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苏第一阶段的谈判
6月30日,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作为中国政府的全权代表,率蒋经国、外交部次长胡世泽等一行14人抵达莫斯科,驻苏大使傅秉常就地加入中国谈判代表团。苏方以斯大林挂帅,其成员包括外长莫洛托夫、副外长罗索夫斯基、驻华大使彼得洛夫等。至7月12日,双方共举行了6次会谈。
6月30日,双方进行了礼节性的会见,宋子文向斯大林递交了蒋介石给斯大林的亲笔信。蒋介石在信中表示,宋子文所陈述意见可以完全代表他本人。7月2日,中苏开始第一次正式会谈。斯大林亲自主持苏方与中方的会谈。会谈开始时,斯大林首先将雅尔塔协定递给宋子文,问宋子文是否知道这个由苏、美、英三国首脑签署的文件。斯大林显然是在明知故问,其用意在先发制人,要中国接受由三巨头所作出的安排。
尽管中方早已知道雅尔塔协定的内容,对苏联将要提出的条件有所准备,但苏方的要求还是让宋子文大吃一惊。这就是苏方要求中国必须承认外蒙古独立。对于雅尔塔协定中的维持外蒙古现状一条,中国政府的理解是保持目前的现状,即外蒙仍然维持其事实上独立的状态,中国仍然保持它对外蒙的主权,将这一有争议的问题留待将来去解决。因此,中国所理解的维持现状,即是保留双方存异的现状。但苏联对“维持现状”的解释,却是要求双方求同,要求中国接受外蒙古独立的事实,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苏联的这一解释,超出了雅尔塔协定的范围。
宋子文希望避免讨论这一问题,他表示,蒋介石此前已告诉彼得洛夫,外蒙问题“非目前可以解决之问题,时间可以解决此问题,现在可予搁置”。但斯大林表示不能同意。他声称,外蒙可能被他人利用来进攻苏联的远东,“如吾人在外蒙无自卫之法律权,苏联将失去整个远东”。日本现在虽已战败,但15年至20年后,还将再起,“因此之故,苏联在外蒙领土应有自卫之法律权”。另外,斯大林表示,外蒙人民不愿加入中国,他们要求独立,因此,“为中国计,割去外蒙,实较有利。如此问题不能实现,外蒙古将成为所有蒙古人团结号召之点,此对中、苏两国均属有害。外蒙将统一所有自内蒙至北蒙之蒙古人民。外蒙领袖认为外蒙以南尚有甚多之蒙古人民”。斯大林所说的这一理由,已暗含着一定的威胁意味,如中国现在不舍外蒙,以后内蒙也将成问题。斯大林还强调,苏联已作战4年,流血甚多,“日本目前极为驯顺,且对苏联表示好感,如我攻日,人民将作何言”?他必须为主动发起对日作战而对人民有所交代。
宋子文表示,如果承认外蒙独立的要求,中国政府实无法向人民交代,它无法对人民说它将放弃一部分中国领土。如果这样,“中国政府将发生动摇,盖外蒙即系苏联屡次承认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但斯大林不同意这一说法,他声称,蒙古人民不愿与中国共处,基于同样的原因,苏联曾放弃了芬兰与波兰,他深知中国的困难,但此种困难必须克服。谈判一开始便在外蒙古问题上陷入僵局。(73)
中国希望寻求美国的支持。7月3日,宋子文会见美国驻苏大使哈里曼,通报了他与斯大林会谈的情况,尤其是双方在“维持外蒙古现状”这一条款上的分歧,他想知道美国政府对这一条款的解释。哈里曼立即向美国国务院请示,国务卿贝尔纳斯(James F.Byrnes)在次日的复电中表示,“总统和我觉得,对雅尔塔协定与目前中、苏双边谈判中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美国政府试图来充当解释者,这是不明智的。但是,你可以非正式地告诉宋你的理解:美国政府对雅尔塔协定中关于外蒙古状况的文句的解释没有进行过任何讨论,既然没有讨论,照字面的意义应该是维持外蒙古目前实际上的法律地位。你应该让宋明白,美国政府不能为雅尔塔协定中的文字提供正式的解释”。这样的解释,仍是非常含糊,美国政府显然不想卷入中苏的争论之中。该电在仅供哈里曼本人参考部分指出,美国理解的“维持现状”是,虽然外蒙古“在法律上”的主权仍属于中国,但这个主权“实际上”并没有实行。美国政府应避免表示外蒙古所处的状态与中国其他地方有所不同。(74)
在此后的谈判中,宋子文提出了与独立已相去不远的“高度自治”方案,承认外蒙古“对军事、外交可有自决之权,彼等可与苏联洽商必要时苏联军队进入之办法”,中国“准备接受苏联军队之进入外蒙”,中苏可订一条约,同意苏联在外蒙驻军。(75)连军事、外交这种最基本的国家权利都给予了外蒙,并承认苏联驻军,这实际上已是一个不提“独立”的独立案,中国所剩下的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宗主权。但斯大林还是拒绝了这一方案,他坚持外蒙必须独立。在斯大林的强硬态度面前,宋子文感到难以继续谈判,甚至考虑中止谈判,率团回国。
考虑到20多年来外蒙实际上已脱离中国而处于苏联的控制之下的现实,此时远在重庆的蒋介石准备作出妥协,以换取苏联在其他问题上的让步。7月6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一方面表示“外蒙古独立问题关系我国前途之成败,实等于我东三省无异”,同时又表示,如果包括东北和新疆在内的中国真能确实统一,所有领土、主权和行政真能完整无缺时,外蒙古的独立可以考虑。蒋介石是想和斯大林做交易,以承认外蒙古的独立来换取苏联在其他问题上的让步。蒋介石指示宋子文在苏联同意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同意考虑外蒙古独立:1.东三省的领土、主权及行政必须完整。其中包括,旅顺军港的行政管理权归中国主管,军港供中苏共同使用而非共同管理;大连为自由港,行政管理归中国;铁路干线可共同经营,但决非共管。2.新疆伊宁及全疆各地被陷区域完全恢复,阿尔泰区仍应属新疆范围。3.中共对政令、军令必须完全归中央统一,政府改组时,当可容纳中共于行政院内,但决不能称之为联合政府。(76)蒋介石放弃中国在外蒙的主权而要求苏联给予的回报,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换取苏联尊重中国在其他地方的主权,如在东北和新疆;二是换取苏联承诺不支持中共,而支持国民党在战后对全中国的统治。蒋介石称,承认外蒙是中国作出的最大牺牲,如果中国的要求不能达到,则这种牺牲毫无价值。
关于同意外蒙独立的方式,苏方曾向中方递交了一份中苏承认外蒙独立的共同宣言,声明两缔约国顾及到“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的宪法,注意到蒙古人民欲求国家独立及与中、苏两邻邦建立关系的愿望,兹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为独立国家。宣言签字之日,将由两缔约国通知“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理。对于这一由中苏共同宣布外蒙独立的方式,蒋介石表示反对。蒋介石指示宋子文,“关于允许外蒙战后独立问题,不可由中、苏共同发表宣言”。如不得已同意外蒙独立,应采取以下两个步骤:第一,中国政府于中、苏互助协定批准后,自行发表宣言。宣言大意为,中国政府于对日战事结束后,将依照大西洋宪章与中国国民革命民族主义之原则,宣告外蒙独立。并在宣告外蒙独立以前,确定与外蒙疆界。蒋介石强调应注意,这是中国自动宣告外蒙独立,而不能用承认独立字样。第二,苏联政府于中国政府发表上项宣言后,应即照会中国政府声明外蒙独立被承认后,苏联将永远尊重其独立。(77)
根据来自蒋介石的新的旨意,宋子文在7月9日与斯大林的第4次会谈中对外蒙问题作出让步。宋子文在会谈开始时宣读了一份蒋介石来电,蒋电在东北、新疆及中共问题这三方面首先提出了要求。1.东北问题。苏联尊重中国在东北的领土主权和行政完整。中国同意把旅顺作为两国共同使用的海军基地,并宣布大连为自由港,两者的期限都是20年。旅顺和大连的行政权归中国,“以期中国在满洲之主权行政真能完整”。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所有权属于中国,两铁路的干线可由两国共同经营,利润平分,期限20年。但铁路支线和铁路以外的企业不在共同经营范围内。2.新疆问题。近年来,新疆发生叛乱,中苏之间的联系因而中断,贸易难以为继,希望苏联根据过去的约定帮助中国消灭这一叛乱,以尽快恢复中苏贸易交通。阿尔泰地区原属新疆,今后仍应归属新疆。3.中共问题。中国共产党有单独的军事和行政组织,中国军令、政令未能全归中央统一。希望苏联将要向中国提供的所有军事、物质和道义上的援助只给予中央政府。蒋电表示,外蒙问题既为中苏关系的症结所在,为中苏共同利害及永久和平计,在击败日本及苏联同意接受上述三方面的要求后,中国政府“准许外蒙之独立,为避免将来纠纷起见,拟采取公民投票方式,投票以后中国政府当宣布外蒙之独立”。(78)
