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争取战略优先与争取经济援助
一、力劝盟国改变欧洲第一战略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蒋介石起初对盟国在远东的行动持乐观态度,认为遭到日本主动攻击而蒙受重大损失的美国,必然会倾其全力给日本以严重打击。蒋介石认为,美英虽目前在远东遇挫,“但在世界整个局势与远东战事最后结果言,必可因此转祸为福,以英美此后不能不集中全力,先解决远东之倭寇”。(89)此时,远东及太平洋地区的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都大声疾呼,要求美国集中全力于亚、太地区。在美国国内,国会和舆论界也都要求把日本作为首要敌人,许多美国人都希望对珍珠港事件进行报复,麦克阿瑟(Douglas A.MacArthur)和许多海军将领都持有这种观点,并颇得公众和议会的支持。有一段时期,曾有一些议员在国会提出让麦克阿瑟将军担任军事作战的最高指挥官,指挥陆海空三军。
然而,蒋介石不久便发现,美国并不愿在太平洋上投入重大兵力。美国在欧亚战略优先选择、租借物资分配及联合参谋长会议组成等问题上,均不如中国此前所想象。尽管美国是因日本的攻击而参战的,但美国仍把德国作为最应被先击败的敌人,奉行欧洲优先的战略。中国所获得的物资援助远远低于美国给英国和苏联的援助。中国所呼吁成立的盟国远东军事联合指挥机构也迟迟未能成立,美英联合参谋长会议则起着实际上的盟军参谋部的作用,中国被排除于这一参谋长会议之外。
国民政府力图改变美英先欧后亚的战略。《蒋介石日记》中对此有较多记载:“英美战略思想,以大西洋为主太平洋为从之观念,以及保守为主进取为从之习性,应使之彻底改变,尤其使美国全力注重太平洋解决日本为第一要旨也。”“英美先解决德国而后对倭之方略错误,应使之彻底改正”。(90)蒋介石甚至把促使美国改变先欧后亚的战略作为国民政府的一项最重要的外交工作:“改变美国战略先解决太平洋倭寇之运动,非仅自救亦为救世也,应积极进行,此为我国最要之政策。”(91)
先欧后亚的战略,是美英根据敌方威胁的大小、实力的强弱所确定的共同战略。蒋介石认为,采取欧洲第一的战略一定是英国的坚持,是英国在牵着美国走。1942年1月,丘吉尔访美,与美方商讨军略。蒋在日记中写道:“英美海长皆设先解决德国而后对倭,此为最无常识之军略。英国丘吉尔此次亲访华盛顿,其目的全在要求美国主力集中大西洋而放弃太平洋之决战。而美国政府对此种最大关键,漫无方针,一任英国之玩弄,可危极矣。”(92)“英美一切设施与军略及行动,不惟无大军事家而且无普通军事常识,夜郎自大,一面侮人一面忌人,诚可叹也。”(93)
对于中国未能加入联合参谋长会议,蒋介石甚感不平,认为中国受到轻视。蒋介石在1942年1月的反省录中指出:“美英对于整个战局与太平洋战局仍无具体整个之组织,而惟其美英两国有关之战事乃有联合参部之组织,对于我国则摒诸列外,此于英美有何利益。即其期居领导地位,亦不能令我在组织之外也。或以俄国不愿加入其组织,不愿受其领导而故以我国为例示好俄国,犹待俄国加入再邀我国乎。如此轻蔑我国,可谓异甚。”(94)
然而,尽管蒋介石对欧洲第一的战略力持反对意见,并努力劝说美国改变这一战略,但收效甚微。欧洲第一战略是美国在权衡了德意日三国的工业和军事潜力后得出的结论。美国认为德国是最难对付的敌人,其工业基础雄厚,军事实力强,倘若美国先与日本厮杀得筋疲力尽,再与德军较量,恐难操胜算,因为那将给德国以充分的准备时间,使用全欧洲的资源和技术以加强军力,造成以逸待劳的有利形势。因此,不如以全力先与德国相争,待取胜后再趁势收拾日本。关于这一点,罗斯福对其幕僚曾有一明确的指示。他说:“我不赞成美国在太平洋对日本作一力求尽快击败它的全面努力”,“我们意识到日本的击败并不等于德国的击败。今年或1943年美国集中力量对付日本将会增长德国完成对欧洲、非洲统治的机会。另一方面,这是显而易见的,击败德国,或在1942年或1943年抑制住德国,将意味着最终在欧、非和近东地区击败德国的可能性。击败德国意味着击败日本,可能不需要再开火或丧失生命。”(95)
1941年1月,美英召开联合参谋长会议。英方在会前曾担心太平洋上发生的事件会改变美国的战略思想,担心美方会提出全力对付日本的计划。然而美国军方在会议上主动提出如下两点作为双方的共识:
(1)德国是举足重轻的轴心国家,大西洋和欧洲是决定性的战场。
(2)尽管日本加入战争,我们的看法仍然是:德国还是主要敌人,打倒德国是胜利的关键。德国一经击败,意大利的崩溃和日本的失败必然跟着而来。(96)
