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西尔伯曼的《文学社会学引论》发表之时,阿多诺已经去世十年有余,可是他对阿多诺的看法没有任何改变。谁了解他们两人有时甚至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嫌隙,尤其是他们“针尖对麦芒”式的学术分歧,谁就会在西尔伯曼《引论》的一段文字中窥见昔日的论敌:
不少自称是社会学的、源于阐释方法和社会哲学的研究,与其说是表达社会学思想,还不如说是表达了社会学愿望,以主观意愿代替事实存在,要不就自诩是文学现象兴衰的预言家。严肃的文学社会学是不能同意这类研究的。[66]
然而,什么才称得上“严肃的文学社会学”呢?埃斯卡皮在其1970年编著的那部很有影响的文集《文学性与社会性》中指出:“一直到现在,没有任何学说能够证明一条或许是行得通的道路。”“这也就是说,目前在这些方法中不可能只有一种文学社会学。”[67]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大名鼎鼎的“文学社会学家”。文学社会学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发展状况,似乎依然在证明埃斯卡皮的说法。是否存在两种或者更多的“文学社会学”,还是这个概念的选择本身就会带来麻烦?西尔伯曼在《文学社会学引论》第二章论述文学社会学在文学研究和社会学中的地位时,开头便说:
文章、讲课或教学计划中只要提及文学社会学及其方法,提及社会历史对文学的影响,提及文学生活的要素,提及作家或读者的作用和其联系的重要性,提及小说的社会真实性或小说的效果史,一些对这些命题感兴趣的人就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里讨论的究竟是社会学问题还是文学问题?[68]
显然,西尔伯曼试图在这个问题上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在该书中批评埃斯卡皮等人回避了对文学社会学概念做出正面解释;可是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似乎也出现了直接定义的困惑。纵观文学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纲领和方法的缤纷世界。它们不仅在理论基础、而且在研究方法以及各自的学术术语上大相径庭,甚至“水火不相容”。如果我们一定要区分西方文学社会学的主要流派,或许可以沿用西尔伯曼叹息各派缺乏完整理论时所说的两大派:实证主义—经验主义文学社会学与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如此看来,“西—阿之争”具有典型意义,它确实是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截面,并对后来这两个方向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便是艺术史大家豪泽尔(A.Hauser)的名作《艺术社会学》(1974),似乎也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当然,这里说的是主要流派,并不等于对其他诸家视而不见。
文学社会学在定义和方法问题上的困厄,不仅来自两派之争以及其他不同看法。即便在两派各自阵营之内,对问题的看法也常常相去甚远。一方面,新老马克思主义对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各有不同的阐释;而都属于新马克思主义的卢卡契和阿多诺,观点也是南辕北辙,两者依托于历史哲学的美学思想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或许是经验主义文学社会学直接输入了社会学血液的缘故,它也同社会学理论各种流派之间的纷争一样无法统一。因此,文学社会学徘徊在那扇标示着“共识”字样的大门前面,及至今天,依然如此。
什么是文学社会学?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答“什么是文学?”这个问题。各种文学社会学或者所谓的“文学社会学”论述,其实也是在不同程度上阐释文学的本质,涉及文学本体观。上文所说的两派之争,其根本区别在于评价研究对象时的立场。观察事物时的不同立场,不仅带来评价原则和取材原则的区别,更在于由此出现的方法学上的差别。以不同的方法考察“文学”,其范畴至少有所变动。在此,我们一开始就能够见出文学理论研究与文学社会学的界线。界线的一边是把“文学”当作语言艺术品的文学理论;研究者的兴趣所在,是认识文学创作所展现的世界,也就是认识作家对“有别于现实世界的第二种世界的想象所产生的影响”[69]。换言之,文学理论若是关注社会因素,只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作品的产生历史和环境、更好地理解作品,不多也不少。界线的另一边是“文学社会学,它的考察对象是人际行为;普遍意义上的文学与特殊意义上的作品,只在它们表现人际行为或以人际行为为旨趣的时候,才显示出它们对于文学社会学的意义”[70]。
鉴于学界对文学社会学之地位、任务及其研究范围还不能达成共识,我们或许可以暂且回到埃斯卡皮关于文学社会学既是“文学的”也是“社会的”的观点[71],并把文学社会学看作文学和社会学的“跨学科”研究。文学社会学不同研究形态的形成,根源于审视文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不同角度,同时也是不同“文学”观念与不同“社会”观念的对接与型构。就社会学而言,它是把文学视为人类和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来研究的,把文学看作一种特殊社会现象,从社会学看文学;对文学理论来说,它是在文学研究中注重文学的社会性,或者从文学看社会。在此,我们要特别弄清文学理论研究与文学社会学的关系,既要廓清文学理论中的社会因素与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因素,也要厘定文学研究视野中的文学与文学社会学视野中的文学研究。
文学艺术的原动力,主要不是来自社会决定性;虽然,文学艺术的作用却受到社会的制约和影响。作品是否顺应社会和文化准则及其时尚和趣味,都会影响其作用程度。如何才能把社会与文学或历史与审美这两种异质范畴结合起来呢?如何才能以此发展一种认识论基础和研究方案呢?这是迄今不少理论家和实践者孜孜以求的。尽管有人一再努力使整个学界对文学社会学取得一致认识,进而形成一个完善的学科体系,可是成效甚微。将文学之维与社会之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文学社会学的强项,又是其最大难题。“文学社会学”这个术语(英:sociology of literature;法:sociologie de la litterature;德:Literatursoziologie)曾引起不少争议,学界也常会出现划分研究领地的现象,而且至今如此。