尽管中方在外蒙问题上作出了让步举动,但对于国民政府所提出的三点要求,斯大林只是在新疆和中共问题上作出让步。据宋子文报告,斯大林表示,中国政府关于政令、军令统一的要求极为合理,并承诺此后援助中国的一切武器及其他物资,均以中央政府为唯一对象,而不向中国共产党提供武器。但在东三省问题上,斯大林仍然坚持,旅顺军港和大连商港均应属于军事区,由苏联人管理。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及其一切产业,包括旧俄时代经营的铁路沿线的小煤矿,苏联至少应拥有一半的所有权。
此后,于7月11日和12日举行的中苏会谈便主要围绕着东北问题而展开。苏联对于旅顺、大连及东北铁路提出了许多超出雅尔塔协定的要求。关于旅顺,斯大林要求苏联有权驻扎陆海空军并建立军事设施,苏联不仅要占有军港,获得旅顺军港的唯一军事指挥权,且要将旅顺市区置于其行政管理之下,中方只能负责民政管理方面。关于大连,要求由苏联人主管该港,并可将港内海湾用作苏海军基地;要求将大连包括在旅顺军事区的范围内,从而接受旅顺军事当局的领导;又要求大连市政由中苏共管,由中苏各派5人合组大连市政委员会,市长和港口主任由苏籍人士担任。至于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要求铁路及沿线所有工厂、矿产、森林的所有权属于苏联,苏联人主管铁路并负责铁路警卫。可见,苏方是在漫天要价。雅尔塔协定被作为一块敲门砖,打开了迫使中国谈判的大门后,便被搁在一边。苏联在已经损害了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层码。
宋子文坚持,军事区只限于旅顺港邻近地区,将建立中苏共管军事委员会,负责共同使用军港事宜,且旅顺港区的行政管理权仍属中国,行政人员由中方指派。大连为国际自由港,大连市政管理权应归属中国。苏联可以租用若干商用码头,但不能拥有海军基地。东北铁路的所有权属于中国,铁路可由中苏平等地共管,铁路警卫由华人担任。此后,苏方在铁路问题上作了一点让步,同意铁路为中苏共有,铁路警卫由中方担任,但在铁路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分配上,双方存在着严重分歧。
由于斯大林于7月14日要离开莫斯科去波茨坦参加美英苏首脑会议,中苏谈判暂时休会。宋子文等人回国。
休会期间,蒋介石曾向美国总统杜鲁门发电通报中苏谈判的情况,寻求美国的支持。该电称,中国已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作出了重大让步,其条件是苏联不支持中共以便中国统一,支持中国平定新疆的叛乱和尊重中国在东北的主权。但苏联在东北问题上的要求,妨碍了中国恢复主权与行政统一的目标。蒋介石提出了中方的最低条件: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的董事长、南满铁路的经理应由中国人担任;大连的行政管理权应归中国,但可聘请苏联顾问;旅顺港的行政机构由中国组建,大连和长春至大连的铁路线必须在军事区之外,在此基础上,可将旅顺港的防务交与苏联,但应组织一中苏军事委员会来决定旅顺港的军事用途。蒋介石称,中国政府已经在退让的道路上走得很远,到达了公众舆论所能容忍的极限,“甚至已经超出了中国民众能够支持的界限”。他希望杜鲁门支持中国,促使斯大林不再坚持不可能实现的要求。(79)
但是,蒋介石的这一呼吁并未得到杜鲁门的积极响应。杜鲁门在回电表示:“我曾要求您履行雅尔塔协定,但并未要求您作出超出雅尔塔协定的让步。”(80)这只是表明。美国认为苏联的要求已超出雅尔塔协定,美国将不予支持,将不再要求中方让步,但对中方所需要的支持却丝毫未予。蒋对杜鲁门如此复信的语气甚感愤怒,认为美方此电“可说侮辱已极。余对雅尔塔会议并未承认,并未参加,毫无责任,何有执行之义务。彼诚视中国为附庸矣”。(81)
7月底,美国获悉苏联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旅顺以南的大连及长春到大连的铁路线应当划在由苏军控制的军事区内,旅顺以南100公里半径以内的岛屿,非得苏方同意中国不得设防。答应这些要求,苏联将把权利扩大到整个渤海湾,对平津的海上通道产生威胁。哈里曼认为,中国方面已经做了它所能做的一切,但中国地位不强,“不能孤立无援地抗拒目前苏联扩大了的要求”,现在到了必须由美国出面的时候了。于是,美国国务卿于8月5日授权哈里曼转告斯大林,“虽然美国无意撤回我们对雅尔塔协定的支持,但我们认为宋子文已经满足了雅尔塔的要求,我们非常希望大元帅(指斯大林)不再要求中国让步”,“我们请求不要和中国签订要他们进一步让步的协议,这不利于我们的利益,特别是没有与我们商量就把大连港包括在苏联军事区内”。美方要求斯大林保证在东北遵守“门户开放”的政策。(82)
二、中苏第二阶段的谈判
8月5日,斯大林返回莫斯科。次日,宋子文、蒋经国和刚刚上任的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等人离渝赴苏。宋子文在这一时刻辞去外交部部长的兼职而让新部长一同赴苏,显然有保全个人名声的意图。他已明白,中苏条约最终将以牺牲的中国的部分权益而告签。他希望由别人来代替他签署这一不得不签订的条约。
8月7日,双方开始了第二阶段的谈判。在中苏第二阶段的谈判开始前,远东局势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8月6日,美国向日本投下第一颗原子弹,其威力之大,令世人惊骇。苏联则于8月8日对日宣战,苏军于次日对日本关东军发起进攻。局势的发展对中苏两国的谈判态度都发生了影响,加快了谈判的进度。苏联担心,有了原子弹的美国将会强硬起来,有可能迅速在日本、朝鲜和中国登陆,并干预中苏间的谈判。因此,苏联希望尽快达成协定,它放弃了中美都坚决反对的庞大的苏控军事区的设想和对大连拥有行政管理权、对港口设备拥有所有权等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苏联军队已经挥师入境,斯大林已经发出警告,中国政府最好赶紧与苏联达成协议,否则“共产党将进入东北地区”。蒋介石也担心苏联会收回原先的承诺,转而支持共产党与国民党争夺东北。斯大林所警告的正是蒋介石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蒋介石授权宋子文等人可“权宜处置”。(83)
参与第二阶段谈判的新任外长王世杰已意识到达成协议的紧迫性,“苏联参加对日作战后,我如事前未与有所协定,则(一)苏联军进入东三省后,领土主权以及经济利益必更难取回;(二)中共与苏联或竟发生正式关系。凡此均使我无统一,亦且对内对外均无和平之可能”。(84)及至苏联对日宣战后,中方代表更是被一种紧迫感所催促。正如宋子文等在8月9日电中所说,“苏已对日宣战,形势趋紧,不容过事迁延也”。(85)中苏谈判已经不可能在从容不迫的氛围中进行。
在中苏第一阶段的谈判中,中方已同意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作出重大让步,但在旅顺军事基地、大连自由港及东北铁路等方面仍有若干问题有待讨论。第二阶段的会谈共进行了6次,双方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反复展开交涉。
1.旅顺军事领导机构、市政管理权及周围岛屿设防问题
为了体现中国对旅顺的主权,体现对军港的共同使用权。中方希望建立中苏军事委员会来决定有关旅顺的所有重大问题,以免出现旅顺苏联军事当局直接听命于苏联政府而中方无从交涉的局面。在8月7日进行的第二阶段第一次会谈中,宋子文提出了建立中苏军事委员会的问题,宋提议双方各自委派2~3人在委员会任职。斯大林表示这一问题需要考虑之后再作答复。
8月10日,宋子文再次提出这一问题。斯大林明确表示,“苏方不能接受组建军事委员会的提议。如果将来中苏在共同使用旅顺港问题上出现分歧,应该由政府来解决,而不是依照这一委员会的指示解决”。(86)斯大林力图维持苏联政府对旅顺苏军的垂直领导体系,而不容许在这之间插进一个中苏共管的委员会。
