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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侯国地理:景帝中五年行政区划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故景帝中五年之时,关西地区新置有广汉郡,乃析巴、蜀两郡地而置。截至景帝中五年,梁王刘武仍领有砀郡。截至景帝中五年,长沙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长沙国。现对文帝十一年十三王国与相应区域内景帝中五年的行政区划之沿革关系进行归纳。景帝中五年另有代、赵

西汉侯国地理:景帝中五年行政区划

一、景帝中五年行政区划

(一)景帝中五年汉中央及各诸侯王国所辖郡目

从《史记·邓通列传》的记载来看,直到文帝初年仍无广汉郡。武帝元光六年,汉廷析广汉郡南部地置犍为郡,可知广汉郡的设置在文、景时期。笔者推测广汉郡的设置在文帝后元年间,如此方足文帝末年汉廷直辖二十四郡之数。故景帝中五年之时,关西地区新置有广汉郡,乃析巴、蜀两郡地而置。

文帝十二年(前168年)至景帝中五年(前145年),关东地区行政建制变动极为繁复。为方便叙述,本节以文帝十一年十一王国及济北国故地、淮南国故地为十三个地理单元,分别梳理23年间各地理单元内的行政建制沿革。

(1)代国

文帝十一年,代王刘参领有太原、代郡、雁门三郡。景帝三年,汉廷收夺代郡、雁门二郡。截至景帝中五年,代王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代国(太原郡)。汉郡二:代郡、雁门。

(2)赵国

文帝十一年,赵王刘遂领有邯郸、巨鹿、常山三郡。景帝三年,刘遂谋反国除,三郡属汉。同年析常山郡东部地置中山国,封皇子刘胜。[2]五年,景帝徙皇子广川王刘彭祖为赵王,王邯郸一郡。中五年,景帝复以缩小的常山郡分封皇子刘舜。截至景帝中五年,赵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三:赵国(邯郸郡)、常山国、中山国。汉郡一:巨鹿郡。

(3)河间

文帝十一年,河间王刘辟疆领有河间、清河两郡。十五年,河间王刘辟疆薨,河间、清河两郡属汉。文帝在收归河间国地的同时,析河间郡东部地置勃海郡,[3]析清河郡北部地置广川郡,又以清河郡南部地与河内郡北部地置魏郡。[4]景帝二年,以河间郡封皇子刘德;中二年,以广川郡封皇子刘越;中三年,以清河郡封皇子刘乘。截至景帝中五年,河间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三:河间国、广川国、清河国。汉郡二:魏郡、勃海郡。

(4)燕国

文帝十一年,燕王刘泽领广阳、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七郡。景帝三年,汉廷收夺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六郡。截至景帝中五年,燕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燕国(广阳郡)。汉郡六:涿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5)齐国

文帝十一年,齐王刘则领有胶东、胶西、临淄三郡。文帝十五年,刘则薨。次年,文帝以胶东郡分封齐悼惠王子刘雄渠为胶东王、以胶西郡分封齐悼惠王子刘卬为胶西王,同时析临淄郡东部地置淄川郡,分别以临淄郡、淄川郡分封齐悼惠王子刘将闾、刘贤为齐王、淄川王。景帝二年,汉廷削胶西国六县,置为北海郡,属汉。[5]三年,淄川王、胶西王、胶东王因参与七国之乱,国除,景帝随即徙济北王刘志为淄川王,封皇子刘端为胶西王,胶东郡属汉。四年,景帝析胶东郡地置东莱郡,以缩小的胶东郡封皇子刘彻。[6]七年,胶东王刘彻立为太子,胶东郡属汉。中二年,景帝复以胶东郡分封皇子刘寄。截至景帝中五年,齐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四:齐国(临淄郡)、淄川国、胶西国、胶东国。汉郡二:北海郡、东莱郡。

(6)城阳国

文帝十一年,城阳王刘喜领有城阳、琅邪郡。景帝三年,汉廷收夺琅邪郡。截至景帝中五年,城阳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城阳国。汉郡一:琅邪郡。

(7)济北国故地

文帝十一年,济北国故地之济北、济南二郡属汉。十六年,汉廷以济北郡封齐悼惠王子刘安都为济北王,以济南郡封齐悼惠王子刘辟光为济南王。景帝三年,济南王刘辟光谋反国除,济南郡收归汉廷。景帝四年,汉廷徙济北王刘安都为淄川王,同时析济北郡置平原郡,以缩小的济北郡徙置故衡山王刘勃,平原郡则收归汉廷。[7]截至景帝中五年,济北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济北国。汉郡二:平原郡、济南郡。

