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战争爆发前中国抗日战场对日德关系的牵制
1937年,日本法西斯挑起“七七”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到1938年,相继攻占中国华北、华中和华南的大片领土。日本的战争行径,不仅是要灭亡中国,而且是它实施北进进攻苏联、南进进攻美英的世界战略,夺取亚太地区霸权的重要步骤。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日本地主资产阶级的野心是很大的,为了南攻南洋群岛,北攻西伯利亚起见,采取中间突破的方针,先打中国。”“日本打了中国之后,如果中国的抗战还没有给日本以致命的打击,日本还有足够力量的话,它一定还要打南洋或西伯利亚,甚或两处都打。欧洲战争一起来,它就会干这一手。”[1]为了把中国变成它实施北进、南进战略的基地,日本在中日全面战争初期,采取速战速决方针,妄图在短时间内一举灭亡中国。但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打破了日本速战速决方针,迫使日本渐次增兵,将陆军主力相继投入了中国战场。到1938年10月,日本投入中国战场的陆军兵力达32个师团(含关东军8个师团),占陆军总数的94%,国内仅剩下1个师团,可以说是倾巢而出。此后,中国战场转入战略相持,中日战争长期化的局面形成。日本终于陷入持久战的困境,欲进不能,欲退不得。这种局面使日本当局焦虑不安,因为只要存在中国抗日战场,日本无论是北进还是南进,都会出现两线作战。于是,中国抗战便成为日本实施世界战略的最大后顾之忧,解决中国问题也就成了日本国策的中心。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遭到了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它在国际上更加孤立。日本政府敏锐地感到,苏联和英、美等国家对中国的同情和支持,是中国能坚持抗战的重要原因。为此,要利用外交手段改善国际地位,促进中国问题的解决。日本企图通过日德结盟,在欧亚两洲威胁、牵制苏、美、英等国,迫使苏、美、英减少或断绝对中国的援助和支持,达到孤立中国、使中国屈服的目的。同时,由于苏联在道义和物质上对中国援助最多,因而,日本将外交重点放在遏制苏联方面。出于以上考虑,中日全面战争初期,日本外交的基本目标是:与德国建立以苏联为对象的同盟关系。于是,日本便展开了积极的对德外交。
中日全面战争之初,德国是支持中国的,这使日本感到难堪。1937年8月,日本将侵华战争由华北扩大至上海后,估计中日战争将不断扩大,并可能旷日持久。因此不得不寻求对策,以加强在华的战略地位。日本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谋求在日德意防共协定的基础上缔结三国军事同盟,意在牵制苏联可能会采取的军事行动和英国的援华活动,并阻止德国继续向中国提供军事装备等,以“孤立中国,从而促进事变的早日解决”。[2]德国则希望日本在东方威胁英、法,牵制苏联,以有利于侵吞奥、捷,战胜英、法。[3]德国在中日战争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估计,中日战争将长期化,[4]从而会牵制和消耗日本的主要战略力量,认为即使日本获得军事成功,占据华北,取得有利的战略地位,将来仍无法避免对中、苏两面作战的处境,[5]日本作为盟友的意义大为降低。因此,德国积极斡旋中日战争,希望日本早日从中日战争中脱身,德、意、日签订三国军事同盟,发动世界战争,以便共同建立法西斯的世界新秩序。
1937年12月,日本攻占中国首都南京,德国对中日战局重新做了判断,认为日本将赢得这场战争,为此,需要改变对中日战争的中立政策。1938年初,德国开始在欧洲扩张,矛头直指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它担心引起英国干预,需要日本在远东牵制英国,于是转而采取敌视中国、支持日本的态度。1938年2月,德国改变对日外交政策,宣布禁止向中国输出武器,召回在华军事顾问团。5月12日,德国宣布承认伪满洲国,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日本侵华战争的立场。此时,德国还准备向日本提议缔结军事同盟。德国对日对华政策的重大转换,为日本谋求与德国结盟提供了前提。这对希望牵制住苏联、英国,集中国力尽快解决中国事变的日本来说,不啻是注射了一支兴奋剂,于是,日本积极筹划与德国缔结新的同盟,在所谓“内阁改造”中,延揽了一批主张北进攻苏的强硬反苏分子。