美英联合参谋长会议实际上成为决定盟国东西两个战场的军事战略的最高协调机构。中国对被排除于这一机构之外甚为不满,要求至少取得与英国平起平坐的地位。1942年七八月间,美国总统特使居里访华。蒋介石对居里表示,“美国诚意维护人类之自由,罗斯福总统已一再声言,深得我人之深信……倘世界战局由美国参谋本部指挥之,中国绝无闲言,愿服从其命令。今不幸非然,而为英、美两国之联合参谋会议,此为显视中国不能列于平等地位”。(97)
蒋介石在与居里讨论缅甸反攻计划时再次强调了对日优先战略的重要性。蒋表示,美国所计划的竭美国全力先打败德国而在远东沉机待变的战略,“不啻预示远东战事将予延长,思之自感惶惑,我国人民经久战之后,疲惫甚矣!倘此间战事再任延长,实将使彼等难任此严重之巨负,况此后多延一日,日本即得多一日之准备,或运用、或开发其新占领区域内之资源以自固,则他日欲击败之,将日增任务之艰巨,日增牺牲之重大”。(98)
蒋介石托居里转交致罗斯福函。蒋在该函中指出,目前远东战局确已到最严重的阶段,对于盟国方面,“最重要之一点,则余认为我盟邦必须从速确立统一之战略,与成立统一指挥之具体组织”。蒋称他已将他的种种看法详告居里,请其转达,希望罗斯福总统予以注意,“盖以余生平所留心研究者在于战略方面,自问对于日、德两国军人之作战心理与战略方式,较有深切之了解与心得,余对盟邦作战中所最忧虑者,惟战略方面,而余之所能贡献者,亦在战略方面,深信一得之愚,有足供阁下参考之价值”。(99)然而,罗斯福对蒋介石自以为长的战略思考似乎并不在意,也无意听取。
1942年9月7日,罗斯福发表炉边谈话,将全球战争分为俄国战区、太平洋战区、地中海和中东战区、欧洲战区这四大战区。罗斯福表示,尽管“不同的人迫切要求我们把兵力集中在这四个地区的这一个或那一个”,但“我们不会忽视这四大战区里的任何一个”。(100)罗斯福讲话中未提及中国战区(也许已将其包括在太平洋战区中,但其讲话中论述的皆是海洋作战)。蒋在日记中叹曰:“本日见罗斯福炉边播音,惟未提及中国战区,是其不加重视我中国更显然矣。”(101)
1943年1月,美英首脑在北非卡萨布兰卡举行会议,商讨盟军作战计划。会后,罗丘联名来电,表示美英战略仍以欧战为主,对远东战场则准备增加空军实力。对此,蒋很不满意,认为是“空言唐塞,并无共同战略与最高军事会议(中俄参加)之表示”。蒋介石认为:“可说此次会议又是罗斯福失败,而所成功者乃丘吉尔也。”(102)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而毫无效果,蒋介石虽把轻视亚洲与中国的主要责任归诸丘吉尔,但也逐渐对罗斯福的支持中国的诚意及魄力产生了怀疑。蒋介石感到,“对美所行,颇以罗斯福魄力不足缺乏诚意为念……此时我国只求于实际无损,战后能恢复台湾东三省外蒙,则其他外来虚荣皆可不以为意也”。(103)
二、美国提供5亿美元借款
珍珠港事件前,中国在争取美英经济援助的过程中可谓历经千辛万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美英成为共同作战的盟国,美英向中国提供援助的政治障碍已不复存在。在这一新的背景下,国民政府在积极向盟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的同时,也加大了向盟国争取经济援助的力度。
国民政府提出了一个向美英总借款达10亿美元巨款的设想,计划由美国提供5亿美元,英国提供1亿英镑(时价相当于5亿美元)。1941年12月29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令其向美方提出借款要求,蒋强调“盖此时若不能由英、美10亿元美金大借款接济中国,则中国人民心理必被动摇,尤其在日本初次胜利之时,敌伪以东亚为东亚人之东亚之理由,竭力鼓吹与煽惑作用发生影响之时,更不能不有此一借款急速成功以挽救国人心理与提高抗战精神也”。对于借款手续,蒋提出应与平常普通的财政借款不同,那些借款通常是要先商定用度方法。但此次,蒋要求“请英、美先承允此借款总数,至用度与办法当再容后共同详商也”。(104)
蒋介石提出的这一数额,令美英一些人士感到过高。美国驻华大使高思虽赞成向中国提供贷款,但认为蒋介石的要价过高了,“我确信蒋委员长所要求的信贷数额(共计约10亿美元),无论是从政治心理还是从财政经济观点来看,都超出了局势所需。由于现在没有任何依据真实数据作出的明确计划,便只能作一大概估计,我认为,最多不超过5亿美元的(美国与英国)信贷,便足以满足心理和财政情况的需求,超过此数的信贷会造成错觉并极易招致滥用”。(105)
