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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解释:对意义的探索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现象学家来说, 这些意义是由个体的心灵活动所构造的。许茨对生活世界的主观意义的阐释, 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许茨在这里所谓的 “意义” 指的就是主观意义, 亦即来源于社会个体主观自我的意义。

主观解释:对意义的探索

从许茨的生活世界现象学理论来看, 他虽然与桑塔耶纳一样承认 “没有某种物质上的天赋和某种物质方面的诱因, 精神便根本不可能拥有各种观念,更不用说进行沟通了”[2], 但他对生活世界的意义构成进行分析, 其目的并不是研究生活世界的客观现实, 而是要揭示生活世界的主观意义。 这一方面,是由于他希望以此表明自己的理论与实证主义的对立, 另一方面, 也因为他对生活世界作为一个人的世界的强调。 在他看来, 作为一个文化世界, 这个日常生活世界一开始就是一个意义的宇宙, 是一种意义结构。 “对于每一个保持自然态度的人来说, 生活世界都首先是作为他的文化世界, 也就是说, 首先是作为这个被我们讨论的人从历史角度参与构造过程的意谓 (signification)的世界而被给定的。”[3]而一个现象学家的研究并不与客体本身发生任何关系,他所感兴趣的是这些客体的意义。 对于现象学家来说, 这些意义是由个体的心灵活动所构造的。 许茨对生活世界的主观意义的阐释, 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1. 许茨从柏格森的 “绵延” 理论和胡塞尔现象学对内在时间意识的研究出发指出, 社会行动只能具有一种主观意义, 即行动者本人的主观意义。 许茨认为, 传统的社会学把那种使其他一些人存在的东西、 把使他们的活动获得主观意义的东西、 把使他们将自己的活动面向其他人活动的东西、 把使主体间交流和相互理解成为可能的东西, 都仅仅看作是一种预设或假定, 而没有对之加以证明。 他声称他要对这种没有经过证明的假定进行分析, 并试图在复杂的经验现实中确定生活世界的意义。 对许茨来说, 这个由我们的常识经验和日常生活所组成的世界, 是一个已经经过解释的、 对于我们来说具有意义的世界, 或者说是一个意义的结构体。 这个结构体在日常生活世界的行动者的意义设定与理解的过程被建构起来, 而其具体的建构过程在个体的自我诠释中都能够被意识到。 在以往的意义理论中, 不仅这些建构过程的细节从未被彻底研究过, 而且这个关于意义结构回溯到基本事实状态的重大问题也极少被人提及。 许茨试图通过对意义结构的基本要素的追溯, 实现对意义概念的彻底分析。 许茨在这里所谓的 “意义” 指的就是主观意义, 亦即来源于社会个体主观自我的意义。 他指出, 从日常生活世界的层次上看, 当人们的行为实际发生时, 这些行为已经是有意义的, 社会学家的研究对象就是这些人类行为的意义。 他赞同韦伯的观点, 即行动应该以意义来界定。 但许茨认为, 社会世界的意义问题要比韦伯设想的复杂得多, 因此, 有必要对其意义结构进行深入的探讨。

