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胡塞尔现象学研究的后继者之一, 梅洛-庞蒂采取了与海德格尔大致相同的研究路径, 即首先在说明自己的现象学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对主体的描述, 进而在强调主体与世界的关联的同时对主体及世界进行描述, 并对时间作存在论界说。 但与海德格尔着重于对人的存在的考察不同, 梅洛-庞蒂希望能重建感觉物与意义之间原始联结的存在论探索。 基于这一理论旨趣, 他和许茨一样, 也关注对生活世界的现象学思考, 也将现象学还原作为现象学的基本方法。 但有所不同的是, 他发展出了与许茨不同的现象学方法, 即试图通过描述的知觉现象学方法达到知识。
1. 他们都是在对前人理论的批判性思考基础上展开生活世界现象学研究的, 胡塞尔、 舍勒、 韦伯、 柏格森、 实用主义的经验概念等都对他们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与胡塞尔和许茨一样, 梅洛-庞蒂也强调现代人面临着科学的危机、 哲学的危机及人的科学的危机等, 并认为要摆脱这些危机, 必须借助于对科学的基础及不同的学科间的关系的一种新的解释。 因为 “整个科学世界是在主观世界之上构成的, 如果我们想严格地思考科学本身, 准确地评价科学的含义和意义, 那么我们应该首先唤起对世界的这种体验, 而科学则是这种体验的间接表达”[1]。 许茨和梅洛-庞蒂都对传统哲学、 特别是对实证主义的传统成见进行了批判, 认为它们从一开始就假定了我们置身于其中的世界的存在,并把科学观念视为实在的镜子。 他们都看到, 由于实证主义传统预设了人对世界的直接经验, 就使得在其理论中前科学的、 直接被经验到的经验领域无法在严格科学的意义上获得解释。 他们都强调, 科学要想成为 “严格的” 科学, 就不仅要具备逻辑和数学形式上的严格性, 还应阐明科学的起源及科学由之产生、 活动于其中并受之制约的生活世界。
当然, 在对传统哲学的反思上, 他们也各有侧重。 许茨着重对传统哲学中的实在论进行批判, 他认为实在论观点预设了一个预先存在的、 不变的、确定的客观世界, 并将主体视为是客观世界的对象之一, 没有视主体为一个在世界中的主体, 而是认为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外在的因果律制约。 而梅洛-庞蒂则着重进行了对理智主义的观念论的批判。 这种观念论认为, 人是一种普遍的构造意识, 能够主动构造出各种对象。 梅洛-庞蒂指出, 传统观念论者的主要问题是他们倾向于将主体从世界中分离出来, 这样, 他们就将人的在世存在与世界的关系歪曲成了一幅客观主义的世界图景。 梅洛-庞蒂不仅批判康德的先验观念论以先验意识为主题致力于澄清先验意识的结构的时候, 没有认识到作为经验的最底层的感觉经验是意向材料; 也对胡塞尔的先验观念论立场提出了质疑, 认为他所设想的完全的还原是不可能实现的。 并且, “应该描述实在事物, 而不是构造或构成实在事物。”[2]和许茨一样, 在继承了胡塞尔晚年的生活世界理论的同时, 梅洛-庞蒂也批判了胡塞尔以先验主体观念取代在世界中的人的观点。 他强调, 现象学的主体应该是有限的人, 对生活世界的解释应该从人的直接经验出发。 世界虽然具有一种超验性, 但这种超验性是我们可以经验到的。 这个世界并非独立于我们心灵之外的, 只有当我们知觉到世界时, 我们才会对世界产生意识。 许茨在批判实在论的同时, 强调科学要想成为 “严格的” 科学, 就不应该预先假定这个世界已经存在并具有意义, 而是应把理论研究的焦点转向这个世界。 应该以探究这个世界借以构成为一个意义整体的过程为出发点, 依据常识的范畴和人的构造来解释世界的理念化和程序化。 因此, 在许茨那里, 生活世界的研究与作为日常生活世界中世俗自我的意识特征的整个状态的现象学探讨是综合在一起的。 而梅洛-庞蒂则接受了贝克莱关于事物不是自在的、 独立于人的, 而是与知觉者同在的观点, 并由此提出了知觉首要性的主张。 他强调把知觉经验作为知识的终极来源, 试图返回到作为知觉现象学研究对象的现象去。 他认为, 并不存在预先存在的、 独立于人的世界, 被知觉的世界产生于知觉。 他这里所说的知觉不是经验论的知觉, 而是意向性的总体。 它不仅包括在前科学的生活中运作的各种理智结构, 还包括人的各种本能结构。 对梅洛-庞蒂来说, 知觉的各个因素本来就是有意义的。 由于知觉能够使我们突破直接的经验材料达到现象的领域, 它是哲学和各门科学的发源地。 被知觉到的世界及其全部主客观特征, 构成了哲学和各门科学的共同基础。 由此看来, 对梅洛-庞蒂来说, 意识是关于对象的意识, 我们可以通过描述达到对现象的认知。 当然, 这里所说的描述, 并不是对世界的因果性描述, 而是对知觉经验的现象学描述。
