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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与广东城市化(1911-1936):近代中国社会发展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辛亥革命与广东近代城市化张晓辉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中华民国,引起了人们观念的更新,激发了建设的热情。不过由于二次革命爆发,反袁失败,陈炯明被迫出走,其城建计划未及实施。故特就省会地方划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并委任市长及市政各局局长。按照新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隶于省政府,不入县的行政范围,首次将市、县分立。

辛亥革命与广东城市化(1911-1936):近代中国社会发展

辛亥革命与广东近代城市化(1911-1936)

张晓辉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中华民国,引起了人们观念的更新,激发了建设的热情。民国前期,在孙中山“实业救国”主张的号召下,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显著加快,这为南粤近代城市化提供了契机。孙中山及陈炯明、陈济棠等历任当政者都以发达国家城市为楷模,主张建立“模范市”,以崭新观念规划和建设城市,并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他们不但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近现代城市的理念,还大力进行市政机构改革,从事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建设,发展工商各业,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使当时广东的城市化走在全国的前列。

民国前期,广东政府历任有志者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并考虑广东的省情,就近代城市建设与发展问题提出了崭新的理念。

首先,按照资产阶级民治的原则,采用市政委员会等新式城市制度。孙中山曾多次游历香港和欧美各国,对那里的城市化及其巨大效应留有深刻印象,因此在考虑中国建设事业时,尤其注重城市发展的问题,并善于借鉴国外的经验。他很重视美国城市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早期美国市政非常腐败,城市问题引人注目,故城市改良运动应运而生。至20世纪初,开始通行新的自治市约制度。在市政改革运动中出现了两种最简单最适用的政体,即委员会式的和经理式的市政府,前者政府委员由市民选举,其职务只是监督城市的行政和制度法律;后者经理由市政委员会雇用,任期不定,可随时被罢免。此制始于1908年,自1913年后迅速发展,至20年代初全美国已有七八百个城市采用,其中实行经理式制度的有311个。(1)对此,孙中山持赞赏态度,其学说主张“以地方自治为建国基础”,在1916年夏的多次演说中,他介绍了美国最新的自治机关,内容包括市民对地方议会、地方行政长官选举权和罢免权,以及对地方法令的创作权和复决权等(2)。不仅如此,孙中山还主张聘用外国专家,1924年4月,他曾令饬广州市政府,提出请德国沙美博士襄办市政。(3)

陈炯明担任广东省长时,基于其对民智未开、训练需要时日之国情的理解,于1921年初搞了一个关于将广州组建为独立市的提案,交给省议会审议,但遭到否决。主要原因是认为该提案的大多数规章“过于专制”,市长和各局的首长“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市议会讨论市政事务“没有人民代表参加”,以及“不向人民公开年度预算”等。(4)3月14日,陈炯明咨复省议会,云:“各国市制虽互有异同,大概可别为市会制、委员制及市经理制。”“广州市暂行条例既采用委员制,关于市政之议决权与执行权一并属于市行政委员会,此为市制上当然之统系。”“兹内审本国情形,外参欧美经验,于市政轫始时期,为图多数市民真正福利计,殊不能不暂循保育主义,市长局长暂由本省长委任。”(5)且现定条例于市政委员会外,更增设市参事会,为行政之辅助。参事员一部分由省长委任,一部分由市民选举。陈许诺云:待全体市民养成选举之习惯,“务期五年以后,实行市长民选,不致有紊乱之虞,实为促进民治之深意,用意至审”(6)。尽管陈炯明和省议会的认识有较大分歧,但争执的焦点并非是否采纳市政委员会制度,况且正在实施中的临时市政条例,得到了广东军政府政务委员会的认可,故并未按照省议会的要求作更改。

其次,按照现代理念来单独规划新的城市区域。辛亥革命爆发,广东宣布独立之初,关于临时政府的设置,陈炯明主张“取用东西各国市区独立制度,宜划出省城及河南铺户别为区域,直隶于都督府,不分隶于南、番两县”(7)。他于1912年初发出预备拆城筑路之布告,认为省垣“城内城外互相隔阂,于交通上尤形不便。……方今民国新成,闾阎安堵,振兴商务,整顿交通,实不容缓。往日阻碍之城基,自非从速拆除不可;且就城基一带,审查地势,最合改建大马路之用,将来若建筑功竣,车马分驰,与昔日情形当有天壤之别”(8)。不过由于二次革命爆发,反袁失败,陈炯明被迫出走,其城建计划未及实施。

