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康德的先验论时空观, 空间是一切外在直观的纯形式, 而时间是内部感官的纯形式。 内部现象是外部现象的条件, 因此时间相对于空间有优越性。 沿着康德的时空观方向, 柏格森提出时间的生命意义问题, 把人和时间的关系合二为一, 从而奠定了时间的本体论地位。 而海德格尔则突破了主客二分的局限性, 强调从 “此在” 本身的过程中理解时间。 从康德到海德格尔,西方哲学不断地尝试从牛顿力学的时空体系中突围, 但有两个方面保留下来,其一, 是先验主义的时空思维方式; 其二, 对时间的关注和投入程度远远超过空间。
许茨是在批判柏格森的时间观的基础上展开自己对生活世界的时间问题的理解的, 在他的这一探讨中, 胡塞尔对时间的阐释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胡塞尔将人们把握时间的方式分为两种, 即客观时间和内在时间。 客观时间存在于实在的世界之中, 人们对它的把握主要是根据事物在空间中的运动来实现的。 而内在时间则是内在于意识之中的时间, 它处在意识之流中, 是独立于空间的时间, 人们对这种时间的把握只能根据自己的体验来进行。 区分意识现象与实在事物的标志就是内时间意识, 实在事物在空间中呈现, 而意识现象不在空间中, 只在时间中呈现。 当我们把有关外部世界存在与否的信念悬置起来后, 就能直观到纯粹意识之流中的时间场, 这就为现象学找到了把握意识之流的自明开端。 胡塞尔试图以此说明原初的时间观念的产生问题,以及原初时间观念与先天时间观念和客观时间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 由于他的现象学是以纯粹的意识现象为一切考察的依据的, 这决定了它只考察在意识中形成时间观念的问题, 这种时间是对客观时间的某种排除。 如他所说,“我们谈的是对时间意识的分析, 谈的是感知、 回忆、 期望的对象的时间特征。 ……我们所接受的不是世界时间的实存, 不是一个事物延续的实存, 如此等等, 而是显现的时间、 显现的延续本身。”[1]胡塞尔的这种时间不是经验世界的时间, 而是意识进程中的内在时间。 “现象学的素材是时间立义, 是客观意义上的时间之物显现于其中的体验。”[2]而这样一种体验无法被纳入经验的、 客观的秩序中去。 由此可见, 胡塞尔解决时间问题的方式与柏格森不同。对他来说, 时间的被给予方式是回忆和期待, 个体通过回忆将过去当下化,又通过期待将未来当下化。 时间的这种被给予方式是主观进行的, 即它只出现在主体的意识之流中。 胡塞尔要求把外在世界的存在问题悬置起来, 只考察内在的意识现象, 但他也因此失去了测定意识活动速度的客观手段和标准。
对许茨来说, 任何一个主体都会参与几种时间维度: “首先存在的是他那特定的内在时间, 是他那内在的时间流, 各种发挥构造作用的经验都在这种时间中具有自己的位置; 其次存在的则是各种被构造出来的经验的时间维度,是 (依然具有主观性的) 空间—时间。 ……第三, 这里还存在着客观的主体间性时间, 它与各种主观时间一起。 先天地构成了某种单一的时间秩序: 在各种主观的空间—时间秩序之中, 客观的时间和客观的空间作为 ‘有效的爷现象而 ‘显现出来爷”[3], 各种位置的可互换性的真正原因就在此。 从其写作《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开始, 生活世界的时间结构就始终是许茨所关心的核心主题之一, 而他的研究不只涉及在社会行动的意义确立和解释过程中出现的内在时间问题, 更涉及日常世界中的人的生活的实在性和历史性维度。 在这方面, 许茨受到了詹姆斯的较多启发。 詹姆斯认为被经验的世界永远以个人的身体为中心而出现, 一个人的身体不仅是其视觉的中心、 行动的中心,也是兴趣的中心, 所有的事情都围绕着它发生, 并以它的观点被感觉。 据此,许茨认为, 世界是被经验者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来经验的, 经验的直接部分围绕着经验者的身体而存在。 处于生活世界中, 作为我的存在的 “这里” 和“现在” 就可以被经验, 这是就是我的工作行动的范围。 由此, 许茨提出了他的独特的 “社会基质的坐标” (theco-ordinatesofthesocialmatrix) 概念。 他所谓的 “社会基质的坐标”, 即个体经验的坐标。 在他看来, 一个个体所拥有的空间和时间知识, 主要取决于其肉体在这个世界中实际上所处的位置。 