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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战争后国民政府的对外政策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对支持周边国家表现出更多的热情,认为这是一个大国应该负起的责任。中国还试图对英国与印度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敦促双方合作抗日。国民政府对朝鲜的复国愿望表示了同情和支持,主张应及早承认韩国临时政府。

太平洋战争后国民政府的对外政策

第二节 支持周边国家的抗日活动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开始在国际舞台上担当更为积极的角色。人们对支持周边国家表现出更多的热情,认为这是一个大国应该负起的责任。如立法院院长孙科便积极提倡一种具有世界眼光的三民主义。他认为,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不只是要求中华民族在国际上获得平等,还要求世界各民族一律平等,“如果单独顾到本身的自由平等,抗战胜利以后,中国在国际上得到平等的地位,大家便感觉满足,不管旁的弱小民族,不过问朝鲜、越南、暹罗,印度得到得不到自由,认为那不是中国的事情,那就完全违反我们的民族主义”。(43)作为东亚的一个大国,中国重新负起了对地区邻国的道义责任,积极支持朝鲜和越南两国人民的抗日斗争,支持他们在战后取得独立。中国还试图对英国与印度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敦促双方合作抗日。

一、扶助朝鲜抗日力量

中国支持朝鲜人民的抗日活动由来已久。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韩国独立运动的支持公开化。在中国境内活动的韩国独立运动主要有两大力量:一是以金九为中心的韩国独立党和韩国临时政府,军事组织有韩国光复军;一是以金若山为中心的朝鲜民族革命党等团体,军事组织有朝鲜义勇队。国民政府同时支持韩国独立运动的各派系,通常由国民党中央党部联络韩国独立党和韩国临时政府,由军事委员会联络朝鲜民族革命党。对他们,既给予政治上的支持,也给予经济上的大力扶助。同时,在军事上把朝鲜武装力量编入中国军队的抗战序列。朝鲜义勇队由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一厅指挥,被分别派往13个省份的前线,协助中国军队作战,韩国光复军名义上隶属于韩国临时政府,实际上也由中国军方直接指挥。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韩国临时政府于12月9日发表对日宣战声明书,宣布“韩国全体人民,现已参加反侵略阵线,为一个战斗单位,而对轴心国宣战”。同日,韩国临时政府主席金九致书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表示“韩国之独立及全世界弱小民族之完全解放,全赖贵国对日宣战及获得光荣的最后胜利而完成,敝政府为加强反侵略阵营,特此对日宣战”。(44)1942年1月1日,重庆韩侨举行集会,以大会名义致电中、美、英、苏四国元首,要求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准许朝鲜以第27个参战国的资格加入对日作战的盟国。

国民政府对朝鲜的复国愿望表示了同情和支持,主张应及早承认韩国临时政府。3月22日,立法院院长孙科在东方文化协会、国际反侵略分会、国民外交协会等团体于重庆主办的韩国问题演讲会上公开表示,“我们不但是要主张韩国独立,还要援助并促成韩国的独立”,“我们目前要援助韩国独立,最重要的是承认韩国的临时政府”。(45)

从防止苏联介入的角度考虑,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局长徐恩曾也主张应及早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他在致朱家骅函中指出,“苏联远东军方面有韩籍红军三四万人,训练有素,日苏一旦开战,即有组织苏维埃政府之可能,且韩国光复军,我已予以支援,故对韩国临时政府,应早予承认”。(46)

韩国临时政府积极争取中国承认并期望通过中国推动国际社会的承认。金九于1942年1月致书国民政府,称早年孙中山先生曾有协助韩国独立之诺,“目前中国已为世界四强之一,为世所公认,倘以领导东方各民族革命者之资格,重践前言,率先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并提请同盟各国一致承认,提高其国际地位,俾达成光复旧疆之目的,则不仅全韩民众,欢欣鼓舞,即世界友邦,亦必更为赞佩”。(47)

对于扶助像朝鲜这样的历史上曾经与中国有过宗藩关系的周边国家,舆论界表现出相当的热情。一些人认为这是中国的责任:“兴灭继绝,济弱扶倾,是数千年来我国对外政策上的传统精神。为了救助邻邦,中国人在朝鲜、越南、暹缅,且曾兴过仁义之师,流过光荣之血!”他们认为,今天的中国对这些周边国家再次负起责任,是理所当然之事,“我正已踏上复兴之路,宛如旭日东升的中国,起而负救护的责任,实为势所必至,理所固然,任何人无怀疑或反对的余地”!(48)

