围绕探研学术、匡扶世风、评议政治等目的组成一个个或松散或紧密的士人团体。这些士人社团或以讲学议政而影响社会舆论,或者直接参与到朝廷或地方反对奸邪势力的政治斗争中去。他们的思想和举措得到了社会某些阶层的广泛支持与响应。东林学派和继之而起的复社是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个士人社团。前者以顾宪成、高攀龙为首,后者由张溥等人创办,他们崇实致用的治学立场及关切时弊的政治主张,成为明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晚明最大的一个士人社团,复社于崇祯二年(1629年)成立于吴江(今属江苏),系由云间社、浙西闻社、江北南社、江西则社、历亭席社、昆阳社、云簪社、吴门羽朋社、吴门匡社、武林读书社、山左朋大社、中州端社、莱阳邑社、浙东超社、浙西庄社、黄州质社与江南应社等十几个社团联合而成。主要领导人为张溥、张采等。复社著录成员多达二千二百余人。其人数之众、分布之广、持续之久、声势之大,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复社是一个学术群体,更是一个具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思想群体,复社成员大多提出了系统的政治思想或政治主张。诸如张溥、张采、顾炎武、黄宗羲、方以智、吴伟业、陈子龙、侯方域、吴应箕、谭元春等,都是当时的思想名家。本文难以对复社数以千计成员的著述作一一考察,不过,从已有的资料中,不难发现复社成员在政治思想上有着共同的指向性。概括言之,复社诸君继承并发展了东林学派关切时弊、经世济民等基本理念,明确提出了“兴复古学”、“务为有用”的思想宗旨,所思、所议、所行又紧紧围绕“致君”、“泽民”两大核心,提出了关乎民本和力纠时弊的政治主张。
一、兴复古学、务为有用的政治思想主旨
陆世仪在《复社纪略》中讲述复社之名的由来说:“其兴复古学,将使异日者,务为有用,因名曰复社。”[1]由此可知,复社领袖们在创社之初即为这一文人社团定下了基本的思想主旨:兴复古学、务为有用。
(一)兴复古学
复社以“兴复古学”为立社根本,与当时的政治社会背景密切相关。一方面体现了复社诸君对当时政风、士风和学风的不满;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意欲重振大明王朝的政治期待。
吴伟业曾在《复社纪事》中记述了张溥于崇祯元年(1628年)游太学的情形,他说:
先生(指张溥——引者注)以贡入京师,纵观郊庙辟雍之盛,喟然太息,曰:“我国家以经义取天下士,垂三百载。学者宜思有以表彰微言,润色鸿业。今公卿不通六艺,后进小生剽耳佣目,幸弋获于有司,无怪椓人持柄,而折枝舐痔,半出于诵法孔子之徒。无他,读书之道亏,而廉耻之途塞也。新天子即位,临雍讲学,丕变斯民,生当时者,图仰赞万一。庶几尊遗经,砭俗学,俾盛明著作,比隆三代,其在吾党乎?”乃与燕赵鲁卫之贤者为文言志,申要约而去。[2]
张溥在这里简要概括了当时的学风、官风,并指明了其间的因果关系:学风不正,六艺不通,导致“读书之道亏”,则“廉耻之途塞”。学风与士风不能端正,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官风与政风。
从吴伟业的这段文字中,也可以看出复社领袖们提出“兴复古学”思想的时代契机。崇祯初政,皇帝亲自“临雍讲学”,“郊庙辟雍之盛”。崇祯朝的新气象显示了经历阉党之祸后,明王朝似有再度复兴的某些端兆,使得如张溥一样的士人们腾升起一股对帝国前途和命运的时代责任感。故而他们认为,在崇祯新即位且亲到太学讲学之际,“吾党”应该针对当今的俗学有意识地讲究真正的儒家经典,探索其微言大义,为创造一个“比隆三代”的局面而发奋努力。对于这一点,杜登春在《社事始末》一书中也曾明确指出,社事之兴旨在“以上副崇祯帝崇文重道、去邪崇正之至意”。也就是说,思想上兴复古学是推动明王朝复兴的一大举措。
据上可知,复社诸君所要兴复的“古学”并非其他,而是历代士人据以安身立命的儒家经典之学。对历代士人而言,儒家经典不仅仅是他们的为学根本,同时也是他们道德之准则、精神之源泉。为此,张溥明确提出“尊遗经,砭俗学”的主张,规定复社成员“毋读非圣书”[3],并将其写成复社盟约。
张溥曾指出,他提倡兴复古学是鉴于“大道颓敝,士鲜质正”[4]“公卿不通六艺,后进小生剽耳佣目,悻弋获于有司”[5]状况而提出的。他选择复古作为复社的旗帜,是因为他考虑到“复古者思有以大变之”[6],也就是通过倡导研治经史,扎实学风,从学术入手来改变当时士人只知剿窃摹仿、不事精深钻研的风气,以端正士风,进而改善社会风气,达到“质正”、“大道”的目的。
此外,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来看,诚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张溥等人倡导‘兴复古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在阉党横行、士大夫廉耻扫地之后,重新提倡重廉耻、讲操守的古道,也就是提倡东林党人那种持正不阿的高尚节操。”[7]
概括而言,以张溥为首的复社诸君倡导的兴复古学之论有两重目的。一是通过“尊遗经”、“读圣书”,唤醒士人们日渐萎靡的担当意识,重塑士人精神,以适应当时与奸邪势力相抗争的需要。二是弘扬儒家经典中的修齐治平思想,以使士人树立经世济民的入世精神,以适应崇祯新政的需要。由此可知,复社兴复古学,目的不在于复古,而是落脚在“务为有用”的实际社会政治层面上。
(二)务为有用
复社之所以被很多研究者认为是一个具有政党性质的社会组织,主要基于三点认知。
一是复社有着其他文人团体所不具备的某些特征,诸如有自己独立的经费筹集方法与来源,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纪律,成员之间有共同的出版物与相关的联系渠道等;[8]二是他们曾有组织地参与了一系列的政治活动,主要有反对阉党、影响内阁人选等;三是复社的政治性还体现在成员在思想上“昌明泾阳之学派,起东林之绪”[9],承继和发扬了东林“亟亟于救世”的用世态度,他们的思想体现出强烈的政治倾向性和现实的政治目的性。复社所言之兴复古学,绝非泥古或倒退,而是“一次体现鲜明时代精神的有重要意义的思想寻根,它的立足点在于经世济民、疗治时弊,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其思想运动与政治运动相统一,故使其思想复古能从政治斗争的社会现实中源源不断地注入时代精神的血液和养料”[10]。将“兴复古学”与“务为有用”两大思想宗旨完美结合起来,正是复社政治思想的一个根本特点。
如前所述,明代思想学术自中晚明以来,日渐空疏虚妄,几乎颓落成“不通事务,不谙时事”[11]的“无用”之学和“落空学问”[12]。陈子龙是复社重要成员之一,他就对当时的空疏虚妄学风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
俗儒是古而非今,文士撷华而舍实。夫保残守缺,则训话之文充栋不厌;寻声设色,则雕绘之作永日以思。至于时王所尚,世务所急,是非得失之际,未之用心。苟能访求其书者盖寡,宜天下才智日以绌。故曰士无实学。[13]
为扭转这股虚空的学风,先于复社而兴起的东林党人就曾进行过猛烈的抨击。如顾宪成曾指出:“自古未有关闭门户独自做成的圣贤,自古圣贤未有离群绝类、孤立无与的学问。”[14]高攀龙则将这类不切实务的学问称为“腐儒”之学,并批判其“在一身而害一身,在一家而害一家,在一国而害一国,当天下之任而害天下”[15]。在抨击时弊的同时,东林人士大力倡导“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16]。
显而易见,复社诸君提出的“务为有用”思想承继并发展了东林人士开启的这一实学思潮。如果说,东林人士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对心性之学的辨析和阐释,在学理上对“落空学问”予以否定,从而达到改变晚明学风的目的,那么,复社诸君显然在东林党人的认识基础上有更大的推进。二者相较,如果东林党人的思想更偏于形上之学的话,那么复社诸君则明显地转为事功之学;如果东林党人认知的重点在于一个“破”字的话,那么复社诸君则将认知的重点放在了学问作用于社会政治实践的“立”上。对于这一点,有研究者评论说:“复社在晚明实学思潮中所处的阶段特点,决定了它的思想所具有的新的内容和新的特点,概而言之就是经世济民。”[17]