然而,日德两国侵略目标的一致并不能表明在战略上也是一致的。为实现各自的战略目标,日德两国各有各的如意算盘。日本的结盟方针是围绕东亚霸主这个总目标展开的。日本认为,苏联是当前日本称霸东亚的最大威胁,而英国的抵制也是日本实现称霸的另一个障碍。因此,日本决定与德国缔结同盟,其主要以苏联为对象,并能起到牵制英国的作用。1938年6月,日本大本营提出:“帝国要尽快与德、意分别缔结协定,进一步密切相互结盟的关系,以加强协定各国的对苏威力及对英牵制力,导致有利于迅速解决中国事变,且利于我东亚经纶的进展。”[6]同时还提出与德同盟草案为:第一方案,缔约国一方与苏联开战时,另一方要提供尽可能的援助,与苏联发生纠纷,或受到其威胁时亦相同;第二方案,缔约一方与苏联开战时,另一方立即对苏开战,与苏联发生纠纷,或受至其威胁时,相互间要提供尽可能的援助。另外,缔约国一方与苏联以外第三国发生战争或纠纷及受到其威胁时,另一方要保持善意的态度。[7]对意大利,则拟签订合作协定,规定协定一方与德国以外的第三国交战时,另一方保持善意中立,并努力防止其他列强参战。[8]这就明确了利用意大利牵制英、法的方针。6月16日,在日本内阁五相会议上,陆相板垣征四郎根据首相近卫文麿的考虑,在《中国事变指导的说明》指出,必须确认以解决中国事变为根本方针,应该以积极作战解决中国问题。如果这场战争长期化,日本就必然要同苏、英对抗,而要同苏、英对抗,就必须加强日德意轴心同盟。[9]7月3日,板垣在《陆军对时局外交的希望》中再次强调,强化日德意反共轴心,使苏联不能积极参加中国事变,使英国放弃援华政策,使美国至少维持中立态度,以便迅速而容易地解决中国事变。[10]7月19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接受了大本营的草案,决定迅速强化同德意的关系,建立对苏军事同盟,“以有利于迅速解决中国事变”。[11]8月26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通过了《强化日德意防共协定案》,决定尽快与德国协商。
德国提出缔结同盟的用意则在于对已实现欧洲霸主的战争计划有利。因此,德国不赞成日本与德、意分别缔约,对日本的提议也不感兴趣。这是由于德国的既定方针是首先击败英、法,继吞并奥地利之后,德国正图谋吞并捷克,这将会引起与英、法的对抗,为此,极希望日本在远东牵制英国,因而不同意缔结只限于以苏联为对象的同盟,而要求将同盟的对象扩大到英、法两国。1938年8月初,德国正式向日本提出日德意三国同盟条款:(一)缔约一方与缔约国以外的第三国发生外交困难时,各缔约国要立即就应采取的协同动作进行协议;(二)缔约一方受到缔约国以外的第三国威胁时,为排除这种威胁,其他缔约国有提供一切政治及外交支援的义务;(三)缔约一方受到缔约国以外第三国的进攻时,其他缔约国对此有给予武力援助的义务。[12]这就与日本利用德国牵制苏联,集中国力解决中国事变的战略方针发生了严重分歧。若与德国缔结这种军事同盟,日本将在从事侵华战争的同时公开与英、法、美为敌,并很快卷入对英、法的战争,并以部分军事力量牵制苏联,这是日本的国力所无法承受的。这使日本当局十分为难。这时,日军深陷于中国战场,无法同时展开北进、南进战略,它力图将北进放在第一位,将主要矛头指向苏联,以此缓和与同持反共立场的英、美等国的关系,有利于中国问题的解决。但陆军鉴于中日战争长期化的形势,强烈要求向德国让步,尽快与德国结盟,以改善日军在中国战场的被动处境。
以各种手段征服中国,击败远东苏军解决“北方问题”,是日本东亚总战略中的两项主要内容。日本明知德国的结盟方针难以有重大更改,但内阁五相会议仍于8月26日决定就三国同盟条约问题迅速与德国谈判。其原因首先在于与德结盟是解决中国事变和对付苏联的需要。日军攻占上海、南京和华北要地后,大本营看到日军正面有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北方有不断加强的苏联远东军的牵制,感到战略态势不容乐观,1938年春,决定在华实施“战局不扩大”方针,意在保持对苏作战的军事机动性。然而,中国的积极抗战,使日本无法固守占领区的战略态势。日本当局决定集中国力先迅速解决中国事变,力图在战略上变不利为有利。为此,日本大本营只得放弃“战局不扩大”的战略方针,发动了徐州作战,并积极准备武汉会战。正当日本大本营在下令进行武汉作战前夕,七八月间,在中苏边境出现了张鼓峰事件,苏军出动数倍于日军的兵力,给日军以沉重打击,客观上起到了对日本的牵制作用,使日本深感在中国事变结束之前,无法北进消除苏联的威胁。日本陆军省和大本营更是认为必须分出相当的陆军兵力防备苏联,并预计日军攻占汉口后对华所能使用的兵力将达到极限,而“蒋政权在英、苏的支持下仍可继续抵抗”。[13]因此提醒军内外:“设想以攻占汉口结束中国事变为时过早。”[14]
