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山水徽州还是乡村徽州,无论是财富徽州还是书香徽州,构成真正徽州的图景的是徽州人。是人在山水徽州享受山水之美,是人在乡村徽州感受并参与乡村生活,是人创造着财富徽州的财富,是人沉浸在书香徽州的书香氛围之中。人是徽州的灵魂。因此,徽州的图景中最不能缺少的是徽州的人,而明清文学中对徽州人的表现更为充分。
明清的小说、戏曲、诗歌、散文对徽州人都有描写和表现。不过,它们描写和表现得最多的还是徽州商人,这或许是因为徽商活跃于全国各地,特别引人注目;他们“好儒”的文化追求又比较让文人感到自己的价值所在,乐于将他们作为文章的主角;他们也有银子作为润笔让文人给他们撰写墓志铭之类的传记。例如在白话短篇小说中,就塑造了为数不少的徽商形象。相比较而言,散文中的传记对徽州人传述和描写更为集中。
明清文学中所描写的徽州人,有着如下文化性格和文化姿态:
一是崇“德”。
徽州人遵循着儒家的文化传统,一向把德行放在人生的首位。这一文化性格在诸多的徽商传记中记录得特别多。桐城派名家戴名世指出:“徽人善为生,往往徒手致素封,然其处家庭朋友多仁让有厚德。盖货殖之事,非有士君子之行,亦不能以有成也。”[37]
综观明清徽商传记,详细描写徽商经营活动的篇章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几乎每一篇都要叙及徽商的“义举”:扶危救贫、赈灾济民、修桥补路、兴建书院、设置义田等。如徽商佘育,在弃商而归潜虬山后,花了很多的钱“于山间构潜虬书院以馆四方交游暨来学者,而收训其族子弟于中;又构屋数十以居其族无屋者”,有人不理解而质问他:“夫商出入风波盗贼中,远父母兄弟之亲,而生尺寸于千万里之外,亦难矣!宜若是费乎?”佘育“笑而不答。退谓其族子弟曰:‘夫散者圣贤之懿,而聚者啬夫之行也。若以为金帛果足使子孙守哉?’”[38]徽商汪玄珍“尝积米数千斛,贷与吴人,会水旱,吴人愿贸产市子女以偿。长公悉招诸人悉来合券,以债赐诸人,因烧其券”[39]。
在中国古代,“义、利之辨”一直是思想家们讨论的话题。而在徽商传记所传载的徽商经商实践中,“义”总是被放置在“利”之上。程嘉遂曾经记载过一位姓汪的徽商的事迹:
尝与其族人约,共贩卖,然未尝合资。公先行,会盐滞无所售,公急假贷,积若干。已,淫雨,翔贵,且若干倍。客咸谓公曰:“人未尝以资付公,公可独有也。”公笑曰:“余岂忍为是哉,必推让与共。”[40]
这个故事很有些道德意味:传主汪姓商人本与族人相约共同贩盐,但别人并没有出资。一开始他经售的盐滞销,后来碰上下雨,盐价上涨数倍,他很好地赚了一笔。有人就劝他,既然别人没有出资,你赚的利润可以独有,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无可非议的。但他却不愿这样做,而是“必退让与共”,汪姓商人的诚信乃至高尚的形象从而也站立起来了。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中的徽商形象好坏参半,但有相当一部分作品也描写了徽商良好的德行。《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韩侍郎婢做夫人顾提控掾居朗署》中,写湖州一农民因欠官银二两被监禁,其妻子为救丈夫将家里唯一值钱的猪买掉,谁知被人用假银骗去,绝望之下,她准备抱着儿子投水自尽,恰好碰到一个徽商将她拉住,并赠以银两,赎出丈夫。可是,她丈夫却怀疑银两来路不正,晚上非要和她一同去徽商住处面“谢”,小说写道:
看官,你道徽商此时若是个不老成的,听见一个妇女黑夜寻他,又是施恩过来的,一时动了不良之心,未免说句把倬俏绰趣的话,开出门来撞见其夫,可不是老大一场没趣,把起初做好事的念头多弄脏了?不想这个朝奉煞是有正经,听得妇人说话,便厉声道:“此我独卧之所,岂汝妇女家所当来!况昏夜也不是谢人的时节,但请回步,不必谢了。”其夫听罢,才把一天疑心尽多消散。
此外,《西湖二集》卷三十三《周城隍辨冤断案》中一徽商见捕鸟人所捕之鹊“鸣声甚哀”,起怜悯之心买鹊放生;《初刻拍案惊奇》卷四《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徽商程元玉则替素昧之人代付饭钱。这些小说和传记共同展示了徽州商人重德崇义的文化性格。
二是尚“文”。
崇尚文化,是徽州人的文化性格,也是书香徽州得以形成的根本原因。对于徽州人崇尚文化的性格,传记文学和其他类别的文学作品都有描写和表现。
李维桢《程翁吴媪墓志铭》中写了一个叫程子彬的徽州人:
公之学于儒也,以孤夺之;良于贾也,以儒缘饰之。米盐烦碎,舟车委顿,小间,未尝不持一编咿唔。旁人窃笑之,公不顾。而最喜为诗,情景所会,长篇短咏,骈衍丰沛。新安人工于诗者王仲房、吴次鲁、方仲美辈,披襟领契,上下其音,具在《率滨社稿》、《陆鸿渐茶经别录》、《新安文献集》中。卒之前数日,犹为诗二章,以寿其友人;诗成而歌之,锵然如出金石。[41]
这位程子彬虽然经商,却醉心于读书吟咏。只要有一点点时间,都“持一编咿唔”,乃至招来别人的“窃笑”;在去世之前的几天,他还作诗两首。袁中道《吴龙田生传》中写了一个叫吴文明的徽商:
公外朴拙,而胸中了了。中郎游广陵,公乐与亲近,尝云:“吾虽游于贾,而见海内文士,惟以不得执鞭为恨。”中郎也爱其贞淳,有先民风,与之往还。每得中郎一纸,即什袭藏之。予过广陵,待之如中郎,以二子纳贽从游。予校新安,长君竟入新安校。[42]
这位徽商外表淳朴乃至拙讷,但其实并不笨。他特别崇尚读书人,见到海内名士,“惟以不得执鞭为恨”,让两个儿子跟随袁中道学习。
明代白话小说中,对徽商多有鄙薄,《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五《韩侍郎婢作夫人 顾提控掾居郎署》写道:“原来徽州人有个僻性,是乌纱帽、红绣鞋,一生只这两件事不争银子。”这实在让徽商的形象大打折扣,也反映了一部分徽商的品性。但话本小说也写了不少徽商“贾而好儒”的文化性格。他们曾经习儒、业儒,如《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 郑月娥将错就错》中徽商潘甲弃儒经商;《生绡剪》卷十一《曹十三草鼠金章 李十万恩山义海》中徽商曹复古父子二人皆精通经史,因家道清贫而弃业借银经商;《一片情》卷四《浪婆娘送老强出头》中徽商程生生十岁入馆,至十八岁毕姻经商,整整读书十年。这些徽商曾为儒生,由儒而商,儒家典籍教义在其身上有着无法磨灭的痕迹。小说还写到徽商特别注重教育子弟,以及他们对读书人的敬重,《警世通言》卷五《吕大郎还金完骨肉》中,吕大所失之子即被徽商陈朝奉买去,“伴小儿在学堂中读书”。《警世通言》卷十一《苏知县罗衫再合》中徽商陶公遇中举赴任途中落难的苏云,将其带回家中,教授市学,给以“安身之处”。《醒世恒言》卷三十二《黄秀才徼灵玉马坠》中徽客韩翁“雅重斯文”,江湖行商本应最忌生人搭伴,而黄秀才落水求救又请求搭船时,韩翁“见是单身秀士,并不推拒”。《醉醒石》卷四《秉松筠烈女流芳 图丽质痴儿受祸》中徽商程翁“自道是贾竖,不深于文墨,极爱文墨之土”,不仅“儿女自小就请先生教学”,还“先为儿子娶一儒家之女,又要为女儿择一儒家之男”。凡此,都构成了徽商“贾而好儒”的文化身影。
三是具有豪侠精神。