粤军回粤,陈炯明出任省长后,重施往昔的蓝图。他于1921年2月16日发出《广州市机构改组暨接管事宜布告》,称“行政区域之划分,应以当地人民户口之多寡,生活程度之高下,行政事务之繁简为标准。因应时势之要求,即不能墨守旧制而不为变更。”认为省垣广州户口之众、生活程度之高、商务交通之盛、行政事务之繁,实为全省之冠,“而地域犹分属南海、番禺两县,行政之权未能统一,于一切兴革事宜之进行殊多阻碍,非变更其旧日之区域,统一行政之治权,无以适应时势之需求,而增进人民之幸福”(9)。故特就省会地方划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并委任市长及市政各局局长。按照新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隶于省政府,不入县的行政范围,首次将市、县分立。

第三,中心城市应具有相当规模及生产能力,以发挥其在区域社会经济中的枢纽作用。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表明其护法之目的,是发展实业,使中国富强,所提出的六大计划,包括发展交通、商港、新式街市、市政建设及公用设施等。他认为,广州作为华南大都市,应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并建立机器制造等城市支柱产业。其书中所描画的“新建之广州市”,不仅要成为世界性大都市,拥有世界级大港,还要加强规划,应有商业地段和工厂地段。他断言,广州在机器时代以前,“以亚东实业中心著名者几百年矣”,如果“使用机器,助其工业,则广州不久必复其昔日为大制造中心之繁盛都会矣”。(10)1923年12月,广州市长孙科呈拟展拓市区图表,孙中山云:“广州市商务繁盛,人口日增,自非展拓市区,不足以资容纳而宏远谟。”(11)充分肯定了广州市政府及工务局所做的悉心规划。

第四,搞好市政基础建设,发展工商、交通、文教各业,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在这方面,以陈济棠的治绩最为突出。他十分重视市政建设,曾拟具广东省三年施政计划大纲及施行细则,自1933年起推行。该计划中关于“城市建设”列有分三个年度的详细进度表,规定在政治上实行地方自治,在经济上发展工商业,增加生产,并发展教育和社会救济事业等。(12)陈济棠云:“三年施政计划的唯一目的,是要做成三民主义的新广东……其中一切计划,都是根据总理的建国大纲而订定的。”(13)他还就城市问题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主张,如“乡村建设、城市建设,须平衡发展,不宜偏重城市建设”,“在城市应发展工业”等。(14)在1934年7月23日广州市政府纪念周上,陈批评过去广州市“偏重消费的建设”,今后应“设法补救”,并强调“办理广州市政,不独应为全省政治的模范,而且应进而建立全国的模范”。(15)

第五,城市规划要注意环境保护,改善人们居住和生活的条件。应该说这种见解是借鉴了西方近代城市发展史的经验而得出来的,特别是发端于英国田园新市运动。所谓“田园新市”,其词来源于英文Garden City。1899年,埃比尼泽·霍华德(Mr.Ebenezer Howard)见欧洲各国人民集居城市,日多一日,致生种种家宅、卫生问题,故著《明日之田园城市》(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一书,拟构理想之新市。英国试办田园新市是在1903年,地点是伦敦附近的勒齿屋师(Letchworth),此后瑞典、德国、美国等亦相继兴起。20年代初,中国各省时兴自治,不少学者著文宣传欧美的田园新市制度,认为此乃“我国当今之急务”,希望“各省能于田园新市之制度,详加研究,竭力提倡,使我中华民主新国,真能成一新良之现象。”(16)

