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抵抗政策的形成与实施
有限抵抗政策是随着不抵抗政策的终结而确立的。“九一八”事变发生,无论是政府和民间,都有不少人主张即时实施抵抗。但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倾向于认为日本的军事行动不具有持久性,也由于国内政局的纷繁复杂,因而一直奉行申诉政策。随着日军军事行动的不断延续,全国上下要求抵抗的呼声强烈,加上日本人在关内各处捣乱,以及日军南下锦州声急,南京国民党中央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才通过令文武官员“严守疆土、与城存亡”的决议。这一决议与其说是军事的,还不如说包含更多的政治意义。1931年12月25日,统一之后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做出决议:“严令北平绥靖主任张学良如日军攻锦,应转令驻锦军队严防,尽守土之责,不可退让,即日由国民政府遵照大会决议案,发出上述命令。”同时,还通过外交决议案称:“日本军队无论向中国何处侵扰,守土军队应立即实行正当防卫,但政府此时不必宣战”;“即日设法进行收复东三省失地”(1)。这些决议,与此前的一般性的自卫决议相比,更为具体确切,它显示中央政府在东北问题上最终决定实施军事抵抗。但是,这一决定,却因为国内政治矛盾而实际上没有得到贯彻。具体如下:
12月15日,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和行政院长职务照准。次日,张学良辞去副总司令一职照准,但中央政府任其为北平绥靖主任,令其督率所部,保卫疆土。后孙科受命组阁,又决定锦州由张学良负责,全力抵抗。而在外交上,国民政府此时正筹划设立锦州中立区。这产生了两个矛盾:一是设立锦州中立区意味着要从锦州外围收缩军队,这与准备抵抗有一定的矛盾;二是蒋介石的辞职使原来蒋、张政治联盟被打破,而孙科、陈铭枢等粤系人物与张学良有政治上的宿怨。由于这两个矛盾的影响,锦州又重演了实际上的不抵抗。为表示对设立中立区提议的诚意,张学良将原驻防锦州的大部分军队逐渐撤往关内,只留了少量军队和新编的公安骑兵三个总队负责防卫。尽管中央政府一再命令张学良组织抵抗,但他却指示部下不遭攻击不准撤退,遭到攻击不能抵御时可退入关内。军事上不准备竭力守卫锦州。(2)与此同时,张学良与新的国民政府中央的矛盾爆发。12月25日以后,先是张学良为抵抗事宜一再发出请弹、请饷、请援电文,要求中央政府派大部援军北上,并资以大批军火。而中央政府除口头答应之外,无实际行动。东北军因此认为,“中央阴谋以外力消灭东北实力、俾中国政治舞台上再没东北扮演角色”,“战则要东北独力支持,中央坐观成败,和则冒舆论之大不韪,遭全国唾骂或致丧失政治地位”。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张学良提出“如果是‘玉碎’还可以碎,要是瓦碎则不必”(3)。此外,东北军还于12月31日及次年元月3日以前线下级军官的名义两次发表宣言,指粤系人物“卖国”,责中央“徒以空言作抵抗”,并言“东北为中国人之东北,非东北人之东北”。(4)于是,张学良联合九省反对中央的谣传蜂起。(5)在上述两个矛盾的激化中,关外东北军逐渐后撤,锦州守军也仅作少许抵抗即撤往关内。这种抵抗与不抵抗没多少差别。(6)
