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福
2011年秋,洛阳出土唐刘之墓志,长86、宽86、高15厘米,志文共37行,满行37字,计1217字。刘之是武则天时期宰相,因对武则天临朝称制持有“微词”,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该墓志的出土,对研究刘之家世、生平仕历及武周时期的政治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兹敬录志文并试作疏证,以求教于方家。
一 标点志文
大唐故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昭文馆学士临淮县开国男赠中书令刘氏先府君墓志/铭并序/
嗣子润州司法参军名等谨述/
缅寻童幼,昔严慈,庭禀诗礼之初,入室奉晨昏之次,用能备观百行,闻四德,忠孝之道存/焉,贞淑之教流焉。霜露年深,仪范斯远,门庭遭,记录犹多,或求他人,谁能具矣,是用谋诸姻/属,敬述德音。先府君讳之,字希美,临淮阳乐人,汉光武子广陵思王之后也。分沛国/,爵兴西汉之基;凤集济阳,式建东都之业。及五马南渡,七姓从王家于晋陵,重为名族。曾祖保/,陈始兴王谘议参军。祖宗,鄱阳王谘议参军。名书国史,兼有文集。考子翼,皇朝朝散大夫/、著作佐郎,昭文馆学士。盛德伟才,自有史传,岂伊小子所敢详焉。府君积善余庆,里人为美。四岁通/骚雅,六岁属文章,及乎成童,文史足用。就养之美,造次无亏。非道不行,非礼不履,孝友恭肃,闻于乡/党。年甫十五,言祗上京,燕公于志宁、河南公褚遂良,素闻府君名,特加表荐。寻授宋州参军,转/左率府仓曹参军,昭文馆直学士。又转内直丞。丁内忧,寻奉夺情,授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贤/馆直学士。又迁著作佐郎,又转起居舍人。府君长兄中允君,时任给中,与府君同侍玉阶,分/华两省,侍奉之美,朝论称荣。俄而坐,徙于越。上元初,今上抗表,雪府君无罪,特追还/。未几,授中书舍人。皇命才发,紫渥已奏,疾如奔电,势若凌云,天下之人,望风钦属。寻授相王府司/马,仍侍王属文。又加昭文馆学士。寻又检校礼部侍郎。朝望允谐,礼仪斯缉。寻又兼吏部侍郎/。所立纲纪,至今遵式。未终大选,又迁中书侍郎。掌绂凤池,实参汗,誉五字,声驰八表。属/皇帝嗣膺大宝,府君久事平台,礼竣宋昌,恩邴吉。寻同中书门下三品,封临淮男,邑三百/户。于时,天子谅阴,独决朝政,举无遗策,动不失机,燮理惟和,中外无事。累承天泽,特冠/朝纶,每献嘉谋,必延厚赐,或申直谏,更锡殊私。然每奉恩波,必加忧惧,频表退让,天听不,志/在公清,户无私谒,庭过辞京,慎均温树,抚育犹子,逾于所生。至于朝廷诰命,吉凶制则,挥翰立成/,文不加点。然以夙陪府幕,兼崇定策之功,久掌丝纶,遂迫奸臣之忌,奄罹冤酷。上诉无因,以垂/拱二年八月十二日薨于河南崇业里之私第,春秋五十七。名等号天叩地,无所逮及,偷生忍死/廿余年。以唐隆元年,皇上载临宸极,情深遗旧,赠中书令。又,葬日令州县检校给赙,礼也/重惟。府君天性纯至,日用恭睦,里丁二祸,无改三年,虽久变琴歌而不忘哀,至若词藻精博,独冠当时/。汉代文章,无非子云之笔;晋朝碑颂,必假孙公之词。罕存草藁,并多遗逸,今所编录成七十卷焉。宝/在门庭,藏诸天府。先夫人河东郡君裴氏,皇朝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孙,始州临津令/恭道之女也。□内礼乐,门轩裳,一德无爽,六行兼备。米栗蘩,夙彰于内则,柔明贞婉,更昭于母/仪。抚养子侄,至于成长。彼苍不吊,翳我何辜。以圣历元年九月廿八日终于汴州尚贤里之私第,春/秋五十六。长子名,今任润州司法参军;第二子大名,今任通舍人;第四子名,今任左卫兵曹/参军;第三子正名,第五子有名,第六子名,并秀而不实,早归泉壤。名等,亲奉义方之教,夙承/清白之基,不自灭亡,重罹凶变,兄弟零落,形影相依。载偶圣明,各从荣,思荐堇而不及,将负米/而何因,崇堂,劬劳难报;哀哀逝水,风树长摇。今赠终之礼既宣,制葬之仪允集,龟筮告吉,岁/月其良。以今景云二年岁次辛亥九月癸酉朔廿五日丁酉葬于洛阳县金乡之原,礼也。北拒长/河,南瞻太室,郊原爽,都邑骈华,松千秋,丘陵万古,宁神有地,为子方终。虽卑不述尊,古有其义/,然仪礼名教,先人之法,因心则述,何必求人是用。依卢谌之诔,取陆机之赋,啜其泣矣,敢作铭云/:
父兮母兮尽劬劳,屺兮岵兮肆哀号。履霜庭兮,攀泪兮忉忉。钦若先君兮道在天下,愍余/小子兮孰敢挥豪[毫]。欲报德兮空罔极,地既厚兮天盖。
刘之墓志拓本
二 志主郡望、世系
志载,刘之是临淮阳乐人,乃汉光武帝刘秀之子广陵思王之后裔。广陵思王刘,建武十五年(39),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刘性刻急,喜文法。刘秀死后,遣人作飞书教唆东海王刘夺嗣帝位,显宗以同母弟不忍加刑,秘其。时西羌反,不得志,冀天下因羌警动有变,私迎能为星者与谋议。帝闻之,乃徙为广陵王,并遣之归国。后又复谋起兵,使巫祭祀祝诅。永平九年(66),为有司举奏,次年自杀,谥曰思王。卒,封其子元寿为广陵侯,食故国六县。元寿卒,子商嗣。商卒,子嗣,传国于后[1]。志文中“五马南渡,七姓从王家于晋陵,重为名族”。指西晋永嘉之乱时,大批北方士族为避战乱渡江南迁,刘姓等七姓族人跟随山东王导南逃后,又重新在晋陵聚居而成为当地的望族。《元和姓纂》载:“汉光武子广陵思王,子孙居临淮。唐著作郎子翼,代居晋陵,云本自临淮徙焉。”[2]因此,志称刘之是临淮人,指其郡望,而晋陵则是其属籍。
关于刘之世系,《陈书》《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以下省称新表),均未述及其曾祖陈始兴王谘议参军刘保,此志所载,可补阙。陈始兴王叔重,字子厚,是陈霸先第十四子,性质朴,无伎艺。高祖崩,始兴王叔陵为逆,诛死,其年立叔重为始兴王,以奉昭烈王陵。至德元年(583),叔重为仁威将军、扬州刺史,置佐吏[3]。刘保所职谘议参军,是始兴王府的重要佐吏,其位在府中诸曹之上。刘兴宗,在两《唐书·刘之》传中载职与墓志相同,均为鄱阳王谘议参军。此鄱阳王伯山是陈世祖第三子,史载其容仪壮伟,举止闲雅,深为世祖器重,封鄱阳郡王。历官吴郡太守、南徐州刺史、东扬州刺史、江州刺史等。陈后主时,授都督、加侍中、开府仪同三司。性宽厚,居母丧以孝闻,尤为后主敬重,意欲迁为太尉,未及诏而卒,其时正值陈朝灭亡[4]。刘兴宗、刘保,均任王府谘议参军,以文居职,说明他们均具文才和声望。刘子翼,新表有载,职著作郎、弘文馆学士。《新唐书·刘之传》云:“父子翼,字小心,在隋为著作郎。峭直有行,尝面折僚友短,退无余訾。李伯药曰:‘子翼詈人,人都不憾。贞观初,召之,辞以母老,诏许终养。江南道巡察李袭誉嘉其孝,表所居为孝慈里。母已丧,召拜吴王府功曹参军,终著作郎、弘文馆直学士。”[5]著作郎是秘书省著作局长官,从五品上,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等,《旧唐书》说他曾“预修《晋书》,加朝散大夫”。《晋书》的编撰前后共有二十一人,房玄龄、遂良、许敬宗为监修,在其余十八人中就有刘子翼[6]。刘子翼永徽初卒,高宗曾遣使吊赠,给灵舆还乡,并有集二十卷。
据墓志,其世系为:保——兴宗——子翼——之——扬名、大名、正名、审名、有名、异名。
三 志主生平仕历
刘之(631—687),字希美,出身于诗礼忠孝之家。志载其“四岁通骚雅,六岁属文章,及乎成童,文史足用”。虽是溢美之词,但也说明他幼时天资聪颖,喜读书,善文章,博通经史。《旧唐书·刘之传》载,刘之少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俱以文藻知名,时人号为“刘孟高郭”。据志,刘之15岁时,己名闻遐迩,为于志宁、遂良赞赏并向朝廷“特加表荐”入仕。从两《唐书》传中并未见其在州县任职的记载,而志文载:“寻授宋州参军,转左率府仓曹参军,昭文馆直学士,又转内直丞。丁内忧,寻奉夺情,授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文馆直学士。又迁著作佐郎,又转起居舍人”。这些官职中,既有州县官职,又有卫率府官职,还有太子东宫及中书省之职,很惑人也颇为复杂。《唐会要》载:“武德四年正月,于门下省置修文馆。至九年三月,改为弘文馆。至其年九月,太宗初即位,大阐文教,于弘文殿聚四部群书二十余万卷,于殿侧置弘文馆。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虞世南、亮、姚思廉、欧阳、蔡允恭、萧德言等,以本官兼学士,令更宿直。听朝之隙,引入内殿,讲论文义,商量政事,或至夜分方罢。令遂良检校馆务,号为馆主。其后得刘之、范履冰,并特相次为馆主。”