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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侯国地理:郡国更置对侯国分布因素的兼顾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在随后的郡国更置过程中,侯国只需要通过改变隶属关系来保障“王国不辖侯国”制度的执行,而无需迁徙他郡了。皇帝在郡国更置过程中对侯国分布因素的兼顾,还有另外一种表现:汉廷从不将某些汉郡改置为王国。这些汉郡由于从不建制王国,得以不断接纳王子侯国,至西汉末年均成为侯国密集分布的地区。

西汉侯国地理:郡国更置对侯国分布因素的兼顾

三、郡国更置过程中对侯国分布因素的兼顾

在对西汉所封数百个王子侯国地望进行梳理后,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王子侯国远离本王国的特例几乎都出现在武帝时期,宣帝以后此类现象极为罕见,而宣帝、元帝、成帝时期郡国更置的频繁程度要远远高于武帝时期。郡国的频繁更置与王子侯国迁徙数量的减少,这两者之间的反常关系该如何解释?这是笔者在作进一步思考后所遇到的疑惑。

在对宣、元、成时期诸侯王国置废年代进行排比后,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逐渐显现出来。即,宣帝以后极少出现相邻两郡同时置为王国的现象。为方便叙述,笔者择取地域相邻的信都郡、清河郡以及山阳郡、济阴郡作为两组对比的标本

根据《诸侯王表》,信都郡于地节四年至甘露四年、建昭二年至阳朔二年、建平二年至初始元年置为王国,清河郡于元鼎三年至地节四年、初元二年至永光元年置为王国,山阳郡于建昭五年至河平四年置为王国,济阴郡于甘露二年至黄龙元年、河平四年至建平二年置为王国。为方便考述,笔者编制表7-1、7-2,分别对宣帝至哀帝时期信都郡、清河郡,山阳郡、济阴郡的郡国更置情况进行排比(图表中的黑色部分为某郡置为王国的时段)。

表7-1 本始四年至元始二年信都郡、清河郡置国简表(www.xing528.com)

表7-2 五凤元年至元始二年山阳郡、济阴郡置国简表

从两份图表可以清楚地看到,宣帝以后从未出现信都、清河两郡,山阳、济阴两郡同时置为王国的情况。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地节四年和河平四年两个年份。地节四年,宣帝绍封广川戴王子刘文为广川王,改广川郡(即《汉志》信都郡)为广川国。宣帝择取绍封广川王的年份,恰为清河国除国之年。[42]河平四年,济阴郡改置定陶国也在山阳国除国之时。发现这一规律后,笔者的上述疑问可以得到化解。由于汉廷不再将相邻两郡同时置为王国,从而避免了侯国因地处王国之间而必须迁徙的先决条件。

若再作以深入思考,西汉后期“相邻两郡不同时置为王国”现象的出现应该是对侯国地理分布的兼顾。推恩令执行以后,随着时代的推移,那些曾置为王国的汉郡,其境内已经累积了数量庞大的王子侯国,若使相邻两郡同时成为王国,势必引发侯国迁徙。侯国迁徙并非仅是变更封地那么简单,随之而来的还有地方行政区划的变更和一整套侯国官制系统的重建,其调整过程十分繁复。大量侯国的异地安置将带来巨大的行政成本支出,这是汉廷所难以承受的。为了避免庞大的行政支出,皇帝不得不将汉郡境内的侯国分布作为改置王国的考虑条件。其表现为,当皇帝分封皇子时,会尽量避免在王国周边新置王国,从而消除侯国因地处王国之间而必须迁徙的矛盾。于是在随后的郡国更置过程中,侯国只需要通过改变隶属关系来保障“王国不辖侯国”制度的执行,而无需迁徙他郡了。

皇帝在郡国更置过程中对侯国分布因素的兼顾,还有另外一种表现:汉廷从不将某些汉郡改置为王国。这一类汉郡包括北海、琅邪、巨鹿、涿、沛等郡。仔细分析这些汉郡的地理方位,均处于诸侯王国之间,在“推恩令”颁布后这些汉郡接纳了大量王子侯国。显然,如果汉廷将这些汉郡改置为王国,也会引发侯国迁徙。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汉廷便把上述汉郡规划为不封置王国的地区。这些汉郡由于从不建制王国,得以不断接纳王子侯国,至西汉末年均成为侯国密集分布的地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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