虽然梅洛-庞蒂与许茨在批判对象上各有侧重, 但从批判的结论来看两人则殊途同归, 即都强调传统哲学在将世界看作是一个对象化的 “现成世界”的同时, 失去了与人的社会历史情境下的具体生活的应有联系。 他们都认为,要恢复哲学与人的具体生活的联系, 必须回到生活世界。
2. 他们都对胡塞尔晚年的思想产生兴趣, 都继承了胡塞尔在 《危机》 中的现象学主张, 特别是其中的生活世界思想。 同时, 他们虽然都继承了胡塞尔的 “意义赋予” 概念, 但以不同的方式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改造。
自近代以来, 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实证主义倾向。 为了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科学性, 它极力抹杀社会现象所特有的主观性。 它的一个集中表现, 就是强调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模式来研究社会现象。 针对这一倾向许茨指出, 社会不是单纯的事实或事物及其关系集合, 而是一个主观意义的关系总体, 是人在现实世界中有目的的活动的结果。 在许茨看来, 生活世界的意义结构来自于我们的行动, 来自于人类主体的各种活动。 因此,为了对生活世界的意义来源做出适当的说明, 就需要对意向性的各种类型和形式进行描述。 针对法国哲学中将科学理解为与客观态度相一致的抽象的科学的观念, 梅洛-庞蒂也强调人的科学必须考虑到主观的经验和意义问题。 但与许茨主要专注于对生活世界的意义结构的现象学心理学分析和描述, 并将之发展到现象学社会学层面不同, 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具有现象学心理学和先验现象学两大支柱。 他反对传统哲学将意识与世界的关系理解为单向构造关系的做法, 强调意识和世界是交互构造的关系。 但他不具有胡塞尔的使现象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哲学的理想, 也拒绝胡塞尔的试图到主体中追溯生活世界意义根源的反思性分析。 在梅洛-庞蒂看来, 不存在毫无意义的材料或感觉,任何感觉都有一定的意义。 “回到事实本身” 并非意味着要回到意识, 因为世界在我们分析之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同时, 也并不存在像 “内在的人” 这类的东西。 因为人是在世界之中的, 是被奉献给世界的主体。 实在也不应该是被构造的, 而只应该是被描述的。 因此, 与胡塞尔将现象学描述看成是达到事物本身并提供有关事物的严格的科学说明不同, 梅洛-庞蒂认为现象学主要意味着一种反对对事物和其外在因果关系进行客观研究意义上理解的科学。许茨继承了胡塞尔关于意向性是意识的基本结构的观念, 并肯定了它所具有的构成作用。 而对梅洛-庞蒂来说, 意向性不仅适用于人的意识活动, 它还有一个主要功能, 就是将世界作为既成的世界揭示出来。
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就是将对世界的实在性的信念放到括号里, 这是现象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体现了现象学对无前提性的追求。 胡塞尔认为通过这种方法, 我们就可以避开自身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的信念, 把目光完全指向自己关于这个世界的意识上。 许茨不仅批判地吸取了现象学还原方法, 也特别关注胡塞尔的直觉研究方法。 即我们面对具体的知觉客体时, 可以通过在幻想中持续不断地改变它的特征, 从而想象这一客体的各种变体, 将这些变体共同具有的、 一整套稳定的特征确定为其本质特征。 