1942年7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成立了高级别的朝鲜问题专案小组,以戴季陶、何应钦、王宠惠、陈果夫、朱家骅、吴铁城王世杰等7人为委员,王宠惠、吴铁城为召集人。(49)同月,军事委员会初步拟定《对韩国在华革命力量扶助运用指导方案》。该方案提出,今后国民政府的对韩工作应“为多党之运用,不必固执一党,并须使其能协同工作”,“对韩国临时政府,须使其能领导各党派力量,实行民主政治,不采一党包办之政策”。关于承认问题,“随时考虑,应合国际情况,适时承认”等。8月1日,国民党中央韩事专案小组讨论了军委会提出的这一方案,对多党运用的方针作出调整。小组作出三点决定:

(1)原则上确定先于他国承认韩国临时政府,时机由政府抉择。

(2)在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尚未表面化以前,只能承认一个团体为对手方。

(3)对韩国在华革命力量的借款,由党出面,以宽大与自由之精神为原则。(50)

此后,专案小组又明确了对在华韩国党、政、军各方面指导接洽的职责,决定除军事方面由军事委员会负责外,其他党政方面统由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主持。对是否应在此时提出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国民党高层内部存在着分歧,多数人主张承认,但何应钦力主谨慎,会议遂议由蒋介石决定承认时机。

10月8日,蒋介石对军委会所拟的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蒋介石同意了先于其他国家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原则,但认为不必“只承认一个团体为对手方”,不必急于如此限定援助对象。蒋认为党政军事务事实上不可分离,应予统一运用及指导。除何应钦外,应再指定一两人参加主持援韩工作,以后有关韩国之问题,统由此数人协商办理。12月27日,蒋介石批准了修改后的《扶助朝鲜复国运动指导方案》,该方案规定的扶助方法有:

(1)于适当时期,先他国而承认韩国政府,其时机由总裁指示,交外交部办理。

(2)韩国光复军暂直隶军事委员会,由参谋总长掌握运用,并派遣一部分参谋及政训人员协助其作战、训练及宣传工作。

(3)韩国临时政府及各革命团体应配合盟国作战方略及我军部署,从事各项规定工作。

(4)各项军事费用由军事委员会借给,党务政治费用,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借给。(51)

同一天,蒋介石批准今后由军委会参谋总长何应钦、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朱家骅、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三人主持援韩工作,规定今后有关援朝问题,不论政治、经济、军事,统由他们协议办理,意图改变以往政出多门的现象。

1942年8月9日,行政院政务处处长蒋廷黻发表谈话,希望联合国家通过类似《大西洋宪章》那样的宣言,保证韩国在战后独立。1942年11月,中国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开表示中国政府将支持韩国在战后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并强调说明,支持韩国独立是中国的国际义务而不是权利。(52)1943年1月3日,外交部情报司司长邵毓麟在《大公报》发表文章,主张战后朝鲜应立即独立。该文指出,“至于朝鲜之独立,已为必然之结论。朝鲜为日本大陆侵略政策之跳板,其独立之被侵,为甲午战争之起点,日俄战争之诱因,且亦为此次太平洋战争之远因”,因此,朝鲜独立重建,应是中日战争的必然结果,事实上也是盟国协同作战的共同目标之一。(53)该文引起外界较大关注,美国驻华大使高思认为它代表了中国政府的见解,将该文全文电报美国国务院。1943年7月26日,蒋介石在会见韩国临时政府主席金九等人时明确表示,“韩国在战后应予独立,系中国政府决定之政策”。(54)

1943年8月,蒋介石为处理朝鲜问题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

(1)处理党派问题,韩国各党派原不必强求其统一,但宜择优扶植,使其能领导独立运动,查目前各党派中,以韩国独立党组织较健全,历史亦久,今后应以该党为中心,扶植其领导地位。

(2)处理政治问题,我国对韩国政府现虽尚未承认,惟兹后有关朝鲜独立运动之政治事宜,应侧重以韩国临时政府为对象,以消弭其内部政争。

(3)处理军事问题,调整光复军之高级人事,培植临时政府下统一的军事力量,使其集中意志,灵活指挥。(55)

