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民政府坚持申诉政策
事变初期,国联、英国、美国的积极反应,对正在困难地谋求党内团结和加大从外交途径解决“九一八”事变力度的国民政府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情;对国民政府的申诉政策也是一种积极的支持。这一方面增强了国民政府对通过国际途径解决事变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促使国民政府不懈地推动国联和英、美继续抑制日本的侵华行动。两方面都推动国民政府坚持申诉政策。
国民政府坚持申诉政策的信心,既体现在各种公开的文告、演讲中,也贯穿于决策讨论中。公开的文告、演讲中,国民政府及其领导人都大谈“拥护公理”、“抗御强权”、“维持公道”。其目的是推动国联和各大国主持正义,抑制日本侵华。其中虽然包含对外宣传,呼吁正义的成分;但也包含着国民政府认为国联和大国决不会袖手旁观的真实思考。国民政府在文告中指出:“深信此次事件,苟经一公平之调查,国联本其应有之职责,必能与我以充分之公道,及合理之补救。”(70)蒋介石在国府总理纪念周演讲说,日本“完全要凭藉强大的武力达到他们侵略的目的,这不但是我国的莫大耻辱,难以忍受;即世界各国,也必视为公理人道之敌,不能长此容忍的”,相信国联“一定能依照公道的主张,找到和平的路径,使东亚和平,以至世界和平,不致被日本一国所破坏”。(71)在国联第二个决议通过之后,蒋介石又说:“国联既通过这个决议,我们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本于这种决心,确实去达到拥护公理,维持世界和平的目的。”“等到下月十六日国联限日本撤尽侵占东三省区域内军队的一天,相信局势必能有进一步的发展。此次的决议是国联第一步精神的表现,到了下月16日一定有第二步的精神表现。”(72)在9月23日的中央政治会议上,王正廷说:英国在国联的代表“很主张公道”,“尚有一分是非可言”。朱家骅指出,“国联对这事不至于偏护日本的,我们在外交上很可以设法”。孔祥熙对朱家骅的主张表示赞同,并进一步阐述说:
现在国联会已接受此案,这是很好的机会,我们要把这事向世界宣传,说这事不是中国和日本两国的事,而是世界和平的关键。从前欧洲大战,起初是德国和法国两国的战争,但后来各国都卷入战争漩涡,是因为德国轻视世界,要想并吞天下。现在日本早就公开地说,要占领满蒙,满蒙是中国的领土,日本要占领,就是破坏东亚和平,就是轻视世界,就是看透了世界上没有公理。我们要把这种意思,宣告于全世界,使知今日之日本,就是昔时之德意志,这样,我们在外交上可得许多便利。(73)
把“九一八”事变的处理看成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关键,一点也不错;把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初的法德关系与之相比,也确实具有充分的理由。同时认为国联不会袒护日本,中国在外交上存在较大空间,体现出对国联的一种相对信任。(74)国民政府特种外交委员会甚至在11月份的报告中对国联“九一八”事变以来的举动仍断言:“国联之目的,始终在尽力削除日本上项计划(指占领东北全境——引者注)之实行与成功,英法皆同。外间各种怀疑,殊非事实,虽今后如何,不易预测,然至今日止,确系如此。”(75)上述言论表明,国民政府对通过国联处理事变充满着较高程度的信任。
对国联寄予相当程度的信任和希望,除了对其维持国际秩序的功能和效率的深信之外,对日本能走多远的估计也是一个重要支撑。国民政府对日本到底要走多远,或能走多远,亦即其真实意图、实现意图的可能性,也缺乏清晰而准确的认识。虽然国民政府在1929年曾估计,日本有可能再度出兵山东,实施既进图华北又巩固满蒙利益的计划,但对出兵东北直至“九一八”事变前夕都似无高度警惕。据国民政府“九一八”事变后前往东北对事变进行调查的钱承绪说,事变前,张学良在获得日军将使用武力消息后,仍认为“日人挑衅,是平常事情,不必与他计较,并不料到在辽吉会真用武力”(76)。蒋介石尽管认为日本的行动破坏了世界和平,但他对日军的判断是,“日本侵略东三省,不是把沈阳占领了几天,就会随随便便退出去,他们的传统政策,是以占领沈阳为扰乱中国的根据地”(77)。既然只是“占领沈阳为扰乱中国的根据地”,而不是后来表现出来的占领东北全境另立伪满洲国,那么在性质上就完全不同了。因此,蒋又说“据中正意见,此次日本暴行,可为下列两点之试验:(一)试验国际间有无正义或公理,及世界各国有无裁制横暴,确保世界和平之决心”;(二)“试验我国是否能全国一致,发挥爱国精神,以御外患”。(78)有人还认为:
