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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与明清文学中的观念转变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因为如此,文人对待商人的态度更加微妙。对于徽商,在他们的文字中同样表现了这样复杂的心态。尽管如此,文人们对商人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转变。在王世贞、归有光、汪道昆等文豪撰写的数量不少的商人传记以及留存的徽州家谱和地方志中,徽商都是富有光彩的形象,他们贾道儒行,完全是道德君子式的人物,是地道的“儒商”。这些文人撰写的徽商传记多多少少都有溢美的态度。

徽商与明清文学中的观念转变

在传统的“四民”中,士为至尊,商为末等,商人也就根本不在文人眼里。唐代文学中有一部分诗歌、散文和小说涉及到商人,但其中文人的优越感和对商人的鄙视态度都很明显,在白居易的《琵琶行》里,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这一点,作为文人的白居易,对那位忧郁的“商人妇”生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情共鸣,但他为她“老大嫁作商人妇”而惋惜、而感叹。在明代中叶以前,朝廷更加严厉地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农政全书》卷四记载,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也就是说,商人穿丝绸衣服都不允许,可见其地位之低下,所以文人和商人仍然不在一个社会等级中。到了明代中叶以后,商人阶层崛起而活跃,大批文人因为政治原因又无所作为,乃至卖文为生。在这种情况之下,士、商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商人的自卑感可能依然如旧,而文人的优越感则逐渐淡化。正因为如此,文人对待商人的态度更加微妙。传统的惯性让他们瞧不起商人,但现实生活压力又让他们不得不和商人周旋;他们有着传统文人的清高和自尊,但也艳羡商人的富裕乃至奢华的生活和享受。对于徽商,在他们的文字中同样表现了这样复杂的心态。

谢肇淛在《五杂俎》里记载道:

新安奢而山右俭也。然新安人衣食亦甚菲啬,薄靡盐齑,欣然一饱矣。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余友人汪宗姬,家巨万,与人争数尺地,捐金万,娶一狭邪如之,鲜车怒马,不避监司驱,监司捕之,立捐数万金。不十年,萧然矣。至其菲衣恶食纤啬委琐,四方之人皆传以为口实,不虚也。[40]

这条记载,和凌濛初在小说中说“原来徽州人有个癖性,是‘乌纱帽’‘红绣鞋’”相互印证,描绘了徽商的“儒商”形象的另外一面的品性,——他们在生活中节俭到了几近苛刻的程度,可是,在娶妾、宿妓、争讼诸事上,他们却毫不吝啬,乃至“挥金如土”。这样的描述,或许如作者所言“不虚也”,是真实的情形,但我们在其中也不难读出文人作者对徽商鄙夷的目光。

文人记载如此,虚构的小说也表现出这样的态度。《初刻拍案惊奇》卷十里的徽商金朝奉在听到朝廷在民间选秀的讹传后,情急之下,将女儿许配穷秀才韩子文,谣言平息后,他嫌韩子文是个“穷酸饿鬼”,“渐渐的懊悔起来”,想着:“那人是个穷儒,我看他满脸饿纹,一世也不能够发迹,料想也中不成,我女儿如何嫁得他!”可是,韩子文到底“春秋两闱,联登甲第”,这时,金朝奉“思想前情,惭悔无及,若预先知有今日,就是把女儿与他为妾也情愿了。”而作为秀才的韩子文,在金朝奉嫌贫悔婚、中人气得破口大骂时却说:“吾辈若有寸进,怕没名门旧族来结丝罗?这一个富商,又非大家,直恁稀罕!”小说对目光短浅的商人的鄙夷,和对读书人的优越感,表露得十分明白。

《醉醒石》第四回《秉松筠烈女流芳 图丽质痴儿受祸》里写徽州婺源木商程翁生有一儿一女,他一心要和士人联姻:“且自道是个贾竖,不深于文墨,极爱文墨之士,家中喜积些书画。儿女自小就请先生教学,……先为程式娶了一个儒家之女,又要为女儿择一儒家之男。”最后选定了秀才张国珍,而且是“不论财礼厚薄,定要与他”;而同为商贾的徐财主央请人为其目不识丁的儿子求婚时,程翁却抵死不肯。小说里的程翁对于自己是“贾竖”又“不深于文墨”的自卑感,以及对读书人的看重,反衬了文人的优越感。这样的描写,在客观上符合徽商“好儒”的文化性格,而就作者主观而言,则显示了商贱士贵的隐蔽的心理状态。