国民政府还积极在国际间展开活动,希望获得其他大国对朝鲜独立的支持。对此,英、苏反应冷淡,即使是美国,也有不少顾忌。在罗斯福的心目中,朝鲜是日本的殖民地,其处理问题应纳入整个世界殖民体系的处理之中,而不必单独提出。1942年4月,宋子文向罗斯福提及朝鲜独立问题时,罗斯福表示,“承认朝鲜独立本拟俟印度问题完全解决,同时宣布。今印度事搁浅,日敌猖獗之时,单独提出朝鲜问题,似不切实”。(56)1942年5月,美国驻华大使高思致函中国外交部,表示美国无意立即承认在华的韩国团体,因为他们彼此间既不能合作,又未能获得韩国本土人民的支持。此外,美国还须顾忌到在美国、在苏联的各韩侨团体。1943年5月,美方再次向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表示,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一事最好暂时搁置不谈。

面对韩国独立运动内部的派系分裂,国民政府力图加以整合。1942年元旦,郭泰祺在会见金九、金若山时表示,国民政府有意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他同时指出,朝鲜各党派的团结合作与国际外交承认有密切关系,对双方都施加了一定的压力。为了进一步促成各派系的联合,国民政府决定改变以前同等对待、多头援助的做法,改为以扶助韩国临时政府为主的方针,强化该政府的地位。在中方的努力下,1942年5月,朝鲜民族革命党领导的义勇队并入韩国光复军,金若山出任新增设的光复军副司令。中方同时施加压力,促使韩国独立党开放政府。1942年12月,韩国临时议政院和内阁扩大,容纳民族革命党人参加政府,初步实现了两派的合作。

经过中方的不断努力,美国的态度有所变化。开罗会议上,中方提出了保障朝鲜战后独立的要求。蒋介石首先在与罗斯福的讨论中达成共识。罗斯福同意,战后应使朝鲜获得自由与独立。至于如何使朝鲜重建自由与独立,则应由中、美两国协助朝鲜人民达成目的。(57)

中美所提出的开罗宣言草案中,双方同意于适当时期,“使朝鲜成为一自由与独立之国家”。但英方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改为“使朝鲜脱离日本之统治”。中国代表王宠惠当即表示反对。他指出,朝鲜原由日本侵略吞并,日本的大陆政策即由吞并朝鲜而开始,如仅言“脱离日本统治”而不言其他,“则只为将来留一重大之问题,殊非得计”,现在就应决定朝鲜将来的独立地位。王宠惠强调,在公报中写明此点,在中国看来“甚为重要”。(58)英方又表示,此事英国内阁尚未讨论,不宜未经阁议而在此间决定;而且,这一问题事先未与苏联接洽,苏联对此事的态度也无从知悉,应顾及苏联的立场。但美国代表随即表示,罗斯福总统认为,这一问题似与苏联没有关系,没有必要与苏联商量。在中方的坚持和美方的支持下,战后朝鲜独立的内容被明确写进了《开罗宣言》,宣布“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正式获得了朝鲜独立的国际保证。

二、支持越南独立运动

对越南独立运动的支持稍有不同。战前,越南是法国的殖民地,受对法关系的制约,中国对越南独立运动的支持是有限度的,主要限于容纳越南各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抗战爆发后一段时期仍是如此。法国在欧洲战败后,法越当局与日本合作,中国对越南独立运动的支持遂转趋积极。中国境内开办了各种训练班,为越南独立运动培训大批青年骨干。这些青年骨干后来成为独立运动的主要力量。(www.xing528.com)

对越工作主要由军事委员会桂林办公厅及第四战区司令长官部负责进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第四战区加强了对越南民众的宣传工作。第四战区司令长官部轮流约请越南在华的重要领导人撰写演讲稿,每周三次在国际电台向越南民众进行广播。

1942年3月,第四战区拟定出《对越策动计划大纲》,提出“战区应利用政治、外交等手段之掩护,积极策动组织越南民众武力,并各地华侨,争取法越政府暨其部队之向心,即扶植指导越南诸党派,以期控制全部越南之潜力,使能与国军立于同一战线,共同打击倭寇。最低限度不使供敌使用,以期我入越作战收最大之成效”。其时,在中国境内活动的越南各革命团体有越南国民党、越南独立同盟会、越南民族解放同盟会及越南复国军等,他们不相统属,互存成见。为加强斗争成效,该大纲力图使这些组织“在使其对我能确实协助,并了解我扶助其解放之诚意之下,互相团结”,决定将这些团体中的忠实负责者、中坚分子及侨胞领袖,“重新合并组织一越南反侵略同盟会,设置柳州,直接受本战区之监督、指导,重新决定其工作方针,坚定其信仰,以消弭其纷错之现象,期收确实协助之效”。(59)

