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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大名誉品“湖北本省”七钱二分,为所见品相最佳者。此枚在1978年11月澳大利亚Spink主办的“近代中国硬币”拍卖会上,以12500美元成交。后由台北鸿禧美术馆珍藏,2007年北京成轩秋拍以总价人民币436.8万元成交,创下了当时中国银圆成交价的最高记录
大名誉品“湖北本省”银圆的制成日期与发行理由,以往因缺乏文献记载,常被人误解为开制之初所造的样币。本世纪初,上海博物馆研究员周祥在整理馆藏文物时在一张湖北官钱局光绪二十三年六月签发的“九八制钱一千文”钱票上,发现背面印有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日(1896年5月14日)湖广总督的告谕:“……既准完纳本省公款,必须加铸本省字样,方免混淆滋弊。……兹议定每新铸之本省银圆准作制钱一千文,该商民等照此价赴局购买,即照此价赴关卡州县完纳,无丝毫增减以昭大信。一面增购机器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圆亦加铸本省字样,其价照一千文以次递减,亦如制钱之可以零星使用。”此考证结果发表在2005年上海《钱币博览》(总46期)杂志上。至此,其来龙去脉完全揭晓,大名誉品“湖北本省”银圆乃是因机器制造耗时甚久且运送路途遥远,在这青黄不接之时,鄂督所采取应急措施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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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官钱局“九八制钱一千文”钱票。背面印有湖北总督告谕,道出了“本省”银圆的发行缘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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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本省“一角”
由钱票背文的告谕日期及“新铸之本省银圆……增购机器添铸小银圆亦加铸本省字样”等句,可确定系于该年年初所造,而非光绪二十一年湖北银圆局开制之初所造。至少在其告谕日期前,已制成标注本省字样的一圆。其加上本省字样的本意是商民必须使用湖北省造的银圆纳税,目的是推广湖北银圆以间接抵制外省与外国所造银圆,并抑制银圆、制钱的兑价,而非只能在湖北省使用。另外,《张之洞全集》卷内之《推广行用银圆及银圆票示》记载:“外府各属州县……必缘距省遥远,商民人等来省兑取不易,致未通行。”表明,显然只有邻近省城的州县才见使用。
又据1896年10月2日英文报纸《华洋通闻》(The Celestial Empire)报道:“虽然总督坚持一圆银币兑换制钱一千文,但此时市价一圆只合制钱八百五十文,故无人收受,而充当军饷发放的银圆也很快收回……”由此亦可佐证当时制钱缺乏,商民不愿以一千文高价向银圆局购用“本省”银圆纳税,当局告谕形同具文。“本省”银圆在窒碍难行之下很快便退出流通并被销毁化银,留存至今者寥寥无几。“本省”银圆应有5种,目前仅见“一圆”、“二角”及“一角”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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