许茨指出, 就个体在生活世界中的实存而言, 其身体在空间和时间中的位置对于个体的意义理解至关重要。 他将个体在社会空间中所处的位置称为相对于他来说的 “此在”, 认为它是该个体在生活世界中确定自己方位的坐标系的原点, 也是他据以理解和组织各种社会事件的出发点。 以这个原点为中心, 个体在社会世界中所处的具体时间位置即他的 “现在”, 是他用来理解和组织各种社会事件的出发点。 以它为中心, 早与晚、 今与昔、 现在与未来等, 共同构成了个体理解和采取社会行动的时间视角。 同样, 以这个原点为中心, 个体在社会世界中所处的具体空间位置即他的 “此在”, 围绕它的这与那、 前与后、 上与下、 近与远等, 则共同构成了个体理解和进行社会行动的空间视角。因此, 个体所处的具体生活世界就通过这些时间和空间视角, 经过个体的“生平情境” 和 “现有的知识储备” 的过滤, 被个体转化成他自己的世界。
在日常生活中, 每个人都把他自己看作是社会世界的中心。 “我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所占据的位置, 我的实际的此在, 就是我用来在空间之中确定我的方位的出发点。 可以说, 它是我的坐标系的中心点O。 通过以我的身体为基点, 我便可以根据左和右、 前和后、 上和下、 近和远等范畴来组织我的环境的各种成分。 而且通过同样的方式, 我的实际的现在也变成了所有各种时间视角的起源——我就是根据这些时间视角, 根据诸如从前和以后, 过去和未来, 同时性和相继性等等范畴, 来组织在这个世界之中发生的各种事件的。”[4]也就是说, 在常识世界中, “这个” 世界通过这种方式就转变成了“我的” 世界。 因此, 日常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与自然科学中的标准化了的时间和空间就有了本质的不同, 我们关于它们的知识是根据我们自身的主观经验来确定的, 而这种时空观又构成了自然科学的时空理解的基础。 许茨以欣赏一幅风景画为例对这一观点作进一步的解释。 他指出, 在一个人欣赏一幅风景画的过程中, 他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他自己所处的时空位置, 对这幅风景画的边缘的前后、 左右、 上下、 内外、 远近等的理解, 都是由于他个人的确定位置才有可能; 同样, 对时间的早晚、 现在过去等的确定, 也是随个人在时间中的位置而确定的。
许茨由此得出结论认为, 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的首要基础存在于主观的时间和空间之中, 我们对世界的界定也是从个体那独特的主观性中产生的。在自然态度中, “这种时间维度不仅包括我们之中每一个人在建立其精明成熟的生活的过程中所具有的、 所有各种个别的时间视角, 而且还包括对于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共同的时间视角。”[5]这就是他所说的城市时间或标准时间,它指的是外部时间 (宇宙时间) 和内在时间 (绵延) 交织在一起, 在精明成熟的个人这里所形成的时间经验。 城市时间或标准时间以日与夜和时钟时间等外在手段来测量, 它与我们用来经验我们的工作性活动的内在时间感觉一致, 并被个人从给定的现在出发主观地加以经验。 “由于标准时间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是共同的, 所以, 它使我们有可能对各不相同的、 个体的计划系统从主体间际角度进行协调成为可能。”[6]我们都生活在我们的现在之中, 并被我们的各种期望引向我们的最近未来。 这些期望虽然指涉的是未来, 但也属于我们现在的活动过程, 是我们现在的成分。 通过这种生动的现在, 工作的自我生活便在他那不断发展的工作活动中。 它的形式以双向的方式表现出来:现在—过去和现在—将来。 行动者的计划的原因动机把它与我的从前联系在一起, 而其目的动机则把它与我的将来联系起来。 在许茨这里, 城市时间也就是高度的 “注意生活”, 它是使工作世界中的人类活动得以实现的条件, 也是使工作世界中所有事件及关系得以重建的基础。 城市时间的暂时性结构具有本体论意义, 它是 “工作世界的现实核心”, 只有它才是真实的, 而其他时间形式都是潜在的和随机的。 日常生活个体的空间视角, 也是他的身体坐标系统的中心, 因而是他的周围现实环境的中心。 