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绍林
清代编纂的《全唐文》卷546收录《邵伯祠碑记》一文,将作者署名为“崔教”,小传说他“贞元中官陕虢都防御判官,监察御史里行”。这篇碑记记载: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姚南仲充任陕虢观察使,纪念并效法西周先贤邵(召)公邠治理陕以西的业绩,“戒丰宫而新乎茇舍,慎听讼而树彼甘棠”。陕县县令李晋肃(李贺的父亲),“虔奉新政,恭惟昔贤,请刻石书,以慰馀俗”。于是碑记作者被邀请撰文,自称“教虽不敏,敢作颂曰”云云。这篇碑记,北宋编辑的《文苑英华》《唐文粹》都没有收录。据傅璇琮等先生编纂的《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在相关的83种传记资料古籍中,崔教的姓名仅见于《全唐文》这一次。然而早在南宋时期,陈思编纂的《宝刻丛编》卷10《陕州》即有一条《唐召伯祠堂记》的记载,说:“唐崔敖撰,房次卿书,李惟益篆额,贞元年立。”这条记载依据的是碑刻实物,《全唐文》不显的书丹、篆额由谁担任,都一一揭示,至于碑记作者是谁,明确指出是崔敖,根本不是崔教。
在《全唐文》卷614中,收录崔敖《大唐河东盐池灵庆公神祠碑》一文,文中披露作于贞元十三年,稍晚于《邵伯祠碑记》。小传说崔敖是唐德宗“建中二年(781)进士,官太常博士”。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9《好知己恶及第》条说:崔元翰为宰相杨炎所知,杨炎欲奏请朝廷授予他补阙职务,他说自己渴望进士及第,恳求杨炎帮忙。杨炎给他搞到了考试题目,是作《白云起封中赋》。同场考生崔敖知道此事,考试时间一到,便盛气凌人地对主考官说:“《白云起封中赋》,敖请退。”主考官十分被动,于是将二崔都录取为进士。唐人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中的说法不同,说京兆府先对首都地区的考生进行解试,依据成绩,将崔元翰、崔敖、崔备三人依次评定为“府元、府副、府第三人”,推荐他们参加国家的科举考试。主考官于“推崇艺实”,按照京兆府的推荐名次,对三崔“放及第”。崔敖其余事迹无闻。
《新唐书》卷72下《宰相世系表》下,两处记载崔敖。一处说:“敖,太常博士”,出自“清河大房”,是崔端的儿子,但其同辈中没有名字为反文旁的。另一处提到“敖”,出自“清河小房”,是崔漪的儿子,其亲兄弟名字均带“文”字,有崔敦、崔敷、崔汶、崔敏等,其堂兄弟(温州刺史崔溆的儿子)名字也带“文”字,有崔微、崔敞、崔务、崔放等。两处记载崔敖,必有一处有误。崔氏是关东大族,崇尚礼法,重视谱牒,同时代的人不可能重名。因此,“清河小房”崔敖的记载,可靠程度高一些。《宰相世系表》没有记载崔教。崔敖担任太常博士,级别为从七品上。而所谓崔教,是“陕虢都防御判官,监察御史里行”。判官是使府的幕僚;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下,监察御史里行不是正官,级别会低一点。但《宰相世系表》中,崔氏家族中没有职务的人都被列入,如果真有崔教这个人,总不至于遗漏。我估计《全唐文》所记载的崔教,就是崔敖,那些职务是崔敖担任太常寺博士以前的履历。“敖”“教”二字,形体相似,被人们在传写辨认的过程中弄错了,于是同一个人被当成了两个人。那么,“教虽不敏”,便是“敖虽不敏”之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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