1月8日,美国总统行政助理居里、助理国务卿伯利(Adolf Berle)一行,拜访财政部副部长怀特(Harry White)等人,商讨对华借款问题。伯利表示,“国务院每一个关心此事的人都认为,现在给予大量财政援助对于坚定中国士气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怀特在讨论中表示,“显然,少量贷款不会产生重大的经济政治影响。另一方面,中国货币处在明年会迅速加快贬值的阶段,从而削弱中国为其军事力量供给资金的能力。提供一笔足以制止通货膨胀的大额贷款,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在分析了中国的经济和财政状况后,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国的形势是严峻的,需要美国给予援助。然而,这一行动所冒的风险远远超出了财政部此前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要采取什么行动,那必定是基于政治和军事的考虑”。(106)
罗斯福对向中国提供贷款持积极态度。他在1月9日致函财政部部长摩根索(Jr.Henry Morgenthau)时指出,“关于中国贷款之事,我意识到中国目前很难给予什么抵押担保,但我仍急切地希望帮助蒋介石和他的货币。我希望你能够设法做到这一点”。罗斯福并设想,为了支持中国货币,美国可购买一定数量的中国货币,“即使此举意味着以后会损失掉一部分”。(107)
国务院的资深顾问亨贝克(Stanley K.Hornbeck)也力主向中国提供援助,而且不必等待英国便展开行动。他在致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备忘录中指出:“从政治动机来看,我觉得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向中国提供一笔贷款。我认为,我们应立刻进行,不必等待与英国磋商。我相信,如我们朝着一定方向首先行动,并树立了榜样,英国将会跟随。”他认为,美国应尽快采取行动,“最好在菲律宾败局(可能还有马来亚的败局)已定之前,对中国作出承诺”。关于贷款金额,亨贝克的态度比高思更为积极,他主张金额不低于3亿美元,最好不低于5亿美元。国务院的国际经济关系顾问菲斯(Herbert Feis)在这份备忘录上加注表示,“我完全同意。我强烈建议你立刻和总统讨论,以便尽快在原则上作出决定”,然后,通知中国政府,同时立即通知英国政府,表示希望英国也迅速采取类似行动。(108)
1月10日,国务卿赫尔正式致函财政部部长摩根索,提出借款要求。该函表示,“蒋委员长所提方案已经过非常仔细的研究。我认为作为战时政策的一项行动,并为防止因中国货币丧失信用、货币购买力贬低而导致损害中国的军事努力,美国政府现在向中国政府提供数额达3亿美元的财政援助是非常合适的。我认为,我国政府对此事作出决定无须等待英国对中国所提类似的英镑信贷请求的肯定态度”。(109)
1月12日,宋子文拜访摩根索,讨论借款问题。一直对援华持积极态度的摩根索表示,他极愿为中国帮忙,“无论如何困难,总当设法解决成功”。但对于借款方式他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表示,目前向国会提出总额高达5亿元而无确定用途的计划,颇难启齿,而且滇缅公路交通困难,难以将美国物资运入中国,借外债之通常效果已失。经其再三研究,认为借美金钞票用以每月直接向中国士兵发饷是一个较好的办法。美国币制信用甚高,既维持士兵生活,增加战斗能力,且可向议会报告此举可使中国更能牵制大部敌军,似较空洞办法易于动听而有实效。摩根索随后询问中国士兵每月粮饷多少,宋答称约法币15元,法币未贬值时合美金5元,但军官饷目不止此数。宋子文还提醒摩根索注意,除战斗兵员外,还有其他必要的辅助军费,各类单位如兵工厂、交通、电信、机场等,人员、士兵亦为数甚多。(110)
罗斯福对直接向中国军队发饷的办法表示赞同。次日,罗斯福在与摩根索讨论后,嘱其转告宋子文,美国愿每月负担100万中国军队的军费,官兵平均以每人10元美金计,即1000万元。讨论时在场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也表示,英国方面愿与美国同样办理,并请其转达宋子文。摩根索随即约见宋子文,转述了美英首脑的意见。宋子文对美英提出的这一办法表示赞同,他向蒋报告说,“按此项办法,英、美可以无条件共同负担我军费每月美金2000万元。我虽非一次之巨额收入,但每月有此接济,加以贷借案军械之供给,此后我军维持及整顿等问题,大致可以解决,如此事宣布,对国内外之影响,或竟甚于一次借我10亿元”。宋子文认为,至于原先考虑的以借款来维持法币之事,可以另觅途径,或在实际上动用此项每月的美金收入,一切均可从长计议。(111)
