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唐宋时期的对外贸易(上)
唐宋之际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对外贸易重心、贸易制度、商品结构、贸易规模、贸易商人、航海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变化都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而且中国对外贸易的这些变化具有深刻的国际影响,为贸易沿线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东南亚地区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动力,推动了南海贸易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立足于唐宋对外贸易的考察,上溯可以看到西北陆路贸易与东南海路贸易并行发展和兴替变换的过程,下瞰可以认识直到19世纪前后依然运行的南海贸易体系或“亚洲经济圈”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一 对外贸易重心的转移:西北陆路贸易到东南海上贸易
不论是陆上,还是海上,中国史籍有明确记载的对外贸易都是从汉武帝时代开始的。《汉书·西域传》称“西域以孝武时始通”,不仅西汉政府与西域的交往自张骞出使后才开始,内地与西域的贸易也自此才开始大规模地展开。在此以前,中国的商品已经传到身毒和大夏,张骞在大夏见到邛竹杖和蜀布,被告知是大夏的商人前往身毒国买得。那是通过蜀地与印度之间的商路贩运的。西域各国直通长安的商路尚未建立。但是西域诸国听闻汉朝大富饶,“贵汉财物”,希望与汉朝的交往。汉武帝决定利用他们对汉朝财物的需求,“以赂遗设利朝”,建立与西域的关系,使自己的“威德遍于四海”。汉武帝的政治需求为内地与西域的贸易打开了大门。
张骞之后,西汉开始频繁派遣前往西域诸国的使节。西汉使节自新置的酒泉郡“以通西北国。因发使抵安息、奄蔡、牦轩、条支、身毒国”,“使者相望于道,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一岁中使者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辈,远者八九岁,近者数岁而反”。西域诸国也有不少使节跟随汉使出使汉朝,“外国使更来更去”。汉朝给予优待,在敦煌“置酒泉都尉。西至盐水,往往有亭。而仑头有田卒数百人,因置使者护田积粟,以给使外国者”,并向他们展示大汉的富盛。汉武帝“巡狩海上,乃悉从外国客,大都多人则过之,散财帛赏赐,厚具饶给之,以览视汉富厚焉……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藏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这更激起了西域诸国与汉朝交往的愿望。使节的往来也伴随着贸易的发生,汉朝派出的使节与张骞当年一样,携带大量中国物品,“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时”。对西域国家“因使使赂赐,以镇抚之”,同时也“求奇物”,获取各国的宝货(1)。
商业的贸易也同时兴盛起来。各国通过商业贸易获得汉朝的商品。当汉武帝派遣使节,带着黄金交换大宛的战马时,昔日贵汉财物,苦不能通的大宛已经“饶汉物”。颜师古注曰:“饶汉物”就是“素有汉地财物,故不贪金马之币”(2)。使节和商旅频繁往来,在内地与西域间形成了南、北两条稳定的交通线。《汉书·西域传》记载:“自玉门、阳关出西域有两道:从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南道西逾葱岭则出大月氏、安息。自车师前王廷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为北道。北道西逾葱岭则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这条道路上需求最大的中国内地的商品是丝绸。当时汉朝是唯一可以生产丝绸的国度,周边民族与汉朝交往中丝绸是最受欢迎的物品,如“匈奴好汉缯絮食物”,“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帛”(3)。商路开通后,刺激了西域诸国,乃至西亚、欧洲等地对中国丝绸的需求。这两条通道也成了中国内地通向西域和印度、西亚和欧洲的商路。
在汉武帝经营西域以前,地中海、伊朗和印度间已经存在一个经济交流圈,汉朝与西域间商路的开通,将中国内地与这个经济交流圈联系了起来。从而也把汉朝和当时西方最强盛的罗马帝国联系起来。罗马需要的中国商品至少百分之九十是丝绸,此外还有毛皮、铁、肉桂和大黄(4)。希腊、罗马人首先通过丝绸认识中国,将中国称为赛里斯(Seres)。希腊人拖雷美《地理书》将中国称为赛里斯(Serice)和秦尼(Sinae),言其处于世界极东,书中有《赛里斯记》和《秦尼国记》。白里内《博物志》记载:“赛里斯人林中产丝,驰名宇内……织成锦绣文绮,贩运至罗马。富豪贵族之妇女,裁成衣服,光辉夺目。”(5)罗马虽然于公元1世纪末,通过海路到达中国的交趾,但陆路仍旧是与中国的主要贸易渠道,海路始终未起决定性的作用(6)。汉朝与罗马的贸易主要通过中亚和西亚诸国商人中转,两者之间贸易的发展反映了汉朝丝路贸易的状况。
