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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仲报业观析评:辛亥革命与中国社会发展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黄世仲之报业观析评张克宏一、引言黄世仲,广东番禺茭塘司(今广州市芳村区西?在黄世仲于《天南新报》上所发表的69篇政论中,直接涉及报业的政论有5篇,数量虽然并不算太多,但是这短短的5篇政论却涵盖了他的基本报业观,如国民与报纸的关系、新闻主笔的责任、报馆的原则立场等,内容相当完备,下面仅就这些方面作一初步的评析。

黄世仲报业观析评:辛亥革命与中国社会发展

黄世仲之报业观析评

张克宏

一、引言

黄世仲(1872—1912),广东番禺茭塘司(今广州市芳村区西?大桥)人。字小配,号禺山世次郎,笔名甚多,如黄帝嫡裔、世、世次郎、棣、老棣、棠、亚尧、世界一个人等,多寓复汉排满之意。(1)清末民初著名的革命派小说家、宣传活动家、报人与坚定的同盟会会员。“少颖悟好学,读书过目成诵”,(2)但因家道中落,又居乡不得志,遂与其兄伯耀(1861—1939)于1893-1894年远赴南洋谋生。初至吉隆坡,充某赌馆书记,华侨以其能文,多礼重之。1898年5月26日,新加坡侨领,南洋诗坛祭酒邱菽园在新加坡创办《天南新报》,(3)黄氏于1902年8月至1903年3月间担任该报主笔和编辑,从此开始了他的报业生涯。

在担任《天南新报》主笔前后,黄氏曾积极向该报投稿,文章除诗歌外,主要是政论。从1902年7月18日至1903年3月25日,黄氏共在该报发表了69篇政论(其中一篇属附志),大凡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等均有涉及,内容非常丰富。(4)这些政论是黄氏留给后人的一笔珍贵遗产,同时也为我们研究黄氏早期思想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而黄氏在任职《天南新报》伊始,便充当主笔与编辑一职,不仅地位较高,而且责任也相当重大,其办报的理念、政论的观点等无疑对其个人、报馆及社会都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向社会传达主笔个人对办报的态度似乎有其必要。在黄世仲于《天南新报》上所发表的69篇政论中,直接涉及报业的政论有5篇,数量虽然并不算太多,但是这短短的5篇政论却涵盖了他的基本报业观,如国民与报纸的关系、新闻主笔的责任、报馆的原则立场等,内容相当完备,下面仅就这些方面作一初步的评析。

二、国民之言路所在——日报

黄世仲在《天南新报》上发表的第一篇有关报业本身问题的政论是《裴景福照会英领事转致港督禁报书后》(5)。该文虽然并非黄氏专门就国民之言论与报纸的关系而作,但也不是就事论事,泛泛而谈。实际上,黄氏乃从裴景福照会英国领事转致港督查禁香港《华字日报》、《中国日报》一事出发,借题发挥,表达了他个人对国民之言论与报纸的关系的基本看法。在黄氏看来,国民之言论与报纸的基本关系是:日报是国民之言路所在!

在《裴》文中,黄世仲首先就裴景福要依各国报律(即公法)来查禁《华字日报》与《中国日报》作了一番嘲弄。黄氏论到:

就其照会之言曰,各国报馆定律,凡遇国政民事,据事直书,不得肆意毁谤。其所谓定律者,吾不知裴令曾否得见其书。实则国政者,国家之公政也;民政者,国民之公事也。政事而尽善也者,即欲毁谤而无从;政事不善也者,即欲避谤毁而不得,盖公论所在,民难隐欺。(6)

