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毅
唐太宗在位23年间,频繁地进行狩猎,从而狩猎不仅成为太宗本人生活中一件不可或缺的事情,也是唐初贞观年间国家和朝廷的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这一奇特景观映射出贞观年间唐朝重要的政治旨趣和文化意象。本文试从唐太宗狩猎的时间与地点、旨趣与必要、喜猎与止猎诸方面发微,以期管窥太宗狩猎之真实状貌,从而厘正对唐太宗狩猎的传统认识。
唐太宗狩猎活动统计表
一 时间与地点
据两《唐书》《通鉴》《唐会要》及《册府元龟》等史籍统计,唐太宗的狩猎活动自贞观四年始,至贞观二十二年结束,共计有21次之多,其时间与地点见唐太宗狩猎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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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旨趣与必要
1.狩猎乃封建王朝帝王的正常活动,在封建社会,天子巡行四方、督察诸侯和地方官吏,观省风俗及黎民百姓之生活、教化天下是天子的职责。晏子对齐景公讲:“天子适诸侯曰巡狩。《白虎通》曰:巡者,循也。狩者,牧也。为天下循行守牧民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不同(化),幽隐有不得所者,(敬)(故)亲行之。行礼谨敬,重人之至也”。郑玄云:“诸侯为天子守土,时一巡者之。”《新唐书》讲唐朝有“其非常祀,天子有时而行之者,曰‘封禅、巡狩、视学、耕藉、拜陵’”[1],也就是说巡狩是唐朝皇帝非常规礼仪祭祀活动之一种,在唐初被添列为军礼之中的狩田之礼,为国家的常规礼仪活动,这也是自唐虞以来,历朝历代帝王治国为政之惯例。唐沿隋旧制,在礼部下设祠部郎中掌巡幸事务,唐制:大唐皇帝将巡狩,所司承制先颁告于东方诸州曰:“皇帝二月东巡狩,各修平乃守,考乃职事”[2],其狩猎有一整套的仪式和礼节相伴随,可见狩猎是唐代的礼仪活动,亦为唐朝皇帝常规生活方式之一。
2.狩猎是唐太宗督察地方行政、体恤民情的重要方式。
《新唐书·礼志》记载,唐代皇帝巡狩目的较多,除祭祀神灵、古帝王、名臣、烈士之外,亦有督察地方行政事务、体恤民情之重要因素。规定所过州县,“问高年”,“考制度”,“以观风俗”,“有功德于百姓者,爵赏之”[3]。事实上,唐太宗狩猎大多并非单纯娱乐性射猎游玩,而是与察问地方行政、解决基层社会现实问题的活动关联。第一次到陇州狩猎,行程中,“赦岐、陇二州,免今岁租赋,降咸阳、始平、武功死罪以下”,“免武功租赋”[4]。第四次到骊山畋猎时,“赐新丰高年帛”,“赦关内”[5]。第六次贞观十一年二月至鹿台岭狩猎,“给民百岁以上侍五人”,三月春大搜广城泽时,“降洛州囚见徒,免一岁租调”[6]。贞观十二年二月至河滨狩猎,如陕州,又见盐池,如蒲州,视察了当地政务,“免朝邑今岁租赋,降囚罪”[7],十月狩猎始平时“赐高年粟帛有差”[8]。贞观十六年十一月至武功岐阳狩猎,“赐所过六县高年孤疾毡衾粟帛”,“诏武功故老宴赐,极欢而罢”[9]。贞观十八年十月,天池狩猎,至咸阳,“宴雍州父老于上林苑,赐粟帛”[10],次年,在东征高丽途中的武德北山搜狩,“赐所过高年鳏寡粟帛[11]。显然,唐太宗狩猎带有考察地方政务、体恤民情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国政的重要方式,具有相对的积极作用。正如太宗在《出猎》诗所说:“岂若因农暇,阅武出嵩……所为除民瘼,非是悦林丛。”《冬狩》诗所云:“心非洛逸,意在渭滨游,禽荒非所乐,抚辔更招忧。”
3.武备之需。唐初在面临突厥以铁骑为主力的三重大军事压力下,狩猎便成为和平时期军事训练的一种方式和军事备患的手段,正如《旧唐书》所讲:“狩之礼立,则军旅振。”[12]以“弧矢定四方”的唐太宗具有战略家眼光、深谙经常保持军事斗争的必要,倡导天下时刻保持警惕,备战防范,教民习武,他讲,“今天下无事,武备不可忘”[13],他在《金镜》中给大臣纵论文德武威的治国方略,“重文德,废武威者,灭国,恃武力,好战争者,丧国”。反对修德废武,君主治理国家,处理政务,要文武兼备,宽猛相济,“理人必以文德,防边必以武威”,“不可以威武安民,不可以文德备塞”[14],在《帝范》中给皇太子传授治国奥妙,“夫兵甲者,国之凶器也。土地虽广,好战则民凋,邦境虽安,忘战则民殆。凋非保全之术,殆非拟寇之方,“故农隙以讲武,习威仪也,三年治兵,辨等列也”。“越习其威,徐忘其备也”,“故知弧矢立威,以利天下,此用兵之机也”[15]。