当然许茨也看到了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方法所具有的无法克服的困难, 看到了直觉的研究方法所研究的不是真实的具体事物, 而是可能的、 可想象之物。 由此, 许茨指出,现象学是哲学分析的方法, 不能运用这种方法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而梅洛-庞蒂虽然否认现象学是科学, 但认为它是一切科学的基础, 并通过对现象学的重新解释对胡塞尔现象学做了进一步的拓展。 他也很重视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 并将这种方法看成是我们可以用来揭示生活世界自发性波动的手段。 梅洛-庞蒂指出, 现象学还原是通过解开我们与这个世界的习惯性的联结而做到这一点的, 因为它反思地描述了一切科学由之出发的生动的经验现象。 他所理解的现象学反思, 就是要无先入之见地、 如实地观察和描述被感知的世界。 与许茨试图通过直觉心理学走向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相反方向不同, 梅洛-庞蒂虽然反对胡塞尔的观念论立场, 但还是沿着胡塞尔的道路将现象学发展到了先验论的层面。 当然, 在胡塞尔那里, 本质的还原是由实存达到本质的方法。 而在梅洛-庞蒂这里, 本质的还原则变成了一种工具。他试图以该工具捕捉先于一切成见的事实和经验关系, 让世界以其本来面目呈现出来。 另外, 梅洛-庞蒂特别对被给予的世界的体验中的基本层次加以考察, 由于他认为知觉是到达这一层次的通道, 他主要考察了这个世界是如何将自己呈现给知觉的, 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他的身体现象学观点。
3. 他们都关注对生活世界的理论探讨, 但由于对待自然态度观点的差异,他们虽然对生活世界的含义的界定有相似之处, 但对生活世界地位则有各自不同的理解。
在尝试对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加以展开的过程中, 许茨和梅洛-庞蒂都有将现象学从纯粹意识的水平拉到具体生活的世界中的意图。 他们都试图将现象学在直接生活的层次上加以拓展, 也都曾通过论述 “自然态度” 范畴来展开自己对生活世界含义的具体分析。 许茨的研究对象是持自然态度的人所经历的社会世界, 他对日常生活世界含义的理解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这个世界的存在, 二是人们用来解释这个世界的未加质疑的方式。 他力图通过对这个世界中人的意识的描述构建一种关于人类世俗实在的现象学, 即他所说的“关于自然态度的现象学”。 梅洛-庞蒂也将其知觉现象学的一个任务确定为是对现象世界的结构阐发, 即哲学要通过回溯到一种原初的世界, 以便以更直接的方式揭示 “在世存在” 的原初结构。 在 《知觉现象学》 中, 梅洛-庞蒂指出, “哲学的第一活动应该是重返在客观世界之内的主观世界, 因为只有在这个世界中, 我们才能理解客观世界的权力及界限。”[3]当然, 这种主观世界不是某种意识状态或心理事实的世界, 而是如同柏格森的内在性的 “被知觉世界”。 他强调, 知觉现象学的研究对象, 就是 “被知觉世界” 或他所说的“现象场”。 这是被知觉所直接体验的世界, 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境中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 也就是胡塞尔意义上的生活世界。 作为一个前科学的单一本源的世界, “只有它能把完整的意义给予科学活动、 科学活动始终有求于它的意识的前科学生活的揭示或阐明。”[4]也就是说, 它构成了一切科学和理论活动的基础。 梅洛-庞蒂认为, 回到事实本身, 就意味着回到先于认识的知觉经验的世界。 因为知觉是意识的原初形态, 在知觉经验中蕴含着人与世界的天然关系, 这是关于人的 “在世存在” 的一种原初经验, 也是使任何经验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 而他所说的 “现象场”, 就是被知觉体验为本能的底层结构及通过运用理智而建筑在这一底层结构之上的上层结构的总体。 