我们或许不得不对同一个“文学社会学”概念做出区分:一方面,“文学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建立在经验和实证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文学社会学”是文学研究考察文学的一个视角,即“社会—文学”视野。后者说的是方法或重点,因此无所谓独立的学科。文学研究中的“文学社会学”与学科之“学”无关,而是方法学的“学”[72]。Sociology of literature在西方语言中常常表示文学研究中的“社会—文学”或“文学—社会”视野,表示这一方向的研究。
【注释】
[1]“实证主义之争”是20世纪60年代主要发生在德语区(联邦德国、奥地利)关于社会学学科的方法和价值的理论之争。争论的一方是波普尔(Karl Popper)和阿尔贝特(Hans Albert)为代表的批判理性主义,另一方是阿多诺和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实证主义之争”是阿多诺的说法,他用实证主义概念形容对方的观点。波普尔则拒绝“实证主义”之称,他用“批判主义”称谓自己的立场。分歧开始于“德国社会学协会”图宾根工作会议(1961年10月19—21日)开幕式上波普尔和阿多诺的讲演,讲演主题是“社会科学的逻辑”。“批判主义”一方主张社会科学借鉴自然科学的方法,通过系统观察揭示“社会法则”,并以此探索一种科学方法。法兰克福学派在争论中的观点也被称为“建构主义”(Konstruktivismus),竭力寻找一种独特的考察问题的途径,不是从单个法则中提炼理论,而是寻求单独现象或特殊现象之间的通融。剖析工具理性或技术理性的危害,批判“科学思维”或实证主义方法,一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色。尤其是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等人,他们认为科学的发展并没有证明实证主义或实用主义的知识理论是正确的。相反,科学发展和经济成就越来越远离人性,带来新的异化。参见阿多诺等:《德国社会学中的实证主义之争》,新维德/柏林:Luchterhand,1969年(Der Positivismusstreit in der deutschen Soziologie,Theodor W.Adorno et al.,Neuwied/Berlin:Luchterhand,1969)。
[2]在西方学者的论述中,“文学社会学”和“艺术社会学”两个概念时常并用,一般也是论述同样的问题。不过从学理上说,“艺术社会学”涉及的范围当然更广。
[3]埃斯卡皮(1918—2000),20世纪法国最重要的文学社会学家,代表作《文学社会学》(1958)使他获得世界声誉,成为该研究方向的标志性人物。菲根(1925—2005),德国社会学家,经验主义文学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文学社会学的主要方向及其方法——文学社会学理论研究》(1964)。
[4]西尔伯曼:《经验主义艺术社会学》,斯图加特:Enke,1973年,第2、4页(Alphons Silbermann,Empirische Kunstsoziologie.Eine Einführung mit kommentierter Bibliographie,Stuttgart:Enke,1973)。
[5]西尔伯曼:《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文学的作用》,见西尔伯曼、柯尼西编:《科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杂志》第17期特刊,第28、31页(Alphons Silbermann,“Von den Wirkungen der Literatur als Massenkommunikationsmittel”,in:Künstler und Gesellschaft,hrsg.von Silbermann u.ReneKönig,Köln 1975(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Sonderheft.17),17-44)。
[6]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1966),见巴尔克编:《文学社会学》(卷一):《概念与方法》,斯图加特:W.Kohlhammer,1974年,第148页(Alphons Silbermann,“Literaturphilosophie,soziologische Literaturästhetik oder Literatursoziologie”,in:Literatursoziologie,Bd.1:Begriff und Methodik,hrsg.von Joachim Bark,Stuttgart,Berlin,Köln,Mainz:W.Kohlhammer,1974,148-157;原载: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18(1966),139-148)。
[7]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1966),见巴尔克编:《文学社会学》(卷一):《概念与方法》,第148—149页。
[8]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同上书,第149页。
[9]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同上书,第150页。
[10]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魏育青、于汛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59页。
[11]同上书,第69页。
[12]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见巴尔克编:《文学社会学》卷一:《概念与方法》,第150页。
[13]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42—43页。
[14]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见巴尔克编:《文学社会学》(卷一):《概念与方法》,第151页。
[15]同上书,第150—154页。
[16]许京:《清教主义中的家庭——论十六、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与家庭》,莱比锡、柏林:Teubner,1929年(Levin Ludwig Schücking,Die Familie im Puritanismus.Studienüber Familie und Literatur in England im 16.,17.und 18.Jahrhundert,Leipzig,Berlin:Teubner,1929)。该书第二版(修订本)更名为《文学社会学视野中的清教徒家庭》(Die puritanische Familie in literatursoziologischer Sicht,Bern,München:Francke,1964)。