尽管蒋介石也急盼外援,但他显然要比宋子文考虑得更多,他担心此举会造成对中国军队控制权的侵蚀,会造成社会各部分的对立等。蒋在致宋子文电中指出,美方所提每月发军饷办法“理想似较简易,而于实际上诸多弊端:其一,此法可使中国军队与国家政府及社会经济形成对立或脱离关系,而且只有使我国经济、政治与法币之加速崩溃,不惟毫无补益而已;其二,我国今日军事与经济不能分离,而现在经济危急,故致军事不济,若拟增强军事,决非单纯军费之所能解决,必使经济与法币之信用提高与稳定,而后军事自能日起有功,此乃常理使然”。蒋介石担心美国索求对该款的使用控制权。他强调,此次借款“全在友邦表示对我信任,所以不能有任何之条件及事先讨论用途与办法,否则乃非对我表示信任,而等于普通借款必须有条件与监督用途,恐失盟邦互助之盛情也”。(112)
关于借款方式的讨论,持续了两个星期之久。在中国力争援助之时,在美国政府内部,包括国务院和军方,都提出了尽快提供对华援助的要求。亨贝克在1942年1月23日致国务卿信中指出,目前盟军节节败退,存在着中国与日本单独媾和的危险,如果美国仍然在贷款问题上久拖不决,“那就很有可能在今后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内失去我们在这一地区的三个作战伙伴中的最强者”。三天后,在与财政部官员商讨时,亨贝克再次强调,“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需要首先考虑这笔贷款的政治方面,只能在很小的程度上考虑它的财政方面。如果我们给予贷款,我们就要用来服务于政治和军事的目的,而不是把它作为一桩商场的或银行的交易。我们要迅速地慷慨地给予贷款”。(113)军方也认为,目前的形势很严峻,如果仰光和新加坡沦陷,将更有助于日本人在中国展开的宣传攻势,日本人正大肆宣传,白种人正遭受失败,黄种人应团结起来。陆军部长史汀生认为,“形势很严峻,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让他们继续战斗下去”。(114)
1月30日,宋子文面见罗斯福总统,提出借款5亿美元以挽危机的要求,并希望这一借款不能有任何条件的束缚。罗斯福表示同意,提出可采用租借物资或交国会通过的方式,宋担心,“国会手续繁琐,恐时不我待”。(115)当天,罗斯福召见赫尔、摩根索,讨论向中国借款问题,并表示无论如何这一借款必须成功。国务院与财政部商量的结果是,按中方要求数额提供对华贷款,不打折扣,鉴于数额巨大,将提交国会通过援华贷款案。对此,罗斯福在致副总统华莱士(Henry A.Wallace)信中写道:“本政府和中国政府的负责官员都告诉我,迫切需要立即向中国提供经济及财政援助,援助金额及方式均超过国会以往的授权范围。我相信,无论就中国国内经济还是就它在我们共同战斗中发挥最大军事效能的整体能力而言,此项额外援助定能加强中国的地位。因此,我极力主张国会为此事通过拨款法案。”(116)
蒋介石很快得知美方意向,2月2日,蒋急电宋子文,再次强调“借款方式与名义,皆可不拘,由美决定;我方所坚持者,乃无条件之借款,亦不能有任何拘束而已”。(117)
2月6日,美国国会迅速通过了罗斯福总统提出的5亿美元的援华法案。罗斯福当天即致电蒋介石,通报这一好消息。罗斯福称,国会对此项援华措施展现了不同寻常的速度及意见一致,该项措施在整个美国也受到了热心支持,这些都表明了美国政府及人民对中国所怀有的全心全意的尊重和钦佩,同时也表明美国在争取自由的伟大战争中帮助其伙伴的诚恳愿望和决心。“中国军队对野蛮入侵中国的侵略者的勇敢抵抗,赢得了美国人民和其他爱好自由人民的高度赞扬。武装和非武装的中国人民,面对巨大的困难,对拥有巨大装备优势的敌人已经进行了5年的坚决抵抗,这鼓舞了其他盟国的战士及全体人民。”罗斯福希望这一借款,“对于中国政府和人民应付由武装侵略所带来的经济财政负担,以及解决对于中国胜利抵抗我们的共同敌人至关重要的生产和收获方面的问题,将起到很大作用”。(118)
其后,在具体拟订贷款协定的过程中,中美之间曾发生一些争论,但以美方的退让而告终。美方原曾希望对贷款的使用加以一定的限制,其拟订的贷款草约第二条这样表述:“中国愿将本约中所列资金之用途,通知美国财政部长,并愿对该项用途随时征询其意见,美国财政部长愿就此项资金之有效运用方面,向中国政府提供技术上及其他适当之建议,以期完成本约中所述之目的。其因履行本约中所定财政协助而随时发生之技术问题,由美国财政部长及中国政府讨论之。”(119)但中方认为,这一条款限制了中国政府支配贷款的自由,要求删除。