它是一种普遍的场, 也是一个含混的领域。 所有实在事物都是作为 “现象场” 的一个元素而存在的, 意识也只是多种实在领域中的元素之一。 对梅洛-庞蒂来说, “现象场” 是科学世界的本源和基础, 要理解科学世界的结构和界限, 必须返回到真实体验的现象世界中去。 因此, 他特别关注人的个人实存和社会实存中具体化的方面。 他对被感知的世界的具体考察包括如下内容: (1) 感觉。 感觉是一种人类活动, 在这种活动中我们不只是被卷入到世界之中的,也是主动将自己投入世界的。 而我们的被卷入活动, 即我们关于上下、 左右、运动和静止等等的体验都与自身的感觉器官有关。 (2) 事物。 在我们的在世存在中, 事物是作为对我们显现的、 变化着的客观方面存在的。 它是我们的身体和生活的相关物, 我们关于它的知觉是超越的。 (3) 他人和我们的文化世界。 我们的在世存在是一种与他人的共在, 这种共在具有一定的文化世界背景, 同时体现着我们个人存在于其中的这个世界的本质上的延伸。 梅洛-庞蒂对 “被知觉世界” 的这些方面的阐述, 与许茨对生活世界的描述大致相同。并且, 与许茨对多重实在的思考相类似, 梅洛-庞蒂也曾展开对人类经验层次的分析。 对他来说, 人类除了有知觉经验外, 还有非知觉的经验和前知觉的经验, 包括关于梦、 想象、 精神分裂者的幻觉和神话等等的经验, 这些多样性的经验虽然并不针对明确的知觉对象, 但也都展现了人与世界的不同关联方式。
我们知道, 胡塞尔运用现象学悬置方法的目的是实现一种态度的转变,即实现从生活世界中的 “自然态度” 向科学理论态度的转变。 与胡塞尔一样,许茨也认为, 处于生活世界中的人的基本特点就是自然态度。 按照这种态度,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是自明的、 毫无疑问的和真实的。 但与胡塞尔将自然态度理解为对个体意识进行研究的出发点, 并视为一种应该加以超越的态度不同, 许茨认为自然态度不单具有理论出发点的意义, 还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态度。 许茨从其现象学研究的开始就将自然态度作为自己理论研究的一个主要论题加以考察, 他完全以自然态度为研究对象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甚至称自己的生活世界现象学为 “关于自然态度的现象学”。 不仅如此, 他还创造了 “自然态度的悬置” 方法对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对日常生活世界这个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世界加以重新诠释。 和许茨一样, 梅洛-庞蒂也肯定人们对现象世界的阐述是在 “自然态度” 中进行的。 对他来说, 自然态度是一种现象学心理学态度, 它试图描述在意识中显现的现象世界, 并把所有可能的对象都囊括到现象之中。 但与许茨不同, 梅洛-庞蒂将自然态度视为一个形而上学实在论概念, 他理解的 “自然态度” 是将个体抛入事物的世界中,并向其保证能够超出现象把握到实在、 超出假象把握到真理的态度。 在自然态度中, 我们的认识对象是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外的, 这个对象与我们的表象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 另外, 与许茨将自然态度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不同, 梅洛-庞蒂主要将自然态度看作是一种客观思维或一种 “独断论态度”, 认为它容易导致对人的在世存在的原初结构的遮蔽和歪曲。 他强调, 要想揭示人的在世存在的原初结构, 必须通过现象学还原悬置自然态度, 只有这样才能清除各种观念化的理论构造, 真正回到被知觉的世界。