[7]刘之由于志宁、遂良举荐,初入仕之官当是昭文馆直学士,而非宋州参军。弘文馆,后改名为昭文馆。“故事,五品以上,称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8]。然而,刘之虽少年成名,毕竟是初入仕的青年,其直学士的品秩不可能高达六品。由于弘文馆的馆职是没有品阶的,所以,要带一个与其资历相当的职事官职,便于确定他的品阶和俸禄。宋州参军,按唐代规定,属中等州,其参军之职,正九品上[9],是当时士人初入仕的低位官阶,这也符合刘之当时的实际情况。台湾赖瑞和先生在翻检大量史料和出土唐代墓志文献的基础上,认为唐代士人入仕为州参军的途径有用荫、明经、进士、制科、斋郎或挽郎及其他方式等七种,目前尚未发现以举荐方式入仕即为州参军的实例[10]。因此,刘之初入仕当为弘文馆直学士,虽官阶不高,但这个清要之职却十分重要,因为他有望直接受到皇上的召见。这时刘之的年龄当在十七八岁,时间当在贞观末,其主要职责当是典籍校理或教授生徒。数年后,又转左率府仓曹参军、内直丞。这些职务也无须去上任,只是作为秩品阶、寄俸禄的阶官,他的本官仍是弘文馆直学士。左卫率府仓曹参军,从八品下[11]。内直丞,是太子东宫内直局官,隶左春坊,“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内直丞二人,正八品下”[12]。内直丞协助内直郎主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显然,这些服务太子东宫生活方面的事情是无须刘之去做的。这都说明虽然他一直在弘文馆任直学士,但他的官阶和俸禄却不断增加。这时的刘之当成为弘文馆的主要官员,不再从事一般的校理或教授生徒的事情,主要应答皇帝的谘询或己参与谘议朝政。“丁内忧,寻奉夺情,授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贤馆直学士。又迁著作佐郎,又转起居舍人”。崇贤馆,又称崇文馆,隶太子左春坊,乃太子学馆。刘之从弘文馆调入崇贤馆,说明他进一步得到了皇上的赏识和信任。万年县主簿,从八品上[13],较前内直丞正八品下的官阶又有增加。著作佐郎,职从六品上[14]。起居舍人,是中书省官员,“掌修记言之史,录天子之制诏德音,如记事之制,以记时政损益。季终,则授之于国史”[15]。起居舍人“秉笔随相入禁殿,命令谟猷,皆得详录。若伏在紫宸阁内,则夹香案,分立殿下,正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翰,皆即螭首之坳处,由是谚传谓螭头有水。官既密侍,号为清美”[16]。从这些官职的变化和升迁中,可见刘之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重要。当时,其兄中允,任给事中,与他“同侍玉阶,分华两省,侍奉之美,朝论称荣”。之之兄懿之,中允,当是他的字。《旧唐书》载:“乾封中,刘懿之刘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北门学士。”[17]给事中是门下省重要官员,“掌陪侍左右,分判省事。”[18]兄弟两人,一个任给事中,一个是起居舍人,都在高宗左右做官,可知墓志所载不虚。
关于刘之坐事配流州事,两《唐书》均有记载。《旧唐书》云:“之有姊在宫中为内职,天后令省荣国夫人之疾,之伺见之,坐是配流州。”[19]《新唐书》云:“先是,姊为内官,武后遣至外家问疾,之因贺兰敏之私省之,坐配州。”[20]贺兰敏之是武则天姐韩国夫人之子,乾封中,武士子元庆、元爽皆坐事死,武则天以敏之为士之后代,改姓武,袭爵周国公。时敏之年少英俊,恃宠骄姿,曾于荣国夫人(即武则天母杨氏),则天颇不悦之。因此,刘之坐事的真实原因,当是在其姐奉命去看望杨氏时,欲借机一睹杨氏容颜,又在杨氏府中见到了贺兰敏之。武则天对其母与外孙私通一事本就窝火,刘之又私窥其母隐私,当然就触上霉头了。州,即今四川省西昌市。“历数载,天后表请高宗召还,拜中书舍人”[21]。墓志则称“上元初,今上抗表,雪府君无罪,特追还,未及,授中书舍人”。墓志之所以如此写,无非是想对当时的皇帝李旦表现感激之情。但从史实讲,即使当时李旦上表为刘之申冤,高宗批准,也须武则天同意方可实行。因为,正是在上元元年(674)的八月,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武则天在处理朝政方面已经与高宗平起平坐,何况刘之案正是因武后而引起的。从流放地回京的刘之从起居舍人又迁升为中书舍人,官秩由从六品上升为正五品上。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察天下冤滞,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凡百司奏议,文武考课,皆预裁焉”[22]。从中可以看出武则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对刘之又惩罚又拉拢的政治手腕。
