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与经学相为表里的学术特征,使经学传承的民族文化生命通过史学的连续性记载,在历史发展中得到具体呈现和多方面展开。中华民族的文化生命也在历史的发展中经由上古时代的孕育而逐渐发展壮大,从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而最终拓展至西起帕米尔高原,东濒大海,北抵广漠,南接横断山脉的广袤的东亚区域,在世界文化史上成为唯一经由文明古国的连续发展而进入现代社会的伟大民族。
辉煌的史学成就既生动地展示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的历史生成,也熔铸和塑造了这一民族文化生命既久且大的内在精神。几千年连续不断的史学记载及其所展示的中华民族不断繁衍壮大的历史发展,正是这种民族文化生命精神高度自觉的文化历史实践的产物。在今天传承中国古代史学宝藏的核心内容,正在于继承和发扬历经五千年文明发展所积淀形成的民族文化生命及其内在的伟大精神。
现代考古研究揭示,史前时期中国境内出现了众多古人类活动遗迹,范围非常广泛。在距今约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出现了以炎帝、黄帝为首的部落联盟,在不断融合周边部落族团中逐渐形成华夏族体,后率先建立夏王朝,跨入文明社会。此后又经商、周两代的发展,多元一体的华夏民族初具规模,形成以黄帝为始祖的统一认同。作为这种民族统一体的观念反映,西周初年出现“中国”一词,用来指称中原地区及其文化,“夏”也成为“中国之人”的统一族称。与“中国”和“夏”人对应的是四方诸侯与夷、蛮、戎、狄等其他周边各族。
春秋时期,在以“中国”“诸夏”指称齐、鲁、晋、郑等中原诸侯的同时,又出现了“诸华”与“华夏”的称谓。对于“华夏”一词,唐代孔颖达称:“中国有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故谓之华。华、夏一也。”在华夏族周边,文化较低的各族则被统称为“四夷”。而自西周晚期以来,周边各族纷纷向中原迁徙,华夏族与四夷的矛盾和冲突加深。随着平王东迁,周室衰微,礼崩乐坏,中原诸夏倍感威胁,于是,华夏族的民族认同与攘夷思想得到发展。在这一背景下,齐桓、管仲首倡“尊王攘夷”,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据《左传·闵公元年》载,“狄人伐邢”。管仲对齐桓公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体现了“夏夷之防”的强烈观念。
这种“夏夷之防”或“华夷之辨”,既具有地域与血统因素,更有文化发展上的“文”“野”之别,而后者更具有本质意义。就是说,区分华夏与四夷的标准,关键不在于其族类的起源、地域、血统因素,而在于其言行是否合于“周文”“周礼”的文化因素,尊礼则为诸夏,背礼、贬礼则为四夷。到孔子编修《春秋》,已明确地将文野之别的“礼”视为区别华夷的最高标准。无论对于与周宗室同姓的鲁、卫,异姓的齐、宋,还是四夷的秦、楚,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华”“夷”可在不同场合下易位而称。如,杞国本是诸夏之一,在《春秋》中多以“伯”相称。但在鲁僖公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与襄公二十九年所记的杞成公、杞桓公与杞文公都改称为“杞子”,因为他们“用夷礼”,故改“伯”为“子”,以示贬损。而在鲁宣公十二年的晋楚之战中,“蛮夷”的楚国大败华夏晋国,《春秋》却以楚为“礼”而贬晋。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篇》中评论说:“《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言而从事。”
“《春秋》用夏变夷者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罗泌《路史·国名纪》)。孔子以文化为标准来评判“华夷之辨”,虽然不乏华夏文化中心与贬损歧视周边各族的民族尊卑贵贱思想色彩,但凸显了“华夷之辨”在本质上是文明与野蛮、先进与落后之辨,野蛮、落后的“四夷”只可为文明与先进的中国、华夏所同化,而不能走相反的“以夷变夏”的道路,从而为华夏民族的历史实践树立了践仁崇礼、远野蛮而趋文明的崇高文化理想,标志着民族文化生命的高度自觉。
正是这种从文化而不是从种族血统的角度看待夏夷关系,才有力消解了自然血统的民族多元与对峙局面,加快了中原华夏与四夷在趋向文明发展道路上的不断融合,使华夏族体不断扩大。到战国时期,华夷对立已渐消解,春秋时还是“夷狄”的秦楚,此时已并称“诸夏”,同列“中国”,以华夏族为核心,包括“四夷”在内五方之民共为“天下”的华夷一统的观念逐渐形成。到秦统一六国,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正式确立。此后,经两汉四百年大一统王朝的长期发展,华夏族不仅发展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主体民族,并通过自身的凝聚作用,与周边民族不断融合,广泛分布于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平原地带,在两汉以后逐渐拥有了以“汉”命名的新族称。