对于苏方所表示出的疑虑和反对态度,宋子文解释说,建立中苏军事委员会是为了中国的形象,这对苏方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中方同意旅顺军港的实际领导权归于苏方。但斯大林仍不同意,他声称苏联对建立这样一个委员会的目的很不了解,成立这样一个委员会毫无必要。他提议讨论在不设这一委员会的情况下共同使用旅顺港的规则。斯大林强调,“在旅顺港只有一个指挥权”。(87)在8月11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谈中,莫洛托夫再次表示,苏方不同意建立军事委员会,声称“在军事基地,只能有一个政权”。(88)
为了说服苏方同意成立军事委员会,中方在8月12日的会谈中作出了实质性的重大让步。在中方原先的草案中,拟由中国人出任中苏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长。会谈中,宋子文表示,中方可以同意由苏联人出任委员长。但苏方仍不为所动。莫洛托夫表示,虽然由苏联人任委员长,“但苏方的权力是不完整的。在共管委员会,委员长也仅仅是一票”,而讨论和表决的优势在于成员的数量。
于是,中方再次作出让步,王世杰表示,中方同意在军事委员会中有2个中国代表,3个苏联代表。根据这一提议,苏方既拥有了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长职位,也拥有了表决的多数票,这样,无论是从领导人选还是从人员构成上,这一委员会都已成为苏方能完全控制的机构。中方所获得的只是“面子”——中方对旅顺苏军仅拥有名义上的部分领导权而已。但即便如此,莫洛托夫也没有立即答应,只是表示第二天给予回答。(89)
蒋介石对建立中苏军事委员会颇为坚持,他在8月12日致宋子文电中指出:“吾人既同意共同使用,则无论在事实与名义上,旅顺必须有一中苏军事委员会,以为共同合作之枢纽,否则形式上实无异于旧日之租借地,此今日中国国民与政府皆无法承当也。”蒋在该电中还要求确定中国与外蒙的边界线,称“以上二者乃为我中国立国条件之最低限度,过此则无以立国于世界,且违反国民革命之原则”。(90)
在8月13日的讨论中,中方试图对上一次会谈时所作的让步作些挽回。宋子文称,蒋介石希望中苏军事委员会中双方人数相等,但是苏方委员长所投之票可作两票计算。中方的这一提议,既在表面上让中方拥有与苏方相同的人数,又在实际操作上保证了苏方拥有多数票。但斯大林断然拒绝这一提议,直截了当地表示,“在军事委员会,相等数量的代表是不可能的”。(91)在苏方拒绝再议之下,中方只得退回原议,同意该军事委员会由3个苏联代表和2个中国代表组成。
旅顺市政权力也是双方争论的问题之一。苏方在第一阶段的会谈中坚持应由苏籍人员出任旅顺民政机关的领导。第二阶段会谈开始后,宋子文在第一次会谈中便表示,蒋介石认为这样做不合适,因为将破坏中国在该地区的主权。中方坚持由中国人出任民政机关领导,并保证说,中国政府将委派对苏方友好的人士任职。苏方对此未再予坚持,斯大林只是强调,任民政机关领导职务的中国人要考虑苏方的利益。
此后,苏方又提出,旅顺的民政权应接受军权的领导。在8月11日的会谈中,莫洛托夫称,旅顺军事区的所有权力应归属于基地的军权管理,权力应该掌握在军事指挥官的手里。8月12日,莫洛托夫再次强调,“必须保证安全,为此,必须给予苏军适当的全权”。对此,王世杰指出,旅顺港是双方共同使用的基地,中方希望最好不要给人以旅顺市政在苏联管辖之下的印象。王世杰并提及,中国希望在战后从英国手中收回九龙,如果中国在旅顺港未能取得市政权,那么,中国就无法在九龙问题上取得任何成果。王世杰同时也作出让步,同意在发生反对日本的战争时,旅顺港将归军方管制。但莫洛托夫仍坚持,“旅顺港不应该有两个政权”。(92)
中方又稍作变通。8月13日,宋子文提议,旅顺市政官员可由中苏军事委员会委派。斯大林强调,在旅顺港应该保障军权,因为那里驻有部队,他要求旅顺的市政官员由中国政府与苏军协商后任命。宋最终表示同意。(93)
关于旅顺以南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岛屿的中方设防问题,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雅尔塔协定的范围,甚至也超过了帝俄时代的特权。(94)蒋介石曾在8月4日对彼得洛夫表示“除非将我国政府看作一个没有常识的政府,否则这种要求是决不可提出来的”。(95)在8月7日的会谈中,宋子文表示,中方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苏方关于未经苏联同意中国便不得在此范围内设防的提议。宋指出,那将会破坏中国的主权。苏方没在这一问题上作太多的坚持。斯大林表示,这个问题可以再讨论,苏联并不打算破坏中国的主权。他需要绘制一份详尽的地图,指出哪些岛屿位于旅顺港的区域内。8月10日,苏方放弃了这一显然过分的要求。
2.大连归属、市政管理权、港口管理权及财产所有问题
苏联要求将大连及其附近的南满铁路置于军事区的管辖之下,中方表示反对。在8月7日的会谈中,宋子文指出,大连是自由港,它与南满铁路的支线应该置于军事区的管辖之外。斯大林表示,苏方并没有企图在大连建立如同旅顺口那样的军事区。
8月10日,斯大林又表示,考虑到未来战争的可能性,苏联不能同意将大连排除在军事区之外。可以考虑从大连划出2~3平方公里的地方,和平时期这部分领土不属于军事管制。与大连相连的南满铁路路段也不应排除在军事区之外。斯大林说,大连的市政可由中国人担任,但在保障安全问题上应受制于军事指挥。
王世杰插话说,大连的性质很像九龙,中国政府希望战后英国会将九龙和香港归还给中国的。如果现在中国放弃在大连的权利,那么中国将很难收回九龙和香港。斯大林指出,此时大连依然是中国的港口,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之下,在中苏的共同管理之下。他完全没有想要中国放弃大连。斯大林反问,他应该做什么才能让中国人民满意呢?斯大林表示,“苏联政府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大连排除在军事区之外”。他承诺,在和平时期,大连不会出现苏联军队、大炮和军事法庭。只有在与日本处于战争时,苏军才会出来保卫大连。(96)
关于大连市政管理权问题,在8月7日的会谈中,宋子文表示,中方坚持大连为自由港,其行政管理权完全属于中国。在中方拥有行政管理权的情况下,中方同意聘用苏联技术专家,甚至向苏方出租仓库、住所和码头。但莫洛托夫仍坚持苏方人员在大连市政委员会任职,并希望市长由苏方人员担任。
斯大林也强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苏联在大连的优先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斯大林并拿出雅尔塔协定来压中国,声称保障苏联优先利益的必要性在雅尔塔协定中已经规定了。宋子文反驳说,在雅尔塔协定中,苏方是承认中国在东北主权的。显然,大连港的行政权完全属于中国。斯大林问,那么,与其他国家相比,苏联享有什么样的优先权?宋答,苏方可以使用仓库和码头。莫洛托夫对此毫不领情,声称“大连的所有设施,甚至码头都是在沙俄时期建造的”。宋表示,大连的租期已满。斯大林则称,沙俄没有使用过大连,就不能认为该租期已满。
关于租期问题,斯大林随即发表一大通议论,将现在的苏联与过去的沙俄作了一番比较,以示苏联已是非常宽容大度了。斯大林称:“我们现在的情况同沙俄比,那是有天壤之别。众所周知,旅顺港和大连曾经完全掌握在沙俄的手中,那时候是不可能谈租期问题的。”斯大林表示,苏联需要30年来建设和装备自己的港口,现在的苏联港口装备较差,它们需要重新装备,才能变成现代化的海军基地。为了严厉地控制日本,苏联必须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起强大的海军基地。这至少需要30年。期满后我们将不再需要中国的港口和铁路。斯大林称,沙皇在远东建立基地是为了深入中国。我们现在建立基地是为了防止未来战争的可能。苏联与中国在这个问题上利益是一致的。(97)