从“兴复古学”与“务为有用”的基本思想原则出发,基于“经世济民”的基本立场,复社诸君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实政治社会中去。通览复社成员留世著述即会看到,他们对当时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举凡政治、军事、经济、人才、教育、官制、法律等无所不包,具体言之,则涉及备边、治夷、备倭、任将、兵制、赋役、田制、征贷、钱楮、灾异、治河、建学、取士、法制、诏狱等诸多实际政策和制度问题。尽管复社成员之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看法并不一致,但他们的立论基础和思想倾向却是相同的,即无一例外地落到了经世济民的根本原则上。
二、倡名节道义,重塑士林精神
基于晚明阉竖专权、政治败乱的现实,以及士人担当意识的自觉,忠与奸、正与邪、君子与小人等论题成为明末士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自东林“六君子”和“七君子”事件之后,弘扬忠义、鞭挞奸邪更是成为那个时代的最强音。钱谦益说:“忠臣义士,名节道义,天地间之元气也。”[18]他的表述可以反映复社成员的普遍看法。考诸复社诸君的相关著述便会发现,诸如张溥、张采、吴伟业、顾炎武、黄宗羲、吴应箕、陈子龙、归庄等都表达了与钱谦益相同的思想倾向。
以张溥为例。通览其论著即可知,张溥追求的理想人格是圣人、君子、大儒、忠臣、孝子、义士、正人等,他所主张的做人守则和处世原则是“上不愧惭于圣贤,中不愧于父母,下不负于一身”。他对人生境遇的设想是“生今之世,读古之书,进不敢倍于王制,退无负于圣人”[19]。在张溥构摹的各类理想人格中,当以君子人格作为道德修养的首要目标。
张溥在《天一阁集·许孟宏稿序》中指出:“予尝讽咏人伦,悲己之无以自致于君子,则日取孟宏之事,存于心思,以求善助斯门庭之内,旷然有得,而古人之义相将以起。”在《合集·蔡翁蔡母六十序》中,他也提道:“伯引学严而格方,非前者之言不称,非远古君子之行不道。”这就是说,在他的内心里,始终是以远古君子作为人生楷模和同道知己的。
那么,怎样做才能成为君子呢?张溥认为君子要以修身为先务:“故君子勤修身而缓论物,即博于论物,而要不可以越己。”[20]君子要自强,要能修身正物。他在《论略·宋宗玉稿序》中说道:“君子务其强者以正身而率物,又安可避天下之难,自坠厥声乎。”基于这种认识,张溥对当世士人提出了名节和道义的要求。他认为,虽然“书生怯单,两手不能持一乳狗”[21],但其节操应该是坚强的,不应为外力所影响或改变。《论略·答钱彦林》云:“弟尝谓士无强弱,要在所存,忧患之时,尤当不失资具。”作为士人,不论是否显达,其立身行事都应是为善去恶的。《近集·吴禹玉先生荣封序》云:“夫名士立身,显晦殊致,为善同途。”张溥明确指出,他之所以如此重视士人的名节与道义,正是基于他对风俗不古和“人恶节义,而喜柔善”[22]的现状的批评。为此,他在《合集·正风俗议》中还专门列举了风俗不古的种种表现。如士人无耻,献媚魏阉,变节乞降于敌酋;平民、歌娟、宦官奢侈越礼;富者奢侈浪费,贫者不能自存;人心不古,讳道学,疏六经,苟且偷安。在以圣人、大儒和君子为理想人格的张溥看来,提倡气节操守是抵制恶俗、弘扬正气的有效途径,也是乱世中修己达人的一副良药。
再以吴应箕为例。吴应箕是复社领袖之一,与张溥相较,他的名节道义观有着更直接的现实针对性。他曾不遗余力地参与了晚明的“邪正之辨”。自万历至崇祯朝,宦官集团势力嚣张,奸小得志,忠烈惨祸。加之士大夫政争激烈,以至于正邪不清。吴应箕认为,朋党政争的根源在于君主正邪不分。他说:“今夫国家之患,莫大乎人臣之自为朋党,而其病由于人主之不分邪正。”[23]
就实而论,晚明国势之衰固然有宦官擅权、君主邪正莫辨的原因,但士大夫阶层正邪认识混淆,名节道义观念沦丧等堕落士风也加快了国运衰微。吴应箕等复社诸君以弘扬正气,存正去邪为宗旨,多次开展驱逐阉逆的肃清运动。其中,崇祯十一年(1638年)驱逐阮大铖的声势最盛,影响也最大。吴应箕起草了《留都防乱公揭》,联名顾杲、黄宗羲等一百四十二人驱逐阉逆阮大铖。其文曰:
大铖……倾残善类,此义士同悲,忠臣共愤……杲等读圣人之书,附讨贼之义,志动义慨,言与祸俱。但知为国除奸,不惜以身贾祸。若使大铖罪状得以上闻,必将重膏斧锧,轻投魑魅。即不然,而大铖果有力障天,威能杀士,杲亦请以一身当之,以存此一段公论,以寒天下乱臣贼子之胆,而况乱贼之必不容于圣世哉![24]
这篇讨阮檄文高擎名节、道义大纛,“不惜以身贾祸”以捍正去邪,在士人中产生了巨大影响。阮大铖则因此而畏惧复社“清议”舆论,谋求再起的活动有所收敛,他在南都组织的群社也在无形中涣散。
事实上,吴应箕撰写《留都防乱公揭》联名声讨阮大铖究竟有无必要,在复社成员内部是有分歧的。[25]为此,吴应箕在《与友人论〈留都防乱公揭〉书》中做了详细的说明,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吴应箕等复社志士的名节道义观念之重,以及他们对国运的关切之深。其文曰:
夫我辈非欲自附於正人也,邪正之辨,自根人天性学问,岂待附乎?夫子曰:弑父与君亦不从也,此而可假,是与於从逆者矣,若谓逆案已定,何待再辨,夫我正为既定,而不得不辨,何也?今士大夫曾有谓此逆人也,而绝之者乎?缙绅不与交欢,交欢而不为之驱使者,谁也?士子不从之游,从之游而不互相赞诵。多为招引者,谁也?夫法加於人有时而尽,邪根中于人心,逆气流为风俗,天下之患,可胜道哉?使我辈不言,则将来变为从逆,世界必有以钦定者为非,而恨魏忠贤之不复出也。足下以为此可已乎?不可以乎?至谓此段公案当留之异日,不过欲使我辈得志,公言于朝耳。夫朝廷之上亦既以荐吕纯如,荐周朝京者,服罪矣。而天台之放肆复闻,西湖之招摇如故,淮上之开丧,倾动数郡,涿州之通内,传播路人。而大张声势,阴递线索者,实在留都。则此属之不畏朝廷明矣,不畏论劾又明矣。我辈即得志,安能遂肆之市朝,故不若挟清议以攻之,负众力以撼之,使知名节与法纪,原表里山河,而我辈之尊君安国,为高皇帝留读书种子之心,无在不寓,又何有今日异日之别乎?[26]
从吴应箕所言“揭行则祸至”,可知当时“邪”之猖獗;而“铖不燃之灰,无俟举溺”之论则又说明当时士风之不振,名节观念之微弱,因而《公揭》乃不得不出。晚明的政局使“邪正之辨”与国运泰否已然紧密联系起来,挽救世风实是迫在眉睫。
张溥及吴应箕的观点代表了复社成员的政治思想的基本倾向。复社诸君普遍认为,护卫忠臣义士的“名节道义”,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已成为关乎国家存亡和民心向背的原则问题。如吴伟业指出:魏忠贤乱政之时,“上自宰辅禁近,下暨省会重臣,非阉私莫参要选;时倾险之士思逞志于正直者,亦愿为之爪牙,供其走噬,甚至自负阿父、养子而不惜……故自辛酉至丁卯七年,在朝诸贤无不遭其坑戮,而国家之气以不振”[27]。
钱谦益撰《杨忠烈公墓志铭》,通过东林党人杨涟的遭遇及其对世道人心产生的强烈震憾透视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公之死,惨毒万状,暴尸六昼夜,蛆虫穿穴……当其舁榇就征,自郧抵汴,哭送者数万人,壮士剑客,聚而谋篡夺者几千人,所过市集,攀槛车看忠臣,及炷香设祭祝生者,自豫、冀达荆、吴,绵延万余里。”[28]如果这些记述真实可信,据此可以知晓,由于忠臣义士遭到阉党及其爪牙的惨烈捕杀,使得“国家之气”为之不振。同时,东林与复社所彰显的浩荡正气又充盈于天地,“波涛海内”[29],激荡着人们的心灵,展现出儒家传统政治思想最正面的形象。
综上,复社诸君的名节道义观念及重塑士林精神的诉求是基于挽救明朝危亡的需要,在与阉党等奸邪政治势力的政争过程中表达出来的,带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无疑是复社政治观念的具体体现。与其兴复古学、务为有用的基本思想宗旨相一致,复社诸君弘扬名节道义并非明哲保身,也非无病呻吟,而是为了激扬士气,收拾人心,重振国家元气,挽救朝廷危亡,体现了积极的现世政治价值。
三、致君、泽民的政治主张
以兴复古学、崇经重道为己任的复社诸君,继承了孔孟之儒所倡导的忠君、爱民等基本政治主张,并将这种主张切实地贯彻到他们的政治活动中去。他们力主复兴古学,实是要介入政治,实现儒家理想的仁民爱物,致君尧舜。复社诸君深以“登明堂不能致君,长郡邑不知泽民”[30]为耻,遂以“致君”、“泽民”作为他们的基本政治主张。这种认识与东林领袖顾宪成“论学与世为体”,“官辇毂念头不在君父上,官封疆念头不在百姓上,至于水间林下三三两两相与讲求性命,切磨德义,念头不在世道上,即有他美,君子不齿”[31]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