尽管如此,文人们对商人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转变。商人的传记越来越多,在传记里的形象非常有道义。甚至在“三言”、“两拍”等通俗小说中,他们的形象也有相当一部分变得可敬起来。

在王世贞、归有光、汪道昆等文豪撰写的数量不少的商人传记以及留存的徽州家谱和地方志中,徽商都是富有光彩的形象,他们贾道儒行,完全是道德君子式的人物,是地道的“儒商”。他们首先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或者急公好义,或者拾金不昧,或者行孝守信,或者多有善举。王世贞的商人传记,就不乏这样的徽商,他们是孝子,歙县商人程仓在外经商,心中却时时牵挂着在家的双亲,“四方珍鲜以时继其父母”[41];他们讲诚信,歙县商人许鈇“以谨信操其嬴”[42];他们行善事,歙县商人蒋克恕赚了钱之后,就在家乡修路架桥[43]。所以,在他的笔下,徽商是“良贾”,是“富而好行其德”[44]的商人。

这些文人撰写的徽商传记多多少少都有溢美的态度。问题是,他们的“溢美”是有自己的标准的,那就是“儒行”。遍览这些徽商传记,对徽商如何经营、经营什么种类的商品,作者很少着笔,通篇记载的都是他们的道德行为,如急公好义、拾金不昧、行孝守信,或者修桥铺路、设场赈济等等善举。我们可以从汪道昆记载的休宁草市程次公为例理解这个问题:

(程次公)孝友恭俭,性端悫,然诺必矜。始儒而业成,去而为贾。里俗左儒而右贾,次公顾独喜儒,诸儒生争慕附之,是贾名而儒行也。族贾逐什一,无干没以奸富为良。诸细民从次公质钱,惟以什一为准,无所干没。脱贫乏,不能出子钱,次公惟取母钱,废质剂。细民归之者如流水,息业益滋。初,次公父季年、兄伯主著居,业几不振。次公蒿目而更始,居数年,数倍其初。其后废著居,则鼎足而三分产。伯若季私念曰:自余持家秉,乃减仲产,赖仲以有今日。今析居,原损伯若季以益仲。次公举而均之,不私一钱,视伯若季怡怡如也。尝贾桐乡,会倭大至,阮中丞鹗保桐乡城,倭围之数里,城中粮绝,旦暮且破,次公首输千金以佐军实,为士民先,卒保桐乡城完,次公力也。中丞褒予次公甚至,次公谢不敢当。识者比之鲁仲连,即剧孟无论矣。次公居乡,呐呐然言不出诸口,至当大义,不难以身先之。即群不逞狎侮次公,次公置不问。性喜施予,既饶,喜施予益甚。诸枵腹而待次公者,莫不虚而往、实而归。人或贷次公金钱不能偿,次公亟为之折券己责。外母嫠居逾十年,待次公以老,次公母事之,旦夕供居为谨。次公善心计,故人厚善者率以赀附次公,次公为息至倍蓰,家赖以起。次公贾吴,会吴郡守高次公义,书棹楔旌之。[45]

这位程次公首先是个“贾名而儒行”的儒商,他本来就“儒而业成”,但不知是什么缘故“去而为贾”了。但他的行为,却仍然大有儒者之风:他借钱给人,只以“什一为准”,不仅不多取,如果碰上贫乏困难之人,他连利息都不要;如果借钱的人实在还不起,他就干脆将借据消掉。在家庭里,虽然是他振兴了家业,可是分家的时候,他只和哥哥弟弟均分家产,毫不在意自己振兴的功劳;对于外母,他也殷勤服侍。在桐乡县城遭到倭寇包围的时候,他捐出千金帮助守军,使县城得以保全完好。可以说,这样的商人在道德上几乎无可挑剔,在外,他善以待人,有社会责任感;在家庭,他孝敬母亲,友好兄弟;在商业道德上,他不损人而得利;同时他也很有商业头脑,所以别的人都纷纷依附于他。

