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国家体系的构建与变更——以隋唐为例
如果从现代国家政权的角度去看待和分析古典时代中国国家政权的问题,我们就会看到这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别,而差别是我这篇文章所要讲的重点。
一
现代国家的概念和实质内容来自西方。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以一个民族构建一个国家和政权,是欧洲西部地区普遍盛行的模式。在此之前的时代,欧洲实行的国家体制同样是人们熟悉的王朝国家。中世纪的欧洲,王朝相互沦替,王朝与宗教是支配和决定人们生活的基础。但是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阶段时,各个民族群体在脱离王朝国家羁绊的情况下,他们多选择共同民族组建共同国家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成为后起者竞相模仿的对象而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广远,以至成为今日全球国家的普遍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国家有确定的疆域,虽然各国之间还存在着对疆域划定的不同理解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冲突;国家疆域之内居住的是确定的民族,虽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免成为理想或幻境(众多民族共同组建成为普遍现象);国家有自己的主权,统治集团在国家范围内施行有效的、受国内和国际法律承认的统治……
与此对应,传统的国家政权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中国历史如果我们仅从秦始皇确立的中央大一统体系的王朝国家算起,到1911年清朝的终结,前后持续2100多年,其所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都不可忽略。那么,什么是王朝国家?它与今天的主权国家有什么不同和联系?我们如何理解这样的国家结构?这是本文要解答的问题。由于王朝国家持续长久,内容过多,非此小文所能概括,我这里主要以隋唐王朝为例解释上述问题。
二
王朝国家,按照中国传统的说法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按照当时中国人的观点,凡是他们所能想象的地区被冠以“天下”称号,而其势力所及之处则以“九州”为称,“九州”之外是所谓的四夷之地。“九州”是王朝直接控制和统辖的地区,“四夷”处于王朝的间接控制之下;四夷以外不在王朝经略的区域是中国人想象的舆境。周人将这种地域用“五服”的理论加以界定,以中原王朝都城为中心,以此向四方辐射,根据与都城的远近,划分甸、侯、绥、要、荒等层次(1),他们的关系因与都城远近而有疏密之别。事实上,这些地区存在的势力与周朝统治集团之间的关系才是决定这些地区与都城关系的根本。因为夏商周基本上是以某个部族集团为核心占据中原向四方开拓建立的国家政权,他们以自己部众为政权依靠的基础,收降或征服了其他势力后,形成中心和外围的区域,其控制的模式也与此相应,中心地区是他们经营的本部,外围是争取的力量,外围拱卫核心(2)。这种体系的理论建构,就是所谓的“五服”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表述。冀朝鼎在他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里提出了“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他说:
在缺乏机械工业、现代运输与通讯设备和先进经济组织的条件下,要实现现代意义上中央集权的国家则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至不管是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3)
“基本经济区”与中心腹地都是一回事,冀朝鼎是从经济的角度讨论问题的,它虽然不如核心本部的概念宽泛,但更能明确实质。然而有一点需要我们注意,所谓的“五服”等观念主要反映的是先秦时期中国人经营天下的思想;冀朝鼎提出的“基本经济区”则涵盖了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4);到隋唐统一全国以后,以中国为核心形成了东亚世界格局的新体系,这种体系今天的学者用“宗藩关系”“封贡体系”等词汇概括(5),它与先秦的观念比较,后者提供的空间虽然广阔,但空泛、不着边际;隋唐的东亚体系更具有实质性内容,也就是说到了隋唐时期,中原王朝不但构建出中原核心区与周边外围区的框架,而且还构建了中央王朝与周边之外的诸国关系的框架,并使这种框架建立在或多或少但较之以前更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之上。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清朝后期即19世纪末叶。在那个时代,中国的王朝(国家)体系受到西方近代民族国家模式的强烈影响和冲击;中国传统的国家和政权体系面对新型国家政治架构,不管主动还是被动,都要进行变革:传统政权国家的路径到此必须转变,现代性、从西方衍生的国家政权将取代传统而确立。