显然太宗十分重视武备保国之道理,和平时期,加强武备的必经之路,便是农隙狩猎,以立武威,教民习武,防止边患。而直接形式之一便是在蕃夷君长面前驰猎,典型例证便是贞观五年大搜于昆明池,“蕃夷君长咸从”[16],显然具有在四夷酋长面前炫耀武威国力之意。由此可见,“唐太宗爱好围猎,不是纯粹出于个人癖好,而是与他‘武备不可忘’的战备观念有关的”[17],他的诗歌“畅武悦武功”、阅武出嵩、“三驱阵锐卒,七萃列表”[18],阐明围猎是为布阵陈兵,不忘武事。唐初之所以国家强盛是与文武并举治国方略密不可分的。历史证明凡文武并举的王朝都是强盛的时代。汉武帝时如此,康乾盛世更是如此,康乾盛世出现固然有很多因素,但其文治武功并举是与唐初相同的,而康乾皇帝喜猎与太宗也如出一辙。
4.家族传统与个人嗜好
唐太宗出身于关陇军事贵族家庭,祖辈均为武将虎门,加之母亲窦氏和夫人长孙氏祖源于西北少数民族,具有尚武的传统习俗,家庭教育也是骑射征战;“少好弓矢”、“少尚威武”,武艺绝人的太宗在唐朝建立的统一战争中“以弧矢定四方”。其家族亦有狩猎习惯。据《新唐书》记载,在战火纷飞的战争年代,高祖有10次之多的狩猎活动,“武德年间,即使在统一战争正在进行中,他(高祖)还是四处游幸,到处狩猎,东到华山,西到稷州(周至),好(礼泉),北到宜川(宜君)、华池(三原),至于长安城附近,更是不言而喻”[19]。太宗弟弟李元吉也酷好围猎,“元吉性好畋猎,载罔罟三十余辆,常言‘我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20],齐王“好畋猎”[21],吴王恪数出畋猎,太宗长子李承乾也喜好围猎“颇以游畋废学”[22]。凡此等等足以证明,太宗其家族具有习武围猎的传统和习惯。他对本人此种嗜好,还有高深的“三乐”理论总结:贞观五年在搜猎昆明池时,对高昌王麴文泰讲:“大丈夫在世,乐事有三,天下太平,家给人足,一乐也,草浅兽肥,以利畋猎,弓不虚发,箭不妄中,二乐也,六合大同,万方咸庆,张乐高宴,上下欢洽,三乐也”[23],显然他把“以礼畋猎”与“天下太平”、“六合大同”的君道追求并列同语,表明狩猎是他这位帝王大丈夫对君道的崇高追求和人生理想。事实上,唐太宗的狩猎活动映示了他昂扬进取、奋发有为的英君形象和勇敢机智、健康敏捷的体魄和心态。
三 喜猎与止猎
唐太宗在位23年间,若将整个统治期合计,狩猎21次,近乎一年一次,若从贞观四年狩猎开始算止贞观二十二年狩猎停止,共计19年狩猎时间,年均又超过一次,将狩猎视为“天下太平”、“六合大同”同样重要的帝王之乐,足见其对狩猎有着特殊的情感和嗜好。但是围绕他狩猎一事,在贞观大臣中,虞世南、权万纪、魏徵、谷那律、刘仁轨、薛收、孙伏伽、执失思力等都持有较多的反对意见。综述他们的主要意见:一是扰民伤财,懈怠政务。贞观十四冬十月,“上将幸同州校猎,仁轨上言‘今秋大稔,民收获者什才一二,使之供承猎事,治道辑桥,动费一二万功,实妨农事,”[24],刘仁轨“以收获未毕,非人君顺功之时,事诣行在所,上表切谏”[25],太宗遂推后一月校猎。唐高宗幸并州时,狄仁批评说“天子之行,千乘万骑,风伯清尘,雨师洒道”[26],实为国家之弊政,想必太宗时巡狩也会如此繁礼劳民,为害时政。何况,历史上帝王巡猎是间隔较长时间才顺时进行,唐虞五载一巡狩,周制十二年一巡狩,太宗却是如此频繁,而太宗自认为,冬天十月至次年二月的狩猎,大多又在名川大山或狩猎场进行,对农事并无大的妨碍伤害,贞观十一年八月,太宗面对劝谏反驳道,“上封事皆言朕游猎太频,今天下无事,武备不可忘,朕时与左右猎于后苑,无一事烦民,夫亦何伤”[27]。在他看来,和平时期狩猎,是武备行为,且又在皇帝园林猎场进行,对农民并无伤害,根本不值得忧虑伤神。二是担心太宗安全和社稷安危。太宗射猎确常遇到一些突发事故或安全隐患,他常常有亲格猛兽、射杀老虎等行为,大臣担忧是自然的,这不仅是大臣出于对太宗个人安全的忠君态度之需要,也是对由此引起的社稷江山的安全着想。贞观十一年冬十月,“上猎于洛阳苑,有群彘突出林中,上引弓四发,殪四彘,有彘突前,及马镫,民部尚书唐俭投马搏之,上拔剑斩彘,顾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邪,何惧之甚’,对曰:‘汉高祖以马上得之,不以马上治之,陛下以神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兽,”[28]。薛收上书谏猎,太宗手诏曰:“览读所陈,实悟心胆,今日成我,卿之力也”。[29]魏徵在《十渐疏》中对太宗围猎之事,进行全面批评,“贞观之初,事惟清静,心无嗜欲”,“外绝畋猎之源,数载之后不能固志,虽无十旬之逸,或过三驱之礼,遂使盘游之娱”,“道路遥远,侵晨而出,入夜方还,以驰骋为欢,莫虑不虞之变,事之不测,其可救乎”,[30]为此,他还专门上《谏格猛兽表》劝止:“今陛下骋六飞,驰不测之山,如有马惊车败,陛下纵欲自轻,其奈高庙何。……臣伏闻车驾近出,亲格猛兽,晨往夜还。以万乘之尊,行荒野,践深林,涉丰草,甚非万全之计。愿陛下割私情之娱,罢格兽之乐,上为宗庙社稷,下慰群僚兆庶,则天下幸甚”[31]。从贞观大臣的止猎理由来看,有部分的合理因素,也有文臣的柔弱和过虑。根本上讲,唐太宗频繁的狩猎活动是与唐初清心寡欲、休养生息、偃武修文的国策相冲撞,也与儒家传统“不好驰骋之乐”、皇帝“高居深视”的君道相悖。