此后,宋子文提及1924年中苏订立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在那一协定中,苏联放弃了在中国的特权。对此,斯大林表示,情况不同了,1924年苏联没有同中国一起对日作战,1945年的政策和1924年的政策便不一样了。苏联很早以前就放弃了在中国的特权。在苏联同中国的谈判中,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而此前,沙皇政府与中国的谈判是不平等的。
斯大林其实内心也明白,由苏联人担任大连市长理由不足,既远远超过了雅尔塔协定,也不可能为中方所接受。他随后提出另一方案:大连市长由中国人担任,港口主任则由苏联人担任。对此,宋子文表示,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大连市政权力分离。大连主要是一个港口城市,这个港口应该隶属于中国的行政管理之下。斯大林表示,我们不能在大连感觉到自己像不受欢迎的客人。现在需要明确地解决大连的管理权问题。如果在大连实行中方的提议,将对苏联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苏联不能接受中方的意见,苏方不可能继续作出让步。他提议:大连市政委员会由10个人组成,中方5人,苏方5人,其中大连市长是中国人,大连港口主任是苏联人。当然,港务隶属于市政管辖。斯大林表示,“不可能再让步了。现在的情况是苏联正偏离协议的最初草案”。(98)
在8月10日的会谈中,王世杰指出,如果大连的市政管理允许俄国人参与,那么这个城市将变成一个半外国化的城市。他请求苏联重新考虑关于管理权的提议。斯大林与莫洛托夫稍作商量后表示,苏方可以同意大连的市政完全由中国人占据,但是港务的领导一定要是苏籍人士。(99)
8月11日,莫洛托夫建议,港口主任由铁路局长委派。他声称,苏方放弃由苏联人出任市长的要求,继续要苏方再作让步是不可能的。宋子文要求港口主任隶属于大连市市长管辖。莫洛托夫不同意,表示如果大连市政委员会是中苏共同组成的话,才有可能这样做。宋建议,港口主任由大连市长从苏籍人员中委派,隶属于大连市政府。莫洛托夫说,港口是商业化的企业,不应该直接归市政管理。对于大连港的财产和管理,应该考虑到苏联的利益。
关于大连港的财产问题,中苏亦有不同主张。苏联主张大连港的财产应归中苏共同所有。宋子文认为,财产问题已经超出了讨论范围。他指出,此前的讨论从没有涉及共同所有的问题,仅仅是讨论大连为自由港。莫洛托夫声称:“大连市是俄国人建造起来的。我们并没有要求获得全部的所有权,仅仅是要求共同所有而已。”斯大林已经同意大连市政归中国人,撤销了双方平等管理大连市政的要求,但必须保障苏联在大连的优先利益。
宋子文坚持,大连港的设施是中方财产,但他同时表示,中方可以向苏方无偿出租。莫洛托夫不表赞成,称如果是出租,那苏联不会和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宋说,中国提供的是无偿出租,这就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特权。莫洛托夫表示,中方这是将用俄国人的钱建立的部分港口出租给我们。宋指出,大连原来的租期已经期满。宋还指出,大连港的主要部分是日本人建的。(100)
尽管莫洛托夫一再声称港口是俄国人建设的,宋子文仍坚持,大连是中国的,港口的设施可无偿租借给苏联,这一租借会满足苏方所有的要求。8月13日,苏方作出让步,但同时提出附加条件,即中方不得将港口设施租借给第三国。宋同意中国将不把港口租借给任何其他国家,但希望不要将这一点写入条约,而是口头约定。斯大林表示同意。斯大林表示,他希望中国政府不要欺骗自己的盟友,不要破坏口头协定。宋保证,中国政府会言行一致。(101)
关于港口主任,双方最后同意,将由大连市长同中东路及南满铁路局长商议后从苏联人中委派。
3.中长铁路的管理权问题
第二阶段会谈开始后,中方在铁路领导机构的组成问题上稍作退让,提出了铁路的领导权归中国,铁路的实际管理权则由中苏平分秋色的设想。在8月7日的会谈中,宋子文提出,中东路和南满铁路的领导权应归中国,因为这两条铁路位于中国境内。关于铁路的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中东路的主管为苏籍,副手为华籍,而南满铁路的主管为华籍,副手为苏籍。
苏方反对这一设想,反对将中东路和南满铁路分开管理。8月10日,苏方提出,中东路和南满铁路应该置于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之下。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铁路的理事长由中国人担任,铁路局长由苏联人担任。宋子文坚持,应分设立两个铁路局,中东路局长为苏籍,南满铁路局长为华籍。斯大林声称,“这样的提议是不能接受的”。中东路和南满铁路是一条线路,应设置一个管理机构,将铁路的管理权分离将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摩擦。
面对苏方的反对,中方再次作出退让,准备将领导机构也与苏方平等分配。王世杰建议,由苏联人担任南满铁路的理事长。这样,中东路的理事长是华人,铁路局长是苏联人,南满铁路的理事长是苏联人,铁路局长是华人。但斯大林坚持只组建一个统一的领导和管理机构。他对握有实权的铁路局长极为看重,主张由中国人为全线的理事长,苏联人为全线的铁路局长。王世杰指出:“这样解决问题是不公平的。”斯大林则回答说,众所周知,路是俄国人建的。
宋子文曾问斯大林,为什么苏方不愿意委派中国人掌管南满铁路的管理权?斯大林说,他顾虑那样会使南满铁路和中东路的联系有可能出现中断,和旅顺大连的联系也可能出现不正常。王世杰认为,由中国人任南满铁路局长比较合适,因为这条铁路的多条支线是由中国人在经营。但斯大林称,保持南满铁路与这些支线的联系也可以由任南满铁路副局长的中国人负责。宋向斯大林保证,中国政府会保障同旅顺港、大连线路的畅通。中国政府会永远和苏联保持亲密的合作和接触,如果华籍南满铁路局长不执行政府的政策,就会被撤换。(102)
在8月13日的会谈中,宋子文转达了蒋介石的意见:考虑到南满铁路是该地区的工业部门,南满铁路的领导权应由中国人掌握。但考虑到斯大林的想法,在发生战争时,该路的领导权将由苏联人掌握。蒋介石同意在战时任命苏联人为南满铁路的局长。对此,斯大林表示,这个提议是不能接受的。唯一能使铁路管理更为有效的方式就是把两条路合并在一个管理机构之下,该机构仍须命苏联人为主管。
在讨论建立统一的中长铁路理事会时,宋子文提出,如果中方放弃由中国人出任南满铁路局长的要求,那么,在铁路理事会中就应该多加一个中国人,由6个中国人和5个俄国人组成理事会。斯大林表示,理事会应由5个俄国人,5个中国人组成,任理事长的中国人所投之票可作两票计算。在这种情况下,铁路局长应由苏联人出任。宋子文同意这一提议。(103)
此后,双方就铁路监事会也达成共识,同意监事会由3个苏联代表、3个中国代表组成,苏籍人士任监事长,监事长所投之票亦作两票计算。
此外,在铁路局内的重要人事任命权上,双方也展开了争夺。苏方主张由铁路局局长推举处长、副处长、科长及重要车站的站长,这样苏方便会垄断铁路局的重要岗位。中方则提议,由铁路理事会推举处长和副处长。莫洛托夫表示,很难想象铁路局长不能委任局内的领导职务。中方遂提议,理事会成员和局长一样有权推举领导职务的人选。莫洛托夫认为,这个提议不合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会出现铁路局长甚至不知道被推举的候选人的情况。最后达成的妥协是,这些重要岗位人选由理事会委派,铁路局长有推荐之权,理事在征得局长同意时亦有推荐之权。(104)
在铁路财产问题上,苏方也明显显示出了恢复旧俄权益的趋向。苏方提出了要求获得铁路附属企业和支线的问题,提出将俄国控制时期创建的所有附属企业和支线都并入中长铁路。斯大林强调,将以前俄国创建的这些企业和支线并入中东路对中国是有利的,因为这条铁路现在是中苏共同拥有,30年之后它将完全属于中国。宋子文表示,中方同意所有俄国控制时期创建的企业并入路段,但不赞成将支线并入路段。(105)
4.外蒙古疆界问题
在第一阶段谈判中,由于未想到苏方会直接提出外蒙古独立问题,中国最初并未准备与苏联讨论外蒙古的疆界问题。在外蒙独立的大局已定后,出于对未来中蒙疆界领土纠纷的担忧,中方在第一阶段谈判的后期提出了讨论确定边界线的要求。8月2日,拟定将参加第二阶段会谈的王世杰向蒋介石提出:“疆界之划定必须在承认之前,否则将为未来留无尽之纠纷。”(106)蒋对此表示同意,将确定疆界问题与承认独立问题挂钩,并作为先决条件。
