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信
“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征,使回族处在汉语文化的包围圈中,回族语言也就不可避免地融入汉语的各个方言区中,基本表现形式是地异言殊;处在不同方言区的回族语言中,却存在着一个表现民族语言特征共性纽带,即异地同词现象。言殊和同词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地异言殊是回族以汉语为民族对内、对外交流的工具所决定的,异地同词则是为了寻找表现共同民族语言的支撑点。
回族是以汉语为民族对内、对外交流的工具的,但回族使用的汉语又因为独特的宗教文化、生活习惯、居住地的不同等有所不同。因为宗教因素,回族语言中产生了许多汉族所不使用的词汇,同时,居住在不同地方的回族所说的汉语又因为方言区域不同而有所不同。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看,回族语言是汉语的变体;从民族内部来讲,回族语言因不同区域而构成方言变体;从民族外部的大环境来看,回族语言又是汉语的社会变体,而在社会变体内部又有许多区别,如回族语言的地异音殊现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打上不同区域方言烙印的回族语言,却具有超越方言界限的共同特征,就是回族语言中的异地同词现象。
一、地异音殊现象
“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征,使回族处在汉语文化的包围圈中,特别是回族以汉语为民族对内和对外交际的共同用语,回族语言也就不可避免地融入汉语的各个方言区中。汉语方言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地异言殊,按照方言的内部特点,汉语方言可分为七大方言区,即北方方言(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和粤方言等。在复杂的方言区内,又可以再分出若干个方言小区,即一般所说的次方言区,甚至还可以再从中分出更小的方言小区来,直到形成一个个“地点方言”。在全国主要方言区内,基本上都有回族居住,居住在不同方言区中的回族使用的交际语言也基本上和所处的方言区的语言是一致的,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回族语言的方言差别,北京回族说的是北京话,陕西回族说的是陕西话,云南回族说的是云南话。和汉语方言区界一样,宁夏北部回族语言从语音上属于兰银官话银吴片,而宁夏南部回族语言从语音上则分属中原官话秦陇片。回族语言作为汉语的变体,因回族生活的区域不同而在语音上的明显差别,并不是简单的因地域不同而形成的方言区域差别,其中无不包含着民族区域因素。虽然北京回族说的是北京话、天津回族说的是天津话、云南回族说的是云南话,陕西、青海、新疆的回族语言在语音上都有差别,这可以说是汉语民族变体中的方言变体,这种方言变体与回族所居住区域有密切的联系。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另外一种语音现象,即从属于各个方言区中的回族语言,从语音上又和该方言区中的汉语有明显的差别,形成了语音“别同”现象。如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回族语言中有卷舌韵母ar。古日母止摄开口三等字“儿、尔、而、耳、饵”,都能读ar,而汉族则长读a;另外,除a组外,其余后鼻尾韵母均合入前鼻尾韵母,即庚—根、风—分、灵—林、冲—春、红—魂、穷—群、永—云。这一点与汉族语音正好相反。虽同处一个城市,乌鲁木齐汉语方言和乌鲁木齐回族语言仍有很大不同,甚至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次方言。同其他北方方言比较,乌鲁木齐汉语方言和乌鲁木齐回族语言中的轻声都各有其显著特点。汉语的轻声可导致连读变调,回族语言中还存在一种“长轻声”,可将其分析为非轻声与轻声之间的过渡形式。这种同一方言区中回汉语音的差别,是基于语言、民族、文化等多重因素的民族语言变体,同时正好从语音方面为回族语言打上了民族语言的烙印。从回族的发展历史来看,回族先民失去民族母语后,无论是民族内部交际还是对外交际,一般都使用汉语。语言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的重要标志,使用汉语的回族,在使用汉语的同时,还要努力表现本民族的特色,使用一些与现代汉语不同的语调、词语,以形成回族语言中的民族语言特色,这就是处在同一方言区中回汉语音别同现象产生的文化基础。人们的语言或者语言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这个社会群体的情感世界。说话者对语音的选择,总要受到民族文化因素的制约,让语言打上民族文化的烙印。回族语言虽然受汉语方言的影响而呈现出明显的地异音殊现象,但处在同一方言区中回汉语音的别同现象,却使回族语言打上了民族语言的烙印。
二、词汇的同一性