这种对自然态度的不同看法, 也直接影响到许茨和梅洛-庞蒂对生活世界地位的理解。 对许茨来说, 生活世界本身有其重要的理论价值。 而在梅洛-庞蒂那里, 生活世界是被先验主体性和主体间性所建构的某种东西, 是派生的。他认为知觉现象学不仅需要从心理学思考开始对知觉的研究, 还需要在先验态度下得到进一步发展。 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是一种先验现象学, 这不仅表现在他试图对世界的基础予以澄清, 而且表现在他认为在澄清了现象场之后, 现象学研究还要从心理学的反思转化为先验现象学反思。 在他看来, 只有实现这种转化, 才能使现象场在更原初的意义上得到理解。 因为现象学心理学反思只能描述被体验的世界, 只有先验现象学才构成被体验的世界。 他强调, 我们要想理解意识与世界的关系, 就不能在知觉经验的质料中, 而只能在其形式中进行。 而与知觉形式相联系的只能是先验知觉, 只有通过先验态度下的 “先验场”, 才能理解现象场的构成问题。 这种先验态度是在先验悬置下的态度, 是对生活世界中自然态度的彻底转变。 在先验态度那里, 意识成了世界的起源和知识的最普遍源泉, 而不再是存在的一个特殊领域。 因此,对生活世界的现象学研究对梅洛-庞蒂来说只是转向先验现象学的一块跳板而已。 不仅如此, 虽然他的 “先验场” 中的构成性意识与胡塞尔的 “先验自我” 有所不同, 即它不再是先验主体的我思, 而是我的我思和他人的我思构成的整体, 其中包含了先验的主体间性维度甚至历史的维度。 但由于他将“先验场” 理解为构成性意识和被构成的世界的总和, 是现象场的根源, 这样, 对他来说 “现象场” 就不再具有基础意义, 而成了某种派生的东西。(www.xing528.com)
4. 他们都关注通过现象学心理学描述来认识现象主体, 但对主体的理解不同。 许茨的主体是生活世界中的社会行动者, 而梅洛-庞蒂的主体则是知觉主体即现象身体。 与之相关, 他们对主体间性的认识也有分歧。
现象学心理学意义上的主体, 是一种在世界中存在的世俗主体。 它与先验现象学主体的差异在于, 先验主体是以先验态度被体验的, 而现象学心理学主体则是通过自然态度被体验的。 许茨强调, 日常生活主体不是认识主体,而是处于生活世界之中、 具有自然态度的日常社会行动者。 他认为, 日常生活是对象性活动, 而在任何对象性活动中, 人作为主体都要自主驾驭对象,实现自己的目的。 日常存在的主要特征就是, 满足生活中的物质需要的努力以及主动地从外在自然环境中获得满足需要的各种手段。 他认为日常主体对世界的任何一种自然态度都受实用动机支配,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 人的任何需要都不会自动得到满足。 为了达到预定目的, 他必须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力和才能, 对客体进行必要的加工, 从而创造出所预期的物质和精神的产品。梅洛-庞蒂在批判笛卡尔和康德将世界还原为对世界的思想、 将主体还原为主体的认知能力的同时, 强调超越世界的我思是内在于世界之中的。 他将主体定义为 “在世存在”, 他的 《知觉现象学》 的研究目的之一, 就是理解人的在世处境。 他将人的实存与作为实存体现的身体视为同一个东西。 对他来说,一方面, 有感觉能力的主体是在世界中的、 具体的、 有限的具身存在物; 另一方面, 真正的我思又能借助其思想把主体展现为在世界中的存在。 这意味着, 主体既在世界中存在, 又超越世界。 与许茨试图从主观角度, 即从与其他个体合作中思考着、 意愿着、 工作着的个体的角度来理解主体不同, 梅洛-庞蒂的主体是知觉主体, 即现象身体。 他的现象学所要描述的, 就是肉身主体在世界中的存在。 对他来说, 身体是人所特有的进入世界的入口, 也是现象学进入生活的入口。 在借鉴海德格尔从存在论意义上将主体理解为 “在世界中的存在” 的主张的同时, 梅洛-庞蒂提出一个 “肉身” 概念, 并将它理解为 “委身于世界的主体”。 但与海德格尔将肉身理解为空间性的物体不同,他的肉身主体是文化世界中的主体。 同时, 不同于许茨将一切意义赋予活动理解为思维或主体自我的活动, 梅洛-庞蒂的肉身是作为能动的活动的主体存在的。 他认为, “作为运动能力或知觉能力的我们的身体, 不是 ‘我思爷 的对象, 而是趋向平衡的主观意义的整体。”[5]意识是以肉身为载体朝向世界的存在, 肉身的活动本身可以开展意义及赋予意义。 当然, 这不等于说肉身是将意义赋予原初无意义的世界的, 相反, 这种意义是从肉身与世界的交往的活动中得出的。 因为主体与世界的关系不是彼此外在、 各自独立的, 而是处于一种原初的交流之中, 肉身与世界的沟通过程是二者的相互构造过程。 对梅洛-庞蒂来说,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活动都是在文化世界中进行的, 这些活动都离不开肉身的存在。 认知主体只是肉身的存在形态之一, 它需要在肉身的基本存在结构下才能被理解。 也就是说, 人类意识的各种反思活动都要依赖于肉身的存在。
