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现象学对人的主观意识的深入思考, 为许茨回答在韦伯理论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了启发。 而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 也构成了许茨研究生活世界现象学方法中的基本成分。 但许茨并没有亦步亦趋地追随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的研究路径, 而是通过对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批判性考察, 发展出自己独特的生活世界现象学方法。
“胡塞尔的最大抱负就是使哲学第一次建立在严格科学的和绝对可靠的基础上”[11], 即他要使哲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在胡塞尔看来, 所谓 “欧洲科学的危机” 并不是科学自身的危机, 而是由科学所导致的一种文化危机。 从根本上说, 它是一场普遍的哲学的危机。 “哲学的危机意味着作为哲学的总体的分支的一切新时代的科学的危机, 它是一种开始时隐藏着, 然后日渐显露出来的欧洲的人性本身的危机, 这表现在欧洲人的文化生活的总体意义上,表现在他们的总体的 ‘存在爷 上。”[12]这种危机是对实证科学的片面强调所导致的, 它使得各类科学都撇开了对价值问题的考量, 撇开了任何关于人生的价值、 意义和品格的判断。 其结果是人不再是活生生的整体的人, 而成了失去其真实生命内容的 “单纯的科学事实”。 胡塞尔认为, 造成这一危机的原因是科学家们把传统中流传下来的观念以及一些尚未澄清的假定都当作毋庸置疑的基础接受下来了, 而没有意识到获得知识的过程本身最初所具有的活生生的意义所经历的种种转变。 也就是说, 科学家们忽视或忘记了科学所由之产生的生活世界, 丧失了与作为科学源头和意义基础的生活世界间的基本联系, 没有认识到生活世界是各种科学和理论活动的发源地。 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的目的之一, 就是要全面地分析和描述这个原初的生活世界, “通过清楚地认识这个生活世界本身在不断的理想化和形式化过程——这个过程包含着科学成就的本质——中所经历的意义变化”[13], 从理论上重新阐明科学与生活世界的内在联系。 因此, 胡塞尔宣称, 他的现象学哲学就是一门关于处于其生活世界中的人的哲学, 现象学的任务就是要发展出一门关于生活世界的纯粹本质学说。 这样一种哲学不但不承认任何不证自明的东西, 而且要努力通过自己的工作使任何事物都成为不证自明的。 即它要以严格科学的方式来说明这个生活世界的意义, 说明生活世界是如何作为意义的基础而发生作用的。
要实现这一研究目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揭示具有绝对存在的实体意义的先验主体性领域。 为此, 胡塞尔引入了现象学还原方法, 这是一种用来分析纯粹意识生活的方法论手段。 其中的重要方法之一即 “悬置”, 也称 “终止判断” 的方法或 “加括号” 的方法, 它体现了现象学对无前提性的追求。 胡塞尔指出, 当我们把对一切超越之物独立存在的信念悬置起来 (或放入括号中), 回到绝对无前提的、 内在的和属于自身的被给予性的时候, 我们就会发现生活世界的一切都是由我思的意向性活动所创造和改变的。 并且, “通过进行这样的悬置, 这个世界就无论如何都不会从进行哲学反思的自我的经验领域中消失。 与此相反, 我们通过这种悬置所领会的是纯粹的意识生活。 由于下列事实——我经验这个客观世界、 觉察它、 记忆它, 等等, 所以, 这整个客观世界就存在于这种纯粹意识生活之中, 并且通过这种纯粹意识生活为我而存在。”[14]通过种悬置, 人就可以避开自身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的信念, 把目光完全指向自己关于这个世界的意识之上。 胡塞尔运用现象学悬置方法的目的是实现一种态度的转变, 即实现从生活世界中的 “自然态度” 向科学理论态度的转变。 而 “还原” 方法作为 “悬置” 方法的重要补充, 即向先验主体的意识体验流的回溯。 他看到, 一切科学都是以日常生活的那些被认为理所当然的、 同时也是未被阐明的前提作为基础的, 而现象学的任务就在于通过先验还原的方法重新揭示科学的性质及起源, 使科学恢复与生活世界的有机联系, 进而克服现代科学的危机。 在许茨对生活世界的思考中, 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构成了他最主要的方法论基础。