除苏联的因素外,英、美也是妨碍日本称霸东亚的障碍。中日战争爆发后,英、美等国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考虑,不愿与日本发生激烈对抗,因此在抑日援华的问题上互相推诿。英国感到在欧洲,德国已难以应付,在远东,若无美国的参加,只能对日本暂取绥靖政策,以等待中日双方完全精疲力竭时再出手,以坐收渔人之利,保住其在远东的地位和利益。美国对日本以战争摧毁九国公约,破坏美国主导的华盛顿会议所建立的远东秩序十分痛恨,但出于军备不足、国内孤立主义等因素的制约,也持观望、等待态度。但另一方面,英、美等又不甘心将在华利益悉数让给日本,随着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扩大,遂与日本围绕在华权益的矛盾日益尖锐。日本将战火从华北扩大至上海后,国联大会于1937年九十月前以报告书和决议的形式谴责日本违反九国公约和巴黎公约,要求各成员国不得采取任何削弱中国抵抗能力的措施,并各自考虑其所能对中国提供的援助。10月5日,罗斯福发表“隔离演说”,警告日本,国际社会最终将对侵略者采取“隔离”措施,曾令日本当局出了一身冷汗。日本飞机袭击英、美“瓢虫”号和“帕奈”号事件发生后,英、美的反日情绪激化,美国建议准备对日本采取封锁行动,罗斯福还甚至提出对日本实行经济制裁。[15]英国虽不愿立即向日本摊牌,但也曾建议两国采取联合行动,立即进行一次海军力量的示威。1938年5月,日军攻陷徐州后,武汉告急,美、英两国分别加紧研究抑日援华问题。7月1日,美国宣布对日本实行道义禁运。尽管这一时期美、英两国并未就抑日援华采取实际而有效的措施,但在远东反对日本独霸中国却是显而易见的。日本宣布要建设“东亚新秩序”后,美、英、法等国立即提出抗议,表示决不承认,并开始采取实际步骤抑日援华。事实上,自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起,就认识到与英、美等国的对抗无法避免。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日本陆军中央更是清醒认识到,列国,尤其是在远东拥有庞大利益的英国,“将运用一切手段妨害日本实施大陆政策,并将致力于迫使日本放弃制霸东亚的目标”。[16]换言之,英、美等国的远东政策与日本的远东霸权战略是严重对立的,而且这种对立将随着日本侵略的不断扩大,必然会激化发展为战争。尽管日本这一时期的对苏政策较之对英、美政策在一般情况下是以“对苏先决”为原则,但并不排除在某种条件下“对英先决”,即南进发动太平洋战争,驱逐英国在远东的势力,夺取其远东殖民地。因此,日本在其总战略上并不反对将英、法、美作为军事同盟的对象,只是目前不宜将苏、英、美同时作为对象国,而希望能先苏后英。
另一方面,日本又看到,若不首先解决或大致解决中国事变,北进及南进均将成为空谈,因此,与德意的军事同盟应分轻重缓急。这时,日本正在向中国发动大规模战略攻势,最担心陆军主力推进至中国的纵深地带后被中国军队牢牢钳制住时,苏联在其后方发动攻势,也担心英、美等国加强援华并对日制裁,时间一长,战争力量将此消彼长,结果将无法赢得对华战争。于是决定先与德、意订立对苏军事同盟,以牵制住苏联,保证对华作战时期的后方安全,并在这个军事同盟中规定根据情况,用以牵制英、法、美三国,并促使其“改变亲蒋援华政策,以迅速解决事变”。[17]因此,陆军省根据内阁决议指示驻德大岛大使:与德国交涉时,“明确主要以苏联为目标的宗旨,不可有以英美等为正面之敌的印象”,德意与英法等开战时,我方“不承担立即且无条件提供援助的义务……关于武力援助,要先进行商议”。[18]这个指示很清楚,这一时期谋求如此对德定约是“为了避免卷入纯粹的欧洲问题”。[19]在日本左右为难之时,恰好德国提出缔结军事同盟,尽管行文的缔约草案与日本的缔盟方针存在重大分歧,日本仍决定尽可能争取以些许让步与德国结成同盟,以借助德国的力量牵制苏联,尽快解决中国事变,并在解决中国事变后,选择有利时机与德国合力攻苏,夺取苏联远东地区及外蒙,控制整个东亚大陆,之后,再伺机南进驱逐英、法等国。(www.xing528.com)