孙中山很欣赏西式现代城市的良好风格,1923年2月19日在香港大学发表演说时,讲到其早年在香港读书,“暇时辄闲步市街,见其秩序整齐,建筑闳美,工作进步不断,脑海中留有甚深之印象”。他将香港与故里香山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两地“情形迥异”(17)。孙中山认为振兴实业、讲究水利和整顿市政,是“欲求自治之有效”的三件要事。而市政之最要者,则为交通之改良和街衢之整洁。(18)为了防止城市化造成的恶劣环境,他亦提出了建设花园城市的设想。而花园城市的实验基地就是广州,因为这里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附近景物,特为美丽动人,若以建一花园都市,加以悦目之林囿,真可谓理想之位置也。”他憧憬通过花园城市的建立,使广州在成为工商业中心的同时,也成为“供给美景以娱居人”的旅游中心,“珠江北岸美丽之陵谷,可以经营之以为理想的避寒地,而高岭之巅又可利用之以为避暑地也”(19)。这里所描绘的确实是一幅未来城市的美妙蓝图。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和广东历任较有作为的当政者均胸怀雄伟抱负,矢志将革命首义区或根据地建成模范省(市)。1912年2月和6月,孙中山分别谈到要使汉口成为“模范之市”,广东成为“模范省”(20)。他在香港接见记者时云:建设新城邑,是办实业的要政之一。(21)孙中山第三次在广东建立革命政权后,对广州寄予了很大的希望,1924年初曾说:“广州市就是我们创造新民国的好屋基。……用广州和武昌比较,可说武昌是创造中华民国开始的地方,广州是建设中华民国成功的地方。”(22)1932年9月14日,陈济棠在省政府讲演,亦号召“改革陋习,刷新政治,造成模范新广东”(23)。正是如此,南粤广州、汕头等地的市制建设,在全国开了风气之先。

广州近代市制建设为全国最早(尽管清末举办新政,曾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首次从行政管理上将城和乡区分开来,并有“城”、“镇”为“市”在行政地位上不同等级的含义。辛亥革命后,江苏临时省议会曾通过《江苏暂行市乡制》,首先采用“市”作为行政区域建制单位。民国初年,北京、广州、昆明诸地亦成立过市政公所。但这些可以说“虽有市制之名,而无市制之实”(24),其直接受到欧美市政改革运动的影响。孙科留学美国加州大学时,即“于现代市政政制之研究略有心得”。1921年初,他出任新成立的广州市政厅长,遂引进西方制度,制定《广州市暂行条例》,宣告中国第一个城市行政区的诞生。该条例施行后,市政首脑改为市长,市政公所改为市政府。市政厅除秘书处外,还分设公安、财政、教育、工务、卫生及公用等6局,由市长、各局长连同所属有关主管人员,合组成市行政会议。市政厅为行政机关,此外并设市参事会(为市政咨询机关)和市审计处(为市财政监督机关)。(25)新政府拆城筑路,推广教育,维持警政卫生,故“模范市政之誉,见称于国内外”(26)。随后,广东政府又制定《汕头市暂行条例》,使汕头成为继广州之后的第二个城市行政区。北伐战争攻占各大城市后,国民政府大体遵照广州市的模式,建立城市行政区。

广州、汕头等地进行市制建设,在中国近代城市化进程中开了先声,受到时论的赞誉。20年代初,在全国掀起了一个探讨市制问题的高潮。黄炎培特著《一岁之广州市》,盛赞广州市政自1921年改委员制后,一切锐进。该书是他代表江苏省教育会参加全国教育联合会在广东开会时,进行调查的记载,被誉为“留意地方自治者不可不阅”之读物。

国民政府统治初期,举办市政扶植地方自治,地处南粤中心地位的广州,被定为规划和建设的重点之一,历任市长对市政建设均有建树。1927年5月,林云陔就任广州市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将市政建设视为其工作重心。翌年底,广州城市设计委员会成立,掌管全市规划设计事务。1932年8月,刘纪文主持的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此为该市城市规划的第一部正规设计文件。(27)其内容增加了环城干道、珠江铁桥、新火车站、新自来水厂、新发电厂等项,使广州市的规划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在广东第二大城市汕头,黄开山于1928年5月出任市长后,积极整顿贫民住宅、市场及屠场,做拆除和兴建工作。(28)林克明(我国著名建筑家、岭南现代建筑先驱)留法归来,担任汕头市政府工务科科长职务,负责城市道路扩建工程,并提出了该市城规的初步方案。(29)与此同时,南区善后委员陈铭枢亦拟定《建筑海口堤岸计划》,呈省政府委员会讨论。(30)