处于自然态度中的个体把这个社会世界当作围绕自己的空间位置建立起来的东西来经验, “只有当涉及我的时候, 我与他人形成的某种关系才能获得特殊的意义, 我用 ‘我们爷 这个词来称呼这种特殊意义; 只有当涉及 ‘我们爷 ——我是 ‘我们爷 的中心——的时候, 其他人才会作为 ‘你们爷 表现出来; 只有当涉及 ‘你们爷 —— ‘你们爷 又反过来指涉我——的时候, 第三组人才会作为 ‘他们爷 表现出来。”[7]在生活世界中, 个体首先感兴趣的始终是生活世界中就空间而言以其自身为中心的部分。 许茨强调, 个体的主观自我与他人自我之间的主体间性, 就是在日常生活世界的这种时空区域中构成并得到社会个体的理解的。 而并非像胡塞尔所假定的那样, 只有通过先验领域才能得以确定。 此外, 许茨还探讨了各种形式的时间, 如内在时间以及克尔凯戈尔的 “跳跃” 和 “注意” 的有意转换; 季节和日夜的宇宙时间; 时钟的机械时间; 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经验的城市时间等, 并对它们各自的特征进行了描述。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许茨这里所讲的个体在生活世界中的时空坐标, 并不是可以客观描述的时空坐标, 也不是数学或自然科学所规定和使用的标准化的时空坐标, 而是个体主观中存在的、 由他直接体验到的时空坐标。 在他看来, 客观世界的时空关系并不是人们主观经验的时空关系的基础, 而是恰好相反, 主观经验的时空关系才是个体在生活世界中实存的首要基础。 这体现了现象学传统把意义主观化所导致的、 使时空观念主观化的影响。 据此,许茨参照胡塞尔所分析的 “保持” 现象与 “未来志向” 现象的分化过程, 将生活世界在时空方面进行了分层。 具体包括三个层次: 其一为我实际力所能及的层次, 即已经被经验过或可以被经验到的、 现在处于我实际力所能及范围内的世界。 这是我可以或者有可能直接感知的世界, 它能直接对我施加影响, 我也有可能直接影响它; 其二为可以恢复的力所能及的层次, 即曾经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 但现在不处于这一范围的世界。 虽然我对这个世界的经验可能已经经历了某种修正, 但从原则上说, 我可以找到我从前所具有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经验; 其三为可以达到的力所能及层次, 即虽然现在还不处于我力所能及的范围、 但我有可能使它处于这一范围的世界。 虽然它与我曾经经历过的世界不完全相同, 但我可以确定它与我实际经验到的世界具有类型性结构的一致性。 通过这种分层, 许茨以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各种经验的分析使得我们对社会世界的结构认识更加清晰了。
在这里, 许茨通过对生活世界的时空结构的分析, 充分地揭示了我们的先验感的产生过程。 他指出, 世界的很多部分并不因为我此刻不在场、 没有我的行动的参与就不存在。 用许茨的话说, “我所经历的世界时间是超越我个人的时间的”。 生活世界这种时空结构正是普通人的先验感的现实基础。 通过对生活世界的时空结构的研究, 许茨便突破了柏格森局限于个体意识中对意义的研究, 为意义问题的探讨及先验现象学的研究找到了一个生活世界社会学的基础。
[1]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72页。(www.xing528.com)
[2]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73页。
[3]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33-34页。
[4]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237页。
[5]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236页。
[6]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236页。
[7]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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