大明王朝在天启、崇祯之际已经处处显露出无法遮掩的衰退与疲态。其时,以魏忠贤为核心人物的宦官集团揽权弄权,打击士林。张溥曾追忆:“时大珰执衡逆逞,欲锄尽海内正人,钩党之祸,吴楚尤毒。”[32]奸佞当道,必然致使趋炎附势之辈群起,助纣为虐,甚而制造诏狱,陷害东林党人,企图一网打尽。面对种种乱象与危局,体现了儒家正统思想文化传承一脉的士人们也做了种种抗争。其中有忍无可忍者,带头反击魏珰,如杨廷枢、徐汧等人带领苏州民众阻止缇骑逮捕周顺昌;有的则伺机待发,私下泄愤。诚如陈子龙回忆说:
逆奄矫旨逮治周忠介公,吴民愤奋击缇骑至死。时道路汹汹,以为四方响应,将有汉末讨卓之举。予亦阴结少年数辈,诇伺利便,久之寂然,叹恨而已。则缚刍为人,书奄名射之,诸长老罔不詈童騃取赤族,不以闻之先君也。[33]
正当此时,朝局发生了变化。天启七年(1627年)熹宗病死,思宗即位,十一月,魏忠贤被除掉。明思宗平定逆案的举措无疑给压抑已久的士人带来了新的兴奋与激励,包括复社成员在内的天下士人喜形于色,皆谓“圣明之帝”。虽然崇祯皇帝即位不过是大明王朝在历史上的最后一抹余晖,但崇祯朝带来的些许新气象确实给那些以“致君”、“泽民”为政治志向的复社成员们带来了新的希望,极大地助长了他们建功立业、为国为民的心志。
士人归庄的几首诗作便透露出了这一气象。如《读书》[34]:
象纬方舆肆览观,六部之事尤多端。
学成会取通侯印,才大要登上将坛。
《夏日陈秀才池馆读书》[35]:
五年宗社生荆棘,万国苍生坐涂炭。
愿提一剑荡中原,再造皇明如后汉。
归庄在诗中讲的是读书,可表达的志向却是为国为民、忠君报国的宏大心愿,真切地表明了辅佐崇祯皇帝如像汉光武帝振兴汉家天下那样实现大明王朝中兴的政治期盼。
再如陈子龙早年就曾与夏允彝相约,“我与若一旦在人主左右,必当秉至公,涣群小,以报君父、利生民为本,始为不负所学”[36]。表明了辅佐君主,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陈子龙考中进士后,有了入仕的机会,便跃跃然表达了从此能够“致君”的喜悦心情。他在《初观政刑部自励》诗中写道:
顾承嘉命,被此章服。怵惕未徨,其何能淑?
水亦有涯,车亦有辐。……毋曰道远,服勤者长。
毋曰圣希,舍己者良。……仪刑前修,黾勉济世。
国誉馨闻,家声遐继。敢告君子,辅兹不逮。[37]
即便他没能留在京城,而是被分到遥远的惠州去当一个小小的司李(理),他也依然欣喜,认为“亦是分忧者,无嫌佐郡卑”。只要能为君主分忧、效力,便是“致君尧舜”志向的实现。
复社诸君向往“致君”,也强调“泽民”,在这方面,他们全然继承了儒家“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传统认识,并且将这一政治理念贯诸实践。
“民本”是儒家传承的一大政治思潮,“民为邦本”被历代士人视为“致君尧舜”的实现路径。然而晚明士林风气败坏,在复社诸君看来,先儒的“重民”教诲已然渐渐被那些醉心于功名利禄的士人所忘却。为此,复社诸君力倡民本。他们延续了孔孟一脉的重民思想,特别指出,百姓本有忠君爱国之心,统治者理应珍视而体恤之。吴应箕就说道:“自辽东兵兴以来,赋日益有加,敛日益急”,百姓已然困顿至极。可是在这种情况下,百姓并不怨恨,正是因为他们体会到了国家的难处:“加赋而民不怨者,以国家多事,民犹谅其不得已也。”[38]
张溥认为,“致君”与“泽民”相较,应当以“泽民”为先。他说:“夫致君之道,泽民为先。学者奋志于斯,而势不得以自由,则曰:位不我与也,位既与矣,而犹需时焉。则吾不之信也。”[39]关于“泽民”的解读和具体措施,张溥主要提出了四点。
一是实行惠民之政,主张轻徭薄赋,减赋息民。张溥说:“太祖轻用其民,而大业成。世祖重用其民,而世祚促。民不患上用之,而患上竭之,为人君者亦何利于竭民哉。”[40]明代赋税总体上是“重用其民”,万历、崇祯朝赋税尤重,百姓苦不堪言。张溥指出“民不患上用之,而患上竭之”,确是道出了晚明统治者竭泽而渔的现状,他把“泽民”具体化为“轻用其民”,显然是有明确的针对性的。
二是遇到灾荒之年,官府要赈灾救民。为此张溥提出了具体的救荒之策。如扩大粮食供应源以控制物价飞涨,选拔“实心仁政者”将救济物品能全部发放到百姓手中,避免被奸吏贪污等。
三是主张调整赋役之法,即从便民及实效的角度灵活调整赋役,所谓“因时变通之道,亦存其中……盖作法有一定之制,而行法无一定之人”[41]。
四是提出平乱之法。张溥基于民生困苦,认为“盗贼亦生民”[42],对于民乱日起、“盗贼”日滋的状况,并不主张一味剿灭,而是注重安抚与感化,化“贼”为民。他认为:“化贼为民,止乱之方,莫长于此。”[43]在张溥看来,民乱主要是由于政治败乱、民生凋敝而引发,故而提出疏导、治理和收抚并重的整治策略。他说:“夫立宽科以收俊异,严国法以怂妖乱,则大下之盗贼何自而生。即有不虞,为之衡量之,于招降穷冶之间,以致其威惠。”[44]甚至主张对于那些为乱一方的盗贼亦应区别对待,恩威并用,尽量实现化盗为兵。综上,张溥提出的治民、治乱主张无疑是其“以泽民为先”民本思想的体现。
张溥熟读史书,十分敬佩宋代名臣富弼。他赞许道:“富郑公之在青州也,河朔大水,民流京东。公出榜要路,令饥民散人村落,移所部丰稔者三州,劝民出粟,得十五万斛,益以官禀,随所在储之。”又选用公私空余的房舍、寺庙,甚至岩洞,安置灾民,并规定富民不得专擅“陂泽之利”,且“分遣寄居闲官往主其事,间有健吏,募流民中有曾为吏胥走隶者,皆倍给其食,令供簿书、给纳、守御之役,借民仓以贮,择地为场,堀沟为限,与流民约,三日一支,出纳之详,一如官府”。赈济灾民需要人手,富弼就选用居家闲官,或流民中曾经做过“吏胥走隶”的人,加倍给粮,让他们负责赈济发放粮食,严格管理。“比麦熟,人给路粮遣归。”[45]这些方法在当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富弼能解民于倒悬,是他心中有民。而张溥服膺富弼,同样是心存民生。
吴应箕也是力主“泽民”,他针对江南地区民生凋敝状况,提出了加强社会救助与备荒,务使“贫民不至于失生”的政策建议。崇祯时期,大明江山已经岌岌可危,为了保障江南地区的社会稳定,“安息贫民”成为江南各郡的“急务”。面对朝廷的束手无措,吴应箕提出仿照宋儒朱熹的做法,建立社仓以备赈济。具体方法是:“于本里自建社仓,以十年为期,以千石为额,每年自出本谷三十石,夏散秋敛,遇欠蠲息。”然而这仅仅解决了一族的赈济问题,于是,他又建议“愿乡之同志皆行之”,或“一族而为仓数所,或数人而共立一仓,统以予法行之,则一乡之人,庶可长聚无虞”。吴应箕认为,推行社仓有利无弊,很有必要。他说:“事有名则无挠之者,而行不患于辍;义相共则有风之者,而俗可几于仁……非乡之人,知此中有备,事至亦可以已乱。”[46]
吴应箕的政策建议用心良苦,即通过制度构建以备荒防乱。在他看来,以往的救荒行为是个别和分散的,缺乏制度保障,建立有效的社仓制度,使乡民得以自救,才能取得救荒防乱的实效。而且,如果本乡建有社仓,一旦外乡发生民变,则本乡可以自给自足,可以不受波及。显然,吴应箕建立社仓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使乡人“知虽凶有恃,贫民不至于失生”,以防范贫民因“饥寒之所驱迫”而沦为“盗贼”[47],最终有利于政治稳定和君主的统治。
复社诸君的“泽民”思想不只是认识的阐发,而且是付诸了政治实践的。据史载,复社成员有不少人在担任地方官员期间,尽其所能,济民救世。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件当为刘士斗、张溥、张采等人在太仓的救荒活动。
崇祯六年(1633年),张溥家乡娄东遭受了大风之灾,“斗粟千钱,太仓漕无输”。知州刘士斗乃复社同仁,他与张溥、张采商议,采取了非常措施以赈济灾荒。据载:
(刘士斗)念切民瘼,与两张(张溥、张采)谋救荒之策,广访博采,得府胥宋文杰言“吴郡属邑八,而太仓、镇海两卫独隶娄卫军,军储四万九千石,多支长、吴、嘉、吴江、太仓、常熟七邑。考军储旧制:其初两卫之军原在本地支销,后来分支各邑。诚能使独归太仓军储,越岁而收,又无增耗,即可减漕粮十之七,此月救荒之善策也”[48]。
其时灾民王廷条陈荒政,也提出以军储救荒的主张。张采便作《军储说》,由张溥作《跋》附于后,阐明散征各邑之弊和独归太仓之便,详言于知州刘士斗。刘士斗便上疏崇祯皇帝,要求“以太镇(太仓、镇海两卫)军储,抵本州(太仓州)之漕兑”,并详细说明如此变通的缘由道:
因太镇两卫坐居本州,以本州之粮,给本州之军,彼此两便,军更乐从。若使娄之存留,量给各邑,亦不为过。今计太仓、镇海、浏河各卫本邑军储共该四万九千十一石,内听州额原纳四千八百六十余石,其余向派长洲、吴县、吴江、昆山、常熟、嘉定等县。今以各该县之储米归之州额,彼本州两卫军官就近支领,仍以本州漕运扣还本县,以足彼此之额粮。[49]