陈济棠主粤时,大力推行城市建设,使之达到高潮。1929年,广东省政府颁布《城镇组织章程》,规定各市镇凡满4万人口者,应设市政局,直隶于民政厅。(31)据广东省民政厅编印的《广东全省地方纪要》记载,当时各市政局及市政行政职官、地方建设委员会、改良街道委员会等,已广泛成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规划,包括拓展市区、开辟道路、修渠筑堤、兴建各种公用事业(如市场、洁净局、防疫所、医院、公共运动场、公园、各类学校、图书馆、娱乐场消防队、义仓、救济院)等。

城镇及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等因素,是衡量城市化水平的重要尺度之一。民国以来,广东利用丰富的农业原料和较好的手工业基础,成为轻型工业相对较发达的省份,亦为一外贸大省。在大规模的经济交往中,沿海城市(镇)迅速增长。30年代时,粤中珠江三角洲形成以广州、佛山为中心的轻工外贸城市区,粤东潮汕平原形成密集的中小城镇群,粤西则分布着广州湾(今湛江)、海口及北海等城市,形成比较分散的区域性小中心。广州是当时我国为数不多的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汕头、佛山、广州湾、韶关、潮州、潮阳等市人口在10至30万,还有江门、海口、合浦、梅县、揭阳、石岐等一批5至10万人口的城镇。人口在5万以下的顺德陈村、南海九江、梅?、北海、东莞石龙等,在民国初亦曾设市。

商贸的发展,促进城镇建设事业。据拱北海关报告记载,1920年前后,“用铁条与碎石子和水泥浇成的切割平板进口量猛增了四倍,这说明了建筑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的每一座重要城镇都在发展建筑业,其中许多城镇近十年来已建起大型的百货商场和其他一些西式楼房,建筑用石料的进口量大量增加”(32)。30年代初,全省约90%的县市普遍拆城扩建马路。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吸纳农村的“剩余”人口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和生存空间。据粤海关报告,20世纪头十年中,“移民外出作苦力的人数已有明显的下降”,而在辛亥后的十年间,“出现了乡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的趋势”,其部分原因“是工业化所致”。(33)

民国前期,广东主要城市的人口都有较大增长。如广州市区经多次扩展,人口迅增,1927年时,据市公安局调查,全市人口为71.8万余人。而1932年已突破百万,达112万余人。(34)据清末中国税关统计,汕头城市约有6万人,而1935年初,市区人口已近20万。(35)佛山“铺舍星罗,街市栉比”,在1921年时有30余万人口。(36)江门于1904年开辟为通商口岸,有人口3.5万。20年代后期改为省辖市时,人口超过8万。(37)海口于1926年改为独立市,人口5.2万。(38)

民国时期乃中国集镇发展的一个高峰,广东与浙江同为镇市迅速增长的地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县城甚至市镇也拥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如20年代初,香山(即今中山)全县共有81万余人,其中城厢为6.8万余人,市镇约为15.6万人,乡村人口为59.8万。(39)东莞石龙“商贾凑集”,“其民侨寓多而土著寡”。(40)

民国前期广东城市(镇)人口到底占总人口比例多少,由于缺乏统计数据,很难确切推算。兹以广东省银行1936年的报告作为参考,当时全省总人口约3318万,其中农户人口约2564万,占人口总数的77%,其他人口近800万,占23%。(41)可以说,与他省相比,广东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最小。

城市经济力量的积聚程度,亦为衡量城市化水平的重要尺度之一。至抗战前夕,广东近代经济已高度集中于少数大中城市,特别是位于珠江三角洲城镇墟市最佳区位上的广州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成为全国性的流通枢纽城市。

新兴产业,尤其是近代工商、交通运输、金融、房地产等业对城市的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粤省大中城市基本上都是先以“外贸”立市,以外贸为龙头,再引发出其他一系列的变化。民国时期,广东有13个进出口岸,其数量为全国之最,外贸总量基本上居全国第二位。据广州市商会1931年关于发展国际贸易提案所称,当时广东每年进出口货值不下2亿海关两,约占全国外贸总值的1/10。(42)广州位于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亦通过内河与腹地相联系,海运的便利更是沿海城市得天独厚的条件。30年代前期,广州港每年往来外洋的商船吨数占全国的12%至13%,仅次于上海而居第二位。(43)汕头乃广东第二大港,其外贸盛时,进出口货值曾达5352万海关两,在国内名列前茅。(44)