锦州沦陷,全国群众救亡运动更形高涨,要求政府采取积极对日政策的呼声不绝。在这种情形下,孙科政府拟推出积极对日政策,实行对日绝交。对日绝交是实施对日作战的前奏,因此,很多人都将对日绝交的效果视同于对日宣战,比单纯的自卫抵抗更为积极。它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抵抗政策对处理“九一八”事变的负面影响,突破申诉政策和国内抵抗决心不足所带来的困境,将自卫抵抗政策推向落实,并由此而带动对日政策向全民动员与积极抗战的方向发展。但是,这一政策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政治人物中如蒋介石、汪精卫、何应钦、邵元冲等;学界有马寅初等;舆论界则有《大公报》。署名蒋介石的文章指出:
自东北问题发生以来,一股激于悲愤,不暇审择,或不顾事实,徒呈快意之论者;不曰对日宣战,即曰对日绝交;不知中国若有适当之国防实力,则当朝鲜之惨杀华人,及万宝山之案发生,皆可为绝交宣战之理由,不必暴日铁蹄蹂躏沈阳之时也。以中国国防力量薄弱之故,暴日乃得于二十四小时内侵占之范围及于辽吉两省,若再予绝交宣战之口实,则以我国海陆空军备之不能咄嗟充实,必至沿海各地及长江流域在三日内悉为敌人所蹂躏,全国政治、军事、交通、金融之脉络悉断,虽欲不屈服而不可得?……故忠于谋国者,必就实际之力量,而谋适当之措置,不能效不负责任之辈,不审实际之厉害,逞为快意之谈,徒博一时之同情,而置国家于孤注一掷也。(7)
该文还指出,日本战而不宣,如果中国先于日本绝交与宣战,会给“日本以恣行无忌口实,不仅自失其国联盟约与九国公约之权利,而且使此等公约完全失其效用,不仅不能引起国际对中国良好之印象,而且于中国以破坏公约破坏和平之责任,如此中国诚陷于万劫不复之地”(8)。马寅初则认为,一旦宣布绝交,兵力和军费是必须要考虑的,国民政府能否支撑;国内不和,仍处于分裂之中,对外不可言战;中国海岸被日本封锁,急需物资立即发生问题。此外,“一旦绝交,中国人在日本银行的存款,日本人自然毫不迟疑的没收”,由于中国人存于日本银行的钱,比日本人存于中国银行的钱多,中国损失会很大。(9)《大公报》有社评《论绝交》,文章指出:
盖绝交之义,当然系撤去使领,收管租界,然彼不允撤不允管,则如何?政府有无强制执行之方法及其准备?此首应解决者也。大抵事实上绝交之宣布,将至于交战状态,纵不至此,然吾国如不能使绝交之宣布有效执行,是绝交为空文,徒使日本得寻衅各处之便利,且诿责中国,以杜各国发言。是事实上我仍受有约之拘束,而彼转增无约之便利,是在我为两重损害矣。(10)
上述论点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政局纷乱,国力孱弱,同时受不平等条约的约束,且有外国军队(包括日本军队)驻扎口岸城市和重要战略要地,如果将条约约束这一道十分微弱的屏障都撤去而造成日本军队恣意妄为的话,其后果之恶劣可以想象。但是,不绝交不宣战,不等于不抵抗。所以,蒋介石说:
夫暴日对我之侵略,既以战而不宣之方式出之,则我欲对之抵抗,何尝不可袭用其方法,此乃正当之防卫与有效之抵抗,既使之无可藉口,并不背任何国际之公约,是无战之害有战之利者也。且近代国家与国家间之抗衡,非仅限于有军事动作者之战争也,折冲樽俎,纵横捭阖,此抗争而出之以外交手腕者也。国民义愤奋发,不可遏抑,为经济之不合作,断绝贸易,停止买卖,此以经济方式抗争者也。(11)(www.xing528.com)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同样的方式作全方位的抵抗,较之于绝交宣战当然更好。因此,经历了准备绝交宣战的讨论,实施军事抵抗进一步成为各方面的共识。而面对日人在上海寻衅闹事有再度引发事变的形势,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在讨论应对方针时,一致通过决议:“如仍来侵扰,当决积极抵抗。”(12)而陈铭枢等也积极推动十九路军官兵做好抵抗准备。1932年1月23日,陈铭枢与蒋光鼐、蔡廷锴、戴戟联名发出《告十九路军全体官兵书》,内称“保国保种要和仇日拼命抵抗”,“死守上海南京”。(13)同时还以京沪卫戍司令长官的身份告诉十九路军将领,日军“多数或大部来犯”,“同他抵抗”。(14)蔡廷锴说:“日本人这几天在上海处处都在同我们寻衅,处处都在压迫我们……我最近同戴司令一再商量,觉得实在忍不下去,所以下一个决心,就是决心去死。”戴戟也说:“成败何足计,生死何足论,只有尽我辈军人守土御侮的天职,与倭奴一决死战,才是真正办法。”(15)这些为“一二八”淞沪抗战奠定了政策和精神基础。