两个基本的因素决定两汉直至隋唐时期,西北丝路在中国对外贸易路线占据主导地位:一是中国经济重心在北方,政治重心处于关中洛阳地区,南方沿海地区的经济尚不发达,对外贸易的商品供给在北方,在以奇珍异宝为主的进口品的消费市场也在北方,其中京城是最大的市场;二是当时与中国贸易的主要国家是西域、中亚和西亚诸国,也是他们担负了中国与欧洲之间的中间商。两汉之时,大夏、大宛、康居、安息等是汉朝的主要贸易国。这些国家“贵汉财物”,重视商业,积极开展与汉朝的贸易。《史记·大宛列传》、《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称大夏“善贾市”,都城中“有市贩贾诸物”,康居遣质子至汉,目的并非政治臣服,而“欲贾市为好”。安息国“商贾舟车行旁国”,高附国“善贾贩”。西域和中亚西亚重视商业,善于经商的民族是当时中国与西方贸易的主要贸易力量。东汉班超所派的甘英欲往大秦时,安息人以计阻止了他的行动,原因是“安息欲以汉缯彩与之交市,故遮阂不得自达”(7),安息想继续牟取汉朝和罗马中转贸易的利益。
南北朝时期,西北丝路的交通和贸易继续发展。曹魏和西晋是汉武帝和东汉班超经营西域后丝路贸易又一个较大发展的时期。曹魏恢复戊己校尉和西域长史,加强了与西域的联系,西晋时联系进一步得到巩固,使“西域人入贡,财货流动”(8)。《三国志》卷30《魏书》称:“魏兴,西域虽不能尽至,其大国龟兹、于阗、康居、乌孙、疏勒、月氏、鄯善、车师之属,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西域诸国与中原的交往仍然很频繁。而且此时,内地通往西域的道路进一步扩展,由汉代的南北两道发展为三道:“从敦煌玉门关入西域,前有二道,今有三道。从玉门关西出,经婼羌辅西,越葱岭,经悬度,入大月氏,为南道。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三陇沙北头,经居卢仓,从沙西井转西北,过龙堆,到故楼兰,转西诣龟兹,至葱岭,为中道。从玉门关西北出,经横坑,辟三陇沙及龙堆,出五船北,到车师界戊己校尉所治高昌,转西与中道合龟兹,为新道。”(9)三道往西接天竺、大夏、条支、大秦等。即使在东晋十六国最纷乱的时期丝路贸易也未中断,不仅北方的政权与西域保持着经济文化交流,西域直达南方的商路也是畅通的(10)。而且远达罗马的中国丝绸有增无减:公元380年前后,罗马“服用丝绸,从前只限于贵族,现在已推广到各阶级,不分贵贱,甚至于最低层”(11)。南北朝时期,北方战乱渐少,丝路贸易再次繁荣。《洛阳伽蓝记》卷3形容道:“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因乐中国风土而定居于洛阳的万有余家,洛阳城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
隋唐统一以后,西北丝路进入鼎盛时期。《隋书》卷67载裴矩《西域图记序》称当时“自敦煌至于西海,凡为三道,各有襟带”。即分别从伊吾(哈密)、高昌、鄯善达于西海(地中海)的三条商道。裴矩为隋炀帝筹办了在张掖接见西域二十七国首领的大朝会,和在洛阳市中大宴外国商人和使节的龙须宴,与会者数千人。这当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也推动了丝路贸易的发展。唐代丝路贸易更盛于往古。从陆路来到长安的西域胡人数以万计。向达先生《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一文已有叙述,下至街头卖胡饼的小贩,上至资产以亿万计的大商,通过丝路来华的商人们长期定居于长安。纪宗安先生论述了唐代丝路贸易的发展和路线的变化。她指出,由于西突厥兴起后积极介入丝绸贸易,控制了善于贸易的粟特人,并联合拜占庭打击波斯,与拜占庭展开直接贸易,贸易路线逐步北移到西突厥控制的中亚北部。贸易规模继续发展。西突厥本身是丝绸的巨大消费者,汗王和身边的人都服用丝绸,其帐篷也用丝绸装饰。西突厥还将大量丝绸远销西亚、南欧和北非,将丝绸贸易推向了高峰。阿拉伯建立的大食帝国在8世纪初征服中亚,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成为唐朝最重要的贸易对象。在西域地区,8世纪中叶,回鹘的绢马将丝路贸易再一次推想高潮(12)。而绢马贸易所代表的已是丝路贸易最后的辉煌,8世纪后期,海上贸易不断发展,已显示了后来居上的势头。
2.汉唐五代海上贸易的发展
