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茨的生活世界现象学的理论贡献, 不仅体现在他对生活世界的直觉结构的系统描述和他对社会实在本质的现象学洞察中, 也体现在他对社会科学方法论思考的独特视角之中。 通过对常识思维与社会科学思维之间关系的研究, 许茨从现象学角度对社会科学方法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索。 他在这方面的研究得出的结论, 也是他思考生活世界现象学问题的一个基础性的工具。
在许茨所处的时代, 社会科学主要是在自然主义的认知模式下发展的。自孔德以来, 社会学中的实证主义观念日益盛行。 由于实证主义只承认感官经验的认知意义, 在社会研究中, 主观意识、 价值观念等主观层面的东西就或者被排斥于科学研究之外, 或者被当作物理事物来加以处理。 他们认为,只要方法日趋完善, 就可以使社会科学成为严密的科学。 因此, 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几乎完全被从自然科学方面移植过来。 对于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来说, 社会研究的目的就是获得类似于自然科学中的普遍规律, 以便预测并进而控制各种社会现象。 针对实证主义的这一主张, 狄尔泰在 《精神科学引论》中指出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他强调, 与自然科学不同, 人文科学是关于精神的科学, 不应该把自然科学方法推广到对社会与文化的研究上去。但是, 狄尔泰方法的相对主义倾向也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 首先对狄尔泰发起挑战的就是胡塞尔, 他的现象学理论试图在主体意识中找到一个自明的开端, 以避免狄尔泰的相对主义。 韦伯也曾对狄尔泰的方法提出严厉的批评,他把社会学视为一种探讨人的主体性社会行动的理论, 主张运用理解的研究手段来把握 “社会行动” 的主观意义。 在对韦伯观点的批判性思考基础上,许茨指出, “把自然看作是某种本身与心灵相对立的东西, 然后再把文化科学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 以为这样就可以使文化科学成为精确科学, 这是荒谬可笑的。”[14]社会科学方法论涉及的是对社会现象的理解问题, 社会科学家不应该把自然科学的已经理想化了的构想当作自己的出发点, 而应该从这个作为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的存在场合的常识世界出发。 如果严格按照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 就会与人们的常识经验相脱离, 因而只能提供关于社会实在的抽象理解。 社会科学要想真正成为严格的科学, 就必须拥有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方法论手段。 它不仅要具备逻辑和数学的形式上的严格性,而且要能阐明科学与作为其起源和基础的生活世界之间的内在联系。 基于此,许茨试图把胡塞尔现象学的观点和方法与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结合起来, 以构建他自己的现象学社会学方法论。
与胡塞尔尽可能用客观和严谨的方法对生活世界的解释不同, 许茨试图用另外的方法来解释生活世界的客观化, 他是借助于一种特殊的体系性变化来解释这种方法的。 在许茨看来, 社会科学家倾向于用科学的理论体系代替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价值体系, 以便使自然态度转变为理论态度。 但如果可能发生的各种价值关系是渗入人们的交往行动本身的, 社会科学家就不能由于承担着公正无私的观察者的角色, 而使自己处于一种生活交往的联系之外并以此确保他认识结果的客观性了。 因此, 社会科学家需要通过他所参与的理解过程的普遍结构, 来寻找理解客观性的条件。
在对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的探讨上, 许茨既反对感觉经验论哲学观, 也不赞成逻辑实证主义哲学观。 因为它们或者把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与感性观察等同起来, 或者认为它只能是主观的、 无法控制、 无法证实的内省。 许茨强调, 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关于社会实在的知识。 这里的 “社会实在” 即 “存在于社会文化世界之中的各种客体和事件的总和, 它们由于在同伴之中度过其日常生活的人们所具有的常识思维经验——这些人通过多方面的互动关系——而与他们的同伴联系在一起。”[15]这是一个由文化客体和社会制度共同构成的世界, 其中的主体间性、 社会互动、 沟通及语言等问题, 共同构成了社会科学的根本问题。 而感觉经验论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则把这种社会实在, 当作理所当然的基础而假定了下来。 许茨认为,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首要任务就是探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据以组织其经验, 尤其是据以组织那些社会世界的经验的最一般原则。 这种方法论原则能够确保我们正在处理的生活世界即使在作为理论研究对象的情况下, 也是一个由其中的行动者相互进行的主观解释构成的社会关系系统。 他指出, 在社会科学中, 人们所面对和处理的研究客体, 本身就在解释着科学家也试图解释的这个社会世界。因此, 他们不可避免地会用到与他在常识世界中所运用的同样的解释方法。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 社会科学家采取的是一种公正无私的观察者的立场。与生活世界中的普通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生平情境中、 并根据特定的关联系统做对他们的现有目的有意义的事情不同, 社会科学家是在科学情境的关联系统的基础上, 根据其所选择的研究客体来实施与他的选择有关的操作的。 不仅如此, “社会科学家不能满足于把社会过程简单地看作是 ‘具有外部联系的爷 事件的连接, 而且也不能把建立各种共存的相互关系或者普遍联系当作他的终极目标。 与此相反, 他必须构想 ‘理想类型爷 或者 ‘动机模型爷, 并且根据它们, 通过把行动的根源转嫁给包含在公开的社会行为之中的行动者,寻求 ‘理解爷 这种社会行为。”[16]日常生活中普通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可能恰恰是科学家的兴趣之所在, 可能正是它们构成了对社会科学家来说有认识兴趣的研究课题, 社会科学家可以由对它们不断进行的类型化的活动发展出人类行动的模型。
在许茨看来, 社会科学的解释应该是从主观观点出发而进行的解释。 虽然意义理解是一种生活世界的成员所特有的经验模式, 但社会科学家也需要利用这种经验模式。 许茨反复强调社会科学的研究需要保持其客观性, 即它的命题陈述不能指涉个人那无法控制的主观经验。 但他同时也指出, 这并不意味着该研究可以无视行动者对行为的主观解释, 恰恰相反, 它应该优先考虑主观观点。 他认为, “每一门社会科学的问题都可简述如下: 关于主观意义脉络的科学是如何可能的?”[17]社会世界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 是一个非常复杂的、 由人类的各种活动组成的宇宙。 社会科学家对社会世界的研究,需要把握各种社会现象的意义的起源。 而 “所有关于社会世界意义的科学,无不回头指涉社会世界生活的有意义的行动, 回到日常生活里指向其他人的经验, 回到我们对既有意义的理解, 也回到我们对新的、 有意义行为的设定。”[18]因此, 社会科学家需要了解这个世界对于处于其中的行动者意味着什么, 需要了解这些行动者希望通过其在世界中的回答表达什么, 需要了解这些参与社会关系的人的行为举止及常识对它的解释。 因为每个人都要参与到某种社会情境之中, 都是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和具有各种利害关系的人。他们有各自的生平情境和现有知识储备; 有各自的兴趣、 意图和目的; 有各自的关于这个世界及他们自己的主观观念; 有各种他们的预先解释和先入之见。 社会科学家必须把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 因为如果离开了这些社会现象 “在人的各种动机、 目的和手段, 以及计划过程所具有的图式之中的位置, 一言以蔽之, 如果离开了这些现象在有关人类行动的各种范畴之中的位置, 我们是不可能理解这些现象的。”[19]