“一二八”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中央立即向各省市政府及军事长官发出训令:“中央决定对日政策:一面严密布置国防,抵御侵略;一面运用有效之外交方法,务期不丧国权、不失主权。望各秉此意努力筹备,并切实领导民众团体,须以沉着坚定态度应付危机,严戒嚣张葸缩之习,是为主要。”(16)此外,国民政府在1月份还制定了《初期京沪警备计划草案》,对十九路军和第五军、宪兵队、长江下游各要塞的军队使用作了全盘计划(17),显示出国民政府准备实施抵抗的决心。事变爆发后,蒋介石制定一面预备交涉、一面积极抵抗的对日原则。同时,考虑到日本舰艇对南京的威胁,蒋还向国民党中央提议中央政府迁至洛阳办公,以便“与倭长期作战”,否则“随时遭受威胁,将来必作城下之盟”。(18)1月29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也确定,“对于地方纠纷小事,我方固事让步,但有关主权领土,绝不能丝毫让步,对暴力来侵犯时,必须抵抗”(19)。30日,国民政府接受蒋的建议,决定迁都洛阳。2月4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下达全国防区划分及国防安排的命令。文称:
兹为正当防卫起见,划分全国为四防卫区,第一防卫区,其防区为黄河以北,以张学良为司令长官,徐永昌副之。第二防卫区,其防卫区域为黄河以南,长江以北,以蒋中正为司令长官,韩复榘副之。第三防卫区域,其区域为长江以南及浙、闽两省,以何应钦为司令长官,陈铭枢副之。第四防卫区,其区域为两广,以陈济棠为司令长官,白崇禧副之。各司令长官除酌留[部队]绥靖地方外,均应将防区内兵力集结,以便与暴日相周旋。其布防计划由各长官拟定举报,此间并已电[令]川黔赣鄂陕豫[各省]出兵作总预[备]队。(20)
接着,3月初举行的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宣言中也强调,“全国军队应抱同一长期抗战之决心,其有托故逡巡诿卸指定任务者,即为政令所不容,举国所共弃”(21)。此次中央全会施政方针报告的军事部分也确定,“(一)切实施行军事委员会所定全国防卫计划;(二)全国军队,应以国防为主目的,剿匪为副目的,同时应当积极改进,务适于国防之用”(22)。与此同时,蒋介石也直接调遣部队布防、参战,甚至参与战场指挥。(23)十九路军则在战场上具体实施了坚决抵抗的决策。2月1日,中央军八十八师驰援淞沪的问题就已提出,6日八十七师也加入援沪。有组织、有计划的抵御日军侵华的战役正式展开。
所有这些表明,“九一八”事变以来,政府讳言抵抗或者只有一纸抵抗决议的具文的状况,已经得到部分改变;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已经意识到不抵抗没有出路,只有实施抵抗才能保住政权的存在,维护国家的基本尊严。不抵抗政策开始走向终点。需要指出的是,在国民政府确定进行抵抗的同时,针对上海事件的局部解决方针也逐步得到强化。接受第三方的调停,同意中国军队不驻扎于淞沪地区等一系列的举措,说明国民政府此时并未下决心实施全面抵抗。尤其是在东北问题上,没有确立全面抵抗的方针。因此,“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的抵抗仍旧是不彻底的,是一种有限抵抗,其基本政策可称之为有限抵抗政策。这一政策,正式形成于“一二八”事变前夕,并在其后得以实施。