[17]勒文塔尔:《文学,通俗文化,社会》,见恩格尔伍德-克利夫斯:Prentice-Hal,1961年(Leo Löwenthal,Literature,Popular Culture,and Society,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1961)。
[18]埃斯卡皮:《图书革命》,巴黎:Unesco,1965年(Robert Escarpit,La revolution du livre,Paris:Unesco,1965)。
[19]西尔伯曼:《文学哲学、社会学的文学美学还是文学社会学》,见巴尔克编:《文学社会学》卷一:《概念与方法》,第154—156页。
[20]同上书,第156页。
[21]阿多诺,转引自同上书,第151页。
[22]同上书,第153页。
[23]沙尔夫施韦特:《文学社会学基本问题——学科史纵览》,斯图加特:W.Kohlhammer,1977年,第139页(Jürgen Scharfschwerdt,Grundprobleme der Literatursoziologie.Ein wissenschaftsgeschichtlicherÜberblick,Stuttgart/Berlin/Köln/Mainz:W.Kohlhammer,1977)。
[24]比格尔:《先锋派理论》第五章第1节“阿多诺与卢卡奇的争论”,高建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62—172页。
[25]阿多诺:《勒索到的和解》,《文学札记》卷二,法兰克福:Suhrkamp,1961年,第175页(Theodor W.Adorno,“Erpreßte Versöhnung”,in:Adorno,Noten zur Literatur II,Frankfurt:Suhrkamp,1961,152-187)。
[26]卢卡契:《驳斥对现实主义的曲解》,汉堡:Claassen,1958年(Georg Lukacs,Wider den mißverstandenen Realismus,Hamburg:Claassen,1958)。该论文集先以意大利语发表(1957),后被译成各种语言: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1959),法语(1960),斯洛文尼亚语(1961),英语(1963),西班牙语(1963),葡萄牙语(1964),匈牙利语(1985)。
[27]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方维规译,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22页(Theodor W.Adorno,“Thesen zur Kunstsoziologie”,in: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19〔1967〕,S.87-93)。
[28]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4页。另见阿多诺:《美学理论》(王柯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5页:“艺术作品,至少是那些不屈从于宣传的艺术作品,之所以缺乏社会影响,其中一个决定性原因在于它们不得不放弃运用那些迎合大多数公众口味的交流手段。”
[29]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载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4页。
[30]菲根:《文学社会学的主要方向及其方法——文学社会学理论研究》,波恩:Bouvier,(1964)1974年,第14页(Hans Norbert Fügen,Die Hauptrichtungen der Literatursoziologie und ihre Methoden.Ein Beitrag zur literatursoziologischen Theorie,6.Aufl.Bonn:Bouvier,1974)。
[31]西尔伯曼:《艺术社会学述评》,《科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杂志》1967年第19期,第791页(Alphons Silbermann,“Sammelrezension Kunstsoziologie”,in: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19〔1967〕,791)。(www.xing528.com)
[32]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35—36页。
[33]同上书,第38—39页。
[34]参见金经言的文章《克奈夫的音乐社会学对象观》所援引的西尔伯曼《音乐社会学的目的》中的一段文字,《音乐研究》1989年第2期,第99页:音乐社会学家“要绝对地远离艺术作品的技巧问题。他的研究工作当然不涉及乐理、配器和声学、节奏结构和旋律结构等,他的研究课题当然也不包括回答‘什么是音乐’的问题(假如对这样的问题会有适当的回答),他当然也根本不会根据主观想象对某部音乐作品作穿凿附会的解释,或者从某部音乐作品中猜出某些无法用事实和资料加以证实的东西”(Alphons Silbermann,“Die Ziele der Musiksoziologie”,in: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14〔1962〕,322-335)。
[35]阿多诺:《关于诗与社会的讲演》,方维规译,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8—259页。
[36]同上书,第258页。
[37]阿多诺:《勒索到的和解》,《文学札记》卷二,第175页。
[38]西尔伯曼:《艺术》,见柯尼西编:《社会学》(1958),1967年,第165、166页(Alphons Silbermann,“Kunst”,in:Soziologie,hrsg.von ReneKönig,Frankfurt:S.Fischer,〔1958〕1967,164-174)。
[39]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41页。
[40]西尔伯曼:《艺术》,见柯尼西编:《社会学》(1958),1967年,第170页。
[41]西尔伯曼:《经验主义艺术社会学》,第15页。
[42]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61页。
[43]西尔伯曼:《艺术》,见柯尼西编:《社会学》,第171—174页。