2. 许茨对个体经验的视域性结构进行分析, 强调意向对象是内在视域和外在视域的蕴含的集合。 对许茨来说, 觉察活动与觉察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意向作用与意向对象之间的关系。 任何一种觉察活动及其意向性客体都是个体的思想流的成分, 它不受外部世界中的相关物可能发生的变化的影响。但是, 这些思考会受到个体的意识流之中发生的变化的影响。 “任何一个客体都不会被人们当作某种孤立的客体来察觉; 它从一开始就是作为 ‘一个处于它的视域之中的客体爷 被觉察的, 而这种视域则是由类型的熟悉和预先熟识构成的。”[4]这种视域是处于持续不断的流动之中的。 由于经验的视域性结构的存在, 各种对象得以依据某种预先熟悉的状态所具有的视域显现出来。 而要把握某一经验, 就必须要说明隐含在该经验与其他经验中的视域的各种关系的含义。 关于内在视域, 许茨指出, “每一种有关物质性事物的经验都具有其内在视域, 而这种视域所指涉的, 则是使一个事物得以在其中呈现给我们的感知的 ‘由不同的表象侧面构成的流爷。”[5]在我们进行觉察的过程中, 由于视角的差异, 我们对对象的表象会发生持续不断的变化, 每一种现象都有自己的意向性结构, 也都有它自己的由各种表现侧面构成的内在视域。 这里的内在视域指的是, 我们所遇到并加以处理的任何对象都不是把自身当作个体性的单一事物呈现出来的, 它总是把自身当作具有某种类型的事物或构造物, 并通过这样的类型性所决定的感觉而把自己呈现出来。 即任何被觉察的对象的显现都包含对其他显现的参照, 包含着对它呈现自身所依据的各种侧面的参照, 包含着对人们在当前并未得到实现的各种条件下将会观察到的各种现象的参照。 当我说 “我在觉察这张桌子” 时, 我实际上描述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解释过程的一个结果, 这是在我参照我以前经验过的各种思考之后所做出的。 我正在觉察的可能只不过是这个桌子的一个方面, 但由于我移动位置, 它的其他一些方面也会向我显现出来。 不仅如此, 通过将它与我对这张桌子以前显现给我的样子的觉察联系在一起、 与我对桌子的一般经验联系在一起、 与我对有形体的东西的觉察联系在一起, 这个桌子被我觉察活动所把握的方面就向我暗示了它的其他方面。 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这个被觉察的桌子的 “内在视域”。 与之相对的外在视域, 则是以内在视域为基础的视域, 它是映衬我所觉察的意向对象并使之突现出来的背景。 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它总是与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的。 詹姆斯认为, 任何事物都具有与其他事物联系起来的 “边缘”, 而胡塞尔则称这种由各种思考和觉察构成的领域的外围光环为 “视域”。 它可能是空间性的, 也可能是时间性的。 从空间角度看, 这种视域是由共同存在的其他对象构成的空间视域, 由于个体能够预期经验它们的过程所具有的类型性风格, 所以他有可能把它们纳入自己的视野之中。 许茨对于这种外部空间性视域的分析, 正是从这种被感知的对象与它将自身从其中分离出来的背景之间的各种关系开始, 并以这种存在于周围的、对于其中每一个对象来说都是作为最终的视域而存在的世界的总体性作为结束的。 从时间角度看, “这种视域又是一种首先通过客观的时间而得到扩展的时间视域。”[6]在此视域中, 人们实际感知的对象, 与从前感知的对象以及未来将感知的对象是同一个对象。 许茨指出, 只有通过详细说明隐含在经验视域的各种关系中的含义, 才有可能认识到严格意义上的经验本身。

3. 许茨通过阐释自我时间流程中有意义的体验的构成, 揭示了个别自我体验中的意义构成方式。 胡塞尔在分析时间意识时曾强调, 我们不仅要关注意识的内容, 更要关注意识的行为及意识行为与意识内容之间的关系。 他将对运动的意识分为三个环节, 即原初印象 (现在)、 持留记忆 (过去) 和连带展望 (将来)。 同时指出, 如果只有原初印象, 我们就只有对静止物体的知觉, 不会获得动感的意识。 只有包含原初印象、 持留记忆和连带展望形成的动态的 “现在” 才是 “活生生的现在”, 即他所说的过渡性的 “时间场”。 这种 “时间场” 是直接的给予, 它的推移就构成了时间之流。 这种时间流是被直观到的, 而不是被想象出来的。 在胡塞尔的分析基础上, 许茨从个体的体验着手探讨了自我时间流程中有意义的体验的构成问题, 他的思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首先, 体验是意识的体验, 而意识是一股流动的、 持续的和不可分割的时间之流。 当我们不思考时, 我们只能体验到一种单向的、 不断进行的过程。在许茨看来, 就主体意识而言, 意义的起源是意识流, 任何社会行动都是在其内在时间意识中、 在内在绵延中发生的。