两汉时期,边疆各族常称汉王朝郡县之民为“秦人”“汉人”,同时“胡汉”“越汉”“夷汉”并称。魏晋以后,随着五胡乱华,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民族在中原建立了诸多割据政权。这些少数民族久与汉人杂处,成为统治民族后,在制度与文化方面力求继承中原文化固有传统,于是,按照“中国”指称中原地区的固有含义,遂自居“中国皇帝”,并要求与原来的“中国人”共有“中国”称号。这样,原来的“中国人”被明确称为“汉人”,“汉人”正式成为族称,各少数民族则逐渐总称为“蕃”。“蕃汉”成为反映各民族总体关系的新称谓,“中国”则成为各民族所共有的称号。
与此同时,魏晋之际开始由“中国”与“华夏”复合形成“中华”一词,在含义上与“中国”相同,但更多用来指称中原的传统文化和具有这种文化的士人。但随着“中国”称号为各民族共有,“中华”的含义也出现相应变化,它不仅指代原来的华夏、汉人的活动区域与文化传统,也被在中原称帝立都的少数民族所分享。到南北朝时期,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更强调自己是“黄帝少子昌意之后”,又居“中国”,在传统文化上也居于中华正统地位,至于南方本是继承中原文化的汉族政权反被斥为“南伪”(《魏书·韩显宗传》)。至孝文帝行汉化,改汉姓,更显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力求继承中原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
东晋十六国与南北朝时期,秦汉以来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大一统国家走向长期分裂和动荡,由华夏族发展而来的汉族仅在南方保存维系了自己的政治统治和文化传统,从这一角度看,这时无疑是华夏民族文化生命发展中的严重困顿与晦塞不彰时期。但在历史的曲折晦暗中,汉民族大量南迁,却增进了南方百越、三苗族裔与中原汉族文化的融合;北方少数民族称帝立都,在长期的分裂动荡中却也以“中国” “中华”自居,同样加快了不同民族汉化的过程。由此,历史的长期分裂与动荡,却在客观上促成了华夏民族文化在更大的范围和族群中迅速扩张与传播的发展进程,使更多的民族融合到华夏、汉族的主体之中,这又扩大了华夏民族文化生命的社会载体与活动范围,加快了中国各民族由野蛮趋向文明的发展进程,民族文化生命在这种曲折宛转中取得了惊人进步!
隋唐时期,开始收获这一进步的硕果。统治者一方面“复汉魏之旧”,“正礼乐”,“易服色”,重振传统礼乐制度与经史之学,另一方面又视华夷如一,“混一诸夏”,“无隔华夷”(裴矩《西域图记》)。唐代建国之初即颁布修撰梁、陈、魏、齐、周、隋六代史诏,将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北周作为正史撰述同等看待,体现了多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重要发展。以汉族为核心的民族融合在多民族统一王朝中快速发展,展现了华夏民族文化生命的巨大融合力与创造力,使唐朝成为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又一高峰。
此后,经宋、辽、夏、金等多民族政权的并峙发展,到元朝的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重新确立,中国各民族同源共祖与华夏民族的文化认同思想进一步发展。忽必烈即蒙古汗位后,“取《易经》‘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充分表现出蒙古族建立的统一政权对华夏民族文化的自觉认同。而元末史家所撰《辽史》在这方面更具典型意义。其《世表》序称,按唐初所修《周书》,辽本炎帝之后,而按辽史官耶律俨所撰《辽史》,辽为轩辕后。将契丹视为炎、黄之子孙,与《史记·匈奴列传》称匈奴为“夏后氏之苗裔”一样,这种多民族同源共祖的思想可谓不绝于史。《世表》序并对此总括说:“庖牺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无穷,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孙,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非常鲜明地揭示出民族融合过程中,中国各民族同源共祖与华夏民族文化认同的基本观念。
迄及明清,蒙汉、回汉、满汉融合进一步发展,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古代发展过程已经完成,“中国人”成为中国各民族的共有称号。中华民族已从最初发源于黄河中下游的华夏族,到融合周边民族并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平原后形成汉族,再到此后汉族不断吸收其他民族成分而日益壮大,活动范围扩展至整个东亚的广袤区域,形成了以汉民族为核心的多民族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显示了华夏民族文化生命的宏伟创造力量!(www.xing528.com)