《汉书·地理志》第一次明确记载了中国到东南亚和印度的航线: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出发,经都元国、邑卢没国、谌离国、夫甘都卢国到黄支国,由黄支船行可到皮宗、已程不国。这条航线从雷州半岛出发,沿着东南亚中南半岛,抵达印度东海岸,回程时则取道锡兰和苏门答腊(13)。据《汉书》记载,这条航线自汉武帝到王莽时期一直畅通,从而通过海路将中国与西方的贸易圈联系起来。上文已论及,在这一时期,罗马商人也通过海路到达汉朝的交趾,“后汉桓帝世,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贡献”(14)。这条航线已展现出双向的交流。但是,这条航线充满了艰辛,首先,往还时间漫长,从徐闻到黄支,不计中途的耽误,单程需要12个月,“不者数年来还”,从其漫长可见航行主要是循岸而行、依靠地表目标和牵星术导航;其次,航程中充满蛮夷剽杀人、风波溺死等危险;第三,需要不断更换向导和船只,即“蛮夷贾船,转送致之”。这条航线上流动的商品主要是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与黄金杂缯的交换,是以奢侈品为主的贸易。海路的贸易同样面临着陆路的旅程漫长、充满危险等等艰难,贸易的规模和效率与陆路相比未见任何优势,反而在僻处一隅、远离经济和政治中心的徐闻和交趾展开,贸易自然无法与长安、洛阳的贸易相提并论。
魏晋南北朝时期,海上交通成为南方政权对外交往的主要渠道,海上贸易有了较大发展。显著的变化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贸易的港口从徐闻、合浦转移到经济条件更好的交州和广州,贸易条件得到改善,来华贸易的外国商人明显增长。孙吴黄武五年(226),“有大秦贾人字秦论来到交趾,交趾太守吴邈遣送诣权,权问方土谣俗,论具以事对”。而且称大秦国“国人行贾,往往至扶南、日南、交趾”(15)。南北朝时期交、广的贸易有更大发展:“商舶远届,委输南州,故交、广富实,牣积王府”(16)。当时的交州“舟舶继路,商使交属”、“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17)。广州也“常有高凉生口及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也”④,可见贸易之繁盛。
二是出现了新的航线。《汉书·地理志》所载航线还是自海南岛以西循岸而行,航线曲折遥远,往还时间也很漫长。至迟在东晋时期已经出现从东南亚经过海南岛以东直达广州的航线。东晋法显《佛国记》记载:法显自苏门答腊乘商船回国,目的地是广州,“商人议言,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尔”,故出发时每人“赍五十日粮”。从时间而言,已不是如汉代那样循岸而行,而是从深海直达广州。商人对航程的描述和所作准备说明这已是一条成熟的航线。隋朝常骏出使赤土出发时大约也是走这一航线,从广州出发,通过林邑以东的深海,大约五十余日达到赤土国国都⑤。法显是四月从东南亚北上,常骏是十月自广州南下,都是利用季风航行。
三是通过海路来华的外国商人和使节更多了。《南史》卷78记载的国家有林邑国、扶南国、诃罗陁国、天竺国、师子国等十余国,皆与中国有使节或商贸往来。这些国家推动了中国与海外的联系。如当时称雄东南亚的扶南国就很重视贸易。孙吴政权曾派遣朱应、康泰出使南海诸国,“其所经过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因立记传”,写有《扶南记》等诸国见闻。扶南是当时东南亚的强国,“东界通交州,其西界接天竺、安息徼外诸国,往还交市”,“珍物宝货,无所不有”,“其市,东西交会,日有万余人”⑥。强盛的扶南国成为中国和东南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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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梁书》卷33《王僧孺传》,第470页、《南齐书》卷32《王琨传》,第578页。
⑤《隋书》卷82《南蛮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1831页。
⑥《梁书》卷54《海南诸国传》,第787页。以西地区贸易的桥梁。法显《佛国记》载,他所搭乘来中国贸易的船只共有商人约二百人,大致反映当时的贸易规模。
魏晋南北朝海路虽然不断发展,但还是远逊于西北丝路“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的盛况。唐代中后期和五代所见的海路贸易已经显示出超越西北丝路贸易的趋势。《韩愈集》卷21《送郑尚书序》描述海路贸易盛况道:“其海外杂国,若耽浮罗、流求、毛人、夷亶之州、林邑、扶南、真腊、于陀利之属,东南际天地以万数,或时候风潮朝贡,蛮胡贾人,舶交海中……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这与唐朝前期所述西北丝路的繁荣景象几无二致。
唐代贾耽详考唐朝内地对外的七条重要交通路线,其中广州通海夷道记载了唐代中后期海上航路的新发展。《新唐书·地理七》载:这条航线自广州出海,经南海,到越南南部、苏门答腊(佛逝国),再到斯里兰卡(师子国)、印度故临(没来国),没来国以西有东西两线,终点都是阿拉伯巴格达(缚达)。阿拉伯商人苏莱曼记录了从巴士拉到故临、爪哇、占婆到广州的航线,并叙述了这条航线上航程和征税情况。这条航线上不仅有中国船只,而且中国船只在各国船只中是最大的(18)。