据此, 许茨批判了现代经济学视经济现象为与主体无关的现象的观点。他指出, 在这些研究中, 那些与科学研究意图有关的人类行动的潜在主观成分或者因为被视为理所当然, 或者因为被视为与问题无关的而被忽略了。 他强调, 任何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在内, 都必须考虑主体的活动及主体对这些活动的解释。 “对于某种行动理论来说, 它必须最充分地保留这样的主观观点——如果缺乏这样的观点, 那么, 这样一种理论就会丧失它的各种基本依据, 也就是说, 它就会丧失它对这个由日常生活和经验构成的社会世界的参照。 不要用某种虚构的、 并不存在的、 由科学观察者建构出来的世界, 来取代社会实在的世界, 这就是对这种主观观点的保护。”[20]因为社会科学所使用的术语都是通过我们的意志和意愿创造出来的, 属于人为设定的常规系统,我们只能用它们来表示现实的社会活动对从事这些活动的人们所具有的意义,只能用它们来表示我们对社会所做出的解释。 社会科学的任务 “恰恰就是、也只能是这种对某个常规系统的建构过程, 恰恰就是、 也只能是一种对这个世界进行的公正的描述。”[21]社会科学的本质就在于, 作为一种客观的意义脉络, 其各种命题所指涉的并不是某个人的私人世界, 而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的生活世界, 它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应当是客观和有效的。 但与此同时,社会世界之中的行动者的所作所为和感受又是整个社会科学体系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因此, 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来说, 应该具备的一种基本态度,就是要通过这些所作所为和感受来理解行动者, 即要 “对他自己和他那些观察者伙伴所具有的、 关于这个世界的经验进行描述和说明。”[22]也就是说, 社会科学研究不应该在不涉及主体性问题的情况下进行。 因为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 诸如国家、 政府、 市场、 宗教及艺术, 等等, 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世界, 而这些现象都不同程度地指涉了社会中的人所进行的创造活动。因此, 要想描述和说明这个社会世界, 我们就必须回到行动者所进行的各种主观活动中, 去考察他们的需要和价值观等主观的观点和意图, 去探讨这个世界对于这些行动者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只有这样, 社会科学理论才能避免成为一种与社会实在无关的、 抽象的科学体系。
传统哲学往往趋向于以知觉作为社会科学的出发点, 这种趋向不仅体现在各种主观主义的哲学思潮中, 而且在实证主义和自然主义哲学中也有所反映。 许茨提出以生活世界的实践为出发点展开社会科学研究, 尽管其理论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但他的这种更重视现实具体问题的研究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指导我们研究人类行为的、 有益的方法选择框架。 许茨虽然没能对知识的分析的全部内涵加以充分、 清晰的展开, 但他所开拓出的全新的社会哲学道路却铺现在人们面前, 等待着人们去进一步进行更加深入、 系统、 全面的探索。
[1]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68页。
[2]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66页。
[3]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59页。
[4]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63页。
[5]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60页。
[6]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59页。
[7]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45-146页。
[8]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9-10页。(www.xing528.com)
[9]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85页。
[10]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85页。
[11]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42页。
[12]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游淙祺译, 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第316页。
[13]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80-81页。
[14]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35页。
[15]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55页。
[16]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52页。
[17]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游淙祺译, 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第294页。
[18]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游淙祺译, 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第11页。
[19]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94页。
[20]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9页。
[21]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3页。
[22]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理论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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