由此可见,文人在撰写商人传记的时候,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儒家的道德理念衡量着所传的人物,例如取“义”而舍“利”,诚信,乐行善事,等等,凡是符合这些道德理念的言行,必然给以赞美。实际上,文人在着意传写完美的商人形象时,还寄托着道德教化的潜在动机。汪道昆为草市程次公写的寿序中,在叙述了程次公的事迹后,就有一段赞美性的总结:“吾闻之有德者寿,得天者寿。次公自少而善,笃人伦,惇行谊,其德足称,一宜寿。天之所助者顺也,……天之应次公,不啻影响,二宜寿。次公以不用为用,故得保其精神完,三宜寿。次公不系尺组,乃只身以保孤城,非烈丈夫宜不及此,此其保者虽一邑,而国威赖之,其所全活者何啻数十万人,四宜寿。次公修此四者,天之寿次公未艾也。”作者借着程次公六十寿辰,既表彰了他的事迹,也提倡了做人的道德标准。

在“三言”、“两拍”等通俗小说中,徽商形象也有反有正,有的徽商被塑造成为有道德、有善心甚至有文化追求的形象。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第十五卷《韩侍郎婢作夫人 顾提控掾居郎署》中写的就是一个徽商乐善好施的故事。湖州府吉州地浦滩有一人因欠官银,被监于狱。妻子本想卖猪凑钱,结果被假银所骗,欲投水自尽。“恰好一个徽州商人立在那里,见他忙忙投水,一把扯住,问道:‘清白后生,为何做此短见勾当?’妇人答道:‘事急无奈,只图一死!’”将事情原委告诉徽商。徽商心中不忍:“能得多少,坏此三条性命!我下处不远,快随我来。我舍银二两,与你还官罢。”小说塑造了一个有助人为乐、有道德、有善心的徽商形象。

除了上述这篇小说外,明代白话小说中对徽商还有诸多正面描写,例如对徽商“好儒”的描写,就有多处,《生绡剪》卷十一《曹十三草鼠金章 李十万恩山义海》中的徽商曹复古父子二人都精通经史,只因家道清贫才借银经商;《警世通言》卷五《吕大郎还金完骨肉》里,徽商陈朝奉买到吕大郎所失之子,让他“伴小儿在学堂中读书”。小说中还多有对徽商良好品行的描写,又如前文例举的《醉醒石》卷四《秉松筠烈女流芳 图丽质痴儿受祸》中的徽商程翁,小说描写他“做人朴实,与人说话,应允不移。与人相约在巳刻,决不到午刻”,“应人一百两,决不到九十九两”。《初刻拍案惊奇》卷四《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的程元玉“秉性简默端重,忠厚老成”。凡此种种,都见出小说对徽商的描写,突破了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限制,有褒有贬,使得徽商形象呈现出杂色的面貌,与商人传记的一味肯定和赞美相比,更具有真实性。

与此同时,有的文人开始从理论上对商人给予理解和辩护。心学的创始人王阳明为昆山商人方麟写过一篇传记,这位方麟本是“士业举子”,后从其妻家经商,友人不理解,他笑答说:“子乌知士之不为商,商之不为士乎?”他因赈济灾荒,被朝廷“荣之冠服”,他也不以为然;后来,他的两个儿子方鹏、方凤都考取了进士。王阳明在传述了方麟的事迹后在理论上作了一番阐述,他说:

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鹜于利以相驱轶,于是始有歆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夷考其实,射时罔利有甚焉,特异其名耳。……吾观方翁士商从事之喻,隐然有当于古四民之义,若有激而云然者。呜呼!斯义之亡也,久矣,翁殆有所闻欤?抑其天质之美而默然有契也。吾于是而重有感也。[46]

在王阳明看来,士农工商业虽异而道却同,“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因之无所谓高低贵贱之分。他为一个商人撰写传记的本身,就是对后世尊士贱商观念的否定,正如余英时所称道的,“王阳明以儒学宗师的身份对商人的社会价值给予明确的肯定,这真不能不说是新儒家伦理史上一件大事了”[47]

明代中叶的激进思想家李卓吾在给焦竑的信札中说:

且商贾亦何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垢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48]

李卓吾不仅对商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抗议众人对商人的鄙视态度,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商人的那份同情和理解,他知道商人经商的不容易,了解他们的艰辛,这些艰辛包括着风险、没有尊严和各种辛劳。

如果说王阳明和李卓吾是在思想层面上为明中叶新兴的商人阶层辩护的话,出生在徽州、官至内阁大学士的许国则从人才和天下国家的角度对商人给予了肯定,他在《一源程翁七十寿序》中针对方使君的“倚市转毂,非吾身所珍”的话说道:

即倚身转毂,何为不可?自古倜傥闳伟之士,往往寄迹烟尘间,如计然、陶朱公之伦,可胜道哉!以彼其材,使得依托,风云纵横驰骛,相时度势,事有成画,策无遗算,亦如是贾矣!资弗逢世,而猥有所寄,以一发其奇,表见其绪余,盖积著平准,与均天下国家,其智一也。不阶尺土,不爱私殖,俄而累巨万,俄而散之,俄而又累又散,内之起家立名,外之辅义济物,此非有豪杰大过人之才,不能也。[49]

在许国看来,自古以来,有许多“倜傥闳伟之士”往往寄迹于烟尘之间,他们没有能够登上庙堂,却也能够表见其才能,即如商人,像范蠡那样功成身退后,亦在商界开辟出一方天地,故而其中不乏“豪杰大过人之才”。在该文的最后,他称赞程一源说:“翁诚有以自树,不染不凋,即居身所珍,固亦在倚市转毂间耳。古陶朱、计然之伦,安知其非羽化者乎?今烟尘中如翁辈者,安知非闳伟豪杰之士,仿佛于陶朱计然者乎不邪?”

万历年间曾任吏部尚书的张瀚既对商人给予了同情和理解,也对商人促进经济繁荣乃至增加朝廷税收方面的作用给予肯定:

至于中国商贾之税课,虽国用所资,而多方并取,亦所当禁。盖以各处商人,所过关津,或勒令卸车泊舟,搜检囊匣者有之;或高估价值,多索钞贯者有之。所至关津既已税矣,而市易之处又复税之。夫以一货物当一税课,有羡余,有常例,巡拦之需索,吏胥之干没,不胜其扰,复两税之,贾人安得不重困乎!余筮仕为南京工部郎,兼摄龙江上下关榷务,时与侍御方克用同事,余语之曰:“古者关市,讥而不征,征商非圣朝所宜急。顾缓急在人,讵所谓今无善政哉!”方韪余言,相与驰商之什二。自后商贾乐赴,舟楫骈至辐辏,国课较昔反增十之五,以此见人心可以惠感也。[50]

身为朝廷命官,张瀚并不为了邀功求赏而主张对商人课以重税,而是主张减轻税收。他知道商人“所过关津,或勒令卸车泊舟,搜检囊匣者有之;或高估价值,多索钞贯者有之”被勒索的情形,所以认为在市易时再收税不合理,这样只会让商人陷入“重困”之中。作为当事人和亲历者,他曾经和方克用对商人采取了宽松的政策,其结果是商业繁荣,税收大为增加。

出身于商人家庭的汪道昆则更明确地为徽商鸣锣开道。他在《太函集》卷五十二《海盐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中对徽州人的儒贾观念作出清晰的阐释:

新都(徽州)三贾一儒,要之文献国也。夫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弛儒而张贾;既侧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择术审矣。

他认为,无论是贾还是儒,都有自己现实的追求,“贾为厚利,儒为名高”,既然如此,也就不必把“儒”看得太高。这与王阳明的“四民异业而同道”以及“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的思想比较接近。具体到徽商,汪道昆认为他们是儒、贾交错,“一张一弛”,根据不同情况而作出最合理的抉择,不能成为高官就成为大贾,就像车轮一样不断滚动,形成良性循环,徽州也因此成为“文献国也”。

在指出“贾为厚利,儒为名高”的实质后,汪道昆进一步认为,商人未必比儒士作用小。他说: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51]

汪道昆首先指出,徽州(新都)“以文物著”,其文化影响于大江以南。而它是如何发展到目前所达到的水平的呢?是因为这里的习俗就“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从这样一个独特的视角,汪道昆鲜明地提出了“良贾何负闳儒”的观点。

【注释】

[1]文载周绍泉、赵华富主编《95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188页。

[2]在该部分,陈文说:“迄今我看到的介绍这批信札的专文只有一篇,即刘畅《明稿本<诸明人尺牍>哈佛燕京图书馆访书志》,载于《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年第2期。据此可知,更早披露这批信札的是刘畅的文章。刘文将收信人方元素定为金华府兰溪县的方太古。陈文以王世贞、汪道昆为之所写的该方太古的墓志铭、传记为据,证明此方太古非信札收存者方元素,并确定方元素乃是徽州府歙县方用彬。

