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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铭文中的经:从纵丝到经营的意义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青铜器铭文中,“经”的释义已从纵丝的本义引申为“经维四方”,即经营的意思。将“经”视为“经典”或“经籍”,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也就是说,除“六经”之外,其余不得称“经”。古文派把“经”视为群书的通称,又失之宽泛。自西汉中叶后,儒家的部分典籍被政府“法定”为“经典”,“经”的含义开始固定下来,成为封建政府“法定”的部分儒家书籍的专称。

青铜器铭文中的经:从纵丝到经营的意义

经学,作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主要形态,从西武帝独尊儒术、立五经博士算起,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经学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仅据《四库全书总目》经部著录,就达一千七百七十三部、二万零四百二十七卷之多。那么,到底什么是“经学”?“经学”的“经”的含义又是什么呢?

关于“经”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系部》中说:“经,织也。从系,巠声。”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织之纵丝谓之经。”但在现存的殷商甲骨文中,并不见“经”及与其相关的“巠”字。

“经”“巠”二字最早出现于周代的青铜器铭文中。如在西周的大盂鼎毛公鼎上,有“敬雍德巠”“肇巠先王令”;在西周中期的虢季子白盘上有“经维四方”等字样。按照郭沫若的研究,“巠”“经”本是一字。“巠”是早期的字,“经”是后起的字,但“巠”在字形上象织机的纵线形,字义应为丝,而不是川。在青铜器铭文中,“经”的释义已从纵丝的本义引申为“经维四方”,即经营的意思。

将“经”视为“经典”或“经籍”,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如墨家学派的《墨子》一书中就有《墨经》,法家学派李悝的著作叫《法经》,道家学派的《老子》一书也称《道德经》,而且,儒家的基本典籍“六经”之名也已出现。但当时“六经”是被各家各派所普遍认同的官府保存的古代典籍,还不是儒家学派的专利。如《庄子·天下》说:“古之人其备乎!……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教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禁止“私学”,以吏为师,只许士人学习秦朝的法令制度,但朝廷仍有博士官和儒生。西汉初期,治国思想上信奉的是黄老学说,推崇无为之治,对儒家并不重视。文帝、景帝时,儒家学说渐被重视,长于治某经的儒生也被延立为博士,但当时的博士并不是儒家专有。直到汉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立“五经博士”,《诗》《书》《礼》《易》《春秋》这些儒家的基本典籍成为封建政府“法定”的“经典”。从此以后,“经”开始专门指谓封建政府“法定”的部分儒家典籍。

在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经”的领域在不断扩大,经师们对于“经”的解释也并不相同,曾出现“五常说”“专名说”“通名说”和“文言说”等四种代表性观点。

“五常说”最早由汉代儒家提出,以“五常”与“五行”相配,用“五常之道”解释“五经”,“经”即“常”“常道”之义。如,《白虎通·五经象五常》说:“经所以有五何?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www.xing528.com)

“专名说”是晚清时期今文经学派的龚自珍、廖平、康有为等人的观点。他们认为,“经”只是孔子著作的专称,孔子以前不得有经,孔子以后的书籍也不能称经。孔子弟子门人所述的叫作“传”或“记”,弟子门人辗转相传的叫作“说”。也就是说,除“六经”之外,其余不得称“经”。

“通名说”是晚清古文经学派章太炎的观点。他认为,“经”的本义就是“线”,即古代用来装订书籍的“韦编”。“经”“传”“论”之间性质不同,绳线连贯的称为“经”,簿书记事的称为“专”(传),比竹成册的称为“仑”(论);三者长短也不同,据说“经”的竹简长二尺四寸(汉尺)或一尺二寸,“论”长八寸,“传”则六寸簿。这样,“经”成了群书的通称。兵书、法律、教令、史书、地志、诸子都可称为“经”,并不能为孔子“六经”所专有。

“文言说”由晚清时期古文经学派刘师培提出。他认为,中国文学骈体文为“正宗”,而骈文源于《周易》的“文言”,因此,凡是骈文体的书籍,都可称为“经”,“六经”文章大抵就是广义的骈文,即所谓的“文言”。

上述四种观点,“五常说”训“经”为“常”,将“经”比作“常道”,可见西汉以降对以孔子为宗师的儒家书籍的尊崇,此时“经”已成为封建政府“法定”的“经典”。“专名说”是今文派的一种主张,“通名说”和“文言说”则是古文派及其派生的古典文学学派的主张。今文派把“经”的领域仅限于孔子的著作,过于狭窄,而且其认定的典籍是否为孔子所“著”也是问题。古文派把“经”视为群书的通称,又失之宽泛。一般说来,“经”的含义并不囿于今文派所说的“五经”,“经”的领域在历史发展中曾扩大为“七经”“九经”“十二经”“十三经”,但“经”也不可如古文派所称泛指群书。

从“经”的含义的历史演变看,“经”字作为书籍的指称出现于战国时期,但当时并不局限于儒家书籍。自西汉中叶后,儒家的部分典籍被政府“法定”为“经典”,“经”的含义开始固定下来,成为封建政府“法定”的部分儒家书籍的专称。但在广义上,“经”也可指称包括儒经在内的一些被崇奉为典范的著作和宗教典籍,如,汉代桑钦撰的《水经》、陆羽撰的《茶经》,以及佛教的《大藏经》《坛经》,道教的《南华真经》《玉皇经》等,都以“经”命名。但这些儒家学派以外的典籍,虽然也可称为“经”,但在“经”前都要冠有标识,即“×经”或“××经”,而不能直接称为“经”,就是说,它仅在某一学科或某—学派中具有“经”的地位,而并不像儒家典籍那样被全社会承认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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