3月22日,立法院院长孙科在重庆发表演讲,主张在战后应“恢复所有的民族国家”,“实现弱小民族的独立自由”。他呼吁盟国像宣布《大西洋宪章》一样,宣布一项“太平洋宪章”,承认印度、越南、韩国及菲律宾的独立地位。(60)这是中国政府要员第一次公开主张越南应该获得独立,对越南独立运动志士鼓舞很大。

1942年10月,在中方的协调下,越南国民党、越南民族解放同盟会、越南复国同盟会等团体以及一些独立人士在柳州联合成立越南革命同盟会。该同盟会政纲规定:其最高目的为“联合全越民众及中国国民党,打倒日、法帝国主义,恢复越南国土,建立自由平等之民主国家”。为实现这一目的,“决以全越民众力量与中国国民革命军并肩作战,以驱除日、法帝国主义者,肃清一切侵略势力”,“须联合各同盟国家如中、美、英、苏等国,尤其是中国,切求其援助,以建设越南民主国”。(61)同盟会选出张佩公、阮海臣、武鸿卿三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同盟会下设7个组,分别为秘书组、军事组、组织组、宣传组、训练组、财务组、交际组。

为加强联络及帮助解决各种困难,第四战区向越南革命同盟会派有指导代表。起初,指导代表由第四战区政治部主任兼任。1943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指导,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亲自兼任指导代表,战区政治部主任任副代表。此后,还成立了“指导代表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越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令长官部高级参谋肖文中将担任。

人们开始考虑战后越南的前途。大多数人都支持越南独立,也有人表示,如果越南无法独立,则中国应积极介入,当仁不让。一篇题为《世界大战后之越南》的文章可说反映了不少人的心态。该文称,中国虽与越南在历史、地理、经济、国防方面有着密切关系,“但吾人决不主张藉同盟国之胜利,不得越南人之同意,以恢复我国之失土,因之予人以怀抱侵略野心之嫌疑”,因此,中国应力争越南的独立。但是,“如因越南民族尚无充分之预备,而须另一国家暂为代管,则我国当仁不让。即越南民族,亦必乐于重归祖国之怀抱也”。(62)

中国还在国际间积极活动,推动盟国对越南独立的支持。在这一方面,美国是中国最为重要的盟友。美国总统罗斯福一直不赞成在战后恢复旧日殖民主义的统治,他也不希望在战后让法国重返远东殖民地。1942年8月3日,美国总统特使居里(Lauchlin Currie)访华时曾对蒋介石透露,罗斯福反对战后把印度支那交还法国。他提出,对于一些落后国家,战后可以由其临近的两三个国家联合托管,并承诺在若干时期之后,恢复其自由,“此种办法,使一国政治,由二、三国共同主持之,则该国即得不再沦为殖民地之保证”。居里并称,这一问题与中国关系很大,中国可能就是这两三国之一。(63)

开罗会议上,蒋介石在与罗斯福会谈时表示,战后越南不能交给法国,法国统治越南近百年,并没有尽到训练越南人的责任,法国在越南只有取而无予。罗斯福曾提议,战后将越南归还中国,蒋介石未予接受。罗斯福又提出了国际托管的主张,提议由中、美、英、法、俄、菲各派一人,与越南人2人,组成托管机构,训练越南人成立自治政府。蒋对此表示原则上赞成。蒋介石又向罗斯福提议,中美应共同努力帮助越南战后取得独立地位,并提议发表一份宣言,主张越南战后独立。但罗斯福对发表宣言一事未置可否,这一提议遂被搁置。(64)

三、调解英印纠纷

比较起来,如果说对朝、越、缅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尚有历史因素的影响,那么,考察中国对英印事务的介入,则更能看出此时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为印度在历史上与中国并无宗藩关系,且正处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此时,印英当局与印度国大党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中国担心无法获得印度人民支持的印英政府将难于抵御日军的进攻,而给盟国反法西斯战争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蒋介石在1942年1月初便注意到这一问题,希望“确保印度与大战期中如何使印度及南洋各殖民地民族贡献其人力物力,而不为敌国所煽惑,甚至于发生叛乱也”,“否则,各殖民地最后必被敌国利用倒戈,此比军事计划更应注重也”。(65)蒋介石决定出访印度,劝说英印双方在对日战争的大局之下作出妥协。蒋决定出访本身便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近代以来中国领导人第一次走出国门。