对于晚明个性解放思潮,学术界研究已经很多。但对其中的“豪杰精神”,就笔者所见,只有《明清启蒙学术流变》[43]一书专列“狂者胸次与豪杰精神”予以论述。笔者认为,晚明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个性解放思潮的激荡,“豪杰精神”或豪侠精神的确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精神向度。就徽州人而言,诸多的真人真事和文学传载也折现了这一时代的精神动向。
作,字宜述,歙人。读书方山之上,自号方山子。已,弃去为商,往来梁、宋间。时时从侠少年,轻弓骏马,射猎大梁薮中,获雉兔,则敲石火炙腥肥,悲歌痛饮,垂鞭而去。[44](www.xing528.com)
这位叫郑作的徽州人,至少在钱谦益眼里是一位有所成就的诗人,小传还写到他“为诗敏捷,一挥数十篇。李空同流寓汴中,招致门下,论诗较射,过从无虚日”。然而,他显然不是那种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很高社会地位的士子,他不是那种雍容悠闲的文化姿态,他读书,又经商,还有诗歌才能,但他任情适性,特别具有那种豪侠气。
潘之恒是最近20年来屡屡被学界关注的戏曲理论家。《列朝诗集小传》也有他的小传:
之恒,字景升,歙人。须髯如戟,甚口。好结客,能急难,以倜傥奇伟自负。[45]
潘之恒出身于商人家庭,但因“好结客,能急难”,终至穷困潦倒,然而他看戏评曲的文字却成为中国戏曲理论史上少有的表演理论批评遗产。
在明清文人的传记中,具有豪侠精神的徽州人形象很多。李梦阳《梅山先生墓志铭》就用生动的文笔传写了一个徽州人:
正德十六年秋,梅山子来。李子见其体腴厚,喜握其手曰:“梅山肥邪?”梅山笑曰:“吾能医。”曰:“更奚能?”曰:“能形家者流。”曰:“更奚能?”曰:“能诗。”李子乃大诧喜,拳其背曰:“汝吴下阿蒙邪?别数年而能诗,能医,能形家者流。”李子有贵客,邀梅山。客故豪酒,梅山亦豪酒。深觞细杯,穷日落月。梅山醉,每据床放歌,厥声悠扬而激烈。已,大笑,觞客。客亦大笑,和歌,醉欢。李子则又拳其背曰:“久别汝,汝能酒,又善歌邪?”客初轻梅山,于是则大器重之。
作者和这位梅山子的关系很是友好,而传写的笔法也注重细节和对话,梅山子能医、能诗,还能看风水;他的性格豪爽,表现在饮酒上,既豪饮,醉而“据床放歌”,以致于开始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客人对他终于“大器重之”。
如果说李梦阳是作为外地人传写出了徽州人的豪侠精神,徽州本地的文人对豪侠精神不仅传写,而且刻意推崇和张扬。如明代吴琼的《结客少年行》:
白马谁家子,新丰游侠儿。纨绔紫貂裘,锦鞍黄金羁。朝从羽林猎,夜拥章台姬。片言重山岳,誓死酬相知。千金买宝剑,攘臂随所施。横行九衢中,杀人当路岐。司隶不敢捕,醉尉宁敢嗤!俯身对樗蒲,一掷百万赀。挥金鸡狗雄,余惠及孤嫠。翻笑荜门士,箪瓢志不移。白首诵尧舜,何救寒与饥![46]
又如清代黄生的《程长公歌》:
程长公,程长公,长公义侠闻京师。黄金如土随手挥。公卿将相一长揖,得钱反救学士饥。自顾才大无所用,不为宰相为良医。朝朝座上客常满,珍馐美酒行不缓……
吴琼写的是一个少年,黄生写的却是一个长者,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侠”。少年的“侠”是一种无所畏惧、天地唯我的气概;长者的“侠”则包含着“才大无所用”以后对人生的大超脱。
在诸多徽州人的形象传写中,徽州女人占有一定的比例,她们的形象和文化姿态又如何呢?