美方稍后将该条加以修正,改为“为表示中美两国共同作战努力所凭借的合作精神起见,两国政府的相当官员应对于本协定所规定的财政援助所引起的技术问题随时商谈,并应关于如何最有效地使用这些款项以达到两国所期望的目的,互相交换情报及建议”。宋子文认为这一条款可以接受,但蒋介石认为,修改后的条款“仍会被解释作对于借款使用的行动自由的限制,而因此会使得对于公债、存款及其他基于该项借款的办法的群众反应,受到不良的影响”,他坚持要完全删除第二条。(120)
尽管美国政府官员,包括原先那些力主提供贷款的官员,对蒋的坚持甚为不满,认为蒋所要求的不是一笔贷款,而是一份礼物。他不仅要使中国获得没有任何限制的5亿美元,而且要使中国获得第一等的外交胜利。(121)但从大局考虑,美国还是决定作出妥协。副国务卿韦尔斯(Sumner Welles)于3月21日约见宋子文,一方面表示,美国人民迟早会坚持要求知道,美国提供的这项援助究竟如何确实援助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如果在协定中和达成协定的会谈记录中,没有中国政府应向美国政府提供此项资金用途的充分情报的规定,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害两国利益及两国关系的局面”,同时也表示,他理解中国政府希望这一援助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援助的要求。因此,他提议,由中国政府向美国政府作一单方面的声明,表示鉴于两国间此项愉快的合作,中国政府拟随时将使用此笔援款的情况充分通知美国财政部部长。宋子文当即表示同意。(122)
3月31日,中美签订了5亿美元借款协定。这一借款,不仅数额巨大,对中国抗战有实质性的支持作用,它还具有重要的政治指标意义。以往中国与外国订立的借款,大多是有附带条件的。即便是抗战前期与美国订立的那些援助性借款,也是以桐油、滇锡等物资作担保的。这一次,中国得到了一笔无担保、无利息、无年限、无指定用途的贷款,这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中国地位的提高。
三、英国借款姗姗来迟
在向美国争取贷款的同时,中国也向英国提出贷款支持的要求。但中英之间的交涉却要困难得多。1942年2月3日,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致函蒋介石,表示英国政府已同意给予中国财政援助。但是,由于英国本身需求甚多,财力所限,“其援助之能力难免受有限制”,因此,英国政府不能按照中国所要求之数提供贷款。英国同意,向中国提供不超过5000万英镑的贷款,英方还要求,提供这些贷款的“时间条件及战争上之用途,由中、英两国政府商酌决定”。(123)同日,英方在伦敦宣布了这一消息。
然而,英方宣布同意提供这一贷款,考虑得更多的是通过此举作出支持中国的姿态。即使是这一已经打了对折的数额,英方也未准备实际支付。中英之间有关借款协定的交涉进展缓慢。直至中美借款协定完成签署后,中英交涉仍没有眉目。在4月17日的日记中,蒋介石带有怒气地写道:“对英国借款不签约之举动,应严斥之,英人不可予以体面也。”(124)次日,蒋介石致电顾维钧,要他催促英国尽快达成借款协定。蒋询问:“美国借款已如约交付,而英国借款至今尚滞疑不定,未知何故?”蒋称英国如此态度,“使我全国军民因感奋而失望”。蒋要顾维钧转告英政府,希望中英协定早日签字,“其所有条文性质,不宜越出美国条文之外,以英与美皆为我盟国,其对我经济共同之义务,不可有宽苛之分,更使我军民对英发生其他感想。如果必须另订有拘束或限制之条件,则中国为两国感情与战友关系计,不敢接受,不如不借之为愈。惟无论借与不借,皆应从速决定,并正式宣布为要”。(125)
中国与英国在如何使用贷款上存在着分歧,英方要求将贷款用于在英镑区的购物,而事实上英镑区并无太多的富余物资,即使拿到贷款也可能出现无物可购、有钱无法花的局面。鉴此,中方希望将更多的贷款用于发行公债的担保,但英方不同意这样做。艾登一再向顾维钧说明英国财政拮据的情况,“因英国作战为日较久,对于援助中国,其财力不免稍逊。英国财政年度甫告结束,短绌270亿镑,下年度经常支出预计为50002.87亿镑,其不敷之数约占40%以上,须以税收以外之方法补足”。艾登称,英国本身还一直在纽约市场上抛售它所拥有的外国证券换取现款,以购买美国武器。即便把英国所有的海外财源用于支付各项需要,也还很吃力。艾登还表示,即使英国马上提供5000万英镑,中国也无法充分加以利用,因为这笔贷款是用来采购英国货物的,而此时欧战方酣,中国所需要的许多物资,英国根本无法供应。因此他认为贷款的数目应减为1000万英镑。(126)顾维钧终于明白,“所谓贷款,只不过是一个姿态,其用意是进行宣传和增强中国人的士气,并没有真正实施的打算”。(127)