日本出兵满蒙月军费需日金一千四百万元。这是依照陆军省的预算。如果将关东高丽军队全部出动,通盘计算,则每月需用军费日金一万四千万元,日本现在国内经济已是恐慌万分,哪有余力再筹这笔钜数的军饷?这是日本自给能力上的不可能。讲到辽吉方面,从九月十八日沈阳、长春、吉林陷落以后,各国的武官外交人物同报纸专务人员,不断地坐在满蒙一带的地域,调查的调查,报告的报告,日本的行动已经完全在各国监视之下,讲到各方面的舆论,各国都有对他此次暴行的纠正,就是他本国外交界中也都说陆军方面实行策略的谬误。所以我看得出来,这次日本的出兵,当然没有永久性,也许不久他国内就会有变化发生,而促进中日间外交的妥协。(79)
一方面是对日军出兵“当然没有永久性”的判断,另一方面是对国联相当程度的信任,两方面结合起来,使得申诉政策在日军不断扩大侵略的情况下逐渐成为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的稳定的外交政策和策略。
随着日军侵华行动的发展,到11月份,特种外交委员会对日军的侵华目的才有了较新的判断。判断指出:“日军以完全占领东三省,驱除中国固有之政治军事实力为主要目的”,“若中央军事行动开始,则日本将以兵力与日侨自由行动,利用各种手段,捣乱长江,破坏我之金融基础,而置首都于兵力威胁之下,希图造成从前江宁条约之形势”。(80)这一判断,尽管指出了日军的目的在于完全占领东三省,但又认为日军这次事变是要造成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军兵临南京逼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前的形势。实际上仍有很多不准确的地方。在这种存在错误的判断下,特种外交委员会对事变的发展和处理事变的前景做出预测:
日本国内及陆军政策之力量并不弱,且部分甚多,惟此时均被军部举国一致之威力所屈服,但至军部政策用尽时,一切反陆军政策之势力,必将继起执政,至此中日间方入纯正外交时期。就大体推测,反陆军政策之势力者,即与占领满蒙之政策,在主义或利害上冲突之全部实力。第一西园寺牧野等元老一派,第二海军山本财部等一派,第三金融家全部,第四对中国中部南部贸易之一切商家,第五与欧洲美国贸易关系密切之一切商家皆属之。因陆军占领东三省政策,与上述各方之主张及利害完全相反,而日本国家在经济上亦有陷于破产之危险故也。但此时期之实现尚远,吾人须知将来对日外交必有办法,而不能此时即有办法。(81)(www.xing528.com)
这种预测将解决事变的赌注押在日本国内政治和财团势力力量的消长变化上,认为尽管现在没有完善的办法,随着日本国内政局和经济的变化,将来仍然可以用外交方式解决问题。正是强调从外交上解决问题,在排除了直接交涉的方式后,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沿着国际路线的路径行进,当然可以大体不误。因此,申诉政策仍旧是首选。
上述分析显示,从外交政策的形成来看,一方面由于对通过国联处理“九一八”事变充满着较高程度的信心;另一方面又由于对日本真实意图、实现意图的可能性都缺乏清晰而准确的判断,都使得国民政府选择国联外交作为解决“九一八”事变的途径。而这些又与国联对“九一八”事变相对积极的反应密切相连,三个方面相互作用,影响着国民政府的政策抉择。
此外,国民政府坚持申诉政策的另一个最大的前提是不抵抗政策的延续。不抵抗政策与申诉政策的关系是,静待国联裁决的决策导致不抵抗;而不抵抗则推动着申诉政策的坚持。
事变之初,为了将事变处理交由国联解决,中央政府和东北当局对不抵抗一致认同。因此,张学良有“力持以前之镇定状态”,“倘有违犯,致酿事端,定为该管主官是问”的死命令。此后,为配合国联对事变的处理,东北一直处于放任日军进攻的状态,没有将对日军实施军事打击提上议事日程。甚至到10月中旬,日军胁迫东北军叛将张海鹏进攻黑龙江省时,北平副司令行营仍指示:“如张逆海鹏进军图黑,应予以讨伐,但对于日军务须避免直接冲突。”(82)11月4日马占山部已奋起自卫的情况下,张学良不得不于次日(11月5日)令马占山“力图自卫,设法抵御”。这道命令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阻止张海鹏伪军进图黑龙江而发出的(83),对其他部队没有下达相同的抵抗命令。张学良没有在东北部署军事抵抗,使得事态急剧恶化,从而也使事变的处理更加依赖国际干预。