德、意对日本的缔盟方针表示不满,要求日本重新考虑。日本内部立即就重新缔盟方针发生意见分歧。1938年9月上旬,日本外务省向内阁提出《加强日德政治提携方针要领》,要求“避免订立攻守同盟,以订立相互援助条约为宜”。[20]外务省估计,与德、意谈判攻守同盟,双方分歧过大,难以成功。而日军这时正对华发动大规模战略攻势,后方相对空虚,因此主张,“从我对苏关系来看,要尽快首先实现日德间政治提携关系的加强”,“缔结以苏联为目标的相互援助协定”。[21]这是日本的一种外交手腕,即避开已呈现复杂化的攻守同盟的交涉,转而要求加强既有的日德防共协定,使德国难以拒绝而达到目的。外务省的这个提案只以苏联为对象,并且没有明确规定缔约一方与苏联交战时,另一方须立即给予武力援助。[22]对此,日本陆海军认为德意未必会接受,日本的目的也未必能实现,因此,海军立即提出修改意见,表示新条约“并不仅是扩展防共协定,而且还含有实质性援助的条款……要在条约整体上表现这种积极性”。[23]同时还就武力援助条款提出三个方案:“(一)第一方案,受到第三国的一国或二国以上的攻击时,应就武力援助进行协商。(二)第二方案,苏联以外之一国或二国以上攻击缔约国之一方时,缔约国之间要就是否给予武力援助,在以上事态发生或将要发生之时重新进行商议。(三)第三方案,1.苏联单独攻击缔约国之一方时,其他缔约国有武力援助的义务。2.苏联以外之一国或二国(或苏联在其中)以上攻击缔约国之一时,应先就武力援助进行商议。”[24]陆军在对英、法、美方面同意海军的第一方案。针对外务省案中一方与苏联交战时,另一方应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给予援助的条款,则要求明确这一援助“为政治的、经济的、武力的援助”。[25]总之,日本陆海军要求与德国签订的新约须是针对苏联的攻守同盟,对英、法、美等国,则要根据情况,即在出现对南进有利的形势时才决定发动武力。
在陆海军推动下,1939年1月19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决定向德国进行有限的让步:同盟以苏联为主要对象,根据情况也以第三国为对象;以苏联为对象时,日本进行武力援助,以第三国为对象时,则根据情况而定。[26]为争取德、意谅解日本在对华战争中的特殊处境,1939年2月,日本派遣伊藤特使团专程访问德、意,指示日驻德、意大使大岛在谈判中须坚持的方针:原则上同意德、意方面的同盟条款,但须附加条件,即德、意在受到苏联以外国家的进攻时,日本不能立即提供军事援助,以后要就是否提供军事援助进行商议,并在缔盟后将条约的对苏性质向英、美等国说明。在交涉中,日方向德、意提出,在它们对英、法等国作战时,日本不必都要受到条约的约束。日本的要求是争取德国同意日本南进夺取英、法等国在远东的殖民地的时机上,不受德、意的约束而能自行决定,这一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德国的拒绝,特使团无果而归。
尽管与德国的交涉碰壁,但日本坚持只以苏联为攻守目标,对英、法、美则要根据情况再议攻守的缔约方针,还希望能诱使德、意选择发动欧洲大战的时机符合日本需要的意图。日本估计,解决中国事变还需要两年时间,在这一时期内,只有德国紧紧地牵制住苏联,日本才能将更多的兵力投入对华战争。若德意与英法的大战过早爆发,苏联则压力缓解,在远东自由行动的可能性将随之增大,并将继续加大对中国的援助,以消耗日本的战争力量。同时,日本将被迫增加对苏战备的兵力,就会直接影响到对华作战的兵力,也就难以在近期内结束中日战争。如果中日战争不能解决,那么,与德意相呼应,夺取英、法等国在远东的殖民地的南进战略也将随之流产。因此,日本大本营早就建议要争取德、意的谅解,至少在2~3年内极力避免与英、法开战。[27]此时,日本不赞成德国针对轴心国以外所有国家的缔约方针,不但是害怕陆军主力深陷中日战争之时又卷入欧洲大战,而且更担心德意过早对英法开战,使日本的东亚战略愈益陷于极度被动之中。