[44]阿多诺:《勒索到的和解》,《文学札记》卷二,第164页。
[45]同上书,第173页。
[46]伊格尔顿:《审美意识形态》,王杰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55页。
[47]阿多诺:《关于诗与社会的讲演》,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257页。
[48]阿多诺:《美学理论》,王柯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36页。
[49]阿多诺:《美学理论》,王柯平译,第441页。
[50]同上书,第390—391页。
[51]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方维规译,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5页。
[52]同上书,第127页。
[53]阿多诺:《关于诗与社会的讲演》,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257页。
[54]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4页。
[55]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58页。
[56]西尔伯曼:《经验主义艺术社会学》,第20、22、122页。——当然,西尔伯曼的立场建立在已有的经验主义文学社会学理论资源的基础上,同时也是在与阿多诺及其法兰克福学派的论争中发展起来的。鉴于阿多诺等人不断诟病经验主义文学社会学在作品接受研究中特别喜用的量化方法,西尔伯曼在《文学社会学引论》(1981)中做出了新的反思,指出了传统统计方法的弊端,即市场调查不能揭示阅读的个体特性和社会特性之间的差别。“其实并不存在读者们,只有读者。”因此,用经验主义方法也无法完全把握读者的个性特征,从而无法对作品的社会效果做出具有代表性的分析。西尔伯曼的设想是,在闲暇时间的图书消费中考察社会的阅读文化(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88—89页)。
[57]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58页。
[58]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45—46页(译文略有改动)。
[59]阿多诺:《美学理论》,第413页。
[60]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5—126页。
[61]阿多诺:《美学理论》,第391页。
[62]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见方维规主编:《文学社会学新编》,第124页。
[63]阿多诺:《艺术社会学论纲》,同上书,第125页。
[64]阿多诺:《伦理初阶——破碎生活中的思考》(1950,中国学界的主流译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似乎不妥),法兰克福:Suhrkamp,2008,法兰克福:Suhrkamp,2008年,第59页(Theodor W.Adorno,Minima Moralia.Reflexionen aus dem beschädigten Leben,Gesammelte Schriften,Bd.4,Frankfurt:Suhrkamp,2008)。——《伦理初阶》是批判理论的组成部分,讨论“正确生活”的学说,这也是古希腊和希伯来文化的中心论题。阿多诺声称,因为我们生活在不人道的社会,所以正常的、正直的生活已经不再可能。他在该书导言中指出:“生活不再生活。”作者主要用格言和警句阐释这个问题。他设问:“一个人怎样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确地生活?”残忍的回答是:“谬误的人生中不存在正确的生活。”(Es gibt kein richtiges Leben im falschen.)德语的这句精彩名言的英译是There is no correct life in a false one;另有There is no right life in a false life;或Wrong life cannot be lived rightly;或There is no good life in a bad society。以上英语译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阿多诺想说的意思。
[65]沙尔夫施韦特:《文学社会学基本问题——学科史纵览》,第157页。
[66]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40页。
[67]埃斯卡皮:《文学性与社会性》,见张英进、于沛编:《现当代西方文艺社会学探索》,于沛译,海峡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114、115页。
[68]西尔伯曼:《文学社会学引论》,第35页。
[69]狄尔泰:《体验与文学:莱辛,歌德,诺瓦利斯,荷尔德林》,哥廷根:Vandenhoeck &Ruprecht,1921年,第117页(Wilhelm Dilthey,Das Erlebnis und die Dichtung.Lessing,Goethe,Novalis,Hölderlin,12.Aufl.Göttingen:Vandenhoeck &Ruprecht,1921)。
[70]菲根:《文学社会学的主要方向及其方法——文学社会学理论研究》,第22页。
[71]汉语把埃斯卡皮1970编著的文集书名及编者带有导论性质的同名文章译为《文学性与社会性》(参见本书第33页注①)。这一可能引起误解的汉译,原文是Le litteraire et le social(Le litte raire et le social.Elements pour une sociologie de la litte rature,ed.Robert Escarpit,Paris:Flammarion,1970),其实是说文学社会学的诸多要素既是“文学的”也是“社会的”。
[72]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不妨借用一下福柯的l'archeologie du savoir,中国大陆学界译之为“知识考古学”,其实译成“知识考古”即可。尽管在英汉、法汉、德汉辞典中,archaeology、archeologie、Archäologie译为“考古学”,而且它也确实是一门学科,但是在特定组合中,西方语言中的archaeology概念常常表示查考和钩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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