上海地区的有限抵抗以中、日双方签署《淞沪停战协定》而告终,南京国民政府得以度过一场严重的危机。而国民政府的有限抵抗政策仍然延续,1933年的华北抗战应该说也是这一政策的产物。
伪满洲国建立后,日军和伪满当局都宣称:“热河是满洲的一部分”,早已显示进图热河的野心。《淞沪停战协定》刚签署不久,日军就筹划进攻热河。守平津必先守长城,而守长城又须先守热河。因此,对国民政府来说,要保住平津不再丢失,必须重视热河防务。守卫热河的东北军将领汤玉麟,是张作霖的把兄弟,至此已经营七年,视热河为自己的独立王国,不服从张学良指挥。(24)日军对汤玉麟则竭力拉拢,以图兵不血刃将热河并于伪满洲国。1932年7月初,蒋介石就提出:“惟以内外情势对热河问题,不得不从速解决,以后治乱关键全在乎此。”(25)后又要求张学良将热河控制,并将汤玉麟调离。为此,蒋还曾为张学良做出了具体谋划:“先派三旅用夜间动作到热河附近,使倭与汤皆不及防,一俟我军接近热河,再调汤去察省,则汤必遵令,倭亦无法。”甚至强调,“宁可先占热河,而暂弃平津,亦所不惜”,并嘱张学良言:“务请决心速进,当机立断,吾人救国自救之道,全视此着,能否速行而已。”(26)但由于张学良顾虑一旦风吹草动,汤玉麟可能倒向日本,从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因而对汤采取了姑息政策。12月,日军进攻热河风声更紧,蒋介石又告诉张学良:“倭寇北犯侵热,其期不远,此间自中回京后,已积极筹备增援,期共存亡,并已密备六个师随时可运输北援,粮秣弹药,中到沪亦已备办,甚望吾兄照预定计划火速布置,勿稍犹豫,今日之时,惟有决战,可以挽救民心,虽败犹可图存,否则必为民族千古之罪人。”(27)1933年初蒋介石也应张学良的要求,派宋子文、杨杰等大员北上襄助,拨发款项,安排有关军队照计划北调。宋子文还代表政府反复表示要抵抗,并保证从财政上予以全力支持。但由于张学良始终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热河,战事开始,汤玉麟不战而走。承德动摇,而北方军事形势也更为险峻。此时,中央政府派何应钦、黄绍竑北上,协助张学良、杨杰指挥部队,稳定阵脚。德籍军事总顾问佛采尔也随何应钦北上参与制定作战计划。3月4日,承德失陷,蒋又令张学良:“应以规定各部收容阵地与制止其后退,力图反攻,挽回颓势。”(28)并随即决定亲自“北上部署一切”(29)。已到北平的何应钦也秉承蒋的意旨,除令刚从南方调来的中央军第十七军(军长徐庭瑶,部将有黄杰、关麟征、刘戡、杜聿明等,该军为中央军主力之一)担任古北口的防守外,在长城一线的独石口、喜峰口、冷口也积极布防,并拟另调八十七和八十八师(系中央军主力)北上增援。4月中旬,蒋介石指示何应钦,要在平津周围“即速构筑最后决战线”,以保平津。(30)直至5月23日,蒋介石还电告何应钦、黄绍竑,指出“北平非死守不可,兄等行动亦非至最后时不宜轻离北平,革命人格之存亡,全在此举,务望决心作守城之计,勿稍犹豫”(31)。
所有这些,显示出国民政府在长城一线对日军进攻坚决实施抵抗的政策和行动。这与“九一八”事变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纯粹以退让和静待国联裁决的申诉政策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体现国民政府有限抵抗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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