对于这一伟大的民族统一体,清代学者王绍兰在段玉裁注解“夏,中国之人也”的案语中纠正说,“京师为首,诸侯为手,四裔为足,所以为中国之人也”(《说文段注订补·五》),生动地揭示了“中国人”在历史发展中已经成为包括各民族在内的有机统一体的重要认识。但这种包括中国各民族在内的民族统一体观念的真正自觉,却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的进逼下逐渐形成的。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与挑战,中国各民族内在联系、休戚与共的统一体意识得以唤醒,“中华”一词与西方传入中国的“民族”概念相结合,形成了“中华民族”的自觉观念,以汉族为核心包括50多个民族在内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实现了由自在向自觉的历史转变。
近代梁启超曾一再强调,中国人在人类进化史上创造的最伟大的奇绩,就是能在中国如此广袤的国土上,在五千年如此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如此硕大无朋的民族统一体,将人类四分之一的成员融为一体,且日征月迈,生生不已,历久而弥坚。在世界史上,“实邈然更无匹俦。”[2]
“中国文化,表现在中国以往全部历史过程中,除却历史,无从谈文化。”[3]中华民族文化生命的成长及其文化精神与创造伟力的展现,正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实现的。绵延不绝的史学撰述,生动地记载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的成长历程。在以远野蛮趋文明的文化理想指引下,中华民族文化生命在历史实践中展现出践仁崇礼、尚和去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爱国爱民、天下一家、协和万邦等重要的民族文化精神,不断充实与丰富着民族文化的不竭生命,创造了五千年民族文化发展既久且大的宏伟奇绩。所有这一切,无一不是通过史学的载体而得以彰显和维系的。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体认与承续中华民族文化大生命,弘扬中华民族日进文明的文化精神,自然不能离开数千年浩瀚的史学记载!
中国历代史家从孔子作《春秋》始,无不注重对于历史人物的褒贬、进退,发挥史学劝诫、赞治功能,以直笔实录与书法不隐的精神表彰气节,发明沉屈,扬善惩恶,维系礼义文明于不坠,在史学纪事求真的同时,更展现出中华民族日进文明的实践创造精神。依托于史学的连续性记载,践仁崇礼、日进文明的民族文化生命精神才能得到自觉传承,即便在分裂动荡的晦暗闭塞时期,也能通过史学的传承而维系文明与正气,使其前后相续,晦而复明,沉而再起,不绝如缕,这也是华夏民族能够历经五千年发展中无数艰难险阻和困顿挫折而最终成为与世无匹、文明璀璨的泱泱大族的重要原因。
黑格尔曾说:“历史对于一个民族永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靠了历史,才能够意识到他们自己的精神表现在法律、礼节、风俗和事功上的发展行程。……历史给予一个民族以他们自己的形象,在一种情况之中,这种情况因此变为客观的情况。假如没有历史,他们在时间上的生存,在本身中便是盲目的——任性在多种形式下重复表演而已。历史使这种偶然性停止——给了它一种普遍性的形式,因此也就把它安置在一条指定的和限制的规律之下。”[4]这段评论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史学在中华民族文化生命成长上的重要意义,应是非常贴切和深刻了。
“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唐大诏令集·修晋书诏》)在全球化的今天研读中国传统史学,不仅可以居今识古,资、治、通、鉴,有裨于修身、治世与明道,对于续写中华民族文化生命的融合与创造伟力,推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文明进程的现代发展,以及建设和谐、文明的新世界,无疑仍将会发挥重要而积极的现实意义。
【注释】
[1][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页。
[2]梁启超《梁启超选集》,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版,第965页。
[3]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弁言》,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页。
[4][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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