(8)梁国

文帝十一年,梁王刘揖领有砀郡一郡之地。次年,刘揖薨,文帝徙淮阳王刘武为梁王。截至景帝中五年,梁王刘武仍领有砀郡。

(9)楚国

文帝十一年,楚王刘戊领有彭城、薛、东海三郡。景帝三年,刘戊谋反,国除。同年,复立楚元王少子刘礼为楚王,析彭城郡部分地立沛郡,以余地置楚国。[8]薛、东海两郡则收归汉廷,同时徙封淮阳王刘余为鲁王,王有薛郡。截至景帝中五年,楚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二:楚国(彭城郡)、鲁国(薛郡)。汉郡二:沛郡、东海郡。

(10)淮阳国

文帝十一年,淮阳王刘武领有淮阳郡一郡之地。次年,梁王刘揖薨,文帝徙淮阳王刘武为梁王,淮阳郡属汉。文帝在收归淮阳郡的同时,从中析置汝南郡。[9]景帝二年,以淮阳郡封皇子刘余,以汝南郡封皇子刘非。次年,景帝徙淮阳王刘余为鲁王,徙汝南王刘非为江都王,淮阳、汝南两郡属汉。截至景帝中五年,淮阳国故地范围内有汉郡二:淮阳郡、汝南郡。

(11)吴国

文帝十一年,吴王刘濞领有东阳、会稽、鄣三郡。景帝三年,刘濞反叛,国除属汉。同年,景帝徙汝南王刘非为江都王,王东阳一郡。截至景帝中五年,吴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江都国(东阳郡)。汉郡二:会稽郡、鄣郡。

(12)淮南国故地

文帝十一年,淮南国故地之九江、衡山、庐江、豫章四郡属汉。十六年,文帝封淮南厉王三子为王,王有淮南国故地。其中,刘安领有九江郡,为淮南王。刘勃领有衡山郡,为衡山王。刘赐领有庐江、豫章两郡,为庐江王。[10]景帝三年,汉廷收夺庐江国之豫章郡。四年,景帝徙衡山王刘勃为济北王,徙庐江王刘赐为衡山王,庐江郡属汉。截至景帝中五年,淮南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二:淮南国(九江郡)、衡山国。汉郡二:庐江郡、豫章郡。

(13)长沙

文帝十一年,长沙王吴著领有长沙、桂阳、武陵三郡。后七年,吴著薨,无后国除,三郡属汉。景帝二年,汉廷以长沙郡封皇子刘发为长沙王。截至景帝中五年,长沙国故地范围内有王国一:长沙国。汉郡二:桂阳郡、武陵郡。

现对文帝十一年十三王国(含济北国、淮南国故地)与相应区域内景帝中五年的行政区划之沿革关系进行归纳(表5-1)。

表5-1 文帝十一年十三王国(含济北国、淮南国故地)与景帝中五年二十七郡二十一王国行政建制对应表

(续表)

根据以上考订,景帝中五年汉廷直辖区域当以内史、北地、上郡、陇西、蜀郡、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东郡、云中十六郡为基础,增广汉、代、雁门、巨鹿、魏、勃海、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北海、东莱、琅邪、平原、济南、沛、东海、淮阳、汝南、会稽、鄣、庐江、豫章、桂阳、武陵二十七郡,共四十三郡。

景帝中五年另有代、赵、常山、中山、河间、广川、清河、燕、齐、淄川、胶西、胶东、城阳、济北、梁、楚、鲁、江都、淮南、衡山、长沙二十一王国(表5-2)。

表5-2 景帝中五年汉中央及诸侯王国所辖郡目表

①刘彭祖于景帝二年受封为广川王。五年更封为赵王。此处所记年份为刘彭祖继赵王位之年,非始封为诸侯王之年份。以下各例同。

(续表)

(二)各郡辖域范围(www.xing528.com)

景帝中五年,各郡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相比并无显著变化。现对文帝十二年至景帝中五年新置郡的辖域范围作以考订,同时对辖域范围存在变动的郡域进行说明。