国民政府中央在事变发生后,一直置全国各界要求实施军事抵抗的呼声而不顾,而为推动、等待国联制止日军军事行动而努力,在“不撤兵,不交涉”原则的大前提下,明白宣示对日军的侵略采取和平对抗的策略。蒋介石在10月12、26日的国府总理纪念周上先后讲到事变处理时都说:“我们要和平奋斗,以捍卫此次国难,以拥护国际的公决”;“维持我们忍耐守法,拥护公理,抵御强权的精神到底。”(84)在国联10月24日通过的限日本11月16日以前撤军的决议仍然得不到执行,而日军又有南下进攻锦州的消息、天津又有日军捣乱的情况下(85),南京国民党中央才意识到不抵抗没有出路,于第四次代表大会期间的11月14日、19日、20日先后通过《严令御侮守土案》、《对于蒋中正同志代表主席团提议团结御侮办法治决议案》和《对日寇侵略暴行治决议案》。这三个决议案的内容分别为:“严令各省文武官吏,若遇外侮侵入,应作正当防卫,严守疆土,与城存亡,不得放弃职守”;要求蒋介石“亲自北上,首赴国难”;“授予国民政府采取一切必要的正当防卫手段之全权。”(86)11月20日,大会又通过临时紧急动议,“授令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同志迅即北上保卫国土,收回失地”(87)。国民党中央的这三个决议案和临时紧急动议,首次将对日抵抗提上议事日程。一方面它是顺应了全国民众的守土御侮的强烈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国民党中央在国联屡次决议无效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政策调整姿态。但这只能视为政策调整姿态,而不是看做具体措施,它不表明国民政府真的要立即实行对日抵抗或作战。以蒋介石亲自北上来说,其出发点连蒋本人也认为“仍属重在对内”(88),是要“挽回国民对党之信用”(89)。事实上,蒋介石后来也既未北上组织对日抵抗,也没有具体的指示和行动号召抵抗。因为宁、粤两派正忙于国民党内部统一和权力分赃,加上国内军事力量分散,派系林立,利益纠纷繁多,使得国民政府无法凝聚力量,来组织有效的自卫和抵抗。换句话说,四分五裂的国内政治和军事状况,使得国民政府不可能组织有效的军事行动。由于切实的军事抵抗无由落实,国民政府在思考和筹措事变处理时,也就继续肯定和坚持申诉政策。
11月,在国联第二次决议毫无执行希望的情况下,戴季陶向中央政治会议报告时仍指出,“此时仍须尽力表示中国政府完全信任国联之意思”(90)。11月20日,国民党南京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决议云:“国民政府对于日本侵占东三省行为发动以来,一切对内对外所取政策及临机处置,本大会认为确能尽忠于国家与民族。”(91)肯定申诉政策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戴季陶还在报端发表《为述中央外交方针覆某君电》一文,指出:
“日本依恃武力,破坏公约,毁灭信义,我既以维持和平为国是,则提出国联,为当然正当办法。昔时因无国际组织,各国间亦无相互遵守之公约,故对外国之侵略,只有和战两途,现在世界既有国际组织,有国际公约,则当然于和战之外,有正当之第三途径,此非中国不武,而实尊重国际信义者所当然应由之道也。(92)
以信任国际机构和国际条约的约束力和尊重“国际信义”而否定武力抵抗,理由看起来很堂皇,实则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因为如此,国民政府的决策思路仍以坚持申诉政策为主。这与“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的最初对日方略,不仅基本相同,而且表现出更为坚定的态度。应该说,从此时开始,完全形成了对国联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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