唐代海上贸易港口有了显著的发展。西汉与海外的交往从徐闻、合浦出发。魏晋时期广州成为最主要的贸易港,交州也有一定的贸易。唐代出现交州、广州、泉州、扬州四大港并立的局面。广州是贾耽“广州通海夷道”的起点,是最主要的贸易港口。交州地位次于广州,但地近南海,仍是重要港口。《唐国史补》卷下载:“南海舶,外国船也,每岁至安南、广州。”每当广州地方官巧取豪夺,干扰贸易,海商往往赴交州贸易。陆贽说:“近日舶船多往安南市易……广州地当要会,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今忽舍近而趋远,弃中而就偏,若非侵刻过深,则必招怀失所。”(19)泉州也有外商来贸易。何乔远《闽书》卷七说:穆罕默德的门徒有“大贤四人。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卒葬此山(指泉州灵山)。然则二人唐时人也。”传教活动往往尾随商人而至,说明唐代已有穆斯林商人来泉州贸易。唐代扬州还是直滨江岸的港口城市,也是海商云集,舶货辐辏的大港。
唐朝,通过海路来华蕃商数量大为增长。广州和扬州的贸易突出反映了这一现象。《中国印度见闻录》称,黄巢攻陷广州后大肆屠杀,罹难的人中“仅寄居城中经商的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就总共有十二万人被他杀害了”(20)。这些人当主要是来广州贸易的外国商人。这个数字难以作为定数,但可反映当时在广州的外国商人数量可观的事实。《旧唐书·王方庆传》载:“广州地际南海,每岁有昆仑乘舶以珍物与中国交市。”《唐大和上东征传》称,广州“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师子国、大石国、骨唐国、白蛮、赤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21)。有大量外国商人在广州居住下来,“蕃獠与华人错居,相婚嫁,多占田营第舍”(22)。
扬州的蕃客也很多。唐肃宗朝,田神功平定刘展之乱,洗劫扬州,扬州城中“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23)。日僧圆仁着《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1载,开成四年日本使团回国时在扬州有人“为买香药下船到市”。鉴真东渡前曾在扬州购买了沉香、甲香、甘松香、龙脑、胆唐香、安息香、栈香、零陵香、青木香、熏陆香等六百余斤,毕钵、诃黎勒、胡椒、阿魏等五百余斤(24)。可见扬州是蕃商和舶货集中的地方。
广州和扬州的对外贸易盛况在晚唐的长安也难以见到了。在海上贸易迅速上升的同时,唐朝在西域、中亚的影响和控制却在迅速下降。750年高仙芝在怛罗斯大败于大食,755年安史之乱唐朝军队基本退回关内,西域和中亚地区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唐朝在这些地区的影响已是江河日下,就不再有唐朝前期长安外国商旅使节云集的盛况。《旧唐书·西戎传》史臣评论道:“西方之国,绵亘山川,自张骞奉使已来,介子立功之后,通于中国者多矣。有唐拓境,远极安西,弱者德以怀之,强者力以制之。开元之前,贡输不绝。天宝之乱,边徼多虞,邠郊之西,即为戎狄,藁街之邸,来朝亦稀。”而海上交通的发展,不仅使贸易更多地转移到海上,唐后期前往印度求法的僧侣选择海路者更多。冯承钧先生分析了义净《大唐求法高僧传》所载60位西行求法僧人,其中有33位往来取道南海,超过了半数,加上《求法高僧传》、《续高僧传》、《宋高僧传》的记载,确知的经过南海的僧人有40位(25)。吐蕃占领河西走廊后,人们更愿意选择畅通和便利的海路。如唐代宗初年,河、陇没于吐蕃,历年被滞留于长安的使节达4000余人,鸿胪寺每年的供给费用超过50万缗,唐政府计划“自海道各遣归国”(26)。
五代时期西北丝路交通相对于海上交通进一步衰退。西域地区与中原政权保持朝贡关系的只有回鹘和于阗,朝贡次数也比较有限。据《五代会要》统计,回鹘朝贡中原政权共7次,于阗朝贡5次。“晋汉以来回鹘每至京师禁民勿私相易,其所有宝货皆中卖入官,私下市易者罪之”,到后周太祖才“命除去旧法,每回鹘来者私下交易,官中更不禁诘”。当年京城玉价减了七八成。可知,西域各国与中原政权不仅朝贡往来次数少,而且在政府限制下,贸易规模十分有限(27)。《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三》总结道:“五代四夷见中国者,远不过于阗、占城。史之所纪,其西北颇详而东南尤略。盖其远而罕至,且不为中国利害云。”
而另一方面,南方沿海吴越、闽、南汉等政权都十分重视海外贸易,贸易规模也十分可观。吴越政权的贸易仅从其给宋朝廷进贡的香药珠宝数量即可见一斑。《宋史·吴越世家》记载:乾德元年向宋朝朝贡犀牙各10株、香药15万斤、金银、真珠、玳瑁器数百事。开宝九年朝贡乳香7万斤、犀角象牙200株、香药300斤。宋太宗即位,贡通天犀带、玳瑁器百余事、涂金银香台、龙脑檀香床、水晶花凡数千计、犀角象牙三十株、香药万斤,后又贡有乳香万斤、犀角象牙各100株,香药万斤、苏木万斤。如此规模的进贡必须有相应规模的贸易来保障。五代闽王政权也大力发展海外贸易,福建以多外国舶货而闻名国内,其舶货主要来自于商人的贸易(28)。南汉刘氏政权也颇多宝货,刘鋹宫中盛设珠宝。从宋朝灭南汉当年就置市舶司也可见南汉时期海外贸易不仅有可观的规模(至少值得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而且已有比较制度化的管理。