胡塞尔曾指出, 任何主体意识都不能孤立形成, 而只能在主体与其他主体的交往过程中形成。 但从先验主体的内在性前提出发, 他没有能真正建立起主体间交往的桥梁。 许茨和梅洛-庞蒂也都关注生活世界的主体间性问题。许茨看到, 任何个体都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 都是生活于主体间的共同文化世界之中的。 他对主体间性问题进行了具体、 深入的研究, 这一工作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 即他一方面试图展示生活世界意义的社会性方面, 另一方面,致力于阐明生活世界中诸个体自我之间存在的主体间际特征, 同时还力图探明个体关于他人的主观经验以及他人自我的知识是否可能及如何可能的问题。许茨的主体间性理论侧重于对交往结构、 图式和机制等问题的微观透视, 他研究主体间性问题的路径, 是从对主体意识的深入剖析出发, 通过使作为社会个体的主体处于具体社会文化脉络之下来实现的。 在他的理论中, 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主要体现在主观意义的沟通和理解上, 这体现了明显的主观化倾向。 另外, 许茨所着重考察的主体间性关系, 主要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并且是作为理想化的、 处于成熟状态的、 认知主体的个体之间的关系。 而梅洛-庞蒂则通过关于我们的肉身的知觉现象学来探讨社会领域, 他认为对文化世界的理解要从肉身主体开始。 通过将认知与主体的特定社会历史的境遇和文化联系起来, 他指出肉身是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变化着的视界的中心, 每一个具体的个体都以肉身处于世界中。 在他看来, 我的肉身能够感知到其他人的身体, 发现其中存在与我自己的意识类似的东西, 并认识到如同我的身体是一个整体一样, 他人身体也是一个整体。 梅洛-庞蒂认为, 萨特将主体间性仅仅局限于被注视的体验上的做法过于狭隘了, 在这一领域, 不仅应该考察肉身主体的交往及其交往的各种形态, 还应该将对作为联结主体间的桥梁的语言的分析包括在内。 因此, 和许茨一样, 他也关注语言在主体间理解中的作用。 许茨主要将日常语言理解为对思考主体思想流的一种外在表达, 梅洛-庞蒂也认为 “言语和思想, 一个包含在另一个之中, 意义是包含在言语中的, 言语是意义的外部存在。”[6]但是, 与许茨着重思考母语方言对沟通的意义不同, 梅洛-庞蒂特别关注对话的语言功能。 在他看来, 语言首先产生于对话, 在直接的对话中, 对话双方对彼此来说就不再是超验的, 他们可以通过语言把握彼此的思想。
大体上看, 与许茨相比, 梅洛-庞蒂在相互关联主体的主体间性中展示了非主观现象学的可能性。 当然, 由于梅洛-庞蒂没有对肉身、 知觉等基本概念的含义和相互关系做出明确的界定, 他的知觉现象学并没有成功地解决这一问题。
[1]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3页。
[2]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5页。
[3]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87页。
[4]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87页。
[5]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202页。
[6] [法] 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姜志辉译,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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