此时,德国已通过慕尼黑协定吞并了捷克苏台德区,准备进一步向英、法施加压力,全面肢解捷克。因此,德国不体谅日本在中国战场的困境,坚持要订立包括以英、法为对象的同盟。德国基于自身重建欧洲秩序的需要,认为先击败英、法后再进攻苏联为有利,因此,反对日本的缔约方针。希特勒见日本在交涉中踌躇不前,断言只要中日战争不结束,日本就无法保证提供有效的援助。[28]但他又同意日方的判断,估计中日战争在一两年后会结束[29],因此,从本意讲,仍希望能与日本缔约,将日本纳入德国的战略轨道。1939年3月15日,德国肢解了捷克,又将矛头指向了波兰。德国的得寸进尺,激化了同英法的矛盾。于是,德国要求迅速与日本结盟,共同对付英、法。为促使日本下决心,德国于4月警告日本:“如果德日间的条约谈判过于久延不决,德国可能必须以某种方式去接近苏联。”[30]日本深恐失去德国对苏联的牵制,更担心东亚战略的推行陷入与苏、英美同时为敌的困境,因而无法满足德国的要求。3月24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在给驻德大使的电报中指出:日本准备先解决中国问题,进而解决对苏问题,然后积蓄力量对付英、法。在中国事变还在进行时,如果同英、美关系恶化,会给日本经济带来混乱,这将对解决中国问题影响甚大。因此,应将日本的处境告诉德国,取得对方的谅解。[31]5月4日,日本平沼首相以“致希特勒、墨索里尼口信”的方式提出新的建议:德意之一国受到苏联以外国家的进攻时,日本将坚决提供政治的和经济的援助,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力提供军事援助。[32]但同时又声称:“日本鉴于本身目前的情况,无论目前或在最近将来,都不可能给予两国在实际上有任何效果的军事援助。但由于形势的变化,当其可能之时,日本当然欣然给予军事援助。”[33]日本以此再次向德意表明,日本意欲与德意共同全面发动世界大战,以达到各自在预定区域内夺取霸权,重建世界秩序的目标,但前提是要等到日本解决中国问题之后。德国这时已决定进攻波兰,估计届时对英、法的战争难以避免,因此希望日本加盟对抗英、法,牵制苏、美。而日本的新建议只是增加了解决中国问题后即可随时参战的暗示,与德意的缔盟要求分歧甚大,因此再次遭到德国的拒绝。然而,德国没有耐心与日本讨价还价。5月7日,德国与意大利缔结了友好同盟条约,即“钢铁同盟”。
德国的行动对日本是一个重大冲击。与德谈判毫无进展,而美、英又开始加强抑日援华措施,均使日本焦躁不安。日本陆海军认为不作一些让步,与德谈判将归于失败,其后果是日本在国际上愈益孤立,战略处境愈益恶化。陆军鉴于中日战争难以解决,对苏战备也难以就绪,要求借助德意力量的心情最为迫切,因此在一段时间主张无条件接受德国提案,实现与德意的军事同盟。[34]这一主张遭到海军及政府方面的反对,陆军也自知这一主张缺乏现实依据,只得转而与海军协调,共同提出与德意缔约中可规定日本在三种情况下参战:(1)德意与苏作战时;(2)英、法加入苏联一方时;(3)苏联加入英、法一方时。但在战争对象仅为英、法时,日本不担负立即无条件参战的义务。[35]事已至此,日本陆海军仍在打着商人般的算盘,指望做出以上些许让步可争取德意的谅解,以使签订的同盟条约对日本有利。因为德苏不接境,而日苏在远东爆发战争的可能性远较德苏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大,“对苏战时,目前只有德意负有(援助的)义务”。对苏英法三国作战时,日德意所负的义务是相等的。由于德意与英法作战的可能性很大,日本可避免承担片面援助的义务。[36]
日本从本国利益出发,希望外交上能“以我为主”,但由于它实力不足,又受到中国战场的牵制,难以自由行动,不得不向德国靠拢,虽然这种靠拢是缓慢的。德国撇开日本与意大利结盟的行动,引发了日本当局内部的一场大论争。海军从本身力量出发,认为不宜过早同英、美对抗,因而坚决反对订立以英、法为对象的同盟,以免卷入欧洲战争。[37]陆军急欲从中国战场脱身,因而主张按照德国要求尽快结盟。陆军认为,与德国结盟对处理中国事变极为有利。5月7日,陆相板垣在内阁五相会议上强调指出,目前,日本最重要的国策是处理中国事变,其困难在于苏、英对中国的支持。如果与德意结盟,则可把苏、英牵制在欧洲,方能有利于中国事变的解决。[38]5月9日,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在给天皇的上奏中提出,与德意结盟是极为重要的:一是从未来战争来看,可利用德国牵制苏联,利用意大利牵制英国,有利于日本北进攻苏和南进攻英;二是从解决中国问题来看,利用三国同盟可迫使苏、英改变对华支持政策,而德意又可同日本采取一致行动对付中国。