广东地区的交通运输和邮政通讯事业居于全国前列,轮船、铁路、航空、电话、电报及邮政通讯相互交织,与国内外各地的联系方便快捷。省港线是华南内河航运之最隆盛者,内地货物之输出输入,皆以广州为总汇,客货商来往极多。20年代时,广州每年进出口轮船约750万吨,省港线约占一半。(45)公路建设进展很快,据1937年广东省公路处统计,省内所筑公路达14518公里,无论长度及密度均居全国首位。(46)当时已基本形成以广州为中心的公路网络,省内主要县市都有公路贯通。华南是我国最早开筑铁路的地区之一,粤汉、广三、广九、潮汕、新宁等多条铁路贯穿于本区域主要城市地带,商旅往来频繁,便利了客货运输。尤其是粤汉铁路北通京汉,南抵省港,同海运连通衔接,成为我国南部的铁路中枢。西南航空公司是我国第一家由地方政府投资经营的空运企业,于1934年11月举行正式飞航典礼。(47)至抗战前,广东省内主要城市都设有市内电话局,并开通与其他省市的长距离无线电报。(48)

在内贸商业方面,省际陆路贸易至闽、赣、湘、桂等省,海上贸易至上海、华北等地。广州是集散华南商品之中心城市,以此为枢纽,再经由各中小城镇,形成辐射全省的商业网络,联结为活跃的近代资本主义市场。1909年,广州市内有店铺2.7万间,到1928年时,已近3.4万间。(49)至30年代初,广州市内形成几个主要商业区,密集的商业网点,促进了市面的繁荣。汕头自设市后,商埠日见繁荣,1926年时有商户4990家。(50)1929年,佛山已领商业牌照的商店共有7200余间,所填报资本额达1200万元。(51)我国近代百货商业起源于省港地区,如先施、永安、大新等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培养出一批高级商业管理人才,推动了全国百货商业的发展。广州百货商业在20年代末达到鼎盛,有商店767家,从业人员4619人,(52)其发展水平高于同期的上海市。

在金融方面,粤港系华资银行活跃于华南及南洋一带,是华侨金融的枢纽,负有沟通海外侨胞和祖国经济联系的使命,因而被时论称为“华南财团”(53)。广东省银行业高度集中于广州市,据1936年统计:全国共有立案银行164家,其中广州7家,居各大城市第四位。(54)广州是我国银号资力最雄厚的四大城市之一,30年代初有银号540家,汕头则有200多家。(55)1923年,综合性的金融贸易市场——广州银业公市成立(1930年后改称银业交易所)。(56)广州最多时有典押店400余间,其货架上的押值达白银上千万元,以月息3分计算,每年利息即达300多万元。(57)1929年时,广州有中外籍保险公司约40家。(58)

工业化程度是评判近现代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广东近代工业90%以上都集中于广州、汕头、佛山等城市,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据1933年对沿海六大城市民族工业的调查,广州工厂数、工人数及资本额分别居第三、第五、第六位,生产净值仅次于上海而居第二位。(59)抗战前广州有新式民营工业约350家,资本额1000多万元,约等于省营工业资本的1/3。(60)广东省政府亦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建成10余家规模宏大的现代化企业,被誉为当时“省本位建设”成绩最佳者。

在财政方面,广州是抗战前我国年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三个城市之一。1936年度广州岁入预算为1196万元,略次于上海(1268万元)居第二位(61),约与一中下省区之收入相埒。

由此可见,辛亥革命为南粤近代城市化开辟了道路。民国前期,孙中山曾多次在广东建立革命政权,他和其后继者皆重视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南粤近代城市化的进程。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历史系)