(1)汉中央直辖四十三郡

内史、北地、上郡、陇西、蜀郡、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南、颍川、东郡、云中、代、雁门、巨鹿、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琅邪、东海、会稽、鄣、庐江、豫章、桂阳、武陵三十郡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相同。

广汉郡 郡域范围应以《汉志》广汉郡为基础,另增《汉志》犍为郡江水以北地。

南郡 据《秩律》,高后初期之南郡辖有下隽县、西陵县、索县。但在松柏汉墓35号木牍所记录的武帝早期南郡辖县中,已无下隽、西陵、索之名。由三县的地理方位来看,下隽县、索县应改属长沙国,西陵县应改属衡山国。下隽县、索县改属长沙国当在景帝二年复置长沙国之时,西陵县改属衡山国应在景帝四年徙封庐江王刘赐为衡山王之时,[11]故景帝中五年南郡之南界无下隽县、索县,东界无西陵县。

南阳郡 据《秩律》,高后初期南阳郡东部有西平、阳安、郎陵三县。但在《汉志》中,以上三县属汝南郡。就淮阳国的建制沿革来看,这一变动应发生在汝南郡初置之时。文帝十二年,汉廷徙淮阳王刘武为梁王,淮阳郡属汉。文帝在收归淮阳郡的同时,新置汝南郡。[12]现在看来,汝南郡初置之时,其辖域除原淮阳郡南部地外,还有南阳郡东部地,文帝其实是以南阳郡东部地、淮阳郡南部地合置为汝南郡。故景帝中五年之时,南阳郡东界当退缩至叶、舞阴、比阳一线,与《汉志》所示南阳郡东界相同。

汝南郡 文帝十二年,汉廷新置汝南郡,其西界与《汉志》汝南郡西界相同,南界淮水,东界慎县、细阳,北界汝水(见淮阳郡)。

淮阳郡 文帝十二年,汉廷在徙淮阳王刘武为梁王的同时,析淮阳郡置汝南郡。关于汝南郡分置后,淮阳郡的南部界限,周振鹤先生以为与《汉志》淮阳国、汝南郡分界大致相同,唯有长平县初属淮阳郡。[13]今按,肩水金关汉简见有“淮阳郡新郪”(73EJT2:2A)、“淮阳郡西华”(73EJT10:294),可见元康三年以前新郪、西华亦属淮阳郡。从长平、新郪、西华三县的方位来看,文帝十二年淮阳郡的南界应以汝水为界。[14]汝南郡全境皆在汝水以南,“汝南郡”当因此得名。

河内郡 据《秩律》,高后初期河内郡与赵国以漳水为界。文帝十五年,汉廷以河内郡北部地与清河郡南部地新置魏郡。河内郡北界退缩至隆虑、朝歌以北,与《汉志》所示河内郡北界相同。

魏郡 文帝十五年,汉廷以河内郡北部地与清河郡南部地新置魏郡,其南界在隆虑、朝歌以北,东界大河,北界在清渊、贝丘一带,西界与故清河郡相同。

勃海郡 文帝十五年,汉廷析河间郡东部地置勃海郡。勃海郡与河间郡之分界在《汉志》勃海郡束州、中邑一线以西,[15]另有大河以南之东光、南皮、浮阳三县。

平原郡 景帝四年,汉廷析济北郡北部地置平原郡。平原郡与济北郡之分界在《汉志》平原郡羽侯国以南。[16]

济南郡 谭其骧先生在考证秦琅邪郡西界时说道:“(《汉志》)泰山郡之东边诸县当属琅邪,汉初属城阳。”[17]对照《秦图》可知谭先生所谓“泰山郡之东边诸县”为盖、蒙阴两县。[18]两县于西汉何时划入济南—泰山郡不明。[19]今按,景帝中五年封外戚王信为盖侯(242)。文帝、景帝之外戚封侯,例置侯国于汉郡,则至迟中五年盖县已非城阳国所有。中五年,济南郡东界当在盖、蒙阴一线以东,与《汉志》泰山郡东界相同。

北海郡 景帝二年,汉廷削胶西国六县,置为北海郡,属汉。此六县为营陵、平寿、斟、淳于、都昌、桑犊。[20]据此可绘制出中五年北海郡之辖域范围。

东莱郡 景帝四年,汉廷析胶东郡地置东莱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东莱郡略同,而无昌阳、阳乐两县。[21]

