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而这件翘头大案却充盈着宋元古气,耐人寻味。厚达10厘米,长为2.2米的独板面板,比例得体的束腰、平板和腿足均呈现出一脉相通的纹理和色泽。这种红褐色的血榉极为难得,坚硬而有韧性,细密而耐磨蚀,易于雕刻而不会变形,曲折有致的山水纹隐约其间,煞是有味。
52.水天一色——宋元血榉翘头大案
一般认为木制家具断代以明早期为限,特别被列为白木类的榉木家具似乎极难经得住上千年时光的消融。然而这件翘头大案却充盈着宋元古气,耐人寻味。
它是用一株参天古榉制成(俗称一块玉)。厚达10厘米,长为2.2米的独板面板,比例得体的束腰、平板和腿足均呈现出一脉相通的纹理和色泽。这种红褐色的血榉极为难得,坚硬而有韧性,细密而耐磨蚀,易于雕刻而不会变形,曲折有致的山水纹隐约其间,煞是有味。
从型制来看,狭长、高挑而又厚重、稳健,承载着巨幅敦实面板的四条壮硕的案腿既非清代案桌矫揉造作的内弯式、马蹄化,亦非明代案桌空灵简练的仙风道骨式,而是一种顿挫有力的“外撇内敛”:总长87厘米的案腿自上而下微微曲折变化,即腿上端31厘米处外撤1厘米,下垂40厘米又收回1厘米,下端16厘米与上端处同一直线。因而这种弯曲变化十分含蓄美妙,它象征骏马行进,给庄重的大案注入动感。(www.xing528.com)
最值得注意的是大案束腰、平板和两侧花板的造型不是明清流行的螭龙纹、云纹、卷草纹等,而是简洁而精准的宋玉佩件的经典造型。这在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等和其他众多介绍明清家具的出版物中从未见过。
综上,同一株树木的纹理、色泽的统一,作为重器的造型的凝重和极富张力的外撇内敛的“三曲腿”的灵动之间的平衡,作为大案纹饰主题的惟妙惟肖的宋玉形象的浪漫,凡此均不由令人联想起“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深远意象,感悟到苍然沉郁的宋元气韵和精神。人们可以认为它是明代酷爱宋玉的木器制作者的一种怀古之作,人们又何尝不可以推断它就是宋玉盛行的宋元时期的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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