这样,直到1944年5月,中英才订立了《财政援助协定》。英国政府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总数不超过5000万英镑的借款,其用途为:
(1)在战争时期偿付为适应中国政府因战事所发生之国家需要所购买之物资,其物资以在英镑区域所生产或制造者为限。
(2)在英镑区域内与上项购买有关之服务费用。
(3)为使中国政府得以发行国内公债,以制止通货膨胀起见,经中、英政府同意,以首次不超过1000万英镑之数,为发行此项公债之担保。
(4)支付中国在印度及缅甸军队薪给及在当地开支所需费用。
(5)支付经两国政府随时商定同意的在英镑区域内因作战所产生的其他服务费用。(128)
【注释】
(1)《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8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以下所引蒋日记出处同此)。
(2)《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14日,上星期反省录。
(3)苏联大使潘友新、美国大使高思(Clarence E.Gauss)出席了会议。英国大使卡尔(Archibald C.Kerr)时在成都,未能赶回,稍后告知其会议内容。
(4)蒋介石致苏、英、美各国大使,1941年12月8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第3卷,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年版,第41页。以下简称《战时外交》,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5)蒋介石致宋子文,1941年12月10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52页。
(6)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章百锋、庄建平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十三《抗日战争》,第4卷,陶文钊主编:《抗战时期中国外交》,下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9页。以下简称《抗战时期中国外交》。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7)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bassador in China,Dec.9,1941.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ed..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41,Vol.4,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6,p.739.以下简称FRUS,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书名、卷数、页码。
(8)《国民政府对日宣战布告》,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421号,1941年12月10日,第1页。
(9)《国民政府对德意志意大利宣战布告》,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421号,1941年12月10日,第1页。
(10)《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9日。
(11)蒋介石致宋子文,1941年12月10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52页。
(12)艾登致卡尔,1941年12月12日,陶文钊主编:《抗战时期中国外交》,下册,第1040~1041页。
(13)President Roosevelt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Chinese Executive Yuan,Dec.14,1941,FRUS,1941,Vol.4,pp.751-752.