沛郡 景帝三年,楚国因叛乱而废除。随后,景帝析彭城郡东部地复置楚国,分封刘礼。西部地则改置为沛郡。沛郡与楚国分界与《汉志》沛郡、楚国分界相当。

(2)二十一王国

代国 景帝中五年,代国有太原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太原郡相同。

赵国 景帝中五年,赵国有邯郸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邯郸郡相同。

中山国 常山国 景帝三年,汉廷析常山郡东部地置中山国。中五年,以缩小的常山郡置常山国。中山国与常山国之分界与《汉志》中山国、常山郡分界略同。[22]

《汉志》中山国有新市县,地处中山国、常山郡交界。景帝中二年,汉廷分封王康为新市侯(226)。此新市侯国地望即《汉志》中山国之新市。[23]景帝中元年间,汉廷所置侯国,除王子侯国以外,皆在汉郡。中二年,中山为王国,则新市侯国地处常山郡的可能性较大。又新市侯王康为赵内史王慎之子,而同日受封赵相建德之子横,其封国遽(225)亦地处常山郡。由此看来,中二年景帝所封之新市、遽两侯国皆在常山郡境。中五年,中山国、常山国分界当在新市县以东。

河间国 文帝十五年,汉廷析河间郡东部地置勃海郡。勃海郡与河间郡之分界在《汉志》勃海郡束州、中邑一线以西(见勃海郡)。景帝二年,以缩小的河间郡设置为河间国。

广川国 文帝十五年,汉廷析清河郡北部地置广川郡。广川郡与清河郡之分界与《汉志》信都郡、清河郡分界基本相当,为修、复阳一线以北(见清河国)。

清河国 文帝十五年,汉廷析清河郡北部地置广川郡,析清河郡南部地置魏郡。分置广川、魏郡之后的清河郡,北界在修县、复阳一线,南界在清渊县、贝丘县之间,东界大河。景帝中三年,以缩小的清河郡设置为清河国。

燕国 景帝中五年,燕国有广阳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广阳郡相同。

齐国 淄川国 文帝十六年,汉廷析临淄郡东部地置淄川国,以缩小的临淄郡置齐国。淄川国与齐国之分界在广县、东安平县、巨定湖一线以西。[24]

胶西国 文帝十六年,汉廷以胶西郡置为王国,封齐悼惠王子刘卬。景帝二年,汉廷削胶西郡营陵、平寿、斟、淳于、都昌、桑犊六县置北海郡(见北海郡)。景帝中五年,胶西国之封域当以文帝十一年胶西郡为基础,减去营陵、平寿、斟、淳于、都昌、桑犊六县之地。

胶东国 景帝四年,汉廷析胶东郡地置东莱郡,以缩小的胶东郡置胶东国。析置东莱郡之后的胶东国,其辖域范围有文帝十一年胶东郡南部地,北界在昌阳、阳乐两县以北(见东莱郡)。

城阳国 景帝中五年,城阳国辖城阳一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城阳郡略同,而无西部盖、蒙阴二县(见济南郡)。

济北国 景帝四年,汉廷析济北郡北部地置平原郡。景帝中五年之济北国有故济北郡羽县以南地(见平原郡)。

梁国 景帝三年,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廷将薛郡西部数县之地益封予梁国。梁国东界拓展至章、樊、湖陵一线。[25]

楚国 景帝中五年,楚国仅有故彭城郡东部地,辖域范围与《汉志》楚国略同。

鲁国 景帝三年,汉廷析薛郡西部地益封梁国,以辖域缩小之薛郡置为鲁国。景帝中五年,鲁国辖域当以文帝十一年薛郡为基础,西界收缩至章、樊、湖陵一线以东(见梁国)。

江都国 景帝中五年,江都国有东阳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东阳郡相同。

淮南国 景帝三年,汉廷将淮南国西南之西阳县地划入衡山国。[26]故景帝中五年,淮南国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略同,而无西阳县地。

衡山国 景帝三年,汉廷将南郡之西陵县、淮南国之西阳县划入衡山国。衡山国西界缘此拓展至西阳、西陵一线以西(见南郡、淮南国)。

长沙国 景帝中五年,长沙国有长沙郡之地,辖域范围与文帝十一年之长沙郡略同,北界增下隽县、索县(见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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