刘士斗、张溥、张采商定的救灾之策,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又可解太仓州官民燃眉之急,确实是项“泽民”良策。然而事与愿违,他们的举措被吴郡推官周之夔以违背祖制、行媚乡绅之名告发到总漕、巡漕学士那里。巡漕学士转奏朝廷,奉旨“刘士斗违紊漕规,致有嚣变,何得复留地方,着降四级调用”[50]。刘士斗治娄东清廉有惠政,他去职之日,娄郡十万人为之罢市,士绅乡民为其饯行。张溥、张采则把酒酹地曰:“异日使贤父母独离地方者,有如此酒!”尽管复社诸君借军储救荒的主张最终未能实现,但他们对百姓的同情与关切,正是儒家传统民本思想的践行。在张采的《知畏堂文存》[51]中,全文保留了《军储说》。张溥《书军储说后》有言:“今道有死饥殣矣,不救将敝。”[52]其忧民惜民之情,溢于言表。
再有,陈子龙任绍兴推官时,兼摄诸暨县。他到任后即了解民情风俗和稼穑收成,预知来年必有大饥荒,便提前做了一定准备。据他自述:
予初摄邑时,知明岁饥必甚,集邑中士民议积储,以为集于官则多弊,不若藏于民间。因置籍,令富室各量力书所积之数,至米贵时则减价以粜。若有天幸,民无饥则听自便,官不问升斗也。民颇安之,书籍者约万余石。[53]
诸暨县由于经历多年的水涝灾害,粮食存量极度有限。陈子龙自述:“正月,予以贺节入省。还,大雪者旬余,山路皆断。暨民大扰,予闻之驰往,途次见饥民千百为群,持梃刃,负囊橐,拥车不得行。”他看到众多饥民已经聚集起来,并拥有了武装,严重的饥民暴乱一触即发。于是陈子龙不辞劳顿,徒步雪中,往来富室之间,让他们将积存的粮食低价售给饥民。一些富户绅士感于陈子龙的诚意,遂纷纷响应。据载:
或有减价十之三以惠乡闾者,又有愿捐十之三作粥糜以赈下户者。坊市乡遂,皆令孝廉诸生领之。又移公帑数千金,遣贾人给符验,告粜于邻郡,价所低昂,则以其半惠民,以其半利商。不过旬日,金归库藏。不稽上供,而两利存之,民始有更生之望矣。境内帖然,无狗吠之警。[54]
陈子龙的这番举措,没有选择官府散粮的传统做法,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采用经济手段,让商人富室有利可图,又能让饥民以低价买到粮食。这不仅体现了陈子龙的爱民之心,更看出他为官一方的治理能力。陈子龙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饥民口粮问题,另一方面又采取措施应对大灾之后发的疫情。最终以极小的代价救济了众多饥民,稳定了局势。据载:
大约费官帑及富室所捐助米七万五千有奇,前后活人十余万。病坊用药万余剂,所活人千人,活弃儿三百余人。[55]
陈子龙救灾举措是其民本思想的政策体现,也是复社诸君“泽民”思想付诸社会政治实践的典型事例。
以上列举刘士斗、陈子龙等关切民瘼的事例并非仅见个案,从《复社姓氏传略》的有关记载看,复社诸君凡居官者,大体能身体力行,革除弊政,解救民困,因而得到民众的感戴和拥戴,事例甚多。例如王章任职诸暨,才华卓著,施政得体,深受诸暨民众感戴,后被调为鄞县令,“诸暨民与鄞民争挽(王)章,至相哗”[56]。张采任江西临川县令,实施惠民之政,多有建树。离开临川时,“士民泣送载道”[57]。事实表明,复社诸君从其经世济民的政治理念出发,在为官实践中能实际践行其“泽民”政治主张,能将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贯诸理念并付诸实行,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亦是难能可贵的。
四、力纠时弊的治世之策
复社诸君本诸“兴复古学”、“务为有用”的思想宗旨,致力于在国势渐衰的明朝末年重建“比隆三世”之朝。他们深入剖析了现实政治中的诸种弊端,竭力为大明王朝的中兴贡献计策。复社诸君治世情怀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自觉肩负起拯衰救弊的担当责任,撰写大量时文、策论,以评论时政,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举等多个方面。
典型者如复社领袖张溥就是如此。在他的《七录斋论略》卷一中,收录有《治夷狄论》等二十篇时论,探讨了明末社会政治的众多焦点问题。诸如明朝与女真的关系、山东的战略地位、诏狱的危害性、备边与任边将、科举与学校、赋役与盐法等。他的一些政治批评和政策主张也很有见地。例如他在《兵论》中提出:“不议食而议兵,未见其有兵也;不议将而徒议兵与食,未见兵能足食,食能养兵也。”强调任用有才干的将领是强兵的关键。再如他在《建学论》中引李承芳之言曰:“近代来,害天下之人心者,莫甚于学宫;坏天下之士习者,莫甚于科举;率天下为恶无纪极,莫甚于学官。”认为科举、官学弊病丛生,是风习人心败坏的根源。又如在《山东论》中,张溥提出,山东作为要害之地,其局势堪忧:“内迫于青济之矿贼,外怵于天津之馈运,日惴惴焉而计无所出。”为此张溥撰文专门讨论山东的战略地位,指出“此予所为广言之,以大其势也”[58]。
事实上,复社诸君讲论时政已然蔚为风气,除张溥,比较典型者有陈子龙、方以智、侯方域、吴应箕等。他们从不同角度对明末政治体制、吏治、人才制度等进行了深入地反思和批判,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下面即以上述四位思想家为主,概要介绍复社诸君的治世之策。
(一)反思宦官擅权和治权调整思想
宦官乱政为明代政治一大顽疾,这一点在复社活动的明朝末年尤为突出。复社诸君一方面积极参与针对宦竖乱政的政争,另一方面则深刻分析了这一政治弊端产生的原因,将主要责任归结为君主专尊,“使上下间隔”[59]。由此形成了调整治权的改革思路,提出向官员放权,以“厚诸臣以事权”[60]的政策建议。
明末宦官专权局面的形成实是肇源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强化君主集权的权力调整。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置相》中所论之“有明之无善政,自高皇帝罢丞相始”,当有一定的道理。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代权臣干政的历史教训,遂废除中书省,取消左、右丞相的官职设置,由皇帝一人独揽大权,一人处理全国政务,一人专决军政事务。就是将原来分职管理的政务、军务、赋税、法律等治权全部收归中央,由皇帝一人统揽。
然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皇帝个人不可能包揽处理全部政务,需要有辅佐、协助者。于是设立内阁,实为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秘书处”,这一制度遂沿革下来。除此而外,能够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就是宦官了。宦官本是皇宫内的奴仆,可是在君主政治时代,在政治权力私有的政治条件下,奴仆接近权力核心,也能伺机分享权力。特别是当皇帝年幼或昏聩腐败时,宦官往往能影响或左右执政,甚而擅权。因而在中国古代史上,宦官擅权乱政的事例层出不穷。这种状况到了明朝愈发严重,到了明熹宗朝,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崇祯皇帝即位后,虽能惩治魏忠贤,为东林党人平反,但亲信和任用宦官导致宦官擅权干政的状况愈加严重。如崇祯四年(1631年)九月,明熹宗朱由检即命太监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钱粮,唐文征提督京营戎政,王坤任宣府、刘文忠任大同、刘允中任山西,各监视兵饷。同年十一月,他又以太监李奇茂监视陕西茶马,吴直监视登岛兵饷等。这一弊端直至明亡也没能根除。
陈子龙批评了由宦官监军的危害性,他指出:
朝廷寄以腹心,期其伺察动静……今中人本无至计,动称敕书,沮惑成算,摇动土众。执孤疑之心,怀退怯之意……前锋小挫,则卷旗先遁,全军疑惧,因以奔北,又复抗表归罪将帅,此英雄以之解体,方镇愤而跋扈也。[61]
为此陈子龙希望能革除中使监军,“使内之谋略所出专属宰司,对之号令所行专听节镇”[62],不再重蹈历史复辙。
复社名士侯方域则直接指出,宦官专权擅政,根本在于皇权过尊。他将宦官喻为狐,将天子喻为虎,百官喻为众兽。他说:“众兽所以畏狐者,不得见虎也;天下所以畏宦官者,不得见天子也。故今日之患,在于朝廷之体过尊。”[63]这一认识可谓一针见血。