(14)艾登致卡尔,1941年12月14日,陶文钊主编:《抗战时期中国外交》,下册,第1050~1051页。
(15)中、美、英、澳联席军事会议记录(摘要),1941年12月2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83~92页。
(16)《蒋介石日记》,1942年12月23日、24日。
(17)蒋介石致宋子文,1941年12月8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42页。
(18)潘友新与蒋介石谈话记录,1941年12月8日,C.Л.齐赫文斯基主编,B.C.米亚斯尼科夫、A.M.列多夫斯基、P.A.米罗维茨卡娅编:《20世纪俄中关系》第4卷《苏中关系(1937—1945)》,莫斯科:历史思想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71~672页。
(19)《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8日。
(20)蒋介石致宋子文,1941年12月10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52页。
(21)斯大林致蒋介石,1941年12月1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391~392页。
(22)《蒋介石日记》,1942年12月14日,上星期反省录。
(23)卜道明致蒋介石,1941年12月1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392页。
(24)蒋介石致斯大林,重庆,1941年12月17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68~69页。
(25)邵力子致外交部,1941年12月1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26)邵力子致外交部,1941年12月2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761/128。
(27)艾登同斯大林第四次会谈,1941年12月20日,沈志华执行总主编、张盛发主编:《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6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6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28)世界知识社编:《反法西斯战争文献》,北京: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4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29)《联合国家宣言》,1942年1月1日,《反法西斯战争文献》,第34~36页。宣言的初始签字国为美国、英国、苏联、中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波兰、南非联邦、南斯拉夫等26国。到战争结束前,陆续加入者又有21国,其加入时间分别为:墨西哥,1942年6月5日;菲律宾,1942年6月10日;阿比西尼亚,1942年7月28日;伊拉克,1943年1月16日;巴西,1943年2月8日;玻利维亚,1943年4月27日;伊朗,1943年9月10日;哥伦比亚,1943年12月22日;利比里亚,1944年2月26日;法国,1944年12月26日;厄瓜多尔,1945年2月7日;秘鲁,1945年2月11日;智利,1945年2月12日;巴拉圭,1945年2月12日;委内瑞拉,1945年2月16日;乌拉圭,1945年2月23日;土耳其,1945年2月24日;埃及,1945年2月27日;沙特阿拉伯,1945年3月1日;叙利亚,1945年3月1日;黎巴嫩,1945年3月1日。
(30)宋子文致蒋介石,1942年1月1日,叶惠芬编:《中华民国与联合国史料汇编——筹设篇》,台北:“国史馆”2001年版,第4~5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31)《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3日。
(32)President Roosevelt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Chinese Executive Yuan,Dec.29,1941,FRUS,1941,Vol.4,pp.763-764.
(33)蒋介石致罗斯福,1942年1月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98页。
(34)蒋介石致宋子文,1942年1月4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99页。
(35)蒋介石致宋子文,1942年1月2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114页。
(36)史汀生致宋子文,1942年1月29日,世界知识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一辑,北京:世界知识社1957年版,第495页。
(37)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上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8年版,第15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38)《蒋介石日记》,1942年元月反省录。文中黑体字为笔者标出,以显示与《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的区别。
(39)此时,中国还有意编组中国远征军第二路部队,用于越南方向的作战,但后因情况变化未实施。
(40)该师师长戴安澜亦因此役声名大振。同年7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追授戴将军以军团功勋章,表彰他在缅甸作战中的显著战绩以及他为中国陆军所赢得的卓越声誉。
(41)为此,英国政府后来向新38师师长孙立人等颁发了勋章。(www.xing528.com)
(42)杜聿明:《中国远征军入缅对日作战述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远征印缅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43)孙科:《三民主义的世界性》,重庆《中央日报、扫荡报》联合版,1942年7月16日,第3版。
(44)金九致林森,1941年12月10日,赵中孚、张存武、胡春惠主编:《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2册,台北:“国史馆”1990年版,第375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45)孙科:《韩国独立问题》,《孙科文集》,第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第84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46)《徐恩曾致朱家骅》,1941年12月11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8年版,第562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47)金九:《关于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之节略》,1942年1月31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566~567页。
(48)罗敏:《中国关于战后越南问题的认知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术论坛(2002年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11页。
(4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570页。
(50)杨天石:《蒋介石与韩国独立运动》,《抗日战争研究》,2000年第4期,第11~12页。
(51)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台北:综合月刊社1974年版,第93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52)重庆《中央日报》,1942年11月4日。
(53)邵毓麟:《如何解决“日本事件”》,重庆《大公报》,1943年1月3日。
(54)石源华:《论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的援朝政策》,《抗日战争研究》1994年第2期。
(5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584~585页。
(56)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2年4月,赵中孚、张存武、胡春惠主编:《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2册,第379页。
(57)王宠惠呈蒋介石开罗会议开会日志,1943年12月,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529页。
(58)王宠惠呈蒋介石开罗会议开会日志,1943年12月,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532页。
(59)万仁元、方庆秋主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机密作战日记》,上册,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第536~539页。
(60)孙科:《韩国独立问题》,《孙科文集》,第3册,第846~847页。
(61)石源华等著:《近代中国周边外交史论》,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9页。
(62)竺可桢:《世界大战后之越南》,《中央周刊》,第4卷第50期,1942年7月23日。
(63)蒋介石与居里谈话记录,1942年8月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679页。
(64)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下册,第944页。
(65)《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日。
(66)《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30日。
(67)《蒋介石日记》,1942年2月7日,上周反省录。
(68)《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9日。
(69)丘吉尔致蒋介石,1942年2月3日,陶文钊主编:《抗战时期中国外交》,下册,第1057页。
(70)印度事务部致印度总督,1942年2月3日,陶文钊主编:《抗战时期中国外交》,下册,第1058页。
(71)Aron Shai.Britain and China,1941-1947.London:Macmillan Print Ltd.,1984,p.58.