其意是说,一则裴景福可能从来都未曾见到过所谓“报馆定律”,这样他当然没有资格以此来要求国民不得肆意毁谤;二则国家政事,即民众之政事,国民有权利对国家政事的好坏予以褒贬。为了增强这一说服力,他还引法国卢梭的话佐证到:“吾为一国人民之一,岂无参与政事之权利乎?即不能参与夫政事,而唯是考求国政,推阐新理,盖亦政治不可不尽之义务矣。”(7)意即只要是一国之国民,他就有纵谈时事之权利,就有考求国政的义务,国民参与政事是其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必然结果。从民众的知情权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其政事非常之善,那么百姓自然不会无端去非议,而政事不善的话,尽管政府想尽各种办法要避免国民知道实情,也徒劳无功,因为公众是难以被隐瞒和欺骗的。为什么呢?黄世仲借英、法、德的大儒及一些从政者等的名言道出了其中的奥秘所在。他引述德国哲学家伯伦知理的话说,“当路者之论国政以解群疑也;将军之定纪律以教士卒也;法官之辨曲直以平讼狱也;新闻主笔之著论说以明公理也。皆所谓讨论也,皆所以增大现存之国法而已。”(8)在此,德儒将新闻主笔摆在与政治家、将军、法官同等的地位,黄氏引用此语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接着,黄氏层层推进,指出新闻主笔的地位如此重要乃得益于整个社会思想言论的自由。他说,“当欧洲十八世纪之十五年维也纳公会,定言论思想之自由权为全欧文明之起点,无论其为政治家、哲学家,风气莫不由此为大开”(9)。思想言论自由之风一开,国家政事自然也就不再成为少数执政者的专利,普罗大众会通过各种途径来了解政事,品评时政。而从西方十七世纪初有报纸创办以来,“报纸”这种新的媒介无疑成了人民沟通信息、针砭时弊的最佳选择(当然这是指在电视发明以前),因为其信息量大,时效性强,传播面广。黄世仲为此而慨叹说,“诚以日报者,士民之元气而议院之标准也”(10)。熊月之先生在《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发展史》一书中曾就近代中国的民主发展历程与西方作了一个比较研究,指出中国近代的民主历程经历了一个与西方恰好相反的逻辑,即西方是先有民权思想的兴起,后有议会制度的诉求,而中国却是先有议会制度的要求,后有民权思想的勃兴。(11)检视中国近代的一些思想家的言论,熊氏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而对于处于南洋的一些有一定知识的华侨来说,因为他们一方面受西方影响,另一方面又因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及受国内舆论的影响,所以他们通常也先谈议院,后谈民主。议院的功能最初被定位的主要是下情上达,即仅起到沟通国民与执政者桥梁的作用。在这种认识导向下,日报为国民之言路所在遂成为必然。黄世仲的看法自然有其合理性,同时也是正确的,否则东西方学者、政治人物就不会对日报的作用如此看重。黄氏曾在文中论到,“英之议政者,以日报为众好众恶之所在,而多所折中;法之从政者,以日报为教官教吏之文而不敢违背”(12),同时引英国大臣敦尔克的话说,日报乃“于贵族、教会、平民三大种族之外,而为最有力量之第四种族也”(13)。西方将日报的功用抬到如此高的地位,东方其实也不逊色。黄世仲引述日本松平君赞颂日报说,“彼裁判官,决国民之疑狱;彼如大圣贤,定国民之罪恶”(14)。由此可见,日报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没有了日报,国民之言路即被阻绝,国民之心思也被禁锢了。

三、燃灯与渡筏——主笔之责任

报纸是舆论公器。在报纸的四大板块中,(15)人们常把新闻比喻为报章的血肉躯体,而将评论看作是眼睛,因为评论,特别是社论,常常是就社会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等提出谠论,针砭时弊,引导舆论,而评论的执笔者——新闻主笔于此的地位和责任自然非同一般。对此,黄世仲的认识殊为深刻。他在《论新闻主笔》一文的开头就道出了新闻主笔的责任之重大:

集全球之运动思想,尽吸而介绍于国民之脑筋,可以广民之耳目以道民之心思,可以正民之趋向,其势力不诚伟耶?其责任不诚重耶?然试问享此势而膺此责任者,其天职又将何如也?(16)

从上引文字中,我们不难看出,黄世仲认为新闻主笔的主要责任有五项,这比当时很多人的认识都要深邃得多。正是因为有这种认识,所以黄世仲对如何做好主笔,尽主笔应尽之责任就特别重视。他认为,如果主笔“天职不尽,则人格消灭”,这样,即使“有创报二三十年,而于社会之文明,人民之进化”,(17)也无丝毫影响,这岂不是社会文明进化的悲哀?然而,目睹当时的报界状况,特别是一些主笔所撰写的文章,黄世仲觉得那实在令人悲愤。他在总结当时主笔的一些不当之处时说:

其当记席,操笔政者,全不以启社会之文明,道人民之进化为心,徒以删改行情之字祥,袭选各报之新闻,使以为功德完满,甚则趋炎附势,于朝廷之大事,有明知其非理者,必委曲而为歌颂之辞;于大吏之秽声,有明知其害民者,复隐忍而作揄扬之语;于官员之循虚文而出告示者,则纪之曰留心民隐;于官绅之媒差缺而助赈捐者,则美之曰乐善好施。其污吏之押民勒捐也,反冤之曰彼违抗官威;其别报之发明新理也,反訾之曰拾某逆□余。(18)

作为一份报章的主笔,不思民主所思,不为社会文明进化着想,而只是随便应付,甚至趋炎附势,奴颜婢膝,为官势所压,也不敢仗义执言,种种劣行令黄世仲痛心疾首,他为此责问并感叹到:

若此者纸不胜书,即使学问词华达于至高之极点,亦与社会之文明有何关涉,人民之进化有何取资。究其极不致混淆曲直,颠倒是非,塞尽民之耳目,锢尽民之心思,误尽民之趋向不止,使全国中而仅有此等报馆焉,则数千年奴隶之性质根源,无由进步,欲使脱苦海而生天,是犹缘木以求鱼,磨砖以作镜耳。岂以为自成一家,永守向来拘迂之宗旨,始容卿一席耶?(19)

那么,到底该如何才能胜任主笔一职呢?黄世仲在文末先以反问再以设问的方式给了读者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且夫君主立法,有碍于民生者,固不敢以为是,即圣贤立说,不舍夫公理者,亦不必顺其非,此言论自由所以为欧洲文明之母也。至若粉饰太平,趋媚权贵,唯野蛮国之日报,间或有之,实为公法直道上所不容。自今而往,其创报与阅报者,果欲增新见识以登于新世界焉,则记者之位置如何矣?自今而往,其创报与阅报者,仍欲守旧见识以屈于世界焉,则记者之位置更宜如何矣?思之思之,吾深恐徒受此开民智之虚名,而于二十世纪之所谓新政治、新人物、新学界、新风化者,万无一得焉。则是目睹此前途之昏黑,不为燃灯,身历此现在之沉迷,不为渡筏,而徒长此蔽塞宇不可破之国民,试问负此国民之罪在谁,必日报馆!试问负此报馆之罪在谁,必曰主笔!(20)

燃灯与渡筏,这就是身为主笔的责任!

四、勿以危言为辱国——报馆之准则

主笔、报纸、报馆这三者其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一家报馆,应该有主笔和报纸,而主笔和报纸又有赖于报馆的设立,三者之间,互为依存,所以,在黄世仲撰写的一些关于报业的文章中,我们基本上会发现,他在谈论主笔或日报的时候,也会谈到报馆,如他在《论新闻主笔》一文里论述主笔不为民燃灯或渡筏时即写到:

不然则乃若所为,既不取嫌于官吏,又可要结夫绅商,自为计则得矣,无如四百兆半化之民心,大势已在酣梦之中,前途尚在黑迷之境,其借以增闻广见,革故鼎新,则所推崇期望于报馆者,亦殊重也。(21)

不过,话虽如此,但这三者之间又有各自明显的、独特的特点。在黄世仲看来,报馆除了应拥有日报和主笔的一些共性之外,还应有自己的原则、立场,这就是“勿以危言为辱国”。黄世仲在《办报馆爱国之责及其立论之要》一文的开头便写到:

今之操报业者,必曰开民智。夫民者积而成国者也,开民之知识,犹开国之风气,是爱民即爱国也。报馆以此为主义,谁曰不宜。然爱之一原,亦有二因。强盛之国,爱之在立法以保泰持盈;衰弱之国,爱之当危言以振聋发聩。其义不同,其心同一。(22)

黄世仲在此先从爱的对象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报馆的立场,爱民即爱国。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不同的时期,报馆爱的内容应该有所不同:在国家强盛的时候,应该多关注立法,以保持国家的安定繁荣;而当国家处于衰弱的时候,则应该敢于直言,不要有所讳言。他举例说:

盖当桀纣幽厉之时,断不能晋以起喜明良之颂,亦夫人知之矣。至若讳国短,而粉饰升平,其用意岂不厚哉?正唯其用意过厚,而忘理势之所趋,故急不择音,其意见亦殊左矣。往训有言,君子之爱人也,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然姑息为养乱之媒,人犹如此,国何以堪?独是中国报风最晚,在往古亦无得而言,唯臣工诤言,与报馆之论说,亦庸有相同者。(23)