与柏格森和胡塞尔一样, 许茨也将对意义的理解与对时间问题的考虑联系起来, 认为意义的问题就是时间的问题。 并且他这里所说的时间既不是指可被分割与测量的物理时间, 也非指充满外在时间流程的历史时间, 而是指内时间意识。 他强调: “意义的原初概念将藉由回溯到内在时间意识去作分析。”[7]这是一种对自身生命流程的意识, 体验者体验的意义就建构于此, 意义现象的最终根源也由此被显示。 对于在绵延过程中意识流动中的个别体验如何构成意向统一体的问题, 许茨以柏格森的绵延观为起点, 指出 “在纯粹生命流程中流动的体验与时空世界内明确分别的不连续影像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它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意识层次。”[8]根据柏格森的观点,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的行动或思考都是处在时空世界的意识层次上的。 他的 “注意生活”会妨碍他进入对纯粹生命流程的直观。 但一旦由于某种契机他的 “意识张力”变得松弛, 他就会发现以前有明确区分的事物失去了原有的界限, 以前清晰的影像也失去了明确的轮廓。 因此, 所有从绵延中分离出来的不同于纯绵延体验都是人为造成的。 胡塞尔也曾对这个过程做了详细的描述, 他把原初印象的犹存意识即 “持存” 与对之的再回忆即 “再造” 相区别, 认为我们对这种原初印象来说持存是与之连续结合在一起的, 如果我们不是直接掌握它,就会在事后一再重复出现的回忆中确实地掌握它。 我们对时间客体的知觉会随时终止于现在的理解, 在某一动作被知觉的过程中, 会一刻接着一刻地出现现在的理解, 而这将构成动作本身的当下。 对胡塞尔来说, 原初印象的意向性一直保留在持存的变样里, 只不过形式会有所变化。 而 “再造” 则不同于 “持存”, 由于它不是原初的意识, 没有那种从印象过渡到 “持存” 的持续侧显的特质, 因而与 “持存” 相比总是不够清晰, 也不具有绝对确定的明证性。 在 “再造” 中再现的呈现过程是一种自由的进程, 在其中我们可以自由地完成呈现。

许茨赞同柏格森的观点, 认为全部意识流都是个人的生活流, 同时强调生活世界的现象流是没有意义的, 在纯粹绵延中并不存在各种意识状态的可分性, 只存在一种持续不断的意识状态流。 主体在这里体验到的不是完全确定的、 不连续的存在, 而是不断从现在如此向新的现在如此过渡。 当一个人沉浸在生命流程时, 他既无法指认某一个体验, 也无法将某一个当下区分出来。 他只知道过去的和当下生成又消失的体验之间有所不同。 因为他所体验到的自己的生命流程是单向的、 不能逆转的, 正是在过渡与过渡之间, 他逐渐成长并逐渐变得老练。 他体验到自己变老练, 但并未对此有所觉察。 许茨也肯定了胡塞尔关于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意识活动中、 意识的意向性把我从一个当下带往下一个当下的观点。 他同时指出, 对于我们生活在意识流程中的体验来说, 每一个当下都与它的过去有所不同, 都包含着先前当下的 “持存” 变样, 可以说, 我们的过去就是以 “持存” 变样的形式留存于现在的。当我们单纯地生活在意识流程之中时我们对它一无所知, 只有当我们依靠“持存” 的变样出现反省注意的活动时才有可能对过去加以把握。 在柏格森的生命流程概念与胡塞尔的意识体验的构成分析的基础上, 许茨通过描述当下的体验所构成的行为及预知构想下的行动, 等等, 将意义脉络分解为综合活动发生的时间流程。 他指出, 自我的经验世界的结构脉络是自我的已经流逝体验的意义脉络。 据此, 他强调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人类行动, 既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在生命流程中进行中的意识过程, 也可以将它们视为已经终止的、 空间化的和已经完成的行为。(www.xing528.com)

其次, 当个体借由反思活动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向自己的体验时, 这种体验就被凸显、 注意并被理解, 由此个体可以获得有关它的知识, 这就涉及意义问题。