【注释】

(1)张慰慈:《二十年来美国城市政府的改革》,《东方杂志》第21卷第1号,1924年1月10日。

(2)《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6-327页。

(3)《孙中山全集》第10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8页。

(4)广东省档案馆编译:《孙中山与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14页。

(5)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8页。

(6)《陈炯明集》,第579页。

(7)《陈炯明集》,第40页。

(8)《陈炯明集》,第55页。

(9)《陈炯明集》,第558页。

(10)《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03页。

(11)《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64页。

(12)广东省档案馆编:《陈济棠研究史料(1928-1936)》,1985年编印,第141-142页。

(13)《陈济棠研究史料(1928-1936)》,第156页。(www.xing528.com)

(14)《陈济棠研究史料(1928-1936)》,第139页。

(15)《陈济棠研究史料(1928-1936)》,第274页。

(16)董修甲:《田园新市与我国市政》,《东方杂志》第22卷第11号,1925年6月10日。

(17)《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5页。

(18)《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350-351页。

(19)《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08页。

(20)《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8-69、374页。

(21)《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67页。

(22)《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1页。

(23)《陈济棠研究史料(1928-1936)》,第132页。

(24)张静如等主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7-79页。

(25)孙科:《广州市政忆述》,许董衍总编纂《广东文献续编》,凯得制作公司1986年承印,第3册第315页。

(26)《本市新闻·孙市长之临别留言》,1924年9月17日《广州民国日报》。

(27)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著:《广州市志》第3卷,广州出版社1995年版,第90、37页。

(28)《要闻·汕头市整顿市政之进行》,1928年5月17日《广州民国日报》。

(29)《林克明自传》,东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东莞文史》第30期,1999年版,第268-269页。

(30)《要闻·建设、财政两厅审查海口筑堤意见》,1928年5月30日《广州民国日报》。

(31)《要闻》,1929年9月12日《广州民国日报》。

(32)拱北海关志编辑委员会编:《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编印,第335页。

(33)张富强等译编:《广州现代化历程——粤海关十年报告译编》,广州出版社1993年版,第102、151页。

(34)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市志》第二卷,广州出版社1998年版,第277页。

(35)清末数据见《中国调查录》第29页,《东方杂志》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二十五日。民国数据见《汕头情况缩写》,1935年4月6日《香港华字日报》。

(36)冼宝干等编:《佛山忠义乡志》第一卷,《舆地》,民国十二年刻本,第30页。

(37)江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门市志》上册,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

(38)黄振彝:《海口市商业概况之鸟瞰》,《琼崖实业周报》国庆特号,1934年11月。

(39)厉式金修,汪文炳、张丕基纂:《香山县志》卷二,民国十二年刊本。

(40)叶觉近修,陈伯陶纂:《东莞县志》卷三,民国十六年刊本。

(41)《广东省银行廿五年份营业报告》,《银行周报》第21卷第23号,1937年6月15日。

(42)《粤闻》,1931年2月24日《香港华字日报》。

(43)程浩编著:《广州港史(近代部分)》,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第245页。

(44)《二十年份中国外贸》,《中行月刊》第4卷第1-2期,1932年1-2月。

(45)《国内经济事情》,《工商半月刊》第2卷第8号,1930年8月。

(46)《广东年鉴》,1941年版,第9编第2章第2节。

(47)《申报年鉴》,1935年版,第888页。

(48)《西南六省社会经济之鸟瞰》,《中行月刊》第16卷第6期,1938年6月。

(49)《广州市商业分类表》,《广东商业年鉴》,华英公司1931年版。

(50)《要闻》,1926年3月2日《广州民国日报》。

(51)《经济新闻》,1929年3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

(52)商业部百货局编:《中国百货商业》,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3页。

(53)王承志:《中国金融资本论》,光明书局1936年版,第98页。

(54)参考《现阶段之中国银行业》,《中行月刊》第13卷第2期,1936年8月。

(55)《银行货币》,《中行月刊》第5卷第6期,1932年12月;《银行周报》第15卷第8期,第8页,1931年3月10日。

(56)《银行周报》第16卷第9期,第11页,1930年3月18日。

(57)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等编:《广州工商经济史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辑,第49页。

(58)《经济新闻》,1929年2月23日《广州民国日报》。

(59)据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95页表整理计算。

(60)《社会部劳动局广州区厂矿调查总报告(1947)》,广东省档案馆藏。

(61)贾德怀:《民国财政简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41年版,第632、6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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