三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社会对国家和政权的认识大体呈现这样的趋势:在早期即先秦时代,中国人的国家观念是在天子的经营和控制之下,以中原为核心,以四夷为衬托,中心腹地与外围边地共同组成国家系统。到秦始皇统一之后,中国从腹地—边疆国家的模式逐渐向中国与周边各国形成所谓宗主藩属框架的转变。从地理区域讲,这种宗藩关系主要形成在东亚地区;就性质讲,宗主国与藩属国以政治关系为中心;就时代讲,主要表现在秦汉至明清之间,这就是本文称之的“王朝国家”(6)。隋唐二朝正处在这种宗藩关系的发展之中。那么,隋唐王朝对这种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起了什么作用,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们如何定位?这是下文要解答的。
如果“王朝政权(或国家)”这一概念能够成立,那么这一概念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还是与今天的国家政权概念的界定比较而言才能清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王朝国家的统治思想是政权建立者的合法性与天象的合理性结合一体,以“天人合一”确立其统治的合法,并以一系列体制和制度构建国家政权。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同样以法统的确立和制度的健全来保证国家的合法化,二者之间有衔接性。
第二,王朝国家所统治的群体既有政权依靠的本土部众,还有征服的部落群体,政权的基础和统辖的对象呈现分明状态,即统治依托的民众与统治集团的关系更加密切和稳定,而被征服的民众则处在与统治民族不同的地位。近代国家至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是不承认群体之间的差异的,特别是那些号称以一个民族建立一个政权的国家,其民族关系的单一性更加明显。
第三,王朝国家统辖的疆域呈现不确定性与近代国家疆土确定并以法律保障这种确定性是最大的差别。后者的确定性不仅受到国家内部法律的保障,而且还受国际法的保护。王朝国家则不是这样,它不受国际法的制约,事实上当时也不存在国际法;内部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条款(7)。处于这种情况下的国土疆域呈现出不确定的模糊状态:当政权强大到它足以向外发展时,它就以维护王朝体统的理由向外拓展;反之,当它处在微弱的状态时,它的疆土可能萎缩,或受到其他势力的挑战。反过来讲,王朝周围的其他政权或势力,他们自己领土疆域也同样如此:当中原王朝强盛向外拓展之时,这些政权就会被削弱,自愿或被兼并到王朝体系之内;而当中原王朝势力衰弱之时,周边的政治势力就会向中原发展。处在二者之间的地域呈现不固定的、动态的趋势。疆域的归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政治军事实力和政府的经营战略。
上述三点是我们对王朝国家与现代国家界定的内容,当然二者的诸多差别不止这些。本文主要围绕这三点讨论隋唐王朝经营的理念,以及处在这种理念之下的活动。由于篇幅限定,我这里对具体活动的描写只停留在框架的讨论层面,不做考证,此其一;其二,本文讨论的隋唐王朝与外族或他们之外其他政治势力的关系主要限定在北方游牧势力,这是因为游牧势力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更能体现古代不同类型政权和国家构建的特点。
四
现在我们讨论隋唐在古代王朝国家政权的建设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也就是如何对这二朝定位。
隋唐二朝在古代国家政权的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加强或强化了秦汉帝国的体制,这是其作用最明显的体现。具体情形如何呢?
秦汉帝国政治结构的基本特点是这样的(8):首先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式的国家政权(9),中央王朝有以宰相为中心的行政机构,这个机构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对全国实行有效的管理。其次,地方建立郡县二级行政体制,对所属地区进行管理,中央的精神通过郡县下达到全国各地。第三,以“天人合一”的思想确立皇帝为代表的国家行使权力的合法性,通过儒家学说形成法统观念及地位,以达到国家政权运行的合理与有效。第四,中央王朝的领土范围继承古人的遗志,以本土核心为统辖的根基,四周外围围绕诸多民族势力,他们受中央政府的羁縻控制,但是他们与王朝的关系不甚稳定,疆土的概念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动而呈现变化的状态。外围地区的变动影响王朝的强弱,但腹地的得失则关系到王朝的是否存在。
从上述观点考虑,我们看到隋唐王朝都具备这四个因素。
第一,隋唐二朝都建立了以宰相为核心在皇帝直接控制下的中央集权式的政权体系,与秦汉不同的是,中央统治的机构由秦汉的三公九卿制转变成三省六部制;地方则以州县制取代秦汉的郡县制。伴随二朝的建立,一套以儒家思想为中心,掺杂道家、佛家思想的意识形态也确立下来。
第二,隋唐二朝的疆土地域同样继承并发展了秦汉的传统。就地域而论,秦汉帝国确立的统治模式是在关中建立都城,以此为核心制衡关东,进而宰制全国。秦始皇之所以选择关中的咸阳作为都城,主要原因是秦朝之前的秦国就是以此为根基的。谭其骧先生说:“秦地对山东六国故地而言地居上游;关中盆地四面有山河(东崤、函、黄河,西陇山,南秦岭,北渭北山地)之固;所以建都关中,凭山河之固则退可以守,据上游之胜则进可以攻”,“建都长安,确是既有利于制内,又有利于御外”(10)。这里主要着眼于关中的地理方位,关中地区的经济条件也很不错,至少大体上可以满足本地之需,若有不足,则调运关东粮草补给。这些优势使得秦汉帝国建都关中而无后顾之忧。