唐太宗狩猎同时透露出两个较重要的文化信息,其一,反映唐初关中止洛阳一带气候湿润,森林比较茂密,唐太宗猎获的动物有虎、鹿、兔、野猪、豹、麝、鹜等大多属亚热气候带的动物,足以说明问题。所以史念海先生讲,到了唐代,气候转得更为温暖,“正是因为气候的较为温暖或更为温暖有利于森林和一般植被繁殖和发育”,“唐长安城南秦岭之上的森林同样郁郁葱葱”,“唐代关中竹林更为普遍繁多……当然栽种竹林只是植被中的一种,其他树木也应该是很多的”[32],“唐初时期,陕西地区的丘陵山地依然有不少森林”[33]。其二,侧面反映唐初马政的有效治理和初步兴盛。据明代学人赵廷瑞《陕西通志》记载:“贞观至唐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幽、彬、泾、宁间,地广千里,保乐、甘露、南普、北普、岐阳、太平、宜禄、安定,八坊之田千二百三十顷,募民耕之,以给刍秣”[34],反映出唐初马政比较发达,关中遍布马场。《元和郡县志》记载:“贞观中自京师东赤岸泽移马牧秦渭二州之北,会州之南,兰州狄道以西,置监牧使以掌其事”,说明唐初贞观年间马匹作为唐朝骑兵部队的战略物资已大量集中饲养,马政业的发达和发展之需要,也是唐太宗狩猎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注 释(www.xing528.com)
[1] [3](宋)欧阳修:《新唐书》卷14,中华书局1999年,第227页、第231页。
[2] [26] 杜佑:《通典》卷54,岳鹿书社1975年,第782页。
[4] [5] [6] [7] [8] [9] [10] [11]《新唐书》卷2,第20页、第21页、第23页、第24页、第26页、第27页、第28页。
[12] [20] [22] [28](后晋)刘:《旧唐书》卷21,中华书局1999年,第551页、第1633页、第1784页、第1748页。
[13] [21] [24] [27] [28](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780页、第1795页、第1780页、第1781页。
[14] [30] [31](清)董诰:《全唐文》卷10,中华书局1982年,第126页、第120页、第1408页。
[15] 吴云、冀宁校注:《唐太宗全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16页。
[16] [23](宋)王溥:《唐会要》卷25,中华书局1957年,第525页。
[17] 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第391,人民出版社1996年。
[18]《全唐诗》卷1太宗皇帝《冬狩》,国际文化出版社公司1996年,第3页。
[19] 牛致功:《唐高祖传》,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28页。
[25](唐)吴兢:《贞观政要全译》卷38《论畋猎》,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9页。
[32] 史念海:《河山集》(九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96-297页。
[33] 张岂之:《陕西通史·历史地理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16页。
[34](明)赵廷瑞:《陕西通志》之《政事四·马政》,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999页。
(吴毅,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处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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