在8月7日的会谈中,宋子文拿出了中方绘制的外蒙地图,也拿出了苏联红军测绘局出版的苏联亚洲部分南部边界线的地图,这两个地图对中蒙边界线的划分相同。宋要求在解决外蒙古的独立问题之前,先讨论外蒙边界问题。斯大林表示,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无可再议,边界问题可以商讨。
8月10日,王世杰再次提出外蒙古的边界问题。王说,边界问题不处理好,会引发许多的摩擦。中方提出的边界线,依据的是已多次再版的中国地图,这些地图是很权威的。除此之外,中方提出的边界线与俄文的外蒙地图也是一样的。但苏方不愿意讨论边界问题,斯大林表示,应该承认蒙古共和国的现实边界,“应该承认已经存在20年的现实边界,维持现状。没有任何理由从外蒙割去任何一块土地”。斯大林并称,中国代表团所提供的地图是不存在的,苏联红军并没有军事地形测绘局。
王世杰表示,外蒙边界的问题对于中国来说,是个很困难的问题。不解决这一问题,很难向中国人民解释。王建议,在声明中就外蒙问题这样表述:“在承认外蒙独立之前,中蒙双方共同勘定界线”,这样,既满足了苏联的要求,公开表示了中国准备承认外蒙独立的意向,也照顾到中方的要求,须待边界勘定后再实施承认。斯大林颇不高兴地说,如果中国政府拒绝承认蒙古独立的话,可以直接坦陈。
宋子文提议,请苏联派遣地形测绘员同彼得洛夫大使一起去重庆,与中国的地形测绘员共同勘测边界。对此,莫洛托夫表示,边界问题在没有蒙古人的参与下是无法解决的。斯大林也声称,宋子文的提议是不适宜的,蒙古人将会抗议改变边界。最好不要再提出这个问题。斯大林并颇有深意地说:“我们现在必须承认蒙古共和国的独立,这会涉及蒙古人希望内蒙并入其中的问题,这是需要预防的。不允许越过现存的边界线。”斯大林强调,他不希望中方再提及蒙古共和国的边界勘测问题。(107)
但蒋介石对外蒙古疆界问题十分重视,8月12日两次电示中国代表团,指出:“外蒙如希望独立,而对于疆界此不先有一基线之协定,则以往外蒙之症结,不惟不能消除,而且反增今后之纠纷,此决非吾人之本意,故外蒙界线此时必须有一基准之图,藉以为将来勘界之依据。”(108)蒋介石主张,对外蒙疆界问题必须有一图底,在承认之前必须勘定界线。否则,“虽停止交涉,亦所不惜”。(109)
但中国代表团大多数成员都已意识到,“此事显然办不到”。此时,苏军已大规模攻入东三省,代表团担心,“倘再拖延交涉,或生根本变化”。因此,宋子文、蒋经国、傅秉常等人均主张不顾蒋介石的电报,径与苏方达成妥协。但王世杰表示不可,称此事如未经蒋同意,则未来国内意见分歧,即使签字了也未必能获批准。王建议暂停12日晚与苏方的会谈,同时致电蒋说明情况,请其授权由他及宋权宜处理。(110)宋子文等接受了这一建议,停止了当晚与苏方的会商。
8月12日,宋子文、王世杰联名致电蒋介石,称“外蒙疆界问题,确已无法照钧示办到”。同时报告说,苏联拒谈疆界问题原因颇多,看起来并非苏联故意为将来留一惹起纠纷的由头。二人建议“中苏条约必须缔立,倘再迁延,极易立即引起意外变化”。二人要求蒋授予他们“权宜处置之权”。(111)次日,觉得应尽快与苏方达成协议的宋子文又提出应立即与斯大林会谈,不必等候蒋的复电。但王世杰仍主张,“正式接受外蒙问题解决方案须在蒋电到达并表示允许之后”。(112)
同时,王世杰单独致电蒋介石,要求授权。王世杰称,苏方不想提边界问题确有隐因,一是苏方的地图中包括新疆部分领土,自知无法让中国接受;一是唐努乌梁海等地方原属外蒙,现已成为苏联的一部分,苏难以提出这一问题。总之,王世杰认为苏方“似非蓄意与我为难,其所借此次缔约改进中苏关系之心似属相当诚挚”,“若再停止谈判则形势势必立变,前途隐忧堪大”。现属新疆的阿尔泰地区是中方颇为担忧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外蒙独立以前,该地区曾归外蒙管辖,王世杰担心日后外蒙根据民国八年前的版图对该地区提出领土要求。鉴此,王世杰提议,将在与苏方的谈判中“要求将外蒙疆界以现在疆界为限之字句列入换文中。盖有此一语在约文上,我国显然不承认民国八年以前属于外蒙之疆土为外蒙疆土”。(113)
蒋介石在这一问题上听从了代表团的建议。他于13日给宋、王发来了授权其权宜处置的电报。当晚,中苏代表团举行了会谈。宋宣布,蒋介石接受了斯大林的主张,同意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和其现实的边界。
经过最后的磋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妥协。8月14日,中国外交部部长王世杰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所附照会,以及关于东北铁路、旅顺、大连等问题的协定。(114)条约的正文部分并无特别的内容,只是一般性地阐述了有关对日作战和中苏两国互相尊重和合作的原则。实质性的内容体现在双方互换的照会及分项协定中。
关于外蒙古的独立问题,中方在照会中表示,“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长春铁路“归中华民国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共同所有,并共同经营”。为此,中苏将共同组建长春铁路公司。中方人员将担任公司的理事长和总稽核的职务,苏方人员将担任监事长及铁路局局长的职务。协定并规定了中苏双方人员分任各级正副职的原则,即当处长、科长、重要车站的站长为华籍时,副职应为苏籍,正职为苏籍时,副职则应由华人担任。协定的有效期为30年。期满之后,铁路及铁路的一切财产“应无偿移转中华民国所有”。
《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及其附件规定,“两缔约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该区域陆上地面为,从辽东半岛西岸猴山岛湾以南,经石河站及邹家咀子至辽东半岛东岸划线,该线以南除大连市以外的全部陆地。苏联有权在该区内驻扎陆海空军,并决定其驻扎地点。该区内将设立一中苏军事委员会处理共同使用的问题。该委员会由苏籍代表3人,华籍代表2人组成,委员长由苏方派任,副委员长由中方派任。旅顺海军基地的防护,由苏联政府负责,区内的民事行政由中方负责。旅顺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员的任免,应征得苏联军事指挥当局的同意。该区内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为保障安全和防卫而向中国行政当局所作的建议,行政当局应予实行,倘有争议,应提请中苏军事委员会审议决定。
《关于大连之协定》规定,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大连的行政权属于中国,港口主任由长春铁路局长在苏籍人员中遴选,须征得大连市长同意,港口副主任由华人担任。大连在平时不包括在旅顺海军根据地章程的效用范围之内,仅在对日作战时,受旅顺方面的军事统制。该协定所附议定书规定,中方将大连港口工事及设备的一半,无偿租与苏方,租期30年。港口的扩建,应得到双方的同意。经过旅顺区的由大连通往沈阳的铁路,不受旅顺方面的军事监督或管制。(115)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不平等性质,在许多方面都是显而易见的。中苏会谈的最后结果,除了旅顺不使用租借名义这一点外,中国在其他各方面所作的让步都超出了雅尔塔协定。对此,英国外长艾登曾表示不解,他对顾维钧说,他理解中国不得不参加中苏会谈,不过中国“并无必要放弃比罗斯福与斯大林协议之外更多的东西”。他认为中国过多的让步没有必要,感叹俄国人总是会去钻研对手脆弱到何种程度,以及他们可能将哪些东西弄到手。即便是曾作壁上观的美国,其国务卿贝尔纳斯后来也询问中国为什么作出了不必要的让步。(116)
三、苏联出兵东北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尚未签署之时,已经做好战争准备的苏联发起了对日作战。8月8日下午5点(东京时间9日零时),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召见日本驻苏大使佐藤尚武,向他递交了对日宣战书。该宣战书称,在希特勒德国战败后,日本拒绝美、英、中三国的《波茨坦公告》,是侵略国中继续进行战争的唯一强国。鉴于日本拒绝投降,“盟国建议苏联政府参加反对日本侵略的战争,这样使战争结束的时间更加接近,减少牺牲者的数目,并加速一般和平的最早恢复”。苏联接受盟国建议,决定参加波茨坦公告。苏联政府宣布“从明天即8月9日起,苏联将认为其自身已与日本进入战争状态”。(117)与此同时,苏联驻日大使马立克也将苏联对日宣战书通知了日本政府。
