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史籍中有关简牍出土的记载
据《史记·儒林列传》记载,“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汉书·艺文志》也有类似记载。据此可知,伏生最早把私藏的先秦简牍古籍从地下发掘出来,这应该是先秦简牍的最早出土者。
2.西汉河间献王刘德所征先秦古籍
据《汉书·景十三王·河间献王德传》记载,“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数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道次必修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武帝时,献王来朝……”。
根据这段记载,在惠帝“除挟书律”以后到景帝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官府求书与民间献书的高潮。正如《汉书·艺文志》所说的,战国末年,“诸子之言纷然淆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由于当时的书是写在简牍上的,而且为了避免各种破坏而把简牍典籍收藏了起来。故求书与献书运动的本身,就是先秦简牍出土的过程。刘德获得的简牍古籍,数量众多,质量上乘,有名可举者便有《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等“经传说记”。刘德获得这批简牍古籍之后,“修学好古,实事求是”,遂“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以致“山东诸儒多从而游”,足见他又是我国古代最早对简牍古籍的内容进行探究的人之一。
3.孔子旧宅简牍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
以上所言这批偶然从孔宅壁中发现的古代简牍是用汉以前的文字书写,这种古文字在汉代已不流行,所以汉人称之为“古文”。用古文写的《尚书》称之为《古文尚书》,以与当时由伏生口授而传的用当时的汉隶文字(即当时所说的“今文”)书写的《今文尚书》相对。经孔子的后裔孔安国研究,《古文尚书》为四十五篇,比当时流行的二十九篇《今文尚书》多出十六篇。《尚书》既有今、古文之分,又有篇目不同的差异,各自为了争取官府的承认,从而形成了在经学史上具有很大影响的“古文”和“今文”两个经学流派。总之,就对出土简牍的整理研究来说,孔安国也是简牍研究的先驱之一。
4.河内老屋简牍
据《论衡·正说篇》记载,“《尚书》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议,燔烧五经,济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孝景皇帝时,始存《尚书》。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伏生老死,《书》残不竟。晁错传于倪宽。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又云:“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礼》、《易》篇数始足。”
西汉宣帝在位时间为公元前73年至公元前49年,则此次河内女子拆除陈旧房屋时发现的这批先秦简牍古籍,其《尚书》一篇显然是原已亡佚了的内容,这次发现是继武帝时期以后的又一次重大偶然性发现。
5.杜林获漆书简牍
据《后汉书·杜林传》的记载,扶风茂陵人杜林,于新莽末年避乱“客河西”,建武六年(30)还归三辅。杜林“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难困,握持不离身”。
由于他同当时“长于古学”的郑兴及卫宏等友善,便将此漆书“出以示宏等”,以致引起了古文盛行的社会风尚。根据这一记载,杜林所获漆书《古文尚书》一卷,为古代简牍无疑。
6.汲冢竹书
据《晋书·束皙传》记载,“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太康,为晋武帝司马炎年号。太康二年,即公元281年。这批竹简,就是著名的《汲冢书》。对这批竹简进行整理研究的有著作郎束皙及荀勗等人。这批资料,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都一直被人们称述,但后来大都失传亡佚了,今存者仅《穆天子传》与《竹书纪年》二书残卷而已。
7.西晋嵩高山竹简(www.xing528.com)
据《晋书·束皙传》及《世说新语·雅量》注引《文士传》记载,元康中,“有人于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上两行蝌蚪书,传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张华以问皙,皙曰:‘此汉明帝显节陵中策文也。’”
东汉明帝卒于公元75年,元康为晋惠帝年号,元康共有九年,即公元291—299年。竹简下葬到出土仅距二百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人们就已不知简牍策文为何物,唯有“博学多识”的束皙识之,可见,西晋时期正是简牍迅速消亡、纸张大量使用的时期。
8.南齐襄阳古墓战国楚简
据《南齐书·文惠太子传》记载,“建元元年……襄阳有盗发古冢者,相传是楚王冢,大获宝物玉屐、玉屏风、竹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皮节如新。盗以把火自照,后人有得十余简,以示抚军王僧虔,僧虔云:‘是蝌蚪书《考工记》,《周官》所阙文也。’”
这段记载说明了襄阳古墓中所出土的竹简的形制和字体,也反映了部分简牍的内容为《考古记》。其发现的地点在襄阳,故知其为战国时期的楚国竹简。
9.北周静帝时居延所出汉简
据《太平广记》卷368《居延部落主》条引唐人李德裕所著《玄怪录》记载,“周静帝初,居延部落主勃都骨低”,“奢逸好乐”,“忽有人数十至门”戏乐,骨低派人“密访之”,见其人“至一古宅基而灭。骨低令掘之,深数尺,于瓦砾下得一大木槛,中有皮袋数只,槛旁有谷麦,触即为灰。槛中得竹简书,文字磨灭无可识,唯隐隐似有三数字,若是‘陵’字”。
北周静帝时期为公元579至580年,此记载带有很浓的迷信色彩,因为当简牍的存在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失去了意义以后,人们对此事自然会带着奇异的目光去看待它,这大约就是李德裕把这件事当做怪事写入《玄怪录》的原因。但所述在居延古屋遗址槛中得竹简书事,却颇有史料价值,因它与20世纪初至今在居延不断出土简牍正好相合,这是史籍中出土居延简的最早记载,说明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在居延出土简牍的历史。
10.北宋天都山东汉木简
据宋人邵博所著《邵氏闻见后录》卷27记载,北宋徽宗崇宁初,“经略天都,开地得瓦器,实以木简札,上广下狭,长尺许,为章草或参以朱字,表物数曰缣几匹、棉几斤。钱米若干,皆章和年号,松为之,如新成者,字遒古,若飞动”。
由木简记载的物品的名称与数量可知为东汉章帝时之物。这次木简出土的地点在天都山,在今宁夏固原一带,这同现在出土的汉简多在居延、酒泉、武威、敦煌等地的情况不同。
11.北宋关右东汉竹简
据宋人黄伯思《东观余论·汉简辨》记载,“近岁关右人发地,得古瓮,中有东汉时竹简甚多,往往散乱不可考,独永初二年讨羌符文字尚完,皆章草书,书迹古雅可喜,其词云:永初二年六月丁未朔二十日丙寅,得车骑将军莫府文书:‘上郡属国都中二千石守、丞、廷义县令三水,十月丁未到府受印绶,发夫讨畔羌,急急如律令。’”
据林剑鸣考证,它是东汉安帝永初二年(108)的讨羌檄文。简文中的“车骑将军”,即《后汉书》卷16《邓禹传附孙骘传》所载邓骘;所言“畔羌”,即反抗东汉政权的先零羌。因此,这个简文是车骑将军邓骘给地方发调兵的军令。[1]
此简文有订正《后汉书·安帝纪》及《邓骘传》的巨大史料价值。不仅记载了东汉永初二年(108),车骑将军邓骘所发的一道讨羌文字,而且为研究邓骘调兵讨羌人的历史事实提供了准确的时间依据。
以上所列多次发现的先秦与秦汉简牍等情况,均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大都是无计划的偶然发现;其次,都是非科学的发掘,简牍出土遗址均无保存,出土的简牍实物更无存者;再次,除河间献王刘德所获先秦古籍及《汲冢书》的数量较多外,其余均数量不多;另外,先秦简牍均为古文、蝌蚪书。因此,这些古代简牍的被发现,都可视为简牍的自然发现。由于这些发现存在上述多方面的严重缺陷,除个别出土简牍受到当时学者的重视外,其余都如过眼烟云,一现而逝,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没有给后世提供多少可以研究的资料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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