1942年2月4日,蒋介石夫妇一行启程访印,随行人员有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国民党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兼中央政治学校教育长张道藩、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董显光等人。英国大使卡尔、英国驻华军事代表团团长戴尼斯陪同离渝。蒋介石为此行确定的目标是:“甲、劝英印互让合作;乙、劝印多出兵力;丙、劝英允许印自治;丁、为将来中印合作基础;戊、宣传三民主义。”(66)

蒋介石一行经缅甸飞印。蒋在出行途中的一则日记,显示了他此行怀有一种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大国责任感。蒋在日记中写道:“初次经缅抵印,所经之地,皆为我旧日之国土,披阅缅暹越南史地,不禁憎我失土之耻,又念唐明建国之大东亚民族之盛,不得不自负此重任,以报我列代祖先恢复我民族光荣史也。”(67)

在十余天的访问中,蒋介石与印英当局、国大党及有关各方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从对日作战的大局出发,蒋介石期望弥合处于对立状态的英印当局与国大党之间的分歧,劝说英印当局改变殖民政策,允许印度取得自治领地位,并保证其在战后获得独立;劝说国大党暂缓提出完全独立的要求,实行战时合作政策,全力支持反法西斯战争。

然而,英国政府内心对中国介入英印事务持排斥心理。英国人原本是不愿他人插手英印事务的,何况是让中国担任中间人,便更觉得有损其颜面。无奈中国作为一相关盟国,拒之不礼,且中国对缓和一些印人反英情绪尚有可利用之处。因此,英国人同意了蒋介石这次印度之行,但同时要求蒋不要干涉英印内部事务。据蒋介石日记记载,在其出访之前,英方便已暗示了不欢迎他介入英印事务的态度,“要求我离印时劝告印人全面合作之宣言只言倭寇之罪恶与凶暴之实情,而少言英印关系为宜”。(68)

2月3日,丘吉尔致电蒋介石,要他慎重考虑会见国大党领导人之事。丘吉尔表示,“关于你会见甘地(Mohandas K.Gandi)先生和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先生等人——他们至少处于消极违抗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的状态——的问题,你会理解此事需要认真考虑。此事宜在你和印度总督对整个形势进行讨论之后由他作出安排,否则,就可能会在英国和整个大英帝国造成最为严重的影响”。(69)而在同日给印度总督林里斯哥(Lord Linlithgow)的电报中,丘吉尔则说得非常直接,“我们不可能同意让外国元首充当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的代表与甘地及尼赫鲁等人之间的仲裁人”。他要总督劝使蒋介石取消会见甘地等人的打算。(70)他提醒说,如果出现甘地和尼赫鲁为一方,印度总督为一方,而让蒋介石在两者之间担任仲裁的局面,“那就是一场灾难”。(71)

访印期间,蒋介石与英、印各界人士广泛接触,不仅会见了英印高级官员、国大党领袖,还会见了一些王公贵族、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领袖。在与林里斯哥总督的会谈中,林里斯哥表示,“此刻将政权交还印人,是否为贤智的办法,大有考虑余地。盖印度没有一党或一派可以圆满执行政权的,我以为最好的办法,乃将政权逐渐地、部分地交还,否则一定要引起印、回间的自相残杀”。他声称,如果把政权交给国大党,回教徒“必表反对,甚且不惜流血为抗争的手段,至流尽最后一滴血为止”。林里斯哥希望蒋介石不要表现出偏袒国大党的姿态,“如果在民众心目中留有印象,以为阁下此来有如审判官地位,将判断是非曲直,并且是袒护国民大会(即国大党)的,那末将使我十分感觉困难。这种印象决不利于联合作战之努力”。他希望蒋在会见尼赫鲁之后,也要会见其他各党的领袖。蒋介石则指出,因为民族斗争的关系,盟国在殖民地作战时力量就大为减弱。此次战争中宣传战的力量极大,敌人用直接间接的方式询问殖民地人民,你们为什么作战?为什么牺牲?殖民地人民便不愿作战。蒋劝说道:“在殖民地作战要用七八分宣传战,二三分军事战”,“印度今后最重要的问题,厥为如何使印人愿意作战而不为敌人所利用。”蒋介石建议英国应立刻宣布印度日后成立自治领的日期,以安慰印度人民。林里斯哥表示可以考虑。(72)