回族语言在语音上因方言区域不同表现出了鲜明的地异音殊现象,然而,处在不同方言区的回族语言中,却存在着一个表现民族语言共性的纽带,即异地同词现象,经堂语则是这个纽带的内核。经堂语随着回族的居住特点存在于各个不同的方言区中,并且发挥着“通语”和“准通语”的作用。经堂语除了在语音上表现出了一定的方言差别外,在词汇和语法结构上都超越了方言的界限,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从而使经堂语跨越地域的局限而在各个回族方言区中能够通用。经堂语的词汇特点主要是汉语中夹杂着大量的外来词,这些外来词的主要成分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突出表现出了回族先民的母语文化遗存。这些源于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借词,作为回族文化世界和情感世界的载体,通行于不同方言区中的回族中。
经堂语中这些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宗教文化内容。一方面,这些阿拉伯语借词和波斯语借词为回族族源和伊斯兰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有力的语言证据。另一方面,从这些借词中还可以窥探出其中隐含着的回族历史、回族宗教和回族文化的内涵。正因为如此,这些最能代表回族语言特征的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才能打破地域的限制而在不同方言区域回族中通用,这种“通用”地位是以伊斯兰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为基础的,充分表现了宗教语言在民族宗教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虽然各地方言千差万别,但一般回族穆斯林都能听懂并能理解这些富有民族宗教内容的词汇,所以,我们称它们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特殊的语言现象,才形成了回族现在的这种特殊的语言群。通常认为,任何一种特殊现象,都是由于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它绝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回族语言中异地同词现象的形成就是如此。
居民的迁徙或者扩散都会发生相互间文化、语言的接触和影响。人口多的民族的语言总是影响了或者替代了人口少的民族的语言。而继续保留下来的语言,因为与其他民族语言的频繁接触,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其他民族语言中有用的成分来丰富自己。一般认为,居住在中国的回族先民们,其实最初并不是以汉语为民族语言的,他们学习当地的语言和文化知识,被当地文化所同化。可是因为宗教信仰因素而被保留下来的那些较为常用的生活词汇,为什么还能沿用至今呢?回族在民族内部交际时经常使用像“乃玛孜”“胡达”“色俩目”之类的词,在回族内部交际时已经司空见惯了,回族和汉族交际时并不经常使用这些词语。在宗教活动场所,这些词使用频率较高一些;在一般场合,这些词的使用率相对较低一些。这样就形成了回族语言特定的语用范围。回族在公众交际场合使用汉语,他们谈学习、谈时事政治、谈科学研究等话题时,并不使用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语汇。当回族在他们自己的交际圈内进行交流时,不管是宗教活动,还是婚丧娶嫁、礼仪习俗、崇尚和禁忌,都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回族与汉族的共同语在词汇方面有较大的差别,这些差别表面上看来表现在家庭、礼仪、习俗等方面,但究其根源却是与回族的民族文化、宗教文化有关。
回族语言中异地同词现象的形成,是回族先民语言的沉淀,回族语言中存在着大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也存在着少量的突厥语、维吾尔语借词,这些借词成分,和回族先民的民族成分恰好是一致的,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这正好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说明了回族语言中的借词本源于回族先民语言的遗存。从语言转换生成理论来看,当一个民族的语言同另一个民族的语言在相互交融中出现语言的转换时,必然要把本民族的一些语言成分代入另一种语言中,形成另一种语言的一个系属。回族语言中的借词,也本源于宗教生活的需求,宗教的传播和流行对一个民族的语言的使用特点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宗教的传播,该宗教的传播者的语言也随之而传播。