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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自由贸易是《管子》和《国富论》的基本主张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整个《管子》书中,尽管有诸多要限制贸易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还是主张自由贸易的,这种主张和《国富论》有相同的味道。贸易报复性措施的实质是通过高关税和禁令对本国某些利益集团进行保护,但最终会从整体上对国家经济不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拿出这些实例,关键是强调重商主义的危害,只有自由贸易才真正有利于国家。

主张自由贸易是《管子》和《国富论》的基本主张

从整个《管子》书中,尽管有诸多要限制贸易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还是主张自由贸易的,这种主张和《国富论》有相同的味道。《管子卷八·小匡第二十》记载:“是故天下小国诸侯,既服桓公,莫之敢倍而归之。喜其爱而贪其利,信其仁而畏其武。桓公知天下小国诸侯之多与己也,于是又大施忠焉。可为忧者为之忧,可为谋者为之谋,可为动者为之动。伐谭莱而不有也,诸侯称仁焉。通齐国之鱼盐东莱,使关市几而不正,壥而不税,以为诸侯之利,诸侯称宽焉。”齐桓公管仲更多的情况下主张用仁爱和相互贸易的方式搞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无论何时人们都信其仁爱而不愿意战争,齐国与东莱国交易鱼盐,市场稽查不征税,存放货物而不加杂捐,以方便与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

然而贸易往来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实在对待贸易问题上,在中国古代社会也只有齐桓公和管仲比较开明。其实《国富论》问世之前,英国也有很多比较有影响的反对国际贸易的法案,起重影响较大的就是《航海法》,《航海法》力图通过绝对禁止或对外国航船课重税来使本国海员船舶独占本国的航运业。《国富论》指出:“航海法对国外贸易,即对国外贸易而增加的财富,是不利的。一国对外国的通商关系,像个别商人对他所交易的人的关系一样,以贱买贵卖为有利。但是,在贸易完全自由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最有可能有贱卖的机会,因为贸易完全自由,鼓励一切国家,把它所需的物品,运到它那边来。由于同一原因,它也最可能贵卖,因为买者麋集于它的市场,货物售价可尽量提高。诚然,航海法,对来到英国输出英国产物的外国船只,未曾课税,甚待时输出货物和输入货物通常都要纳的外人税,由于以后若干法令,有大部分输出品,无须再缴纳了。但这一切,都不是减轻航海法对国外的有害倾向。”[6]

亚当·斯密看到英国人对外国船只收了高关税,那么外国人也要对英国船只收高关税或禁止进口的方法来限制某些产品输入时,这必然带来对应国家的报复心理。贸易报复性措施的实质是通过高关税和禁令对本国某些利益集团进行保护,但最终会从整体上对国家经济不利。骤热开放自热贸易会不会导致低廉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从而威胁到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夺走本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存手段。毫无疑问,这种冲击很可能有。

但实际上开放自由贸易的危害或许没有想象那样大。就亚当·斯密写《国富论》时的英国而言,那些没有受到保护通常也可以出口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商品,都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外国商品自由进口的影响。这类商品能够出口到国外,说明其售价必定与同品质、同种类的外国商品同样低廉,因而仍能控制国内市场。当然,恢复自由贸易虽然使一些人突然失去他们通常的职业和谋生方法,但他们不会因此而失业或失去生计,这是因为,国家的资本和从前相同,劳动的需要也和从前的大致相同。

法国人曾经为庇护本国制造业,对于外国商品课以高关税,1671年荷兰人与法国沟通无效,宣布禁止法国葡萄酒白兰地及制造品输入。1672年的战事,一部分由于这次商业上的争论。1678年尼麦根合约,允荷兰人之请,减轻了这些关税,荷兰人也撤销了对法国的限制。1697年,英国禁止弗兰德制造的麻花边输入,弗兰德那时为西班牙的领地,其政府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进行报复。1700年英国撤回了禁止弗兰德麻花输入的禁令,以弗兰德撤回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的禁令为条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拿出这些实例,关键是强调重商主义的危害,只有自由贸易才真正有利于国家。

《管子》把关看成“外财之门户”故要能:“虚车勿索,徒负勿入,以来远人。”[7]对外国商人有特殊的优待。如设立招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来一乘者供给本人的饭食,来二乘者供给马的食料,来三乘者供给从人的饭食。即谓“请以令为诸侯之商之客舍,一乘者有食,二乘者有刍菽,三乘者有伍养,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8]这些都称得上古代自由贸易的典范。

在亚当·斯密看来,本国的工商业经营者,如果在国内市场遇到外国人的兼并,可能不得不放开原来的行业,其损失可能不少。通常再改换经营另一种行业,也许会十分困难。尤其是制造业者要处理原来的固定资产,处置不当会有相当大的损失,对于他们的利益,从公平的立场出发,要求这种变革也必须适应。要是立法机关不为片面吵吵嚷嚷的要求所左右,国家经济从长远考虑会淘汰落后产能而变得很有利。其实在什么程度上,可对外国商品输入课税,不是为着防止输入,而是为着筹集政府收入,那是我以后的考察赋税时所要考察的问题,但为防止输入,甚或为减少输入而设的税,显然是既破坏贸易自由,也破坏关税收入。[9]

[1]淤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21页。

[2]淤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67页。(www.xing528.com)

[3]淤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24页。

[4]于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25页。

[5]盂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28页。

[6]淤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35页。

[7]于《管子卷九·问第二十四》。

[8]盂《管子卷二十四·轻重乙第八十一》。

[9]淤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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