黄世仲在此清楚地指出,讳言国短,粉饰太平,其意虽厚,但于人没有丝毫益处,只会姑息养乱,于国也是一样,特别是对正处于衰弱之时的中国来讲,则更应避免。至于有人说,暴露国家的短处就是不爱国,黄世仲不以为然。他说,“使谓直言太甚,则暴国之短即为辱国,夫取辱于外人则不可,自辱以知警焉未尝不可也”(24)。意即倘认为暴国之短就是辱国,那么,为什么被外人欺侮时可以接受,不认为有辱,而自己人仅以直言相提醒,就认为有辱,反而不可以接受呢?他认为人们其实没有分清外辱与自辱的关系,没有理解何为辱国。他为此分析说:

何谓取辱于人?如崇厚之使俄,蔡钧之使日是已。何谓自辱以自警?则孔子有云,蛮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辱孰甚焉?夫差立人于庭而呼曰,夫差尔忘越人之杀而父乎?曰,不敢忘。此夫差之使人以辱己也。故始之夫差,因人辱己而遂强,后之夫差,恶人辱己而遂败,岂非大彰明较者耶?(25)

其实,对于外辱与自辱的理解,非但中国古代、近代历史上都有先例给予了非常明确的答案,而且外国也有类似的事例可予阐述。黄世仲曾举法国自辱一例到:

不宁唯是,同治间法之败于普也,将其惨死幽辱之情形,画以油绘增以光镜,其赔普之款,又植木通衢,法固不嫌其辱也,是以一败而即振,故今之报馆,直言敢言,无论其非辱国也。(26)

黄世仲对报馆应持有的原则立场——勿以危言为辱国,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报馆就好像是政府的明枪暗箭,而对百姓来说,则犹如暮鼓晨钟。难怪黄世仲曾慨叹说:

故言论自由,为全欧文明之极点,吾愿中国效之,慎勿以危言为辱国也!谚有之苦口是良药。嗟我国民,尚其思之!(27)(www.xing528.com)

五、结语

黄世仲的报业观集中表现在他对日报、主笔及报馆的看法上。虽然他认为三者之间各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但又相互依存。而当我们综览其有关报业的观点时,我们又会很直接地得出一个印象,即这三者之间有一个共同点:直言。日报是国民之言路所在,国民有言路自由,有议论国家大事的权利,日报即是他们发表心声,直言的最佳渠道。主笔是报纸的灵魂人物,他起着燃灯与渡筏的重要作用,若不直言,何以面对国民?报馆要以爱国为原则,而爱国要因时因势有所变化,当国家衰弱之时,就不应该讳言国短,要敢于辱国,直言国之一切,如此,方能尽显报馆本色,方能达到开民智、益社会的目的。

(作者单位:香港大学中文系

【注释】

(1)方志强编著:《黄世仲大传——生平、作品、研究集》,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1999年3月版,第19页。

(2)冯自由著:《革命逸史》第2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1页。

(3)王慷鼎:《〈天南新报〉史实探源》,新加坡,《亚洲文化》1996年,第68-75页。

(4)关于黄世仲在《天南新报》的任职时间及职位等情况,请参拙文《黄世仲与〈天南新报〉》,载胡志伟编《辛亥革命九十周年纪念暨黄世仲投身革命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一集,香港,纪念黄世仲基金会2001年8月出版,第243-250页。

(5)见1902年7月19日及21日《天南新报》。

(6)见1902年7月19日《天南新报》。

(7)见1902年7月21日《天南新报》。

(8)见1902年7月19日《天南新报》。

(9)见1902年7月19日《天南新报》。

(10)见1902年7月19日《天南新报》。

(11)见1902年7月19日《天南新报》。

(12)熊月之著:《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32页。

(13)见1902年7月21日《天南新报》。

(14)见1902年7月21日《天南新报》。

(15)报章的内容主要包括新闻、评论、副刊和广告四个部分。

(16)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17)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18)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19)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20)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21)见1902年10月22日《天南新报》。

(22)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23)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24)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25)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26)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27)见1902年11月8日《天南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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