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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堡论汉语精神与文学历史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洪堡关于汉语文言语法的论述,绝非全是他的独创,比如就当时的认识程度而言,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已经基本勾勒出汉语文言语法的概貌。这似乎是最适合于汉语精神的方法。洪堡认为中国人并不追求语法上的精确概念[39],汉语是以别样的方式来呈现思想联系的,“以另一种方式引导着理解”[40]。

洪堡论汉语精神与文学历史

每种语言都为思想和交流提供了基本模式,都有特定的规范,以调节思想和交流的程序。人们在运用一种语言时,几乎无法摆脱其特定规范。什么规范占据主导地位并融合于语言结构之中,这在不同语言之间可能存在很大差别。早在《马氏文通》问世前七十余年,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语言哲学奠基者洪堡(W.von Humboldt)于1826年3月20日在柏林科学院作了一个题为《论汉语的语法结构》[25]的报告,分析了汉语与西方语言的利弊。这个德文报告是洪堡研究汉语的成果;当然,报告中充满了他的语言哲学思想。在这之前,他已经在一封长信中把他的主要思想告知法国汉学家雷慕萨(J.P.A.Remusat)[26],此人是西方“专业汉学”的创始人,1814年法兰西学院开设“汉文与鞑靼文、满文语言文学讲座”的第一任教授,重要著作有《汉文文法纲要古文官话纲要》(又名《汉文启蒙》)[27],该书是洪堡研究汉语的主要参考资料。在雷慕萨之前,关于汉语语法的书籍有西班牙多明我会教士万济国(F.Varo)著《华语官话文法》[28],法国耶稣会士马若瑟(J.de Premare)著《汉语札记》[29]英国传教士马士曼(J.Marshman)著《中国言法》[30],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Morrison)著《通用汉言之法》[31]等。洪堡关于汉语文言语法的论述,绝非全是他的独创,比如就当时的认识程度而言,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已经基本勾勒出汉语文言语法的概貌。洪堡的高妙之处在于其独特视角和语言哲学的理论高度。

就“语言与思辨”这个论题而言,尤其对汉语与西方语言的比较研究来说,洪堡的文章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从利玛窦到20世纪初(甚至20世纪上半叶),西方人谈论的汉语自然是古代汉语,洪堡的相关比较研究也只能在这个框架之内。我们不能以《马氏文通》之后,尤其是后来发展起来的现代汉语来评判洪堡的一些说法。毫无疑问,从今天的立场来看,洪堡的一些语言哲学观点甚是绝对,不少看法也已过时;另外,许多古代汉语语法“规则”是《马氏文通》之前“不为人知”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洪堡对语言本质问题的锐利目光是不可否认的。他以独特的视角看到了其他人没有看到的问题,并对语言构造与思辨的关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洪堡语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人的智力承担着用语言表述思想的职责,没有语言的思维是不可能的。但是他还是对思想与语言做出了区分。在他看来,人有两种智力活动,一种指向思想,一种指向语言[32]。一部分词语从来就有主、谓、宾的意义,以表述独立的主体、各种特性或行为等。这种分类在不同的语言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借助它们以及与之相关的语法,人的思想才得以明确并获得明晰的表达。在洪堡看来,“语法比语言的任何其他部分都更隐蔽地存在于说话者的思维方式之中”[33]。然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在语言中找到与思想匹配的表述。一个民族的语言精神(或曰语言共同体)必然作用于特定语法所造就的语言表述,即语言团体决定语法;另外,语法的构造形式与句法构造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另一方面,语言也决定着人的精神活动。“词的语法分类越细,语法表达的准确程度就越高。而词的分类则是由于对转化为语言的思想作了精确的分析之后才产生的,这一分析乃是语言作为‘思想的’官能所固有的功能。也就是说,从词的分类可以窥见思想直接转化为词语的过程。”[34]的确,现代语言学中的一个定论是:语法结构越是完整和明确,思想便更能在语言上得到精准的表达。没有语法形式的语言或语法不全的语言会妨碍智力活动的发展,这是由思维和言语的本质决定的。

洪堡考察的是汉语文言,将其与印度日耳曼语系的语言做比较,或者与欧洲的“古典语言”做比较。他看到了如下区别:与屈折语不同,汉语没有变格、变位现象,单词是固定不变的,动词极少显示被动或主动。一句句子的意思完全取决于词义、词序和语境。在他看来,汉语因缺乏必要的字形标记而没有词类分别,或曰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词类和语法标记;词义及词在句子中的位置决定其词性,真正的词类无从说起。汉语因词类标记不明亦即词法的缺席而只能构造简单句式,无法写出复杂的从句

这似乎是最适合于汉语精神的方法。句子构造如此简单,当然是因为语法结构不容有其他类型的句子构造。[35]

《论汉语的语法结构》这个报告题目可以见出,洪堡不可能否认汉语语法的存在,他非常明白,“假如对词的语法形式连一点最起码的朦胧的感觉都没有,那就根本谈不上说话”[36]。然而,“汉语在语法构造上几乎完全不同于一切已知的语言”[37]。在他眼里,汉语句式呈现的是简单判断,只表明两个概念的对应或不对应关系,这种思维的原始逻辑形式类似于数学等式。而在印欧语言中,判断多半借助于不同概念的句法连接,动词作为谓语的主要成分在句子中具有中心意义[38]。洪堡认为中国人并不追求语法上的精确概念[39],汉语是以别样的方式来呈现思想联系的,“以另一种方式引导着理解”[40]。因此,他反对“把汉语同未开化民族拥有的语言混为一谈”[41],他非常推崇汉语:(www.xing528.com)