在世界大战未全面爆发时,利用三国同盟牵制苏、英,使中国问题易于解决,当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又能利用同盟对付苏、英。[39]尽管陆军积极推动,但内阁中多数人不愿冒风险。6月5日,日本内阁会议未采纳陆军意见,但又向德国作了让步:在德意同苏联战争时,日本予以武力援助;当德意同英法战争时,日本则以无形的威胁牵制苏联参战。对这一方案,德国理所当然地予以拒绝。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指出,日本出于解决中国问题而重视苏联,但妨碍处理中国问题的还有英国,当德国同英国发生战争时,是日本在远东打击英国的绝好机会。[40]他以此诱导日本按照德国的要求结盟。可是,日本深感中国战场牵制之苦,在未摆脱中国战场的形势下,过早地同英国对抗,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决心。日本政府根据陆海军的意见向德国表示可以做出一些让步,并希望德国同意在对英法战的规定中日本就武力援助持保留意见。对此,德国不予理睬。6月15日,德国正式通告日本:无保留签订协定,如拖延签订条约,“势将出现不愉快之情况”。[41]次日,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明确告诉大岛、白鸟,“日本如不从速与德国结成同盟,则德国将与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42]日本对此十分震惊,但其战略处境决定了无法完成德国的缔约。德国见日本无意缔结针对轴心国之外各国的军事同盟,感到必须调整其外交,以使之适应进攻英、法的需要。5月22日,德意两国单独缔结了军事同盟。
在此期间,陆军还利用诺门坎事件来推动日德结盟。陆相板垣企图利用日苏间的局部冲突,将事态导向促进日本与德意结盟。7月20日,日本大本营在《诺门坎事件处理要纲》中指出,要利用这一事件迅速解决三国同盟问题。[43]但日本百万大军投入了中国战场,关东军无法集中优势兵力对苏作战,招致惨败,使日本利用诺门坎事件推动与德国结盟的愿望落空。此时,德国转而与苏联进行政治、经济方面谈判的试探。苏联在努力与英、法建立欧洲集体安全制失败后,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予以积极回应。8月23日,德国在入侵波兰前夕,突然同苏联缔结了互不侵犯条约,推翻了日本对德外交前提——缔结以苏联为对象的军事同盟,这对日本当局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8月25日,日本政府下令停止与德国结盟的交涉,宣告了这一时期日本对德外交的失败。
日本与德国谈判条约耗时一年之久,因为双方在战略上的严重分歧而未果。日本为与德、意缔约,加强自己的战略地位,反复争取德国的谅解,但终因背着侵华战争的沉重包袱而无法满足德国对等的战略需要义务。换言之,日德谈判破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军民坚持抗战,日本无法分身伙同德意北击苏联,南夺英、法等国在远东、西南太平洋地区的殖民地。德国见日本无力与其协同,只得转而与苏联暂时和解,以解除进攻英、法时的后顾之忧。而德苏和解对日本的战略是一个严重冲击,日本在一个时期内已无法借助德国取得对苏战略优势,就连日德意防共协定也名存实亡。日德谈判的破裂,使苏联因此加强了在远东的地位,这意味着日本在战略上受到苏联更大的牵制,日本不得不在满洲保持较大兵力同苏联对峙。英、法等国也暂时避开了在远东等地区立即遭受日本进攻的危险,因而争取了一段时间与美国协调,继续携手实施抑日援华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国的抗战力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抗日战场是日本实施其世界战略的最大后顾之忧,日本企图与德国结盟,借助德国的力量争取结束中日战争的有利国际条件,也因中国的牵制不能与德国保持一致步调而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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