方以智则从另一角度剖析了问题的原因。他认为,朝廷重用宦官的原因在于君主对大臣们的不信任:“群臣皆各具家室,顾子孙,谁与我尽忠?心尽忠也,惟宦者何任。”于是出现“疑者非所疑,而疑于其可托国之贤才;信者非所信,而信于其必败度之宦竖”[64]的局面。方以智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状况的深层缘由,认为弊端的形成根源在于皇帝过于专权。他说:
天下所以不治者,上下之情不通也……上下之情一通,则宫中府中事为一体,壅蔽不生,奸邪之计无所施矣。夫圣主亦何乐于壅蔽,以成其尊严如神哉。其间有利于尊严者,然后乃使上下间隔。上下间隔,乃辈倖英敏之必用耳目。用耳目以为察之,而彼乃得从中窃其权焉。[65]
方以智从行政流程视角指出,皇帝专尊乃是导致上下间隔的根本原因。在晚明时期,方以智能作出这样的分析显然是很深刻的。
无独有偶,吴应箕也对明朝的高度君主集权导致行政低效和政治腐败作了深刻的思考,他说:
臣观自古极治之朝,其君相虽励精图治,常若无事。然非无事也,总纪纲,挈要领,一兵刑钱谷,各责之所司,而己不与,故其政即以不相陵侵而愈治,不至于繁碎而难周,此所谓大体得也……得体而治,失体而乱。[66]
吴应箕并不否定君主专权,但要得其“大体”,不能极端化。他认为,崇祯帝就是不得大体,其治国“失体”,必然危害迭出。他说:
手揽万机,躬亲庶政……虽汉宣之精励,岂能及陛下之万一哉……事无大小,俱自上操,使天下皆重足而立者,欺罔之藉也;言无是非,俱得达陛,使天下皆裹足而至者,奸佞之丛也。大臣无所执持,小臣相为朋比者,衰乱之征也。是故欲惩贪而愈以风之,欲革弊而愈以启之。何也?失体也。
且今日之失体者,何止一端。外而监司郡牧,侵守令之权,绣衣持斧,亲讼狱之事;内则刑名操练于三事,文牒持抱于诸卿。而陛下犹日责其治理无状,不知治理之所以无状,正由此也。[67]
如何从根本上克服这一政治弊端?复社诸君的基本建议是要重构王朝的政治权力结构,使得帝国的权力配置运作更为合理有效。依照吴应箕的说法,就是将国家治理的失体变为得体,其中的关键之处是“责之所司而上不问”。他建议道:
臣愿陛下宏揽大权,但无使主权得以下移,一切细碎之事,皆责之所司而上不问,厚诸臣以事权,即所以养其廉耻,别诸臣以职业,即所以起其废弛。[68]
这就是说,最高权力仍然掌握在君主手中,“无使主权得以下移”,但君主只是总体上执掌权力主宰天下,具体的管理则放给各个部门执行,改变以往权力过于专断,并过于集中在皇帝之手的格局。简言之,就是给各中央部门和地方官员管理的权力,即所谓“厚诸臣以事权”。这一主张没有改变君主专制与集权的基本格局,但却能给予各个官府和部门相应的管理权责,减弱君主的个人专断。事实上,从这一认识的思路看,其认识渊源无非是传统儒家“主道知人,臣道知事”(《荀子·大略》)思想的延续。其理想境界诚如西汉刘向所言:“故王者劳于求人,佚于得贤。舜举众贤在位,垂衣裳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新序·杂事四》)
具体言之,复社诸君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恢复宰相制度,以杜绝宦官擅权之患。如方以智认为,改变宦官干政之弊的重要举措是恢复相权。他说:
自胡蓝之变,疑权独重,析一相而六,各部主之,后以大学士入阁办事,文渊阁印只可缄上,不可下行也,岂与汉之丞相大府、唐之中书、宋之政事堂比哉。[69]
明朝的皇帝去掉了相权的辅佐,可又需要有人能为皇帝驱使,以帮助处理政务,于是设立内阁。内阁之臣参与帝国政务机要,首辅往往得到皇帝的宠信。在方以智看来,某些阁臣享有荣宠并非建立在行政权威的基础上,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持,必然会产生弄权、网罗、阻塞言路等弊病。他说:
正患持禄保位而怙权耳,怙权必塞言路,怙权必结近侍。外在党吓方鲠之士,廷杖挟威;密乃阴行时局之毒,收召罗网。事苟阿顺,例为双拟,使中书泄其美者,后或不验,则曰内驳也。即有素依龌龊,而主疑权落,伺察细行,敛身不敢见客。言路因以挟相,又因衣附相。精力所注,瞻顾弥缝,几何而为国家担当,当尽知课寔之效哉。[70]
这些问题在汉唐时代的宰相制度之下一般是不会出现的。
方以智关于相权的认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复社成员多有相近的看法。例如陈子龙就提出:
人主不可以不知兵,人主苟不知兵,则必有知兵之相在其左右。审其人之短长,量其事之情势,有必胜之算,无欲速之心,有先机之言,无事后之悔。事主于必断,令出于一门,使奉行者简而易尊,受命者信而无惑,故能坐致强敌而申主威于天下也。[71]
显然,陈子龙也非常看重宰相的作用,只是明朝的内阁辅政体制不可能产生这种“知兵之相”。崇祯十五年(1642年),钱谦益即将入阁,陈子龙致书给他,强调为相的职能说:
子龙闻君之有相,犹天之有北斗也。君无为而相用之,天下不言而斗运之,欲春而春,欲秋而秋,皆斗柄也。欲其而勾萌施其仁,欲秋而蓐收宜其威,此斗之材用也。[72]
陈子龙将君主比作天,宰相则为北斗星。宰相辅佐君主,相得益彰。复社诸君面对政治痼疾,只好从历史中找寻救治之方恢,复宰相设置以杜绝宦官之患,理论上不无合理,但在病入膏肓的明末,显然是难以实行的了。
二是实行群臣参政议决制度。针对宦官弄权擅政,复社诸君表现出强烈的参政责任意识,注重群臣在朝廷重大事项中的参与与决策作用。在这方面,吴应箕的观点最有代表性。他曾强烈批评当时的朝廷议事决策制度:“谋夫盈庭,一事未集,始以一人之言而欲有为,未几即以一言而罢。始议者不过一人,未几挠者四起,前见贤而后获罪,喜变更而惮垂成”,这种议政方式没有实效,“不过令纸墨耗费,文移繁濁,博衙门高阁置之而已”[73]。针对这种现状,他认为天下言利病者,应一切报罢,实行廷臣集体议政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决议的决策机制。他说:
为今之计,欲为是事,则必下廷臣会议,议既上,则责之成功,毋使一人得挠其后。其或下议未孚,而疆场之外,果有任事如充国者,当力破群议,以俟垂成,而省台不急之章,及四方辐辏之言,直以李沆报罢之意绝之,毋博宽容之名,无急苟且之效,毋用狂躁喜事之人,毋纳谄谀售奸之说。[74]
儒家传统政治思想认可的决策方式是“兼听独断”,群臣百官参政议政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决策大权是由君主掌控的。这种决策方式的政治性质仍然是君主专制。吴应箕提出的参政议决机制主要是强化议政决策的权威性,防范听凭一言而论可否、随意变更或议而不决,其本质上不过是对“兼听独断”的规范化而已。
三是下放权力,弱化朝廷集权之弊。复社诸君认为,政治权力过于集中于朝廷,制约了地方官员治理能力的发挥和管理的能动性。他们认为,应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其中最主要的一环是切实加重地方督抚的权力。方以智曾将“责大权小”的地方督抚称为“苦命之夫”,指出当时的官员们都不愿意担任督抚一职。他分析其原因说:
一授危地,身先将纛,而所在巡方持辖,加之大珰监军,内则审勿之府,司其风指,而白简都责,以苛为能,不知兵难遥度,多言乱听。而行间焦劳,百事掣肘……又何暇全力办疆事哉?[75]
有鉴于此,方以智向崇祯皇帝建议:“督抚之权当重。”即在官选、钱粮、鼓铸、赏拔等方面,朝廷将治权放给地方官员。他说:
凡临敌之抚,勿掣其肘;所属之官,应令自选报部;钱穀之数,惟所适拨,则郡邑皆将也。从来将强,皆由家丁,偏裨指臂,义如骨肉。银都可以自练,赏拔可能题授,则权之所在,激砺十倍矣。[76]
明朝自副将以下官员均由朝廷任命,故而常常出现大将“仗钺而出”却不识麾下为何人的状况。[77]针对这种情况,陈子龙提出,古之大将必有偏裨相佐方可成就功业,这些偏将、副将皆为主将熟悉之人。如汉代卫青、霍去病有公孙敖、荀彘;唐代李光弼、郭子仪有郝廷玉、白元光、李嗣业等名将。他们虽然贵为王侯,却“终身为之裨将”。陈子龙提议,任命偏将、副将应当听任主帅自择,如此“虽有强藩跋扈之忧,而国威亦立”[78]。简而言之,就是朝廷将军队将领的任用权下放给军队主帅。
为了改除弊端,提高地方官府的统治和管理效率,复社诸君提出,督抚以下衙门责权也应加强。方以智即认为:“今日之太守监司甚赘,宜并监司之权,以予太守。守得辟举下僚,握兵民之实务,不见汉之平贼立功皆太守乎?”他强调:“重权久任,方可责成。”[79]陈子龙持有相同的认识。他说,如今方圆百里的小县就称繁不理,原因在于三害:征赋疾、讼狱繁、迎谒多。欲去三害,必行二术,即“省吏”和“专任”。陈子龙认为,地方官应“与天子分民而治”,“任使举察之不用也,因利设教不一法也,故能万端举,百事理”。地方官难做,不在于地小事繁,而在于权微而势分。“治郡务在无为”,“诸使不省,则迎谒卒不可去,而盛功不及”。[80]