东汉末年由于军阀混战、中央王朝遭受打击而衰弱,最终解体,关中的都城核心不复存在;尽管如此,它也是割据一方的中心区域。南北朝时期,关中的都城让位于洛阳。北魏拓跋氏政权从代北的平城南下洛阳,他们原本打算择邺地为都,但最终放弃,转而选择洛阳。顺便一说,邺地在此前的分裂状态下往往成为东部地区政权的都城选择,该地北倚燕山,南下中原,地理位置优越,但无险可守(11)。拓跋魏意在扩展全国,邺地的优势就不如洛阳明显了。然而北魏解体之后形成东西二部,关中又成为西魏和北周的立国核心,它的地位又重新展示出来。北周征服北齐统一北中国后,秦汉的关中制衡全国的战略格局再一次重现。隋朝取代北周继承的控制模式,就是这样延续下来的。
因此,隋朝恢复秦汉帝国以关中制衡全国的方略,从根子上说是承袭西魏、北周的传统。根据陈寅恪先生的研究,隋唐二朝的统治者都出自西魏宇文泰创设的“关陇贵族集团”(12),宇文泰吸取了北魏孝文帝汉化之后北魏统治集团内部分裂的教训,在西魏内部融合胡汉,以关陇为核心建设一个照顾到各方利益的统治集团,由此而经国拓展,北周消灭北齐,完成北中国的统一事业。
但是隋朝建国、特别是兼并南朝的陈之后,它所面临的形势与北周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而接近于秦汉,即它的疆土范围远大于北朝的黄河流域。这种形势要求统治集团在政策上必须做出调整,对隋朝而言,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要放弃宇文泰的治国经略(13),说到这一点,我忽然想起早年阅读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14)的主旨思想,陈先生一再强调隋唐帝国虽然继承了北周的血脉,但是其体制上和制度上的成分不是继承北周而是北齐。隋唐两朝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原因就是二朝虽然起源关陇,但是立国的基础仅凭借关陇是不足以稳定的,它面对的地区包括黄河、长江南北,地域远非昔日的局部政权所能容括,于是隋唐二朝向东部转移就势在必行,陈寅恪先生将武则天取代王皇后引生的宫廷政局的变动,与社会政治东行的趋势联结起来(15),敏锐地观察到了这种形势。毛汉光先生在此基础上将北魏至唐末五代政治的核心区域转移的趋势概括为:
综观中古时期核心区与核心集团之成立与转移,自拓跋氏以云代地区为其核心区,以国人为其核心集团,至北齐亡,约二百年;宇文氏自西魏起重新凝结胡汉关陇集团,以关中为其本位,至唐玄宗天宝时,亦约略二百年;自安史乱起,河北河东河南等地之职业军人成为北中国各地藩镇的统治集团,统一而成为各王朝之核心集团,而魏博汴梁一带成为核心区,至北宋建国,亦约略二百年。(16)
毛先生从北魏开始,将统治集团的核心区从代北转移到洛阳,再恢复到关中,之后便向东方转移,这种概括我认为是靠得住的。值得本文留意的是,隋唐立国后二朝的东向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解释就是,“自高祖、太宗创业至高宗统治之前期,其将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来之世业,即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下所结集团体之后裔也。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权之后,逐渐破坏传统之‘关中本位政策’……故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迄至唐玄宗之世,(关中本位政策)遂完全破坏无遗。而天宝安史之乱后又别生一新局势,与前此迥异矣”(17)。既然社会有这样的变化,作为统辖全国的隋唐王朝,统治集团就不能不关注和顺从变化的趋势。有的君主可能意识到了,像太宗同时重用关陇和山东势力的举措,应该是他顺应局势的表现(18);有的可能通过宫廷政变或流血斗争而完成转移的。无论怎样,隋唐从关陇起家向东方和南方发展,其趋势在当时是很明显的。
五(www.xing528.com)
隋唐王朝的发展大势已如上述。就核心区域而言,隋唐的核心腹地从关中转往洛阳和关东(19),安史之乱后河北又有自行发展的倾向。与此对应,二朝的周边也同样有变化,而周边的变化是以各地政治势力与隋唐二朝的互动关系显示出来的。作为中原王朝,它有自己的区位变化和转移,而隋唐内部的变化与周边政治势力也有直接而密切的联系。本节重点讨论这个联系。
实际上,隋唐在中原和南方进行的任何活动,无不受到周边势力的影响。隋朝虽然顺利地继承了北周的政治遗产,但是它建国后却受到突厥势力的冲击。从突厥的角度讲,隋朝的建立使他们失去了过去北周、北齐争相供奉以获取支持的好处,所以突厥不希望南部政权的过分强大。然而,突厥的内争削弱了他们自己的实力,就在隋朝建立的前后,突厥一分为二,这给隋朝以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机会。文帝时,隋朝正是在突厥内弱、北方边地相对安宁之时,他投入大批军队南下征服陈朝,进而统一全国。反过来,隋朝再利用南北统一后的经济和军事力量瓦解突厥,进而确立中原核心与周边外围一统的政治格局新体制。文帝去世后,炀帝继承他的遗志,继续向周边开拓。但是炀帝在利用隋朝的资源时没有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进而引发国内混乱,内部起义和反叛行动大规模爆发,很快使王朝解体。接替隋朝的李唐同样沿承了隋朝的经国之术。唐太宗当政时王朝已经稳定中心区域,随即他便将触角伸向周边,开始解决东突厥问题;高宗又继而降服西突厥,北边和西北的最大威胁得以解除。太宗成为汉人的皇帝与北方游牧势力的“天可汗”,两种称号集于一身实属前无古人,唐朝获得了周边开拓的繁盛局面。