在会见尼赫鲁时,蒋介石详告其“印度现下革命应取之策略,应取渐进而不宜过于极端之意”。蒋介石表示,“如果印度抱残守缺,永远以不合作主义的办法做去,实是印度革命的损失,此次若不积极参战,积极合作,不但不能增加同盟国对印的同情,且将失去过去已有的同情”。蒋介石认为,英国对印的政策是必定会变更的,“如果印度革命党也能改变态度,参加民主阵线作战,助成民主阵线的胜利,客观说来,对印度必然有利”。(73)

在与甘地的谈话中,蒋介石再次希望国大党放弃不合作政策,投入到对日作战中去,“我们要求自由,必须自己奋斗,今日为最难得的机会。此次苟不参战,即失去一争取自由的机会”,“若仅中国参战,而印度袖手旁观或取中立两可态度,此不特中、印两民族今日之损失,实亦人类解放史中最大之缺憾……所以我的意见以为此时已不必急急地要打倒英国为唯一途径,若另辟一个途径进行,亦可同样达到目的,或能更加容易”。蒋认为,此次战争两三年内甚或半载一年就会结束,以后便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他还指出,印度“如欲希望于日、德、意手中获得自由,决不可能”,他“希望中、印两大民族此时就应切实合作,共同参战,目下实为最好时机”。(74)

由于英印双方立场严重对立,蒋介石此行未能在调整英印关系方面取得成果。蒋介石在离印前发表《告印度国民书》,对国大党和英国政府都发出了呼吁。蒋介石呼吁印度国民积极支持反侵略战争,希望“我兄弟之邦,印度国民,与我中国皆应共同一致拥护大西洋宪章、罗丘宣言与华盛顿26国反侵略共同宣言,积极的参加此次反侵略战线,联合中、英、美、苏等各同盟国一致奋斗,携手同登此争取自由世界之战场,获得最后之胜利”。蒋介石同时呼吁英国政府“不待人民有任何之要求,而能从速赋予印度国民政治上之实权,使更能发挥其精神与物资无限之伟力”。(75)

蒋对英国人维持其殖民统治的顽固态度及对他访印处处设限提防的动作颇为反感。访印归来,蒋介石感叹:“惟英人则顽固不化,非到黄河心不死,殊为可叹,此事非联合中美两国共同对英劝告,使其速下决心不可也。”蒋介石认为,“英印关系破裂乃为大局与我东亚最不幸之事,英国政策顽拙,宁为敌占而不愿归还印民,其用心不正,惟有自害自受而已”。(76)蒋介石要求宋子文提请罗斯福总统注意印度问题。

中国对印度事务的介入,不只是着眼于战时军事,更着眼于战后政治。蒋介石在研究出访印度计划时便指出了这一点:“此时访缅访印,最为相宜,为战后对英植一重要政策之根基也。”(77)这一政策,便是反对英国战后继续在远东维持殖民主义统治的政策。印度独立问题是这一政策的焦点所在。因此,蒋介石对印度问题极为看重,将其视为外交的指标性工作,甚至声称:“英印问题乃为我国外交成败之关键也。”(78)

1942年7月,英印矛盾激化,国大党准备发起不服从运动。7月14日,国大党执委会通过了由甘地起草的《英国政权退出印度》决议。27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王世杰提出,党报应对印度问题发表应有的主张,蒋表示同意,并叮嘱社论须公平合理,对于英国如用高压手段则违反同盟国抗战宗旨一点,应特别提出加以警告。7月28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论印度问题——一个朋友的呼吁》。社论对英态度比较和缓,在主张给印度自由的前提下对国大党有所劝说:“我们深刻感觉印度的自由和同盟国的胜利绝对不能分离”,“印度之必须给予完全自由,是我们的信仰,实际上也已经成了我们的盟邦英国政府的方针,现在的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和方式问题”。社论希望印度国大党以大局为重,在8月7日召开全国委员会会议时,对“不服从运动”的议案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79)