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使用汉语,但单凭这些汉语词汇还不足以完全准确表达伊斯兰教的全部宗教内容,在这种宗教文化背景下,大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成分便渗入回族语言中,这样就为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融入回族使用的汉语中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回族语言中异地同词现象的形成,也不排除源于民族心理文化因素。一般说来,任何民族都有强烈的维护与强调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的意识,并且常常把维护与强调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等同起来。回族因为各种原因转用汉语后,要在语言中努力保持伊斯兰文化特色,便把使用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作为表达民族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回族语言中异地同词现象倾注了使用者的民族情感,因为这些共同的词汇本来就出于生活在不同地域的回族穆斯林的共同的宗教理念的表达和以民族情感交流为重要的语用目的。(www.xing528.com)
三、同中求异,异中存同
词语的文化意义是具有民族性的,它是特定的民族文化的积淀。对事物不同的称谓,是建立在不同的民族文化基础上的。语言交际活动是一种社会文化行为,语言世界必然同文化世界保持一致。文化的差别也就决定了语言的不同,文化世界是多元的,语言世界也是多维的,回族在特定的宗教文化环境中,有别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回族文化,决定了同属于汉语的回族语言和普通汉语的差别。
语言表示着共同的心理素质,没有反映共同情感的语言,共同的心理素质就难以存在。我们常常看到,同一民族中素不相识的人,当他们使用共同的语言沟通后,便显得非常融洽了。这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共同的语言之中所蕴含的共同的民族心理特质。使用汉语的回族,共同的民族语言就是那些有别于现代汉语一般用法的民族语汇。人类语言交际活动是受心理因素制约的,心理因素可以从语音、语义、语法结构等多方面展开,主要表现为词语的相似、相关、共现等关系上。回族语言中异地同词现象,就是在民族共同心理的支配下,寻求表现共同民族心理和共同民族文化的共同用语。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而民族则是人类历史上形成的一种共同体。同一民族,在语言、心理状态、生产活动、居住地域等方面表现出共同的特征。自人类社会形成民族后,语言就打上了民族的烙印,人类在使用民族语言时,无不倾注了强烈的民族心理情感。回族经过长期的语言转用过程,逐渐以汉语作为民族语言。汉语既是回族和其他民族交流的工具,也是民族内部交流的工具。语言既是思想和感情的反映,也对思想感情产生种种影响。回族语言与汉语的语音别同及回族语言内部的异地求同,正是为了形成回族内部反映共同思想感情的民族语言这种共同语言,是维系民族共同情感、共同心理的纽带。别同的语用现象是建立在求同的心理基础之上的,是求同心理在语言运用中多层次的反映。民族趋同心理,是别同产生的必要条件,为了寻找表现共同心理的民族文化支撑点,便产生了别同的语用现象。别同和求同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表现了事物的两面性、辩证性和对立统一性,“别”是相对的“别”,“同”也是相对的“同”,并没有绝对的“别”和“同”。所以,我们认为,别同正是为了求同。
回族语言中地异音殊和异地同词现象,是语言演变中民族心理文化的沉淀。每个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都在不断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各个民族间不可避免地要互相往来、互相接触,各种文化和语言的交流和融合就从未停止过。在语言文化的交流和融合过程中,有些语言现象消失了,有些语言融入另外一种语言中,以特有的形式表现为新的语言特征。语言的交融既包括输入,也包括输出,正是在这种语言的输入和输出的双向运动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了自我。或者通过输出和传播民族文化的精髓,回族语言在地异音殊和异地同词的双重背景下彰显着语言的民族特性。
[1]李树俨.平罗回族使用汉语方言的一些特点.宁夏大学学报,1990(4).
[2]刘俐李.乌鲁木齐回族汉语的单字调读调和调类共时演变 ——兼论声调层次.新疆大学学报,1989(1).
[3]杨占武.回族语言文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
本文发表于《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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