3.宋代对外贸易重心转移
宋代已经完全实现了对外贸易重心由西北陆路向东南海路的转移。宋代西北的贸易较五代有很大发展,但与海上贸易相比已经居于绝对次要地位。
西域诸国仍通过陆路与宋朝保持着贸易,“西若天竺、于阗、回鹘、大食、高昌、龟兹、拂林等国虽介辽夏之间,筐篚亦至”(29)。其中于阗和回鹘与宋朝的贸易最为频繁。于阗国(包括其后的喀喇汗国)向宋朝的朝贡活动较为频繁。仅据《宋史》“本纪”统计,北宋时期于阗朝贡宋朝共29次(30)。特别是“熙宁以来远不逾一二岁,近则岁再至”,元祐中其使更是“至无时”,宋朝乃“令熙河间岁一听至阙”(31)。不仅朝贡次数多,而且规模常常很大,如熙宁十年于阗国贡使携带的贡品仅乳香就有31000余斤,市价44000余贯。元丰三年于阗国进奉物品有乳香、杂物等10万余斤,数量之多,使熙州不敢解发。元祐七年于阗共派遣了三番使节,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司只解发一番,另两番进奉人“只令熙、秦州买卖讫,纳回本番”。宋朝明白于阗的交往目的全在贸易,所以曾规定:只有持国王表章及方物的于阗国使节才能赴阙进贡,且人数驴马皆不得过50人,余止令熙州贸易,乳香不许进奉及挟带上京。除了贡物回赐外,加赐限钱30万(32)。
回纥、卢甘等西域诸国与于阗国一样,“赍蕃货,以中国交易为利,来称入贡”,“所赍物货上者有至十余万缗,下者亦不减五七万”,“朝廷察知其情,故限之以年,依到本路先后之次发遣赴阙,而来者不已,守待发遣,有留滞在本路十余年者。其所赍蕃货散入诸路,多是禁物,民间私相交易”(33)。甘青一带的唃厮啰等吐蕃和羌诸族也积极发展与宋朝的贸易,在西夏控制河西走廊后,于阗、回鹘等通过唃厮啰等吐蕃控制的青唐一带前往宋朝贸易。西夏政权成立后也存在与宋朝的贸易需求,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与宋朝的朝贡和互市贸易。庆历战争期间,延州官员曾说:“虏自背叛以来,虽屡得胜,然丧和市之利,民甚愁困”(34)。而此前的赵德明时期已经很重视过境的贸易:“大食国每入贡,路由沙州界以抵秦亭。乾兴初,赵德明请道其国中。”(35)西夏对这些过境贸易商人征收过境税:“夏人率十而指一。”(36)但不论贸易规模还是市场环境,海上贸易都已远远超过了陆上贸易。
陆上贸易在汉唐时期虽十分繁荣,但尚未具有财政意义。这一方面与汉唐时期征商制度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贸易规模还比较有限。宋朝已把市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之一,从政府的市舶收入可以概见海上贸易的规模。宋高宗曾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37)。宋高宗所说反映了宋徽宗朝以后的基本状况。崇宁大观时期市舶每年平均收入约为110万单位,史籍有载的绍兴元年、绍兴七年、绍兴十年都为100余万单位,绍兴二十九达到200万缗。北宋前期所见收入在30~80万(单位有时以缗计,有时为复合单位)(38)。市舶收入主要来自于对进口商品的抽解和博买。抽解为无偿税收,博买收入则来自于政府经营利润。抽解和博买的比例时有变化,抽解一般为十分之一,博买限于部分商品,比例早期一般为十分之三,博买种类和数量在逐步减少。亦即市舶收入反映了进口贸易总量一定比例,而进出口贸易的总体规模当然要远大于此。即使仅市舶收入所反映的贸易规模,已非宋代西北陆上贸易所能企及。
同时,宋代沿海贸易港口数量和管理方式的发展、进出口商品种类和数量的增长,以及国家专门的市舶机构和制度的设立,都表明不论贸易自身规模还是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发展重心都已经完全转移到东南海上。来华贸易主要力量的阿拉伯商人在宋代基本上都从海路来宋朝贸易。宋朝政府也鼓励来华商旅使节选择海路。宋太宗曾“诏西域若大食诸使是后可由海道来”。宋仁宗又令各国进奉“今取海路由广州至京师”(39)。广州和泉州蕃坊中蕃商云集的景象在宋代的西北陆路贸易中已可再现了。这些都无疑表明对外贸易重心已转移到海路。
宋代对外贸易重心向东南海上的转移是以南方经济发展和经济重心南移,以及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进步为基础的。南方经济发展和经济重心南移使出口商品供给和进口商品消费的中心都转移到南方,特别是东南。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进步使海上贸易在商业运输成本、运输规模、贸易周期等方面与陆上贸易相比,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在传统贸易中,香药珠宝是中国最大宗的进口品,特别在宋代进口商品规模巨大增长以后,香药成为最大宗的商品,而这些商品中大部分主要产地在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地区。这些因素决定对外贸易重心在宋代不可逆转地转移到海上。不论是元朝和清朝大统一下西北陆路的畅通,还是明朝实行严厉海禁,海上贸易的重心地位都已不可动摇。
