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发展证明,日本率先认清了事实,并采取了有效的行动。反观清廷一方,则始终未能挣脱传统的泛道德主义国际政治观的束缚。
和平共处的精神在中国历史中源远流长。远的不说,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中就极其清晰自然地包含了此种精神:
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规,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大都可共见。[20]
这种精神固有其价值,但过犹不及,运用不当恰足以适得其反。其中“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一语貌似动听,却正反映了近代国人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不足。
在国际关系领域,“和平”(peace)本是一个中性概念,其本身无所谓善恶好坏。希特勒(Adolf Hitler)显然比任何人都更喜欢敌国内部的和平主义者。所以林德伯格(Charles Augustus Lindbergh)才会被纳粹利用,一度成为美国扩军备战的障碍。同理,波兰人显然也希望希特勒当一个和平主义者。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扩张野心的强者往往借和平主义束缚对手,一旦成功就可低成本获胜,即使失败也还是会发动侵略,只不过成本会有所提高。弱者则期待用和平思想来保障自身安全,但古往今来的扩张者率多重实力、轻空谈,赵匡胤一语“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已惊醒南唐君臣,可惜却惊不醒误入泛道德主义泥潭的后人。乔治·凯南(George Kennan)同样是看穿了其间窍奥,才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你喜欢的话,监狱高墙后面就有‘和平’。”[21]
但是,在明清以来的中国政治文化语境中,和平却被赋予了极高的道德优势。其原因在于:
一、中国的政治传统中确实有一个反暴力的理想主义传统。如儒家之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22]道家之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23]、“三代之将,道家所忌”。[24]周武王灭商后的偃武修文、马放南山,[25]都是这种理想的体现。但是,更多情况下,传统中国在政治实践层面并不偏于一端,而是兼顾理想与现实。汉宣帝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26]最足令后人沉思。
二、自两汉经略西域成功,传统中国逐渐在东亚形成了一个“一超无强”的格局,只要中国能维持内政稳定,则很难有对等的外力将之倾覆。即便中国因为内部问题而被外力倾覆,这个外力也很快就会被中原文明所同化。这个事实在无形中弱化了国人的尚武精神和进取意识,使之过度依赖内部稳定性造成的数量优势和文化优越性提供的超国家安全。南宋以降,甚至形成了“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民俗。当这种民俗与科举制度、重文轻武的明清官僚制度相结合后,就进一步扭曲了国人的和平观。
三、当中国无比强大之时,已经无敌手可打,故而相对于打天下,更注重治天下。最终,中国不再扮演一个多元竞争格局中的强国角色,而是运用文化力量将远东国际格局变为一个放大的家庭,自己则扮演这个大家庭的家长的角色,实际上已经带有强烈的世界政府色彩。在这种情况下,再宣扬斗争论思想,只能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儒家心性学派的理想论调因而大行其道,却也在无形中走向了“应战而不求战”的消极道路。以明朝综合国力之强,日本为害之大,却从未想过发展海军,对其本土进行主动打击,原因即在于此。这一传统在晚清依然强固地延续着。清政府在中法战争和甲午战争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不可衅自我开”,就是“应战而不求战”的表现。在海防大筹议中,李鸿章甚至认为:“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27]可以说是彻底的应战主义。
相反,自源平合战以来,武士文化就成为日本的主流文化传统。从1467年到1615年,日本更陷入了一百余年的持久战乱状态,史称战国时代。这个时代空前强化了日本人的尚武精神和多元博弈意识。这种精神和意识即使在锁国时代也未消失。最具象征意义的一个事件就是,日本著名朱子学者山崎闇斋曾问其门下弟子:如果孔子为主将,孟子为副将,率领数万兵马来进攻日本,我们这些学习孔孟之道的人该怎么办?对此,众弟子无言以对。山崎暗斋的答案是:“如果不幸真的遇到这种灾难,我们只有身披胄甲手执武器,与他们一战,擒孔子、孟子以报国恩。”[28]既然连日本的理学家尚且如此,其他人等更可想见。
至19世纪中期,中日大致同时迎来了西洋列强的冲击。站在大航海时代的立场上,中国和日本都是技术的落伍者和全球扩张运动的出局者。当二者的国门被相继撞开后,又都经历了一段迷信万国公法,以为可以用协商手段维持国权的阶段。明治四年十一月(1871年12月),日本政府派出了规模庞大的使节团,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臣,率领50名团员(其中就包括了伊藤博文)、50名留学生,出访欧美各国,企图以证明日本已经文明开化来换取列强废除对日的不平等条约。不难想象,这个使命是无法达到的,但日本在德国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
在款待日本使节团的国宴上,俾斯麦(Otto Von Bismark)以惊人的坦诚发表了如下演说:
方今世界各国,皆谓以亲睦礼仪相交,此全系表面文章,而背地则强弱相凌,大小相侮。予在幼时,我普国贫弱,此乃诸公所共知。当此时也,亲阅小国之处境,常怀愤懑,至今仍耿耿于心而不去。彼所谓公法以保全列国权利为常典,实则当大国争利而于己有利时并不要求执行公法,而若于己不利,即翻脸示以兵威。本无常规可守,小国孜孜以条文与公理省察自己,不敢有越,以努力维护自主之权,但遇对方簸弄凌侮之政略,亦每每难能自主。是以慷慨而起,努力振兴国力,为使国家在外交上获得国与国之对等权力,而激起爱国之心。积数十年之努力,至近年方实现所望,此亦只是各国保全自主权之志愿而已……予生于小国,深知小国之处境,故亦深明此理……[29]
从此,日本高层开始认清现实,将19世纪的世界理解为一个放大的战国时代,进而借助现代交通技术的进步,施展远交近攻之策。中国却持续陷入固有的道德主义窠臼中难以自拔。一次次的外战失败,不仅没有促成国人的深刻反省,反而将一套固有的道德观念扭曲为一种弱者心态与受害者心态,更加强调国际关系中的道德性,而不愿正视权力政治的现实一面。倭仁所谓“以忠信为甲胄,以礼仪为干橹”之论固属极度迂腐,恭亲王奕訢、李鸿章等扣住狭隘的器物变革来反驳,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并未从根本上认清国际政治的实质所在。[30]李鸿章对万国公法的迷信,就是最好的证明。当他在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76年1月24日)与日本特命全权公使森有礼讨论朝鲜问题时,才会有如下数段极具象征意义的对话:
森:据我看来,和约没甚用处。
李:两国和好,全凭条约,如何没用?
森:和约不过为通商事可以照办;至国家举事,只看谁强,不必尽依着条约。
李:此是谬论!持强违约,万国公法所不许。
森:万国公法也可不用。
李:叛约背公法,将为万国所不容。……和是和气,约是约束人的心,如这酒杯,围住了这酒,不教泛溢。
森:这和气无孔不入,有缝即去,杯子如何拦得住?[31]
甚至到了日本已经图穷匕见的1894年7月21日,李鸿章还是给英国外交官留下了如下深刻记忆:
总督再三谈起他对和平的渴望。但他认为和平的前提是不使中国人“丢面子”,并补充说,也不使日本丢面子,……他又说,中国不可能事事忍让,并用非常生动的手势尽情地做了解释。他说:“假如一个人来打我一下,我可以不还手”,(他交叉起双臂,一副平静的样子)“这没关系”。(我心中暗想,对一个英国人来说这可是很有关系。)“但是”,他激动地说,“假设他又打我,我还不还手吗?”为了形象地说明这种态度,他把身体稍微向后仰了一下,仿佛在躲开一击,并面带痛苦,惊愕的表情看着他想象中的进攻者。“假如他继续打我,我仍像这样坐着不动吗?”说到这里他把双臂合抱在胸前,尽量蜷曲着坐在椅子里,以使自己变得小一些,并摆出含怒屈从的表情。[32]
当时的李鸿章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应战哲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了挨打战略。
此消彼长之间,近代中日关系迅速走向一个不对称较量的层面,一方是中国的道德主义和消极应战,一方是日本的现实主义和远交近攻。这种起点性的落差,深刻影响了此后的中日关系演变。也可以说,当对弈已经开始后,中国还不知道规则是什么、对手是谁。薛福成能扣住交邻之道,点出日本的现实威胁,可谓深具战略洞察力和直觉力,但终究没有形成精密化的系统分析能力。所以他才会以为“外侮之交侵”会促成中日同盟。当他难以理性解释何以此种同盟未能形成、反而出现了中日对抗的现实时,便迅速滑向了道德主义的阵营,开始用“桀黠”、“藐视”来描绘现实,实则已经偏离了战略分析的主轴线,注定无法讲清中日对抗的来龙去脉,自然也难以提出足以克敌制胜的策略。
一旦当日本决定对中国采取远交近攻之策后,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交远又如何攻近。这就引出了第二局较量:地缘支点之争。
[1]薛福成:《筹洋刍议·邻交》。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第532页。
[2]我们当然也可以用“和平”来描述这种状态,但由于和平早已被赋予了约定俗成的定义(作为战争的对立面而存在),所以才另创了“平和”这个概念。
[3]《孙子兵法》,“九变篇”。孙武撰、曹操等注、杨丙安校理:《十一家注孙子校理》,第175页。
[4]如二战前夕波兰与法、德、苏三国的关系,即非常充分展示了邻近国家的复杂互动。法国与德国、波兰与德国、波兰与苏联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安全问题。但是,并不接壤的法国与波兰很难相互支援,而波兰的力量不足以构成独自抗衡德国的一极。故而,苏联便占据了一个关键位置。事实上,如不能将苏联引入反德同盟,波兰必将在相当一个时间段内只能独力对抗德军的入侵。但是,波兰始终不愿承认这个事实,且对苏联满怀非理性的厌恶感,希特勒却竭力谋求苏德关系的缓和,法国则没有在法苏联合问题上做出有力举动,结果是波兰最终陷入同时和两大强邻为敌,远方盟国鞭长莫及的状态,惨遭厄运。又如明朝中国的抗日援朝,新中国的抗美援朝和抗美援越,一战前的德奥同盟,二战后的法德和解,均属于邻近性国家相支援的例子。(www.xing528.com)
[5]坂口大作:《距离与作战——强化岛屿防卫的理论背景》。《2011外国军事学术集萃》,第329页。作者系日本陆上自卫队研究部研究员,原文刊发于日本《防卫研究所纪要》,第13卷第1号,2010年10月。其最终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正是针对中国的“离岛作战”问题。
[6]坂口大作:《距离与作战——强化岛屿防卫的理论背景》。《2011外国军事学术集萃》,第329页。作者系日本陆上自卫队研究部研究员,原文刊发于日本《防卫研究所纪要》,第13卷第1号,2010年10月。其最终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正是针对中国的“离岛作战”问题。