复社诸君从革除宦官擅权弊政出发,提出恢复宰相制度、下放权力等主张,实际已经涉及明朝的政治体制即制度设计问题。史载崇祯皇帝朱由检能勤政,但其国势愈衰。可知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勤政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是两回事。相较而言,制度设计是根本。复社诸君矫治弊政,其政治认识的层面已经达到制度设计,涉及治权的分配调整,其认识深刻又切乎时用,值得赞许。
(二)改革人才选拔制度
明末政治危局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人才匮乏及人才选拔制度的弊端是其重要根由之一。对此,陈子龙有过精辟论述。他说:“古之用人用其所长,而今之用人必用其所短,古之用人必用之以一事,而今之用人且用之以凡事。”他十分推崇复社领袖张溥的用人之术:
天下有小贤,有大贤。智效一能,才辨一官者,小贤也;人主用则职有所修,政有所理。德高而能下士,才广而能进善者,大贤也;人主用之,则天下之才俊江升迭进,众贤和于朝而天下大治。[81]
他确信如果让张溥与闻国政的话,“必能使庙廊多俊义,岩穴无逸民”[82]。
陈子龙对世人“以老成为长厚,以庸懦为养望”的看法深不以为然,认为让这类人才当政,足以误国。老成、庸懦是为小善,正即所谓“明乎小善而不明乎大善也”。只有小善不足以杀伐决断,而“大善者,用杀用权,皆善也”[83]。在陈子龙看来,如今之天下与以往各朝无异,人才并不缺乏,所缺者在于通过什么样的合理制度以选拔良才和有效任用人才。
陈子龙的观点代表了复社主要成员的相同看法。隋唐以降,政治录用最主要的制度就是科举制。正是这一制度,延至明代,在复社诸君看来弊端重重。陈子龙就认为,人才短缺是因为朝廷“取士之无术”。而“取士之无术,莫甚于制科。所谓制科者,不论其人而视其文”[84]。侯方域也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强烈批评。在他看来,科举出身的进士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无非是能“为进士之文“而已,而”进士之文”远不能代表“进士之学”,况且“今天下未必无淹博之儒,贯通诸体;亦未必不能为进士所为之文”,取人于进士一途,且三百年沿袭不变,“其偏重也,久矣”[85]。吴应箕亦持同样的看法,他曾明确指出:“夫今之极弊而不可不厘者,科举取士之法是也。”[86]
复社诸君倡“务为有用”之学为宗旨,他们遂针对科举制之弊,提出了改进建议。明代科举考试分三场进行,初场试经义,二场试论,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但是当时考官通常只重经义一场,而“不问后场作何语也”。这种惯例导致士子们在备考时只注重“雕绘词章”,“自比偶文字外,即不知宇宙更有何书也”[87]。针对这一弊病,吴应箕即提出“三场出榜宜分”的办法以矫正之。他说:(www.xing528.com)
省试轻下场也久矣。今请尽阅三场弥封之卷,而第其高下,以次揭晓。其皆合式者为上等,中二场者次之,中一场者又次之,会试亦如其法,以为选官之次第。其文义尔雅者,既得登进,而穿贯古今,通达国体之士,亦不至于淹落。于是人人向学,当不出数年,而国家可以尽收其用。[88]
吴应箕的主张无非是说,请考官革除积习,遵照执行国家的科举制度与规则,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此这般,用不了几年,国家就可以“尽收其用”。
明朝国子监规定,考核监生用“积分法”。监生在经史兼通、文理俱优后,自广业堂升入率性堂,始试以文学经义,一年之内累积至八分为及格,可以出监任官。然而随着科举考试的推行,进士日益受到重视,“荐举遂废,而举贡日益轻”。科举出身被视为仕宦正途,进士得到社会的推崇,“众情所趋向,专在甲科,宦途升沉,定于谒选之日”[89]。监生积分以仕进的做法无人重视,几近废止。吴应箕认为,监生积分法应当坚持实行,同时提出建议,其高第者,不必再应乡试和会试,直接“与科甲一体出身”[90]。
复社诸君的主要活动年代在明亡前后,当时大明王朝内外交困,战事连绵,军事人才极度匮乏。陈子龙对于这种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保家卫国的大将之才不宜从科举中求取。因为科举与传统儒学为本,而儒学所教“与兵事大相反”。“兵事尚奇,而儒者尚平;兵事尚诡,而儒者尚正;兵事尚杂学,而儒者一切禁止。”[91]崇祯皇帝开武科取士,以选拔军事人才。陈子龙坚决反对,他明确指出:“戎政之大弊在于武科,应试武科之人大多浮浪子弟,武科所重只在于较力与骑射,实际的结果变成了使文兼武而武不必兼文。”[92]那么怎么解决军事人才匮乏的问题,陈子龙提出两个办法。一是直接从军队中选拔人才。他说:
莫若于军中选将,如秦武功之爵,第四升之,则升斗之禄,偏较之位,皆不可以幸取,如是则人皆自奋于功名之门,又何俟此区区之条格为也。[93]
二是设立“文武兼等之科”,以选拔有用之才。他说:
宜特立文武兼等之科,试以经义骑射,策以兵阵之法,稍优异之,使为边将。其人既为上所重,必喜于有为。考其功以至大帅,畀以全镇,委之以权。夫起于儒生间,必无抗暴不驯之习,而文吏之任其地者,以为同类之贤者,不敢有所牵制,而又无屈辱之耻。若是,则将权可重,而兵可强也。[94]
陈子龙的制度设计具有可操作性,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是可行的。
吴应箕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解决军事人才匮乏的思路:重视兵学。明朝士林一向不重兵学,一是认为用兵乃尚力之事,二是视之为阴谋之事。吴应箕一反世俗偏见,提出“兵者,专家之学也,习之久而后精,有功效而后见”,“岂有不待更试,卒然拔之草野之中,而推毂于行伍之内乎?”[95]吴应箕认为,将不知兵之弊,自古就有,但明朝之严重,超过以往各朝。吴应箕认为,此皆缘于兵学不受重视。他环顾宇内,指出当世“无一知兵之人”[96]。危机之严重,当如何解决之?吴应箕提供了两个方面思路:一曰“储文将之法”,一曰“储武臣之法”。
关于前者,吴应箕建议,自今以后,初入仕途之士不得进入兵部为官,改为每年由各地抚按官“各举知推有方略者以上弟入居之”,同时再从其他部门挑选“有材力者调补之”。吴应箕认为,兵部应当成为“文臣习兵之府”,其基本职能就是“日夜讲求兵旅之事”,培养军事人才,“遇边防道缺,专推补此属,以益练其材”。如此任职日久,抚臣又以道臣推补,再以后“入为左右司马,出为纪督重臣”,甚至可以出任大司马。这样就能实现军事人才的专业化,还怕培养不出治兵之才吗?这就是吴应箕所谓的“储文将之法”。
吴应箕对“储武臣之法”的构想是:“令各方兵备,每岁各举勇略善兵者一人。抚按与举劾将领外,也特荐一人,赴部考试。令武选专董其事,其杂试边方,备历参游,自偏裨至大将,行之亦如推补文臣之法。”[97]吴应箕认为,如此行之,数年之内,天下将才自出,人才匮乏的难题迎刃而解。
(三)抨击胥吏之害
明末政治败乱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官府冗员太多,各级衙门充斥着大量胥吏。这些胥吏借官府为窟穴,舞文弄法,鱼肉百姓,对行政、司法、财政,以及社会风气都产生了严重影响,成为一大社会政治积弊,为百姓所深恶痛绝。对此,复社诸君亦进行了深入批判。
方以智做《货殖论》,以“货殖”来形容胥吏之害。他认为,当世有两种货殖,一种为“商贾之事”,另一种为“世之货殖”。后者即指官场上招权纳贿等行径。方以智指出,胥吏舞文弄法,侵害小民,“今长安道中,辇黄金入者,岁不下数万石”。此辈“田园遍国竟,极上腴”,然而“岂有持筹什一殖财之劳乎”?方以智并不反对商贾经营,认为这些人“此为之富,毋足怪者”[98]。他真正反对的是“世之货殖”,强烈批判那些权贵与胥吏利用手中权力大量牟取财富的行为。胥吏并不经商,却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如果他们真去经商的话,“则必待身拮,又不胜劳之”[99]。商贾获利靠的是经营,胥吏获利靠的是职权,结果“世之货殖”收益反而大于“商贾之事”,其害之深,令人深恶之。