然而,太宗的开拓使得周边势力也获得同样的调整机会。吐蕃在青藏高原的崛起及随后的扩张,给北部归降的突厥人以可乘之机,他们随即复兴,创建突厥第二汗国,唐朝为保卫中心腹地的安全,在边地设置了十个节度使,形成环保两京的防线。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节度使掌握了军队的控制权,安禄山便利用这个权力反叛朝廷,从内部削弱了王朝的实力,导致华北地区军人武力的崛起,形成独占势力范围。唐朝的北方和西南防线随之萎缩,这又给边地外族势力的崛起提供契机。回纥(后改名回鹘)取代突厥后汗国之后,成为与唐并峙的草原帝国。到晚唐,朝廷所能直辖的地区不出关中,节度使割据遍布各地;契丹势力又崛兴于东北;党项人也在西北趁势立国;回鹘可汗被黠戛斯斩杀后汗国崩溃,诸部分据河西走廊和西域等地;南诏则偏居云贵。周边势力的崛起和壮大,使唐朝帝国的边缘缩小,直至被吞噬,帝国的版图重新改写;至907年,帝国的核心区亦被节度使势力分割,王朝的法体不复存在,王朝国家的建构最终被分散的诸国所取代。
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到,隋唐王朝的核心区与边缘区处于不停的变动状态之中。当它强盛之时,边缘区域就呈向外发展的态势;而当内部削弱之时,边缘地区随之减缩,其他势力乘机崛起。当王朝的中心腹地被侵占掠夺之时,王朝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0)。这种状态不独隋唐之前有,隋唐以后也同样存在。这就是本文所谓的王朝国家体系的基本特征。这种特征受制于王朝国家的观念,由这样的观念演化出国土疆域的模糊,边缘区域的拓展与收缩在古代社会是处在游移的状态之下的。游移的方向,首先取决于中原王朝的统治集团,而统治集团背后的各种力量则支配这个集团的行动;其次也取决于外围各种势力与中原王朝的互动,但在古代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外围势力的因素是第二位的。直到近代西方的东侵,现代主权国家观念随之进入,开始影响中国和周边势力,他们中的部分势力在外界(这里主要指帝国主义势力)的干涉影响下开始脱离(古代的)宗藩关系而走向现代主权国家的行列,中国本身也在艰难地步入同一行列。
六
本文的意图是从现代国家政权的角度探索传统王朝国家的理念和行为,以隋唐二朝为例解释二朝在传统王朝国家构建中的作用。我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是:传统王朝国家是以中原(广义的中原即农耕地区)为国家政权建设的根基与核心,周边外围则环绕核心,共同组成国家疆域体系;国家的经营还需要建设一套制度体系和思想伦理来确立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这就是王朝国家的基本特质。但是,周边外围地区始终处在变动的状态之中,决定变动的因素有二,一是王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二是周边力量的实力,前者是决定因素,后者随前者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贯穿了古代社会的始终,直到近代西方势力的东侵,他们以现代民族国家的观念冲击王朝体制,使中国王朝国家外围的部分地区(这里所谓的周边外围地区还应有所区分,大致上靠近中原的地区为第一层次的周边,这以外的地区属于第二层次),第二层次的地区脱离传统的宗藩关系而进入到现代国家的独立状态。中国王朝国家的观念受到强烈的冲击,在曲折的路径下被迫接受现代民族国家的主权观念。但直到今天,国人在国家、主权的理解和阐释中仍然继承了传统王朝国家观念的诸多成分,并试图将这两个方面的观念和内容进行协调与整合,所以我们今天在讨论国家政权的问题时始终将二者的因素混合同一,挥之不去,我认为这是今天中国人对国家主权观念解读的内在缘由。
(本文是为2004年6月5~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由该校历史学院举行的“汉唐盛世学术研讨会”准备的论文,后刊于孙家洲、刘后滨主编的《汉唐盛世的历史解读——汉唐盛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5-175页)
【注释】
(1)参见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6-58页;罗志田:《先秦的五服制与古代的天下中国观》,《学人》第10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年;王柯著,冯谊光译:《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5-21页。
(2)参见陈连开:《华夷五方格局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同作者:《中华民族研究初探》,北京:知识出版社,1994年。
(3)冀朝鼎著,朱诗鳌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10页。
(4)毛汉光先生在研究北朝政治史里也提出“核心区”与“核心集团”的概念,参见《中古核心区核心集团之转移》《北魏东魏北齐之核心集团与核心区》,氏著:《中国中古政治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5)参见(日)堀敏一著,韩升等译:《隋唐帝国与东亚》,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黄枝连:《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新近出版的有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