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至北宋后期已接近完成,至南宋则全面实现了(40)。在这样的背景下,东南沿海地区成为出口商品主要供给地。如宋代最大宗的出口品瓷器主要是福建和广东。三上次男在《陶瓷之路》中谈到中国古代外销瓷的产地时说:“东南亚出土的陶瓷大半是福建和广东省的窑口生产的。”(41)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也指出:“宋代由于适应瓷器对外输出的需要,东南沿海几省涌现了数以百计的瓷窑……以泉州、同安、潮安、广州、佛山等窑数量较多。”(42)《广东唐宋窑址出土陶瓷》分析了唐宋两代广东地区瓷窑数量的变化,推算宋代广东全路瓷窑每年可产瓷器13000万件,是唐代的20多倍。迄今发现广东80余处宋代窑址主要分布在通往广州港的水陆交通线路上,说明宋代广东瓷器主要是供给海外市场的(43)。许清泉的研究表明,在宋代福建沿海的泉州、兴化范围内,发现唐五代窑18处,宋元窑137处。海外贸易得到较大发展的宋元时期,福建沿海晋江、南安窑址分别占所发现的历代窑址的50%和80%,而山区的安溪和德化,宋元的窑址只占10.5%和10.8%。说明海外贸易发展时,沿海瓷器生产随之兴盛,相反,瓷器生产则退回盛产瓷土的北部山区(44)。东南沿海地区其它出口商品,如丝织品、书籍,以及蔗糖、荔枝等的生产也有很大的发展。宋代进口商品的销售市场主要是京城、以两浙路为主的东南地区、四川(45),而两浙路是主要的进口品集散地。
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的进步体现了海上贸易相对于陆上贸易的比较优势。《中国印度见闻录》说到唐代中国船只已是广州到巴格达航线上最大的船只,未知其详情。《梦粱录》卷12载宋代海船的载重量:“海商之舰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斛,可载五六百人,中者三千斛至一千斛,亦可载二三百人。”5000斛约合300吨。这些是常见海船的规模。更大的船可载万斛至数万斛。元丰元年和宣和五年宋朝政府两次在明州修造载重万斛的“神舟”作为出使高丽使者的座船。泉州出土的南宋古船载重为200多吨,属于中等海船。这样的载重量超过了一千头骆驼的商队运载货物的总量。
宋代海船在制造技术上有不少创新。宋船设计了水密隔舱,增强了抗沉性和横向强度。泉州出土的宋代海船横舱壁是由底部和两舷肋骨以及甲板下的横梁环圈着,构成一幅水密隔舱壁,使船舷与舱壁紧密结合,牢固地支撑着两舷。宋船改革了以前使用木锚的传统而使用了铁锚。《癸辛杂识》载:“其铁锚,大者数百斤,尝有舟遇风下碇,而风甚怒,铁锚四爪皆折。”宋代航海技术的最大进步是指南针运用于航海。《梦溪笔谈》中说到几种用磁针定方位的方法,如“缕悬法”、“水浮法”。《萍洲可谈》和《宣和奉使高丽图经》直接记载了指南针用于航海的情况。《萍洲可谈》卷2载:“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三四载:“若晦冥则用指南浮针以揆南北。”南宋时指南针在航海中的使用则更加熟练和普遍。海船中设置了专掌指南针的“火长”。《梦粱录》卷12说得很明确:“风雨晦冥时,惟凭针盘而行,仍火长掌之。毫厘不敢差误,盖一舟人命所系也。”《诸蕃志》卷下载:“渺茫无际,天水一色,舟舶来往,惟以指南针为则,昼夜守视惟谨,毫厘之差,生死系矣。”宋代人们对南海、印度洋和日本航线的季风已有了明确的认识。这些因素增加了海上贸易的安全性,也使海上航行更为便捷。
贸易重心转移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设立了专门管理海上贸易的机构,制定了专门管理海上贸易的制度和政策。西北贸易自汉至宋都作为边境互市管理,多为地方官兼管,未设专门机构和制度。唐代在海上贸易方面派遣市舶使,但只是一种使职差遣,尚不是固定职官,也未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唐代海外贸易事务仍长期由地方官兼理。前期市舶使主要负责为宫廷采办舶货,并不能插手市舶事务的管理(46)。如,天宝年间卢奂任南海太守,“中人之市舶者不敢干其法。”(47)韩愈在《送郑尚书序》中说广州“蛮胡贾人舶交海中,若岭南帅得其人,则一边尽治。”
王虔休出任市舶使后,市舶使的职责有所扩大。市舶使开始直接管理海外贸易事务。宁志新教授推论,王虔休任市舶使的时间约在建中二年至贞元十年之间,即公元781年至794年之间(48)。此后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的职权进一步扩大。《唐国史补》卷下称市舶使职责是“籍其名物,纳舶脚,禁珍异”。市舶使的职权虽有所扩大,但并未改变其使职差遣的性质。市舶使主要的职责仍保持着原来的特点,即为宫中采办贡物。