相王李旦是高宗第八子,初封殷王,领冀州大都督。仪凤元年(676),改封相王,三年,又改封为豫王。李旦自幼学习刻苦,善于草书和隶书,喜爱训诂之学,懂得政治上的韬光养晦,在其母后垂帘听政把持朝纲时,特别是对自己亲生儿子也痛下杀手时,他不与大臣结交,乐得清闲,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善于保全自己。仪凤中,刘之在与高宗商讨军国大时,从江山社稷大局出发,为高宗分忧解难、出谋画策,深得高宗倚重。“俄拜相王府司马,检校中书侍郎,帝谓曰:‘卿家忠孝,朕子赖卿以师矩,冀蓬在麻不扶而挺也。’”[23]相王府司马,从四品下。又加昭文馆学士,检校礼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唐会要》所载刘之与范履冰相次为昭文馆馆主,当在这时。在这一系列职务中,他的本官是中书侍郎,其他是兼职,即寄料官,官阶正四品下。这时的刘之距宰相只是一步之遥。“属皇帝嗣膺大宝”,指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四日高宗驾崩,遗诏太子李显即位,同时规定“军国大务不决者,兼取太后进止。”月余,武则天即废中宗李显为庐陵王,另立相王李旦为帝。李旦虽登上皇位,但政事仍决于武后。志文说:“于是,天子谅阴,独决朝政。”指李旦实际上是个傀儡而已。在废李显、立李旦为帝的过程中,刘之是参预机谋的。光宅元年(684),“二月,戊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勒兵入宫,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下殿。……己未,立雍州牧豫王旦为皇帝。政事决于太后,居睿宗于别殿,不得有所预”[24]。同月,擢中书侍郎、检校豫王府司马刘之同中书门下三品,即宰相。刘之虽然参预了武则天废立皇帝的活动,但他并非真心支持武则天临朝称制,更反对把睿宗李旦幽禁起来。当时,朝廷内外的政治气氛非常紧张,尤其是唐宗室人人自危。不久,首先发生了徐敬业扬州起兵公开反对武则天的事件,接着又发生了以越王李贞为首的李唐宗室起兵反武事件。朝中很多大臣对废掉李显敢怒不敢言,而刘之则对幽禁李旦心生怨言。
刘之之死,是武则天废中宗、立睿宗、临朝称制、加紧登临女皇大位前实行酷吏政治的冤案之一,两《唐书》刘之传对此事均有记录。《资治通鉴》云:“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刘之窃谓凤阁舍人永年贾大隐曰:‘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之,太后不悦,谓左右曰:‘之我所引,乃复叛我!’或诬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又与许敬宗妾有私,太后命肃州刺史王本立推之。本立宣敕示之,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太后大怒,以为拒捍制使;庚午,赐死于家。之初下狱,睿宗为之上疏申理,亲友皆贺之,之曰:‘此乃所以速吾死也。’临刑,沐浴,神色自若,自草谢表,立成数纸。麟台郎郭翰、太子文学周思均称叹其文。太后闻之,左迁翰巫州司法,思均播州司仓。”[25]在这段记载中,可作如下解读:一是刘之不赞成武则天临朝称制,是真心主张返政于李旦,而武则天的真实政治目标是不但临朝称制,还要登上皇帝大位,因此,对任何阻碍她实现政治野心的行为都要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利用酷吏极尽诬陷之辞。