苏联早在1945年4月就开始制定对日作战计划,确定了从东、西、北三个方向同时进攻日本关东军的方案。为此而成立的苏联远东军司令部下辖后贝加尔方面军、远东第一方面军、远东第二方面军共3个方面军及太平洋舰队与黑龙江区舰队,共有11个合成集团军、1个坦克集团军、1个骑兵机械化集群、3个航空兵集团军、3个防空集团军,计有陆军80个师,拥有火炮26 000门、坦克5500辆、飞机5300架、海军各种舰船500余艘,总兵力达150万余人。
驻守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有24个师团及12个旅团,78万人,另有伪满、伪蒙军约20万人,总兵力近100万人,拥有火炮5000余门、坦克160辆、作战飞机150架(另有可用于作战的教练机约500架)。日军与苏军比起来,不仅火力装备差距很大,其作战兵员的素质也不可相提并论。关东军的原有部队已陆续抽调其他战场,现有师团大部分是新组建的部队。其中,8个师团是1945年2月新组建,8个师团另7个旅团是7月刚刚组建。成军时间最早的部队为1944年5月编成的第107师团。这些部队的武器装备也严重不足。
8月9日零时,在远东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的指挥下,苏军在长达4000多公里的边界线上,分三路向关东军发起攻击,太平洋舰队在日本海积极活动,航空兵则对日军展开了空袭。作战进展顺利。在西线,后贝加尔方面军从外蒙古攻入中国东北中部和南部,多路并进,先后攻克满洲里、多伦、张北等地,在海拉尔与日军激战;在东线,远东第一方面军从滨海地区发起进攻,向吉林、哈尔滨推进,占领绥芬河,突入牡丹江,在东宁、虎头与日军激战;在北线,远东第二方面军强渡乌苏里江和黑龙江,先后攻占宝清、富锦等地。这样,在日本宣布投降前,西线苏军已越过大兴安岭,推进了450公里至500公里,前出东北平原;东线苏军推进了150公里至200公里,前出到牡丹江平原;北线部队推进了50公里至100公里,前出至对佳木斯的进攻方向。苏联空军也完全取得空中优势。关东军被割裂,关东军司令部失去了对部队的控制。
日本于8月15日宣布投降后,关东军仍继续抵抗。苏联红军发表公告称,只有当日本发布放下武器的命令且真正付诸实施时,苏军才认可日军的投降。因此,目前苏军将继续对日军的进攻。8月17日,关东军向苏军请求停止作战行动,并向所属部队下达了投降和停止军事行动的命令,但不少日军仍继续抵抗。苏军限令日军在8月20日中午12时前全部放下武器,就地向苏军投降。此后苏军编组空降分队,空降重要城市,控制机场和重要目标,接受日军投降。20日后,陆续占领沈阳、哈尔滨、吉林、长春、大连等重要城市。驻守虎头、东宁的日军顽强抵抗,直至8月26日才放下武器。
苏军在东北作战中击毙日军8.3万人,俘虏日军60.9万人,彻底消灭了盘踞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形成对日本的致命一击,缩短了盟国对日作战的时间,大大加速了日本投降。
【注释】
(1)《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本月反省录。
(2)《蒋介石日记》,1942年3月28日。
(3)盛世骐被杀有多种说法,有被苏方谋杀说,有自杀说,也有为盛世才所杀说,此说认为盛世才通过清除其弟,借机削弱苏联的影响,清除中共在新疆的势力。
(4)《蒋介石日记》,1942年5月19日。
(5)向青等著:《苏联与中国革命》,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475~476页。
(6)莫洛托夫致盛世才,1942年7月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36~437页。
(7)“中华民国外交部”编:《苏联对新疆之经济侵略》,台北:“中华民国外交部”1950年版,第54~59页。
(8)蒋介石与潘友新谈话记录,1942年7月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35~436页。
(9)《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9日。
(10)《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11日。
(11)《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11日,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
(12)《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13日。
(13)何应钦致蒋介石,1942年7月I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38~440页。
(14)张大军著:《新疆风暴七十年》,第9册,台北:兰溪出版社1980年版,第4906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15)《蒋介石日记》,1942年8月19日。
(16)张大军著:《新疆风暴七十年》,第9册,第4907~4908页。(www.xing528.com)
(17)《蒋介石日记》,1942年8月20日。
(18)《蒋介石日记》,1942年8月反省录;1942年9月5日。
(19)原新疆省档案,转引自李嘉谷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20~42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20)外交部致驻新疆特派员电,1942年10月19日,“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四册,新疆卷(二),台北:2001年,第38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21)外交部致驻新疆特派员电,1942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四册,新疆卷(二),第382页。
(22)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致外交部,1943年1月24日,“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四册,新疆卷(二),第385页。
(23)外交部致蒋介石,1943年2月18日,“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四册,新疆卷(二),第385页。
(24)外交部致蒋介石,1942年10月21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45~446页。
(25)张大军著:《新疆风暴七十年》,第5098页。
(26)《蒋介石日记》,1942年10月6日。
(27)傅秉常致蒋介石,1943年3月21日,《战时外交》,第2卷,第402页。
(28)吴国桢致潘友新备忘录,1943年5月6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49~450页。
(29)蒋介石致盛世才,1943年5月7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50页。
(30)《蒋介石日记》,1942年5月,反省录。
(31)宋子文致蒋介石,1943年12月31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456页。
(32)《蒋介石日记》,1944年3月22日。