宋代第一次设立了管理海外贸易的专门机构———市舶司。宋代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等港口设立了市舶司。广州市舶司设立时间最早。宋灭南汉的当年,即开宝四年(971)设立广州市舶司。宋代市舶司的职责是“掌蕃货海舶征榷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49)。具体言之,石文济先生把它概括为八个方面:贡使的接待与蕃商的招徕;蕃舶入港的检查;舶货的抽解与博买;抽博货物的送纳与出售;舶货贩易的管理;华商汛海贸易的管制;海禁的执行与私贩的缉防;蕃坊的监督与管理(50)。宋太宗朝又先后在杭州设市舶司。元祐二年(1087)泉州设立市舶司。次年,密州也设立了市舶司。政和四年(1114)密州港因国防安全需要被关闭,密州市舶司随之而废。南宋时杭州成为都城,为了保障首都安全,绍兴二年(1132)杭州市舶司移驻华亭,后又与明州市舶司合并。宋代除了设立市舶司外,还在秀州华亭县、温州和江阴军设有市舶务,在澉浦设市舶场。
唐代对海外贸易商人和商品有明确的管理政策,但尚未编定系统专门的法规。宋代管理政策不断细化,编定了专门管理海外贸易的法规“市舶条”。宋代允许本国商人出海贸易,制定了管理本国海商和来华外商的政策,如发放公凭、禁止私贩;制定商人立限回舶的规定;编定船户户籍;设置蕃坊,管理来华外商;对贸易规模大商人授予官职;由政府主持祈风祭海活动等。市舶条法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实行抽解和博买制度。抽解和博买是宋政府获取进口品的主要途径,抽解和博买的商品都是进口品中的精良部分,而比例不断变化。抽解就是以实物形式征收进口关税。宋人说:“凡舶至,帅漕与市舶监官莅阅其货而征之,谓之抽解。”博买就是按政府规定的价格和品名收买舶货。抽解和博买的比例变化不定,总体上在十分抽一的标准上下变动,即《宋会要辑稿》、《宋史·食货志》所说“大抵海舶至,十先征其一”。博买的比例时高时低,最甚者博买十分之六,轻者又不予博买。
【注释】
(1)《汉书》卷61《张骞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2649页、《史记》卷123《大宛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3173页。
(2)《汉书》卷61《张骞传》,第2697页。
(3)《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第2899页、《汉书》卷95《西南夷传》,第3839页。
(4)G.F.赫德逊著,王遵仲等译:《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1995年,第66、69页。(www.xing528.com)
(5)参张星烺编注、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编第1章《两汉时期中国与欧洲之交通》(中华书局,2003年)
(6)前引G.F.赫德逊著《欧洲与中国》,第50页。
(7)《后汉书》卷88《西域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2920页。
(8)《晋书》卷26《食货志》,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785页。
(9)《三国志》卷30《魏书》,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859页。
(10)赵荣织:《纷乱时期中原封建王朝对西域的管理》,《西域研究》2002年第2期、朱雷:《东晋十六国时期姑臧、长安、襄阳的“互市”》,《古代长江中游的经济开发》,武汉出版社,1988年。
(11)前引G.F.赫德逊著《欧洲与中国》第50页。
(12)参见纪宗安《9世纪前的中亚北部与中西交通》第四章《丝路贸易重心的北移及其原因》、第六章《6-9世纪中亚北部地区东西文化交流盛况》(中华书局,2008年)。
(13)该记载所涉地名解释纷纭,李金明、廖大珂《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综合了各家之说,认为黄支为印度东海岸之建志,夫甘为缅甸的蒲甘,都元为越南南圻,邑卢没为暹罗的罗斛,即泰国的华富里,皮宗为苏门答腊,已程不为锡兰岛,见《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页。
(14)《南史》卷78《海南诸国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1947页。
(15)《梁书》卷54《海南诸国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798页。
(16)《南齐书》卷58《东南夷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1018页。
(17)《宋书》卷97《夷蛮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399页。《南齐书》卷14《州郡上》,第266
