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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必读:史官、史书、史事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史”即史官,这是中国人使用“史”字的最早含义。西周建立后,史官已出现“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不同的分工,说明史官的职责在进一步分化。这时的“史”官并不等同于后世专职历史记载或编纂的“史官”。三国以后,多以“史”称史书。此后,以“史”指称史书或直接使用“史书”逐渐流行开来。“史”从史官的本义,到人们赋予其“史书”的引申意义,经过了长期的历史发展。

医学生必读:史官、史书、史事

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的历史。当人类进一步创制文字,并用于记载、撰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时,史学也就应运而生了。但是在世界各民族中,对于历史记载的爱好与重视,是中华民族的突出特点。中国古代史籍之多、历史记载之丰富与连贯,在世界史上都极为罕见。史学在中国传统四部之学中,地位也仅次于经学,足见其受尊崇的程度。在明清与近代时期,甚至不少学者主张“六经皆史”,将经学等同于史学,出现史学凌驾于经学之上的发展趋势。所以,梁启超说:“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为最发达。”[1]

中华民族何以如此重视史学?欲明了这一问题,还需首先从中国人关于“史”与“史学”的观念认识入手。

关于“史”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其字形结构像手持“中”之形状,解释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释为:“君举必书,良史书法不隐。”以上解说中,“史”字体现出两项要旨:一是“史”本指“记事者”,是负责记载的人,即古代的史官。如,《周礼·天官·冢宰》说:“史,掌官书以赞治。”其次,史官记事应当秉持“中”的态度,即以不偏不倚的“中正”原则予以实录。

清代学者基于古文字的考证,开始怀疑许慎“中,正也”的说法。因为中正的“中”是一抽象的原则,如何以手持之?于是认为“中”字本义不是指中间,也不是指中正,而是指简册、簿书类的东西。如江永说:“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故掌文书者谓之史,以手持簿书也。”(《周礼疑义举要》)

上述不同解说虽对“中”的理解不同,但“史”表示持书之人,即古代史官已无疑义。“史”即史官,这是中国人使用“史”字的最早含义。因此,《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称“史不绝书”,即指史官没有中断过记载之意,这里的“史”指史官,而非通常理解的史书之意。《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说“吾犹及史之阙文”,以及《孟子·离娄下》中“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中的“史”字也都指史官之意。

中国最早的史官,相传是“黄帝之史”仓颉。据说仓颉是汉字的创造者,可见最早的史官就是运用文字记事的人。到了殷代,史官的设置已得到甲骨文中“史”“作册”“太史”“内史”等不同称谓的确认。西周建立后,史官已出现“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不同的分工,说明史官的职责在进一步分化。但这时的史官,是广泛意义的官名,职掌范围很广,包括各种以掌管典册为特征的“任事”或“遣使”之职,所以“史”字也通“事”“使”。这时的“史”官并不等同于后世专职历史记载或编纂的“史官”。从用“史”指称广泛意义的官名,到用以专指历史记载的“史官”,又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演化。

大约到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大变革冲击下,“史”才从指称多种职掌的官名中分化出来,指称掌管历史记载与编纂的史官。如,《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秦始皇本纪》载:“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焚烧之。”这两条记载中,“初有史以纪事”的“史”字是在文献上最早明确同历史编纂联系在一起的“史”。“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焚烧之”的“史官”也是文献所见最早“史官”二字连用的记载。

春秋时期,“史”开始形成指称编纂历史的史官之意,同时也使“史”衍生出指称史官书写所形成的薄书,即“史书”“史籍”的意义。

中国最早的史书名称即是“书”。如“六经”中的《书》就是记载历史的书。以“书”指称“史书”的古老传统也被后世长期沿袭,如《太史公书》《汉书》《宋书》《唐书》等。但在秦汉之际,人们已较多地使用“史记”一词来泛指史书。如《吕氏春秋·察传》载:“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这是古书传抄讹误上一个很有名的故事,也是文献上最早把“史”与“记”结合起来称作史书的例证。到两汉时期,以“史记”指称史书的现象已较普遍,在司马迁的《史记》与班固的《汉书》中都多次出现。

三国以后,多以“史”称史书。孙权自称:“至统事以来,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三国志·吴书·吕蒙传》)。“三史”,即指《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部史书。到了西晋杜预撰《春秋左氏传序》时,文中除以“史”“史记”“国史”“旧史”等指称史书外,也明确使用了“史书”一词。“其(指国史)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此后,以“史”指称史书或直接使用“史书”逐渐流行开来。(www.xing528.com)

“史”从史官的本义,到人们赋予其“史书”的引申意义,经过了长期的历史发展。而它进一步表达史书所记载的对象,即实际发生的客观历史的“史事”含义,则更为漫长。

从中国远古传说所保存的古史踪影中可以看到,中国人关于史事即客观历史的原始观念远在史官、史书产生以前的原始社会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人们关于史事的观念概括的形成却经过了漫长的认识发展。

一般认为,殷商时期,甲骨文虽然具备了历史记载最简单的形式,但距离编年史雏形还为时尚早。当时的“史”作为指称广泛的官名,是与各种职掌任事的“事”相联系的,而且这时的“事”是指“时事”,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并无表示历史意义的“往事”含义。到周代,已有“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礼记·玉藻》),以及“左史记言,古史记事”(《汉书·艺文志》)等说法,但这里的“动”“言”或“记事”还只是史官记载当时之事。

及至春秋战国,“事”的观念除表示时事外,还出现了“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彰往而察来”“述往事,思来者”等不同说法,这里的“前言往行”“往”“往事”,以及后来孟子说的“其事则齐桓、晋文”的“事”,都已指向了史事意义。

到司马迁著《史记》,对于史事的称说仍是沿用了“事”的概念。如,“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等。这里,所谓“时事”“行事”都是指史事。此后,从两汉直至魏晋南北朝,人们都是采用“事”“时事”“行事”“往事”等概念来指称史事,“史”字还没有被赋予客观历史的史事含义。

但到唐代,人们以“史”为客观历史的观念逐渐明确起来,“史”字开始被用来表达客观历史的史事含义,“史事”一词开始出现。

唐初编纂的《隋书·经籍志》在论及《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等撰述相继问世后写道:“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这里的所谓“一代之史”,在意义上就是指一个朝代的史事,即其客观的历史过程。“史”已具有了表述史事的新意义,这是“史”的含义演变的重大发展。

“史”由远古的史官含义,发展到表示史书的意义,再到表述史事的意义,这是史学观念的巨大进步。随着表达史事意义的“史”的出现,人们逐步把“史”与“事”结合起来,采用“史事”这个概念来指称实际发生的客观历史或史书所记的历史事迹。如唐高宗简择史官的诏书中称:“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疏舛,亦恐泄漏史事。”(《唐大诏令集》卷81)这里的“史事”与现代史学中的“史事”概念已无多大差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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