(6)费孝通从社会学的角度说:“传统中国不是欧洲式的小公国,而是腹地广阔,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关系比较复杂而多元的文明国家,这样的国家一般被历史学家称为‘empire’(帝国),她的新形态必然也与从欧洲的小公国转变而来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有着很大的不同。”见《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221页。
(7)哈萨克斯坦学者克拉拉·哈菲佐娃也说:“依照封建国际法,文件中没有承认国家主权性质的情况,如现代的做法那样。”见氏著:《十四—十九世纪中国在中央亚细亚的外交》(杨恕、王尚达译),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33页。
(8)现任教美国的艾森斯塔得所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一书,是从社会学里面的结构功能视角分析历史上东西方帝国政治结构的作品,其中对中国古代王朝帝国的分析占据较大篇幅,有助于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中国王朝国家的基本特点。
(9)我这里只是就一般情形而言,具体分析起来,情况就要复杂得多。譬如西汉早期按照周振鹤的理解“并非真正中央集权制国家,而是皇帝与诸侯分治天下的局面”,见氏著:《西汉政区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页。
(10)见谭其骧:《中国历史上的七大首都》,氏著:《长水集续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11)见谭其骧:《中国历史上的七大首都》。邺城的地位参见毛汉光:《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二篇《北魏东魏北齐之核心集团与核心区》;拙文:《尉迟迥事变及其结局——新旧时代转变的表征》,《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12)参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3)黄永年先生从统治集团的角度有论,参见黄先生新著:《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第三章第五、六节,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
(14)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15)参见《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一篇“中古核心区核心集团之转移”,第22页。
(16)参见《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及党派分野”。唐长孺先生在他晚年的著作里对西晋以后中国南北发展的路径及唐朝中期以后社会方向的转变提出了基本的看法。他认为南北朝走向不同的道路,南朝沿承西晋,而北朝受胡系社会的影响,走上另一条道路,直至唐朝中期才逐渐回到南朝的传统,即唐朝的南朝化。参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前期的变化》综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对唐先生这个观点深入的阐释,见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
(17)参见《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8-19页。
(18)参见汪篯:《唐太宗》《唐太宗之拔擢山东微族与各集团人士之并进》,唐长孺等编:《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19)《旧唐书》卷78《张行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记云:“太宗尝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行成正侍宴,跪而奏曰:‘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狭。’”这段文字说明当时确有“关东”、“关西”或“关中”的界定。这里的“关东”是指函谷关以东。关于“关西”“关东”的概念,参见史念海:《论我国历史上东西对立的局面和南北对立的局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第1辑。
(20)基础核心之地,对王朝的重要性,是关乎其存在的重大问题。英国地缘政治学者麦金德说过这样的话:“谁统治东欧,谁就能主宰心脏地带;谁统治心脏地带,谁就能主宰世界岛;谁统治世界岛,谁就能主宰全世界。”(见氏著:《历史的地理枢纽》,林尔蔚、陈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4页)这里说欧洲对全世界的重要性,与本文中中原核心腹地对隋唐王朝的重要性是相似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