归诚州都督孙万荣本为契丹酋帅孙敖曹孙,垂拱初,累授左玉钤卫将军、归诚州刺史,并以其子入朝探知中国险易。但在史料中并未见有其子向刘之行贿的蛛丝马迹。许敬宗曾是前朝宰相,学识渊博,但为人狡诈,曾以拥护武则天当皇后受到高宗重用,权倾朝野。许敬宗生活奢华,曾与其婢女虞氏私通,纳为继室。然虞氏又与其子许昂私通,受到许敬宗奏斥岭外的处罚[26]。在武则天重用酷吏的情况下,这两个罪名均属子虚乌有,当是政治对手恐睿宗复位、刘之又掌相权、借武后之手而除之的肆意诬陷。三是武则天肆意破坏原有的三省制。唐代中央政权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皇帝的诏敕,要经过中书省的起草、门下省的审查,方可到尚书省实行。这本是一套权力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有效行政体制,但在武则天时期却遭到严重破坏。因此,在王本立向刘之宣示武则天的诏敕时,刘之说:“不经鸾台凤阁,何名为敕!”四是刘之被系狱后,李旦曾向武后上疏申诉。在武后将刘之逮捕下狱时,刘之就心里明白自己必死无疑,因此,临刑时颇有士大夫烈烈风范。五是刘之为一个文章大家,平时撰写朝廷诰命“挥翰立成,文不加点”,临刑前自书谢表,当然会引起在朝文士关注。然而,麟台郎郭翰、太子文学周思均只是对其谢表文章深加感叹,就被武则天左迁贬官。
关于刘之死亡时间,墓志与史籍说法不一。《旧唐书》说在垂拱三年(687)夏四月,《新唐书》和《资治通鉴》都说在垂拱三年五月,而墓志则说在垂拱二年八月。作者以为,墓志是刘之死后二十余年由其子“谋诸姻属”而撰写的,这种通过访问亲属并依据自己回忆而把年份弄错的情况在所难免,因此,年份当以正史为准。至于月份有差,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可知,垂拱三年闰正月。因此,《旧唐书》所载赐死刘之于家在夏四月,当是其年的五月。实际状况当是垂拱三年五月将其系狱,八月十二日赐死。因为作为亲属而言,年代易混,对其月日往往是记忆犹新的。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英国公故事》四卷,皆已佚失。今从出土墓志中得窥其文章端倪。一篇是总章三年(670)撰《大唐故司空太师赠太尉扬州大都督上柱国英国公[李]墓志铭并序》[27],一篇是开耀元年(681)撰《大唐故秘书少监刘府君[应道]墓志铭并序》[28]。李是初唐重要的政治家、军事家,刘应道是当朝宰相刘祥道之弟。两篇墓志文各有二千余言,行文典雅平实,叙述准确精炼,有“学府文宗”之大家格调。《全唐诗》现存刘之诗五首:《奉和太子纳妃太平公主出降》《奉和别越王》《酬郑沁州》《孝敬皇帝挽歌》《九成宫秋初应诏》[29]。
刘之妻裴氏,是“皇朝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孙,始州临津令恭道之女也”。裴矩,字弘大,《旧唐书》有传。隋文帝时,任民部侍郎。炀帝时,在张掖主管西域互市,采访西域政教、风俗、交通、物产、山川等,著《西域图记》三卷,并导使诸首领入朝。后炀帝幸江都,宇文化及弑逆,署为尚书右仆射。化及败,窦建德复以为尚书右仆射。“及建德败,矩与伪将曹旦及建德之妻赉传国八玺,举山东之地来降,封安邑县公”[30]。入唐后,官至民部尚书。《新唐书·艺文志》录有裴矩《隋开业平陈记》十二卷、《邺都故事》十卷、《高丽风俗》一卷、《西域图记》三卷,可知裴矩政余之暇,勤于著述。新表载其曾相高宗,有误。据表,世矩有子宣机、奉高、善昌,缺恭道名,据此志,当补。
刘之长子扬名,新表有载。据此志,尚有子大名、审名、正名、有名、名。刘扬名是本志文的撰者,时职润州司法参军。《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刘扬名《戚苑纂要》十卷。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四仍录有此书,并说此书内容是“皆内外宗族姻亲故事”[31]。
四 志文的书法特征