除了现象学还原方法外, 许茨也特别关注胡塞尔的直觉研究方法。 这种方法的大致步骤是: 面对具体的知觉客体, 我们可以通过在幻想中持续不断地改变它的特征, 从而想象这一客体的各种变体。 这些变体共同具有的、 一整套稳定的特征, 就是其本质特征。 许茨强调, 处在我们觉察之下的具体客体所具有的属性和特征都是非本质的, 因为直觉的研究方法所研究的不是真实的具体事物, 而是可能的、 可想象之物。 因此, “现象学家并不与客体本身发生什么关系, 他所感兴趣的是它们的意义, 因为它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构造的。”[15]也正在这个意义上许茨指出, 现象学是哲学分析的方法, 不能运用这种方法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许茨也肯定了胡塞尔关于生活世界的论述, 认为胡塞尔抓住了欧洲科学与文化危机的根本, 即科学家遗忘了生活世界这一人类活动的原初基地。 他批评各种经验科学都把世界当作预先给予的对象, 忘却了自身连同自己的全部工具都是这个世界的某种成分的事实。 他同时强调, 科学要想成为 “严格的” 科学, 就不仅必须具备表现于逻辑及数学形式上的严格性, 还应阐明科学的起源及科学所由之产生、 活动于其中并受之制约的生活世界。 “只有依靠使前论断性经验在其中得以构成了各种精神过程, 人们对论断性判断机制的分析才能得到保证。”[16]只有回到生活世界这样一个前论断层次, 在人性未展开、 未分化的原初经验层次上, 才能真实地认识世界、 理解人生。 在许茨看来, 生活世界是人的直接性的经验世界, 是人感觉、 希望、 怀疑、 断言、 回顾过去和展望未来的现象的世界, 人的社会生活的所有现象都属于这个世界。科学如果希望弄清自身的根基, 就不应该把那些尚未得到澄清的假定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接受下来, 不应该预先假定这个世界已经具有了意义, 而是必须把理论研究的焦点转向这个世界, 以探究世界借以构成一个意义整体的过程为出发点, 依据常识的范畴和人的构造来解释世界的理念化和程序化。 只有这样, 科学研究中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才能找到现实的意义基础。
但许茨也看到, 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方法有其无法克服的困难。 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来自于胡塞尔主体理论自身的矛盾。 这表现在,一方面, 按照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的原则, 主体必须是经过现象学还原的先验主体, 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活动的经验主体; 另一方面, 世俗经验世界中的人又是先验主体自我对象化的一种形式。 这就造成了胡塞尔现象学中所包含的一种主体性的悖论。 造成胡塞尔先验现象学方法困难的第二个原因, 体现在他对主体间性问题理解上的内在矛盾, 主要是胡塞尔从先验主体性活动出发构造这个世界的尝试所不可避免地陷入的唯我论困境。 许茨认识到, 胡塞尔为拯救先验现象学而提出了生活世界理论, 但由于他理论方法自身的问题, 他所做出的各种的努力不但没有成效, 反而加重了其最初的构造问题。许茨指出, 胡塞尔在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走了弯路, 由于他的先验还原, 他实际上制造了意向对象和意向作用的双重性。 这也是任何主体性哲学在把握被它放入括号里的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时都会面临两难处境, 即一方面, 这个预先存在的世俗的生活世界只是以它自身的方式存在着,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对它加以解释; 另一方面, 在主体性哲学的先验态度中, 似乎又是我们创造了这个世界。 许茨强调, 实际上我们除了意义之外并不创造任何东西。
许茨认为, 胡塞尔理论困境的根源在于他试图建立一种先在的直觉心理学原则, 并通过它进入先验现象学领域。 而许茨则试图通过直觉心理学走向与胡塞尔相反的方向, 他认为直觉心理学恰恰可以为经验心理学的建立提供可靠的基础。 这种描述性的现象学心理学成了许茨研究的基本方法基础, 他的所有的现象学观点都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 许茨自己也承认其研究基础是胡塞尔的包括直觉还原在内的作为关于自然态度的构造现象学, 但他不主张过于局限在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中, 因为在他看来, “关于本质的科学在世俗领域也同样是可能的。”[17]直观科学也可以存在于世俗领域之中, 现象学方法运用于经验领域中同样可以取得伟大的成就。 不止如此, “由于每一个种存在于现象学还原内部的经验性规定, 都与存在于自然领域内部的某种相似的特征相对应, 而且反过来说也是如此, 所以, 我们总是能够回到自然态度之中,并且总是能够在那里运用我们已经在这种经过还原的领域中获得的各种洞见的。”[18]因此, 对他来说只有这个世俗的世界才应当是现象学哲学和各种文化科学倾注全部精力来研究的主题。 基于这种理解, 许茨放弃了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的区分, 通过抛弃胡塞尔哲学的基础部分, 从先验现象学中把不属于其最初概念的, 以及已经被证明是不确定的内容分离出来, 并进一步具体研究胡塞尔所忽视的, 但又非常重要的部分——世俗领域。 许茨特别关注胡塞尔晚年探讨的生活世界问题, 他看到, 胡塞尔希望借助于对生活世界的分析,解决先验性、 变形自我和主体间性等在现象学范围内难于解决的问题。 而许茨在使用生活世界概念时, 尽管也认为生活世界作为一个文化世界, 是人们活动的日常基础, 但他放弃了关于生活世界先验性的观念, 并试图通过对生活世界的结构分析来解释先验性领域的生活世界基础。 虽然同样致力于对意向性的各种类型和形式的描述, 但与胡塞尔在现象学还原领域中进行相关描述不同, 许茨的研究是在自然态度之内进行的。 在1940年撰写的一篇论文中, 许茨提出现象学是一种生活世界的哲学, 其主题就是对社会行动和人的意识加以阐释。 他认为生活世界的主观基础, 既包括我们的实际认识的和以前对所知道的事情的认识, 也包括这二者相互关系的经验。