(33)陈慧生、陈超:《民国新疆史》,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7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34)《蒋介石日记》1943年9月4日,9月5日。
(35)《蒋介石日记》,1942年总反省录,1943年总反省录。
(36)林正言:《盛世才简传》,《传记文学》第53卷第2期(1988年8月),第24页。
(37)宋子文致蒋介石,1944年9月14日,军委会侍从室抄转驻苏使馆刘参事与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司长晤谈新疆问题呈致参事室函等,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9。
(38)宋子文:《增进中苏邦交方案》,1944年7月8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39)国民参政会秘书处:《增进中苏邦交意见书》,1944年7月10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0)军委会参事室草拟调整战后中苏关系方案,1944年7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41)冯玉祥要求加强中苏亲善关系致蒋介石函,1944年10月1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42)王世杰关于改进中苏关系意见签呈,1944年7月10日,《民国档案》2006年第2期,第52页。
(43)国民参政会秘书处:《增进中苏邦交意见书》,1944年7月10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4)该文件无时间无具名,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5)宋子文拟调整中苏关系步骤签呈,1944年7月17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6)军委会参事室草拟调整战后中苏关系方案,1944年7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47)国民参政会秘书处:《增进中苏邦交意见书》,1944年7月10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8)杭立武《调整中苏关系方案》,1944年9月25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3/16。
(49)军委会参事室草拟调整战后中苏关系方案,1944年7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50)洛佐夫斯基致斯大林,1941年12月26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6卷,第665页。
(51)斯大林给罗斯福的信,1943年10月6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8卷,第43页。
(52)莫洛托夫给卡尔的信,1943年10月6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8卷,第44页。
(53)参见本书第三章第一节。
(54)斯大林给罗斯福的信,1943年11月10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7卷,第379页
(55)斯大林给罗斯福的信,1943年11月13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7卷,第385页。
(56)迈斯基给莫洛托夫的《关于未来和平的最佳基本原则》的报告,1944年1月14日,《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6卷,第699,708页。
(57)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945—1947)》,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8~9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58)《蒋介石日记》,1944年2月10日,上星期反省录。
(59)《蒋介石日记》,1945年2月17日;1945年2月,本月反省录。
(60)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五卷下册,第679~680页。
(61)《蒋介石日记》,1945年3月17日,上星期反省录。
(62)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五卷下册,第692~693页。
(63)Memorandum by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Secretary of the Navy,May 12,1945;The Secretary of War to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May,21,1945,FRUS,1945,Vol.7,pp.869,876-877.
(64)蒋介石致宋子文,1945年5月2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47页。
(65)蒋介石与彼得洛夫谈话记录,1945年6月3日,6月1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50,559~561页。
(66)宋子文致蒋介石,1945年5月26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48页。
(67)顾维钧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第537,564页。
(68)宋子文致蒋介石,1945年4月30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8/2。
(69)宋子文致蒋介石,1945年4月20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8/2。
(70)宋子文致蒋介石,1945年5月26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48页。
(71)傅秉常致宋子文,1945年6月1日,胡佛图书馆藏宋子文文件,盒号58/2。
(72)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五卷下册,第726页。
(73)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二次会谈记录,1945年7月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77~586页。
(74)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bassador in the Soviet Union,July,4,1945,FRUS,1945,Vol.7,pp.914-915.
(75)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三次会谈记录,1945年7月7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01页。
(76)蒋介石致宋子文,1945年7月6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593~594页。
(77)蒋介石致宋子文,1945年7月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06~607页。
