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工实际上是一种自然演化与推动。在春秋之前的中国古代社会,根据文字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表明,经济单位除了经营农业以外,还建立了种种手工业作坊,经营各种手工业。青铜手工业,生产炊具、食器、酒器、乐器、兵器、车马器以及生产工具等青铜制品;陶瓷手工业,制作适用于日常生活需要的种种陶器,原始瓷器、以及陶制建筑材料;木器手工业,制造船只、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漆器手工业,生产饮食器、容器、家具、武器(木质部分);骨器手工业,制作农业、手工业和渔猎生产工具,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服饰用品和其他装饰用品;玉器手工业,生产各种礼器、仪仗器工具以及装饰和陈设用品;丝织业,生产绚丽多彩的织品;麻纺织业,生产规格多样的麻纺织品;毛皮加工业,生产各种毛皮制品。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有“百工”之称,所谓“百工”,便是指当时社会中的手工业而言的。
因此,在管仲看来,把具有各种不同长处的人,让他们的长处都发挥出来,这样能创造最好的效益。因此他说:“平原之隰,奚有于高?大山之隈,奚有于深?訾讆之人,勿与任大。譕臣者,可以远举;顾忧者,可与致道。其计也速,而忧在近者,往而勿召也;举长者,可远见也;裁大者,众之所比也;美人之怀,定服而勿厌也。必得之事,不足赖也;必诺之言,不足信也。小谨者不大立,訾食者不肥体。有无弃之言者,必参于天地。”[1]管仲认为,分工要把有长处的人的长处发挥出来,没有长处的人也不能委以重任。深谋远虑的人可与共图大业,见识高超的人可同他共同致力于治国之道。对于那种急功近利的目光浅薄的人,去了就不必再召回来。见多识广的人深谋远虑,才气伟大的人大家都亲近他。希望别人感怀自己,一定要布德惠而不可厌倦。不可得而求必得的事情是不足以依靠的,不应承允而轻易承允的诺言是不值得信任的,谨小慎微成不了大器。如果人能信守格言,在社会分工中使可以做得非常有效率而参于天地。
亚当·斯密认为,“人们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并不像我们所感觉的那么大。人们壮年时在不同职业上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数场合,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2]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个是哲学家,一个是街上挑夫。他们之间的差异,可能起因于习惯、风俗与教育,而不是起因于天性。他们生下来,在七、八岁以前,彼此天性极相类似,他们的双亲朋友,恐怕也不能在他们之间看出任何显著的差别,大约成年以后,由于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于是他们才有所差异,渐渐可以看出来,往后逐渐增大,结果,哲学家为虚荣心所驱使,简直不肯承认他们之间有一点类似的地方。(www.xing528.com)
当然,人类如果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相互交易的倾向,各个人都须亲自生产自己生活上需要的必需品,那么人们的任务和分工就不会存在,工作的差异和能力的差异也不会那么大,分工可能就不存在了。然而真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不会这样。《国语卷六·齐语》记载:“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他的这一思想,成就了春秋时期各国的昌盛。按照管仲的治国理念,“士、农、工、商”要充分发挥他们各个不同的长处,“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吏;百姓殷众,官不可以无长;操民之命,朝不可以无政。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民众而兵弱者,民无取也。故末产不禁,则野不辟;赏罚不信,则民无取。”[3]这就是说国土辽阔,各地不能不设官吏;人口众多,官府不能没有首长;掌握国家的命运,不能没有法令。土地辽阔而国家贫穷的,是因为土地没有得到开垦;人口众多而兵力薄弱的,是因为百姓没有得到教化管理。土地没开辟,百姓没有教化分工,对外就不能抵御敌人。因此,要使国家强大,四民分业,自是当然。
这种思想与后来亚当·斯密的分工思想是十分吻合的。亚当·斯密指出:“由于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所以当初产生分工的也正是人类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矢的人,他往往以自己制成的弓矢,与他人交换家畜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因为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矢为主要业务,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4]也许还有另外一些人,因为善于建房,所以常常被人请去制造茅屋,可以换的粮食或肉、衣服等等。于是人们发现,完全献身于某一工作对自己有利,因为就成为某一行业有技术专长的人,也许铁匠、铜匠、木匠、制革者、造船者、纺织者都是这样形成的,人们发现自己有专长比没有专长更好,因为有专长能挣更多的钱,工作起来自己又熟练,同时还相应地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是人们普遍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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