许茨花费了学术生涯中的很大一部分时间, 致力于对生活世界现象学思想的揭示。 特别是其在美国时期, 他的研究越来越远离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在1945年写给施皮格伯格的一封信中他写道: “我把我自己的领域限制在对世界的自然态度的现象学之中。 首先, 因为我相信在这一领域中, 还有许多为职业现象学家所忽略的事情要做; 其次, 我越来越确信生活的起源不在先验的领域而只在自然的领域。”[19]从1947年夏天开始, 许茨着手一项新的研究计划, 该计划的题目就是 “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世界: 走向一种自然态度的现象学。” 在他这里, 生活世界的研究与作为日常生活世界中世俗自我的意识特征的整个状态的现象学探讨综合在了一起。
许茨理论研究的主要目的, 是为社会科学提供可靠的哲学基础, 他强调哲学是研究人的。 他的一个基本观点是, 由于世界对人的本质的构成至关重要, 要想对有限的主体做较为具体的理解, 一个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去描绘他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
[1]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5页。
[2]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6页。
[3]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32-34页。
[4] [德] 胡塞尔, 《经验与判断》, 邓晓芒、 张廷国译, 三联书店1999年版, 第138页。
[5] [德] 胡塞尔著, 黑尔德编, 《生活世界现象学》, 倪梁康、 张廷国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第239页。
[6]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56页。(www.xing528.com)
[7]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99页。
[8]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76页。
[9] [美] 威廉·詹姆斯, 《真理的意义》, 转引自 [法] 爱弥尔·涂尔干, 《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渠东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第59页。
[10] H.R.Wagner, Alfred Schutz: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 Chicago,1983, p.127.
[11] [德] 施太格缪勒, 《当代哲学主流》 上卷, 王炳文、 燕宏远、 张金言等译, 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第128页。
[12] [德] 胡塞尔, 《欧洲科学危机与先验现象学》, 张庆熊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 第13页。
[13]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24页。
[14]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26-127页。
[15]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19页。
[16]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16页。
[17]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社会实在问题》,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117页。
[18] [奥] 阿尔弗雷德·许茨, 《现象学哲学研究》, 霍桂桓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7页。
[19] H.R.Wagner, Alfred Schutz: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 Chicago,1983, p.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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