侯方域分析了明朝胥吏何以如此之多的原因。他指出,明季之乱,在于朝廷对百姓的盘剥过重,使民无以自立。朝廷加在百姓身上的负担至少有七重:税加之、兵加之、刑加之、力役加之、水旱灾祲加之、官吏之贪渔加之、豪强之吞并加之。平头百姓了为逃避政府盘剥便纷纷寻求出路。其中,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黠者则争巢窟充吏胥。学校与吏胥二途都可获得许多赋役上的优免。如此日久,结果必然是学校、胥吏渐多而普通百姓渐少。如是,“始犹以学校吏胥加百姓,而其后以百姓加百姓”。在这种情况下,百姓若不肯坐以待毙,就只能去当盗贼,以至无所不为。侯方域特别强调说,起而为盗“非百姓意也,其势有不得已也”。因此,欲治天下,“不求正乎百姓,天下不可得而治也”[100]。
吴应箕对胥吏之害的认识怨恨深刻,他将胥吏之害的根源归于明朝官场的一种陋规:顶首银。顶首银有多种称呼,如“顶头银”、“顶头钱”、“买窝之银”等。明朝各级官府的胥吏人数,朝廷例有定额。明中叶以后,吏员数量大增。后来者如欲在衙门中求得一胥吏之位,则必须向役满吏员交纳一定数量的银两,这种钱就称之为“顶首银”。吴应箕说,这种“买窝之银”以往不过以十计,明末之时已经是以百计了。[101]
吴应箕指出,做胥吏会有官府支给的薪俸和工食银,但众人以超过薪俸和工食银数倍的捐银来谋得这一职位,其意何图呢?那些朝入衙门,暮称富室之人,每县不下数十人,通国计之,其数何巨!这其中的贪腐之弊,真可谓令人瞠目结舌。明中叶以前,每房胥吏不过数人,明末增至数十人,诸房相加,就有几百人。此数百人“优游佚乐,履丝曳缟,皆从何取办”?毫无疑问,“凡此皆取之于民”[102]。
从地方官府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吴应箕认为胥吏之害极为严重。晚明之际,小府赋税每年不过数万,大府不过数十万,“而所以供此辈者,不啻倍之”。“如此民安得不穷!财安得不尽也!”正所谓国家之财,“不在官,不在民,而尽在此辈者”。在赋税上极大地加重百姓的负担。同时,另一方面,胥吏“欲下取于民,势不得不上罔其官”[103],于是舞文弄法,假公济私,无所不至,而官员失职,亦大半为此辈所累。
面对如此严重的胥吏之害,复社诸君提出了解决之策。其中以吴应箕的思路最为具体和直白明了,即罢除“无用”之害。吴应箕指出:
天下之不足用,至今日而极矣,臣以为皆无用者致之也。朝有无用之官吏,边有无用之士卒,上有无用之设施,此数无用者,皆为有用之害。[104]
三害之中,尤以“无用之官”最为严重。为此他向朝廷提议,将各省巡守监司以下的无用之官,次第减除,如此“有司无十羊九牧之忧,百姓省供亿罪赎之费”[105]。此外,地方抚按监司的胥吏,应从各郡挑选晓文法者数人,随时去留,“而不使奸猾者倚以为窟”。在京各衙门胥吏取之于外省,府取之于县,“服役不中,责其从来”。各衙门顶首之银“官为裁之,以著为令”[106]。
复社诸君力主根除时弊,他们的政治思想凸显出务实的特点。虽然很多主张没有机会实施,但是他们“致君”、“泽民”的政治抱负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忧国忧民的情怀,确乎感召和影响着后人,给后世留下了重要的精神遗产。
【注释】
[1]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2]吴伟业:《复社纪事》,李学颖集评标校:《吴梅村全集》卷二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00页。
[3]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4]张溥:《论略·答罗文止书》,明崇祯刻本。
[5]吴伟业:《复社纪事》,李学颖集评标校:《吴梅村全集》卷二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00页。
[6]张溥:《论略·建学论》,明崇祯刻本。
[7]廖可斌:《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55页。
[8]曹虹:《介于社党之间的文人组织》,丁国祥:《复社研究》,凤凰出版社,2011年,卷首。
[9]杜登春:《社事始末》,道光十本年刻本。
[10]何宗美:《论复社的思想和学术》,《国学研究》第十三卷。
[11]高廷珍等辑:《东林书院志》卷五《高景逸先生东林论学语》(上),清光绪七年本。
[12]同上。
[1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62年,序。
[14]高廷珍等辑:《东林书院志》卷三,《丽泽衍》,清光绪七年本。
[15]高廷珍等辑:《东林书院志》卷五,《高景逸先生东林论学语》(上),清光绪七年本。
[16]同上。
[17]何宗美:《论复社的思想和学术》,《国学研究》第十三卷。
[18]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三十《刻邹忠介公奏议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897页。
[19]张溥:《合集·士品臣品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20]张溥:《合集·行卷扶露序》,续修四库全书本。
[21]张溥:《论略·答钱彦林》,明崇祯刻本。
[22]张溥:《论略·黄赞伯稿引》,明崇祯刻本。
[23]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别邪正》,续修四库全书本。
[24]吴应箕:“留都防乱公揭”,《国粹学报》,1910(74)。
[25]参见王恩俊:“试论复社内部的政治分歧”,《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1)。
[2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一五《与友人论〈留都防乱公揭〉书》,续修四库全书本。
[27]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六十《清忠谱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215页。
[28]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五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268页。
[29]同上。
[30]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31]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五十八《端文顾径阳先生宪成》(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1377页。
[32]张溥:《七录斋诗文合集·近稿》卷一《寿冏卿陆太和先生七秩序》,续修四库全书本。
[33]《陈子龙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附录。
[34]《归庄集》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35]同上。
[36]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九《报夏考功书》,《陈子龙文集》(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477页。
[37]《陈子龙诗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页。
[38]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养民财》,续修四库全书本。
[39]张溥:《论略·贺常熟杨邑尊荣封序》,明崇祯刻本。
[40]张溥:《近集·尚书省之复》,续修四库全书本。
[41]张溥:《论略·赋役论》,明崇祯刻本。
[42]张溥:《合集·送王复完大夫之开州》,续修四库全书本。
[43]冯琦撰、陈邦瞻增订、张溥论正:《宋史纪事本末》卷十六之《蜀盗之平》,晚清刻本。
[44]张溥:《合集·治盗贼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45]张溥:《论略·救荒疏》,明崇祯刻本。