(18)穆根来等译:《中国印度见闻录》,中华书局,1983年,第7~9页。
(19)《陆宣公集》卷18《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世界书局,1936年印本,第110页。
(20)前引《中国印度见闻录》,第96页。
(21)真人元开著、汪向荣校注:《唐大和上东征传》,中华书局,2000年,第74页。
(22)《新唐书》卷182《卢钧传》,第5367页。
(23)《旧唐书》卷110《邓景山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3313页。
(24)前引《唐大和上东征传》,第47页。
(25)冯承钧:《中国南洋交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2、44页。
(26)《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六月,第7493页。
(27)《五代会要》卷28《回鹘》、卷29《于阗》,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28)参韩振华《五代福建的对外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29)《宋史》卷485《夏国上》,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13981页。
(30)《宋史》卷2、7、9、13、15~22。
(31)《宋史》卷490《于阗传》,第14109页。
(3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5熙宁十年十月庚辰,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同),第2688页;卷309元丰三年十月丁卯,第2897页;卷470元祐七年二月辛巳,第4404页;卷295元丰元年十二月乙丑,第2768页;卷394元祐二年正月乙丑,第3721页。
(33)宋·李复:《潏水集》卷1《乞置榷场》,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9庆历三年正月癸巳,第3344页。
(3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1天圣元年十一月癸卯,第899页。
(36)宋·洪皓:《松漠纪闻》卷1,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7)《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四、二○,中华书局影印本。
(38)参黄纯艳《宋代海外贸易》之《两宋市舶收入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76页。
(39)宋·蔡攸:《铁围山丛谈》卷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1天圣元年十一月癸卯,第2342页。
(40)《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1996年,第11、17页。
(41)三上次男著、李锡经译:《陶瓷之路》,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18页。
(42)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401页。
(43)参古运泉《广东唐宋陶瓷生产发展原因初探》、杨少祥《广东唐宋陶瓷对外贸易初探》(《广东唐宋窑址出土陶瓷》,香港大学冯平山博物馆,1985年)。
(44)许清泉:《宋元泉州陶瓷的生产》,《海交史研究》1986年第1期。
(45)参黄纯艳《宋代海外贸易》第4章及第2章相关论述。
(46)关于唐代市舶使问题,可参阅黎虎《唐代市舶使与市舶管理》(《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宁志新《唐代市舶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试论唐代市舶使的职能及其任职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唐代市舶使设置地区考辨》(《海交史研究》1996年第2期。)
(47)《新唐书》卷126《卢奂传》,第4418页。
(48)宁志新:《试论唐代市舶使的职能及其任职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
(49)《宋史》卷167《职官志七》,第3971页。
(50)石文济:《宋代市舶司的职权》,《宋史研究集》第七辑,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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