唐代墓志多为楷书,行书次之,隶书又次。由于唐代碑志书法承继北朝遗绪,在继承中又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盛唐时,唐楷才趋于成熟,形成一定法度,成为我们今天熟知的楷书风格。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历史阶段,就会呈现出楷书不同的形态和艺术特征。此志由刘之子刘扬名撰文,书写当也为刘扬名所为,这从墓志铭文中“钦若先君兮道在天下,愍余小子兮孰敢挥豪‘毫’”似可证知。目前虽无史料显示刘扬名是科举出身,但他出生在世代文人之家,其祖父、父亲都曾在学馆长期任职,入馆读书习艺当不成问题。在其父兼职弘文馆馆主之前,书法家褚遂良也曾入主弘文馆,褚遂良书风对生徒的影响不言而喻。因此,此志楷书具有明显的高宗武后时期的特征。张同印先生在其《隋唐墓志书迹研究》中指出,这个时期楷书的代表人物主要就是褚遂良和薛稷。楷书逐渐与隋碑拉开距离,隶意逐渐消失,捺脚渐方,撇轻捺重,结构也向开阔方向发展。如果细读刘之墓志书法,可见笔划纤细劲挺,柔中寓刚,笔画形态颇具氏书法特点,虽然结字行笔尚嫌稚嫩,仍不失为这个历史阶段的书法佳作。
注 释
[1]《后汉书》卷42《光武十王列传第三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第1446页。
[2](唐)林宝:《元和姓纂》卷5《临淮刘氏》,中华书局1994年,第687页。
[3]《陈书》卷28《高宗二十九王》,中华书局1972年,第370页。
[4]《陈书》卷28《世祖九王》,第359页。
[5]《新唐书》卷117《刘之》,中华书局1975年,第4250页。(www.xing528.com)
[6](宋)陈振孙:《直斋书题解》卷14《类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424页。
[7](宋)王溥:《唐会要》卷64《史馆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16页。
[8]《旧唐书》卷43《职官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1848页。
[9]《旧唐书》卷42《职官一》,第1802页。
[10](台湾)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中华书局2008年,第164页。
[11]《旧唐书》卷42《职官一》,第1801页。
[12]《旧唐书》卷44《职官三》,第1908页。
[13]《旧唐书》卷42《职官一》,第1800页。
[14]《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55页。
[15]《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50页。
[16](宋)王溥:《唐会要》卷56《省号下》,第1129页。
[17]《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53页。
[18]《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43页。
[19]《旧唐书》卷87《刘之》,第2846页。
[20]《新唐书》卷117《刘之》,第4251页。
[21]《旧唐书》卷87《刘之》,第2846页。
[22]《旧唐书》卷43《职官二》,第1850页。
[23]《新唐书》卷117《刘之》,第4251页。
[24] 司马光:《资冶通鉴》卷203《唐纪十九》,岳麓书社1990年,第665页。
[25]《资冶通鉴》卷204《唐纪二十》,第675页。
[26]《新唐书》卷223上《奸臣上》,第6338页。
[27] 吴钢:《全唐文补遗》第一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55页。
[28] 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50页。
[29]《全唐诗》第一函第九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7页。
[30]《旧唐书》卷63《裴矩》,第2408页。
[31]《直斋书录题解》卷14《类书类》,第424页。
(柳金福,河南省偃师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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