[3]文载朱万曙主编《徽学》第三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

[4]〔明〕方弘静《素园存稿》卷二十《谱略》之《谱传述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方弘静,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浙江巡抚、南京户部右侍郎。其生平见韩开元《方弘静年谱》,载朱万曙主编《徽学》第三卷。

[5]关于方用彬和汪道昆的关系以及其求学过程,详见陈智超《方用彬及其亲友》中的考述。

[6]乾隆《平湖县志》卷九《人物·侨寓》,见陈智超《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360页。

[7]该札收于日册,为017通。陈智超先生注意到,“徐桂各函,惟此函用楷书,似为初识时作。”又“记宣存之幸甚”,陈释疑为“记室”笔误。《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76—77页。

[8]陈智超《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142—145页。

[9]如戚继光的信札内容是:“谨具湖锦一觔、云履一双、暑袜一双、乌箸贰把奉引。侍生戚继光顿首拜。”土册008通,《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1026页。(www.xing528.com)

[10]陈智超《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70页。

[11]陈智超《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88页。

[12]《新安黄氏会通谱·黄处士仲荣公墓志铭》,转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438页。

[13]〔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738—739页。

[14]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九《望云翁传》。

[15]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五《双泉黄君行状》。

[16]婺源《湖溪孙氏宗谱》卷一《萃峰孙公传》。

[17]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九《清候选州司马梅公传》。

[18]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五《节斋黄君行状》。

[19]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430页。

[20]汪道昆《太函集》卷六十七《明赠承德郎南京兵部车驾司署员外郎主事江公暨安人合葬墓碑》。

[21]《歙县新馆鲍著存堂宗谱》卷二。

[22]凌应秋《沙溪集略》卷四“文行”,《丰南志》第五册。

[23]严迪昌《往事惊心叫断鸿——扬州马氏小玲珑山馆与雍、乾之际广陵文学集群》,《文学遗产》2002年4期。

[24]〔明〕金埴《不下带编》卷五,中华书局1982年,89页。

[25]〔清〕全祖望《厉樊榭墓碣铭》,《全祖望集汇校汇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364页。

[26]马曰琯《沙河逸老小稿》卷三,《四部丛刊》本。

[27]〔清〕厉鹗《樊榭山房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677页。

[28]〔清〕厉鹗《樊榭山房集》,1679页。

[29]〔清〕马曰琯《沙河逸老小稿》卷五。

[30]〔清〕马曰璐《南斋集》卷四。

[31]〔清〕全祖望《姚薏田圹志铭》,《全祖望集汇校汇注》,358页。

[32]〔清〕全祖望《王立甫圹志铭》,《全祖望集汇校汇注》,356页。

[33]〔清〕姚世钰《孱守斋遗稿》卷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34]〔清〕姚世钰《孱守斋遗稿》卷二。

[35]〔清〕姚世钰《孱守斋遗稿》卷二。

[36]〔清〕全祖望《姚薏田圹志铭》,《全祖望集汇校汇注》,360页。

[37]〔清〕陈章《哭嶰谷四首》,《孟晋斋诗集》卷十八。《清代诗文集汇编》28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38]〔清〕楼锜《于湘遗稿》,乾隆二十年陈章刻本。

[39]该曲未见于凌景埏、谢伯阳之《全清散曲》,转引自严迪昌《往事惊心叫断鸿——扬州马氏小玲珑山馆与雍、乾之际广陵文学集群》,严文注:“《清人散曲选刊》本,又《飞云阁·翰墨缘》钞本。”

[40]〔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四,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77页。

[41]〔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九十五《明故征仕郎仁斋程君墓表》。

[42]〔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八十二《许长公小传》。

[43]王世贞《弇州续稿》卷九十三《清溪蒋次公墓志铭》。

[44]王世贞《弇州续稿》卷一一〇《将仕佐郎太医院吏目春溪张君墓志铭》。

[45]《太函集》卷十七《寿草市程次公六十序》,364页。

[46]《王阳明全集》卷二十五《节庵方公墓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941页。

[47]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200页。

[48]李贽《焚书》卷二。

[49]〔明〕许国《许文穆公集》,叶向高等辑,《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50]〔明〕张瀚《松窗梦语》卷四《商贾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78页。

[51]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十五,《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黄山书社2004年,1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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