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和《国富论》首先都肯定自利是人的一种天性。人类的自利观念是一种客观存在。人的情感都是“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有所同也。”[1]欲得所乐与不欲逢所恶都是利己。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任何地方所获得的每一次进步,都与满足人们自利的愿望有关。每个人都希望更好地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并获得更多的财富。
在《管子》一书中,他力求用这样的观念去解释“故善者圉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利害者,财多而过寡矣。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2]
这是多么入情入理的自然主义的个人自利境界。《管子》这里是说,善于治国的人,总是以祸害阻止人们,以利益引导人们。能够把握利害关系的人,必然收获的财富多而过错少。人之常情,见到利益没有不追求的,见到灾祸没有不躲避的。商人做买卖,一天赶两天的路程,夜以继日,不远千里,就是因为利在前面;渔民下海,海深万仞,逐波逆流冒险航行百里而昼夜不息,就是因为利在水中。利益所在的地方,即使是千仞高山也无所不至,即使是万丈深渊也无所不入。所以善于把握利益之所在,人们必然赞美而顺从,不用指挥就会去,不用招引就会来。既不烦劳也不干扰,而人民自然富裕。就像鸟雀孵卵,无形无声,只见其成功。(www.xing528.com)
“自利”从人类社会形成之日起,就是一种抽象的人性,是最主要的社会推动力。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第二章中曾经指出:“在文明社会中,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他人的合作和帮助,而他的一生也不足以获得几个人的友谊……人类社会几乎总是需要同胞的帮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善意,那一定是不行的。如果能够诉诸他们的利己之心,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对他们自己有利,那么他就有可能如愿以偿。不论是谁,如果要同他人做交易,都要这样提议:请给我那个我所要的,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这句话就是交易的意义。我们所需要的帮助绝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3]接着亚当·斯密又描述了,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饭食,不是出自屠户,配酒师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的自利之心,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社会,人们更多地不是依靠相互仁慈,而是通过唤起别人的利己之心,才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要。
个人自利的观念,在中国诸子百家的著作中,只是在《管子》中才得到鲜明而又系统的发挥。《管子》认为:“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比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其民力。无以畜之,则往而不可止也;无以牧之,则处而不可使也。远人至而不去,则有以畜之也;民众而可一,则有以牧之也。”[4]这是说要想治理好天下,必须重视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想治理好国家,必须爱护关心本国人民;想治理好人民生活,必须全心全意地保护百姓的经济能力。君主如果不能使人民生活幸福,他们就会远离君主而去,谁都难以阻止;君主如果不能善于使百姓发财致富,则社会就不会有很好秩序,即使百姓留下来也不一定听从君主的命令。如果别国的百姓来到自己的国家而不肯离去,是君主能满足他们自利的要求而让他们快乐,人口众多可以和谐统一,则是因为君主满足他们自利的愿望,因而能实现有效治理。这样国家富强了,人民安定了,百姓的生活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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