(78)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四次谈话记录,1945年7月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10~611页。
(79)The Ambassador in China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uly 20,1945,FRUS,1945,Vol.7,pp.948-949.
(80)President Truman to Ambassador in China,July 23,1945,FRUS,1945,Vol.7,p.950.
(81)《蒋介石日记》,1945年7月28日,上星期反省录。
(82)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bassador in the Soviet Union,Aug.5,1945,FRUS,1945,Vol.7,pp.955-956.
(83)蒋介石致宋子文,1945年8月1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49页。
(84)王世杰日记,1945年8月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五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版,第14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书名、卷数、页码。
(85)宋子文、王世杰致蒋介石,1945年8月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44页。
(86)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全宗45,目录1,卷宗322,第82~91页。
(87)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88)莫洛托夫与宋子文、王世杰会谈记录,1945年8月11日,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06,目录7,案宗36,卷宗507,第100~107页。
(89)莫洛托夫与宋子文、王世杰会谈记录,1945年8月12日,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06,目录7,案卷36,卷宗507,第108~113页。
(90)“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二册,中苏关系卷,第47页。
(91)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第九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3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全宗45,目录1,卷宗322,第93~97页。
(92)莫洛托夫与宋子文、王世杰会谈记录,1945年8月12日。
(93)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第九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3日。
(94)1899年订立的中俄《勘分旅大租界专条》第七款商定:“所有辽东半岛以南庙群各岛不归租界之内,而中国允认不能将该群岛或一、二岛让与别国或别国之人,或永远或暂行享用,并不能在此群岛开设通商口岸,亦不能在此各岛准予他国人民造铁路、开矿及工商利益各事。”(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855页)。此款仅为限制中国不得将这些岛屿的权益让与第三国,并未限制中国本身的防务权。
(95)蒋介石与彼得洛夫谈话记录,1945年8月4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41页。
(96)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97)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七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7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全宗45,目录1,卷宗322,第72~80页。
(98)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七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7日。
(99)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100)莫洛托夫与宋子文、王世杰会谈记录,1945年8月11日。
(101)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第九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3日。
(102)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103)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第九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3日。
(104)莫洛托夫与宋子文、王世杰会谈记录,1945年8月14日,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06,目录7,案卷36,卷宗507,第114~117页。
(105)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106)《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五册,第137页。
(107)斯大林与宋子文第八次会谈记录,1945年8月10日。
(108)蒋介石致宋子文,1945年8月12日,“中华民国外交部”编印:《外交部档案丛书》,界务类第二册,中苏关系卷,第47页。
(109)蒋介石致宋子文、王世杰,1945年8月1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47~648页。
(110)《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五册,第149~150页。
(111)宋子文、王世杰致蒋介石,1945年8月1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48页。
(112)《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五册,第150页。
(113)王世杰致蒋介石电,1945年8月1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650页。
(114)实际签署时间为8月15日凌晨6时,但条约文本仍写着原定签约时间,即8月14日。
(115)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1331~1338页。
(116)顾维钧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第555~556页。
(117)世界知识社编:《反法西斯战争文献》,第31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