但蒋介石对这一社论很不满意,认为社论只对印度国大党提出呼吁,而对英国人则未提出要求。蒋在当天的日记里记载了他对此事的严重不满甚至愤怒:“孰知今日中央日报社论,主张印度国民大会不可通过‘不服从运动’之决议案,而希望英国如何条件方面,则并未提及。此种人只知英国为不可开罪,一意奉承其宣传,而对于我中央最大最重之政策,则不加注意,甚至党国前途给其一言牺牲亦所不惜,此种根本不知革命为何物而故弄其小智以市惠于外人,可痛之至。余于午餐后方见此荒唐之社论,痛愤不已。”蒋随即嘱陈布雷另撰《再论印度问题》,作为补救,“印人见此,或可不致悲愤误会,仍能贯彻我对印政策,而不致为其阴谋所破坏乎”。对于此事,蒋感到“终日愤闷,至晚总不能安眠”,感叹“人才之难与用人之苦极矣”。(80)

次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再论印度问题》。社论对英方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切实给予印度人民以自由,恢复印度人民的感情,使其反感转化成友情,从而能使印度人民发挥出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蒋在7月29日的日记中称,“英国宣传与阴谋并进,其魔力之大,实无孔不入无微不至。王宣传部长中其毒计之深而犹不自知,诚险恶极矣。本日中央日报再论印度问题之文字,甚有力量,足以挽救昨日之险症,对印政策尚不致为其所破坏也,然亦云险极矣”。

然而,印度局势并不如中方所期望的那样发展。8月8日,国大党全国委员会以绝对多数通过决议,甘地发出开展不服从运动的指令。孟买等地出现罢工。9日,甘地、尼赫鲁及国大党常委等16人被捕。闻此消息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甘地尼赫鲁被捕入狱,英国昏庸异甚。”(81)蒋介石对此甚为不安,但苦无干预实力,便向美国发出呼吁。蒋于次日急电罗斯福,指出印度局势如此发展,“势将成为同盟国在远东之极大挫败,而予全盘战局以极险恶之影响,如再任事态更形恶化,中恐轴心国之声势大为增强,而同盟国在此战争中所公认之目标,将不再为世人所重视,其揭示之主义,亦将失精神上之意义”。蒋主张“同盟国应不辞任何代价,将保证各种族自由、正义之诚意,以实际行动昭告于世界”,希望美国出面干预印度局势。(82)

同时,蒋介石会见英国新任驻华大使薛穆(Horace J. Seymour),对冲突加剧表示关切,希望能和平解决。蒋坦承,他对印度人民求取自由之期望,实表十分之同情,希望由英国主动提出调解,请美国出面斡旋,并期望英国向国大党方面保证,“英于战后必允印度独立”。(83)

罗斯福将蒋介石的信件转给了丘吉尔,但丘吉尔断然拒绝盟国干涉英印事务。他在8月31日致蒋介石电中表示,英国难以接受美国总统来调停英印关系。丘吉尔并将英国与印度的问题比之于中国的国共两党问题,意在反对外部干涉。蒋从丘吉尔电中看到了背后的“威胁性之词意”,但也无可奈何,“只有置之一笑也”。(84)

然而,尽管反殖政策在印度问题上遭遇挫折,但国民政府仍矢志坚持。9月15日,蒋在研究对英美外交方针时表示:“吾人应以印度自由与亚洲各民族平等协和,为对英美外交方针之基础。”(85)

1942年10月,美国总统特使、共和党领袖威尔基(Wendell L.Willkie)访华时,蒋介石向他表示了对美国的失望:“远东10万万人民视美国为其领导,为其黑暗中惟一之明灯”,但美国的态度很使人失望,“其最使印人失望者,其争取平等与自由之奋斗,竟未能得美国人民同情之响应”。蒋介石希望美国保证战后三年内印度获得独立,在此三年期中,作移交政权的准备,以避免混乱,这样,美国在印度的财产与投资亦会得到保障。(86)据《蒋介石日记》记载,两人相谈甚为融洽,“彼对英国帝国主义深为嫌恶,以为其非由东方撤退,则东方各民族无法独立,甚洽余怀也”。(87)

不久,宋美龄赴美访问。蒋介石在给她拟具的与罗斯福谈话要点中,再次提出印度问题,要求她指出“印度如果一日不能独立,则世界和平与人类平等仍不能实现,故印度在战后必须使之独立,但可有一过渡时期与办法,勿使英国失却体面,缅甸亦然。南洋各民族应明言训政年限,二十年内扶助其独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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