许茨将发源于我们的自发生活并被主体视为有意义的关于自发生活的经验称为 “被统觉到的经验”。 他强调, 意义来源于主体, 是在主体的意向性活动中被构成的。 在我们生活于意识流程的体验中时, 每一个体验都没有区隔地过渡到另一个体验。 但一旦被人们所注意所掌握, 某一个体验阶段就会凸显出来。 对于意识而言, 虽然原始的经验材料是纷乱混杂的, 这种意识流的内容并无意义。 但当一种行动从其中被主体挑选出来并加以注意和反思时,它就会从绵延的意识流中显露出来, 变得清楚明确, 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它对主体的意义也就因此而被构造出来了。 当然, “意义并不是在我们的意识流之中不断突现出来的某些经验所内在固有的属性, 而是我们从目前的 ‘现在爷 出发、 以某种反思的态度解释我们过去观察到的经验的结果。”[9]只有当这个世界是我的意识生活的意向性相关物时, 它才可以被保留在这个经过还原的领域。 因此, 从主体的角度看, 只有那些在其现实性之外能够被我们回忆起来、 并且我们能够对它的构成提出质疑的经验, 才能算是有意义的经验。而我们的各种生理反应、 无意识的被动反应, 甚至我们的面部表情以及心境等等不自觉的自发性形式作为实际经验, 都属于莱布尼茨所说的被感知到的经验, 是不稳定的和无法进行分离的。 这些关于我们的自发生活的经验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它们由于只存在于被经验的现实性之中, 无法被人们通过反思来加以领会。 对生命流程的觉察本身就预设了对该流程的某种回顾, 它是对绵延的过程的一种特定态度, 即我们所说的反思态度。 而在这种赋予意义的反思态度中, 经验丧失了它的活生生的、 沉浸于绵延中的具体性。 “在反省的活动中, 我跳脱纯粹意识流程, 跳脱单纯前进生活的生命流程。 此时, 我的体验被理解、 被区别、 被凸显, 而与其它体验有所不同。 原本在生命流程之内按阶段被构成的体验, 现在在注意之下成为 ‘已构成的爷 体验。 现在按阶段所建立的东西, 无论这个注意活动是在反省还是再造之中进行, 已成为‘已完成的爷 体验而截然有别于其它所有体验。 因为注意的活动——这对一切意义的研究很重要——预设了这些体验都已经成为经历过的、 消失的、 完成的, 总之成为过去的体验。”[10]通过对流动中的、 未分化的体验与界定清楚的、已经历的、 成为过去的体验的区分, 许茨强调, 有意义的体验是借由注意的活动而被掌握的一个过去的体验, 这种体验对于回顾性的目光来说是已完成的。

再次, 人们是通过反思赋予生活世界以意义的, 意义是我们用以考察反思感受的方式。

当行动者在特定社会情境中进行某种行动时, 他认为后者对他而言所具有的意义是理所当然的。 也就是说, 在纯粹的绵延中, 主体所体验的只是未曾分化的经验流, 在其中我们既意识不到现在与过去的区别, 也意识不到自身的变化, 只有当我们停下来对该行动进行反思时, 才能明确意识到由我们赋予该行动的意义, 即只有那种在反思中被抓住的感受才有意义。 进行中的活动是没有意义的, 意义是反思的产物。 当反思活动介入并专注于某一意识体验时, 它就与其他体验区别开并被凸显出来, 它就是有意义的。 没有被反思意识触及的体验就是没有意义的。 也就是说, “有回顾性的目光, 才有个别鲜明的体验。 只有已完成的体验才是富有意义的体验, 正在被经历的体验则不然。 因为意义无非就是意向性的成就, 唯有在反省的目光之下成就才是可见的。”[11]相较于经历中的体验, 意义的明确化无非是对已经经历的体验的回顾性注意而已。 许茨将这种注意称为 “反省” 或 “再回忆”, 并认为对象的同一性与客观时间本身都是在这种 “再回忆” 中被构成的。

一个时间对象的再造过程是其被完整地重建的过程。 对胡塞尔来说, 体验分为两种: 一是体验的前现象存在。 在其中体验本身是流动的、 以持存的形式存在的, 它使我们拥有一个直接流动的意识。 二是体验作为现象的存在。在其中体验通过对注意和理解的关注获得了新的存在方式, 它被区分和凸显出来并成为被注意的对象。 在这里, 一个体验由于被注意就成了一种有所指向的体验。 在胡塞尔这一区分的基础上, 许茨把对生活世界意义的确定区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 在单个的反思某动作的前后联系中确定生活世界的意义,这是最低层次; 第二, 在反思有意识的动作的统一体中确定生活世界的意义,这样得到的是初级反思动作的稳定的总和; 第三, 在反思按照有意识的计划而发生的活动中确定生活世界的意义; 第四, 在反思有意识的统一体中确定生活世界的意义, 这是一个认识意义的前后关系的过程, 也是最高的层次。在他看来, 反思是对过去生活世界的感受, 而对于 “生动的现在” 反思则无法把握。 因此, 意义存在于自我对其意识流之某一部分所持的态度之中, 各种特殊经验的意义都是由相应的注意活动构造的。

与韦伯一样, 许茨也认为行动应以意义来界定, 他的理论的创造性之一就体现在他对特殊的 “行动的意义” 的理解。 许茨认为赋予意义的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自我说明, 所以在他看来, 主体通过意向性活动构造意义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其理解和解释该意义的过程。 这样, 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体如何理解意义的问题就随着他对意义产生问题的解决而解决了。 许茨强调, 只有揭示了那些决定一个既定行动过程的动机, 才有可能对意义进行主观解释。要把握他的意义理论, 除了考虑他对意义的理解外, 还需要注意 “行动” “动机” “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 等几个相关的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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