语法结构的纯粹性、规律性和一致性,这些优点无疑使它得以跻身世界上最完善的语言之列。但汉语与这些语言的区别又在于,它在人类语言的一般性质所允许的范围内,遵守了一个对立于这类语言的系统。[42]

洪堡认为汉语语法极不完善,“不过汉语即使如此也足以表达思想”[43]。他不排除汉语在形式上没有的东西可能存在于思想,一方面的缺失或许正是另一方面的优势。鉴于汉字字形不变、句子的含义来自词义本身、词的组合和前后顺序以及语境,他认为汉语的语言结构能够促进人对概念排序、大胆组合的乐趣。洪堡认为,在其他语言中相互关联的东西,在汉语里却往往孤立地存在着,从而使得汉语的词语或曰单个概念分量更重,迫使听者或读者仔细琢磨和咀嚼,在词义本身以及词序和语境中摸索词语与词语的关系及整体关系。因此,领悟含义就得下更大的工夫,语法的缺陷必须在理解过程中得到弥补,以真正把握句子和文本的整个含义[44]。另外,不管是在书面语言还是在口语中,汉语中的大量成语或惯用语可以满足中国人的一般理解需求并因此而无需费神。

然而,汉语特性使哲学思考充满模糊性,汉语语法也不关心这类问题。洪堡认为,这是中国人有意为之:“我们甚至可以说,汉语有时候对思想联系的标志不只是不加考虑,而是根本就不屑为之。”[45]可能有人会提出反驳,即中国人早就习惯于简单轻松的思维方式,语感会指引他们去辨别和把握词语的意义。但是洪堡不信此说。按照他的语言哲学,倘若中国人确实有着更强的表述需求,即尽量准确地描述思想关联,那么这会逼出相应的语言表达。“一种语法关系如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所青睐,就会在它的语言里获得相应的表达;反过来我们无疑也可以说:一个民族的语言如果缺乏某种语法关系的表达,就说明这种语法关系没有引起过它的注意。[……]凡是心灵中需要在语言上达到清晰明确的内容,都必须以某种方式找到一个能够代表它的语言符号。”[46]

毋庸置疑,洪堡以及整个早期语言哲学更推崇印欧语言的语法、逻辑性及其功能。当时的西方学者基本上认为,汉语不能像西方语言那样完美地表达思想,也很难像西方语言那样达到不同凡响、令人称羡的高度个性化特色。然而,洪堡并不简单地认为一种语言的形式架构越是复杂,功能肯定越大。不过他明显注重书面语言的语法结构而忽略了表意文字或半表意文字本身所蕴含的超出文字的外部世界。他把汉语同数学等式相比较,显然忽略了汉字本身之不同于数学符号的内涵、情感因素和词义联想,以及大量文化背景。洪堡注意到汉字包括象形文字、表意文字和形声字,而恰恰是象形文字和表意文字,一般包含超出文字本身的语义成分,指向文字以外的事物,亦即“超语言指称”(extra-linguistic reference)。与此不同,拼音文字基本上只是发音工具,只是其中的象声词具有超越文字本身的功能。如果洪堡言之有理,即形式上没有的东西可能存在于思想,那我们必须说,每种语言都需要某种程度的词类、语法或句法关系:这些关系网络在印欧语言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极为具体地体现于发音、文字或句式;而在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中,这种关系常常是暗含的、内在的。中国人看到“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样的诗句时,当然知道主语是谁,并不是西方学者曾经宣称的那样:中国人对主语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是行为或事件,行为主体可有可无。(再重复一句,这里说的还是文言文和古代汉语。)

关于中国语言,西方有着不同的说法,洪堡的思考只是许多思考中的一种,然而却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是开风气之先的观点,对后来西方世界的中西语言比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诚然,利玛窦早就指出,中国人“用字来表示事物的形象,有多少图像就有多少文字”。“中文写的每一个字都代表一样东西。”[47]耶稣会士对汉语的感性认识以及后来的传教士或早期学院派汉学家的“中国言法”知识,在洪堡那里才被上升到语言哲学的高度进行探讨。这时,我们才看到汉语是否适合于哲学和逻辑思维这个问题的提出。此后的一个典型的西方观点是,汉语因为汉字结构(单音节,字形不变等)而不太适合于抽象思维,更有利于直观的形象思维。换言之,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表意文字的汉字,不像西方的拼音文字那样,其含义多半已见之于文字符号。一般而言,表意文字本身就是可以理解的。它的读音也许在历史长河中发生了变化,或在不同方言中有着不同的发音,但是就像阿拉伯数字在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读音一样,其含义却是“一目了然”的。早期研究中国思想和语言的西方学者已经热衷于这类话题,并以此分析所谓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其语言比较的结论是:中国思维较多地带有审美和伦理色彩,缺乏的是理论性和思辨性。西方的逻辑思维主要借助句法上的组合,而表意文字或半表意文字使中国人推崇类比思维。中国古代哲人不擅长从抽象概念出发来进行演绎,而是喜欢用具体事例说明问题;他们不喜思辨,而以比照见长。此乃具体的、形象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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