(72)蒋介石林里斯哥谈话记录,1942年2月10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354~358页。
(73)《蒋介石日记》,1942年2月15日;蒋介石与尼赫鲁谈话记录,1942年2月17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405~411页。
(74)蒋介石与甘地谈话记录,1942年2月18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411~423页。
(75)蒋介石告别文告,1942年2月21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3卷,第431~433页。
(76)《蒋介石日记》,1942年2月26日;1942年3月反省录。
(77)《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3日。
(78)《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4日。
(79)《中央日报、扫荡报》社论,1942年7月28日。
(80)《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28日。
(81)《蒋介石日记》,1942年8月10日。
(82)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上册,第176页。
(83)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上册,第177页。
(84)《蒋介石日记》,1942年9月14日。
(85)《蒋介石日记》,1942年9月15日。
(86)蒋介石与威尔基谈话记录,1942年10月5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760~761页。
(87)《蒋介石日记》,1942年10月5日。
(88)《蒋介石日记》,1943年10月24日,补记。
(89)《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10日。
(90)《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7日,1942年1月17日。
(91)《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4日。
(92)《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0日。
(93)《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4日,上星期反省录。
(94)《蒋介石日记》,1943年1月,本月反省录。
(95)Grace P.Hayes.The History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in World WarⅡ: The War against Japan.Annapolis:Naval Institute Press,1982,p.153.
(96)[美]舍伍德著,福建师范大学外语系编译室译:《罗斯福与霍普金斯——二次大战时期白宫实录》,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页。
(97)蒋介石与居里谈话记录,1942年7月2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636~637页。
(98)致居里代表备忘录,1942年8月6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印,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7卷,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年版,第25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99)蒋介石致罗斯福,1942年8月6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7卷,第250页。
(100)关在汉编译:《罗斯福选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75~376页。
(101)《蒋介石日记》,1942年9月9日。
(102)《蒋介石日记》,1943年1月27日。
(103)《蒋介石日记》,1943年1月29日,1月28日。
(104)蒋介石致宋子文,1941年12月2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25~326页。
(105)Ambassador in China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an.8,1942,FRUS,1942,China,pp.425-426.
(106)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Jan.8,1942,FRUS,1942,China,p.424;Memorandum for the Secretary's files,Jan.9,1942,Prepared by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United States Senate,Morgenthau Diary(China),Washington: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5,Vol.1,pp.565-566.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107)White House Messenger,Jan.9,1942,Morgenthau Diary(China),Vol.1,pp.566-567.
(108)Memorandum by the Adviser on Political Relation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an.10,1942,FRUS,1942,China,pp.433-434.
(109)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Jan.10,1942,FRUS,1942,China,p.434.
(110)宋子文致蒋介石,1942年1月1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29~330页。
(111)宋子文致蒋介石,1942年1月1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30~331页。
(112)蒋介石致宋子文,1942年1月15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32页。
(113)Memorandum by Adviser on Political Relation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an.23,1941;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by the Adviser on Political Relations,Jan.26,1942,FRUS,1942,China,pp.443,445.
(114)Morgenthau Diary(China),Vol.1,pp.632-634.
(115)宋子文致蒋介石,1942年1月30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33页。
(116)President Roosevelt to Vice President,Jan.31,1942,FRUS,1942,China,pp.454-455.
(117)蒋介石致宋子文,1942年2月2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34页。
(118)President Roosevelt to Generalissimo,Feb.6,1942,FRUS,1942,China,pp.456-457.
(119)摩根索致宋子文,1942年2月21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1卷,第340页。
(120)宋子文致培尔,1942年3月19日,世界知识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一辑,第509~510页。
(121)Memorandum by the Adviser on Political Relations,Mar.19,1942,FRUS,1942,China,pp.486-487.
(122)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by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Mar.21,1942,FRUS,1942,China,pp.488-489.
(123)卡尔致蒋介石,1942年2月3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260页。
(124)《蒋介石日记》,1942年4月17日。
(125)蒋介石致顾维钧,1942年4月18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261~262页。
(126)顾维钧、郭秉文致孔祥熙,1942年5月19日,秦孝仪主编:《战时外交》,第2卷,第267~268页。
(127)顾维钧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128)财政援助协定,1944年5月2日,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北京: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297~129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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