徽州女人是知书达理的。潘之恒交游广泛,终成一位有成就的文人,在相当程度上就受到他母亲的熏陶和影响。方弘静《潘母吴孺人行状》这样记载他的母亲:
子之恒有俊才,所交游尽一时知名士,孺人为供具奉客,未尝厌。比试,绌有司,孺人未尝不豫知其才必有遇,遇有时也。盖孺人幼从内传受姆训诸书,通大义。之恒五六岁则置膝下自授之,尝业及国风,喟然念樛木之逮下也,曰:尚矣。乃其善视诸姬婢,或优假之甚,盖诵其诗者思其人,思其人者思则其行,事君子是以善,孺人之以身教也。[47]
这位母亲对着儿子的那么多的朋友,没有任何的厌烦和嫌弃,而是尽心尽力地“供具奉客”;她并非目不识丁的农家妇女,儿子五六岁的时候,她能够教他读《诗经》,而且以之指导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子参加的科举考试,她并不仅仅是期望,而是知其“才必有遇,遇有时也”。有这样的母亲,才有潘之恒对朋友的慷慨、对文化活动的热衷,最终能够有所建树。
徽州女人是勤劳和任劳任怨的。汪道昆的《太函集》中传写了为数不少的徽州女性,其中既有家业富裕的,传中就多写她们节俭的美德;也有家境贫寒的,传中则多写她们的辛勤劳作。如《赠安人江母郑氏行状》中的郑氏,出嫁之后,因为家境贫寒,“孳孳务起家,终夜绩,姑戒安人:休矣,奈何以家忘身?安人谨谢姑,比夜辄篝灯绩如故,姑弗觉也”[48]。不仅于此,在丈夫没有资本去经商的情况下,她脱装资助,终于改变了家贫的状态。
“节妇烈女为徽最多”。徽州女人遵从着封建贞节观,上演了很多人生悲剧,上个世纪黄梅戏《徽州女人》对此有所演绎。但这方面堪为典型的是《纪岁珠》诗及其故事。清代歙县诸生汪洪度作《纪岁珠》诗:
鸳鸯鸂鶒凫雁鹄,柔荑惯绣双双逐。几度抛针背人哭,一岁眼泪成一珠。莫爱珠多眼易枯,小时绣得合欢被。线断重缘结未解,珠垒垒,天涯归未归。
作者在诗前自注道:“乡邻某,娶妇甫一月,即行贾。妇刺绣易食,以其余积,岁置一珠,用彩丝系焉,曰纪岁珠。夫归,妇已三载,启箧得珠,已积二十余颗矣。”
此诗及自注均被沈德潜选入《清诗别裁集》,且有评论:“老杜《新婚别》为王家守河阳也,此为行贾而别,倘所云重利轻别离者耶?结意不用说尽,婉约可悲。”[49]此后,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也记录了这个故事[50]。徽州女人出嫁之后,因为丈夫外出经商,往往得不到婚姻的幸福,但她们又要坚守着妇道贞节,在等待丈夫的归来中耗尽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更有甚者,丈夫去世后,她们还要殉节。守节、殉节的故事在诸多的徽州女人的传记中随处可见。[51]
当然,徽州女人也往往冲破封建藩篱,追求自己的幸福。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 郑月娥将错就错》写姚滴珠出嫁之后,丈夫外出经商,她在家受不了公婆的气,遂离家出走,与别人同居。小说中很明确地将姚滴珠写成徽州女人,据今人考证,该小说本于潘之恒《亘史·外纪》卷十四《艳部·两滴珠》,为真实事件。[52]这说明,无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在大力表彰守节、殉节的徽州,仍然有并不守节而去追求自己应该有的幸福的徽州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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