[4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二《议·募立社仓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47]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二《议·江南弭盗贼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48]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续修四库全书本。
[49]同上。
[50]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续修四库全书本。
[51]张采:《知畏堂文存》卷十一,清康熙刻本。
[52]张溥:《近稿》卷三,续修四库全书本。
[53]《陈子龙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附录。
[54]《陈子龙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附录。
[55]同上。
[56]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卷三,南郂堂藏版印本。
[57]张廷玉等:《明史》卷三八八,《文苑》四,中华书局,1974年,第7406页。
[58]以上征引均见于张溥:《七录斋论略》卷一,明崇祯刻本。
[59]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二《拟上求读书见人疏》,续修四库全书本。
[60]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持大体》,续修四库全书本。
[61]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七《书·拟招讨泽潞使成德王元逵魏博何弘敬上宰相李文饶求罢中使监军书》,清嘉庆八年刻本。
[62]同上。
[63]侯方域:《宦官论》,《侯方域集校笺》,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22~323页。
[64]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四《中涓论》,续修四库全书本。
[65]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二《拟上求读书见人疏》,续修四库全书本。
[6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持大体》,续修四库全书本。
[67]同上。
[68]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持大体》,续修四库全书本。
[69]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四《相道》,续修四库全书本。
[70]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四《相道》,续修四库全书本。
[71]陈子龙:《安雅堂稿》卷八《御将论》,清宣统元年铅印本。
[72]陈子龙:《安雅堂稿》卷十八《上少宗伯牧斋先生》,清宣统元年铅印本。
[73]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一《策·时务策·问天下事议论多而成功寡其病源安在》,续修四库全书本。
[74]同上。
[75]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四《召对补奏》,续修四库全书本。
[76]同上。
[77]参见张宪博:“明代体制弊端与复社名士的变革主张”,《故宫学刊》,2009年第5辑。
[78]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三《练兵求将》,清嘉庆八年刻本。
[79]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四《召对补奏》,续修四库全书本。
[80]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一《策》,清嘉庆八年刻本。
[81]陈子龙:《安雅堂稿》卷二《张天如先生文集序》,清宣统元年铅印本。
[82]同上。
[83]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三十《杂著·时文自记》,清嘉庆八年刻本。
[84]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一《汉武帝论》,清嘉庆八年刻本。
[85]侯方域:《策·南省试策五》,《侯方域集校笺》,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84页。
[8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一《策·时务策·问制科得人今不逮昔议者至欲罢之幸其事寝然制科果无弊欤兼行骑射果为得欤》,续修四库全书本。
[87]同上。
[88]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一《策·时务策·问制科得人今不逮昔议者至欲罢之幸其事寝然制科果无弊欤兼行骑射果为得欤》,续修四库全书本。
[89]张廷玉等:《明史》卷六九《选举一》,中华书局,1974年,第1679页。
[90]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一《策·时务策·问制科得人今不逮昔议者至欲罢之幸其事寝然制科果无弊欤兼行骑射果为得欤》,续修四库全书本。
[91]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三《议·储将才》,清嘉庆八年刻本。
[92]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三《议·练兵求将》,清嘉庆八年刻本。
[93]陈子龙:《安雅堂稿》卷五《浙江武举乡试录序》,清宣统元年铅印本。
[94]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三《议·重将权》,清嘉庆八年刻本。
[95]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九《客问·原将》,续修四库全书本。
[9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九《客问·原用兵》,续修四库全书本。
[97]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储边材》,续修四库全书本。
[98]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卷三《货殖论》。
[99]同上。
[100]侯方域:《正百姓》,《侯方域集校笺》,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30页。
[101]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养民财》,续修四库全书本。
[102]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二《议·江南汰胥役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103]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二《议·江南汰胥役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104]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九《策·拟进策·罢无用》,续修四库全书本。
[105]同上。
[106]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二《议·江南汰胥役议》,续修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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