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建国期间,与宋、辽、金都发生过规模大小不等的战争。但战争是一时的,各国之间的和平相处则是长期的。西夏发展农业,兴修水利,振兴手工业与畜牧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商业贸易的繁荣。张元、吴昊到西夏“都门之酒家,剧饮终日”[91],从而引起元昊的重视,并为其所用的故事;《凉州重修护国寺感通塔碑铭》,关于“武威当四冲之地,车辙马迹,辐辏交会,日有千数”的记述;1972年武威出土的“辰日买卖吉”“午日求财顺”“戌日有倍利”等商人求财吉语的西夏文卜辞[92];以及黑城出土的描绘肉商在市场上卖肉的《肉商图》等,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西夏城镇商业发展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西夏也产生了一些腰缠万贯的暴发户。如苏轼说:西夏使臣倒卖绢帛,一次得利“不下二十万缗”[93];王安石说:“今蕃户富者,往往蓄缗钱二三十万”[94]。
在对外贸易方面,西夏重视对东方,特别是和宋的贸易,也不放松对西方,特别是西州回鹘和大食的贸易。西夏占领河西走廊,在丝路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西夏对东方的贸易,主要是互通有无,获得某些生活必需品。西夏输出的商品,以骆驼、马、牛、羊等牲畜、毛织品、毛皮产品为大宗;宋朝沿边人民所喜用的青盐,出口量也很大;还有蜜蜡、麝脐、羱羚角、翎毛、硇砂、甘草、柴胡、苁蓉、红花等土特产品和药材。从宋朝输入的主要是粮食、茶、绢、瓷器、漆器、香药、姜桂等[95]。西夏还从辽、金走私铜铁。而西夏的牲畜、毛皮制品、某些药材、土特产品,则为宋、金人民所需要。双方不同的产品结构和人民不同的需要,正是西夏与宋辽金开展贸易的基础。西夏与宋辽金等国的交界处,设有多处大小不等的“榷场”“和市”,双方政府设官管理和收税。宋朝规定“官中止量收汉人税钱,西界自收蕃客税例”[96]。双方大宗交易都在“榷场”进行。宋、夏边民还通过“私市”进行不规范的贸易,尽管官方禁止,但仍然是双方进行交易的一条重要渠道[97]。(www.xing528.com)
西夏对西方的贸易极为重视,这主要表现在对大食、西州回鹘商人的特殊照顾上。《天盛律令》卷七“敕禁门”规定,外国使者和商人“出卖敕禁物时”要依法惩处,其中“大食、西州国等使者、商人”,因他们是“客人”,给以较轻的处分;规定,大食、西州国等商人,载物的骑驮死亡,或因“所卖物甚多,驮不足”,或是需要“守护用的弓箭”,皆依法给以补充,“所需粮食当允许卖(给)”等。西夏人靠中继贸易获得好处,是维系丝路畅通的根本动力。《金史·胡麻愈传》载,宋人、金人皆“遣使夏国市玉”。洪皓《松漠纪闻》卷一载,回鹘“多为商贾于燕,载以橐驼。过夏地,夏人率十中取一,择其上品”;《宋史·回鹘传》载,宣和年间,回鹘人入贡宋朝,“往来皆经夏国”。这些点滴记载说明,西夏在丝路贸易中可能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西夏在占领河西走廊的过程中,曾有“抄略”商贾的现象[98],一度对丝路的畅通有所影响,但大部分时间,丝绸之路应是畅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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