[7]蒋介石的原话为:“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章伯锋、庄建平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卷三“政治”(上),第14、15页。
[8]王芸生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大公报版),卷一,第39页。
[9]王芸生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大公报版),卷一,第36页。
[10]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334—342页。
[11]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册,第319页。
[12]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册,第318页。
[13]李白:《李太白全集》,下册,第1198—1199页。
[1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73页。
[15]野村実:《海戦史に學ぶ》,第32—33页。
[16]王芸生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大公报版),卷一,第57—58页。
[17]1863年8月15日,英国为了报复一年前的“生麦事件”(萨摩藩士以四名英国人骑马行走搅乱藩主队列为由,砍死一人、砍伤二人的事件),与日本萨摩藩交涉未果后,出动7艘军舰炮击萨摩藩的首府鹿儿岛,萨摩藩则以10座炮台与英军对峙,战斗持续了三个半小时,萨摩藩的炮台全部被摧毁,鹿儿岛的市街也被摧毁大半。
[1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卷四第1册,第238页。转引自王芸生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三联版),第1册,第50—51页。这里有必要略作说明的是,《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目前有两个主要的刊行本,一个是1949年前的大公报版,一个是1949年后的三联版,区别在于后者增加了日本方面的内容,但大幅度删减了朝鲜问题的内容。故而,本书引文以大公报版为底本,参考三联版。
[19]王芸生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大公报版),卷一,第36—40页。
[20]章伯锋、庄建平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卷三“政治”(上),第13页。
[21]约翰·加迪斯:《遏制战略: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政策评析》,第28页。
[22]《论语》,季氏篇第十六,《四书章句集注》,第170页。
[23]《老子》,第三十一章。朱谦之:《老子校释》,第125页。
[24]《汉书》列传第二十四。王先谦:《汉书补注》,下册,第1138页。
[25]孔安国传、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周书·武成第五”,第428页。
[26]《汉书》元帝纪第九。王先谦:《汉书补注》,上册,第120页。
[27]顾廷龙、戴逸编:《李鸿章全集》,第6册,第160页。
[28]罔田武彦:《山崎闇斋》,第96页。转引自李泽厚:《世纪新梦》,第100页。
[29]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1册,第118—119页。
[30]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最大差别即在于前者处于恒定的无政府状态(anarchy),暴力使用无法垄断,纵有国际法亦无落实国际法之强制力量,各国安全只能自助。后者则处于有政府状态,暴力使用被政府垄断,并以此支撑法律、道德体系,故无需在个体层次上落实安全自助。西方学界自马基雅维利、洛克以降,基本实现了国际政治学与国内政治学的分流,同时又能相汇通、相支撑。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已指出二者之理想追求本质相同,均在于谋求权力的和平交替,即“怎样在国内政治中不通过革命的方式实现必要的、有益的变革,怎样在国际政治中不通过战争的方式实现这样的变革。”但实现之方法则大不相同。尤其是国际政治领域,如不能本着现实主义的视角先认清现实,则理想即无从落实(参阅爱德华·卡尔:《20年危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现代国际政治学的创始人摩根索也早已指出:“政治现实主义明白政治行为的道德意义,它也清楚在道德要求和成功的政治行动的需要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紧张状态。而且它不愿掩饰或抹杀这种紧张状态,以使赤裸裸的政治事实显得仿佛比实际情况在道德上更令人满意,是道德法则显得好像比事实上更缺乏约束力,从而既模糊了道德问题也模糊了政治问题。”(《国家间政治》,第36页)国人则昧于泛道德主义之窠臼,始终缺乏清晰的现实主义国际政治观,因理想而无视现实,又用意愿代替过程,自难免屡屡受挫。
[31]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册,第299—300页。
[32]《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附件八,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11册,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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