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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社会:从女工视角深入展现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女工与近代上海社会高晓玲一、女工与社会舆论女工作为一新生事物,备受社会舆论的关注。由于妇女外出做工与中国传统观念大相背离,做工之初,反对者甚多。而且随着工厂增多,所需女工会愈益增加,这不仅使上海妇女得一生计之路,还可吸纳上海周边外地妇女来上海做工。上海“缫丝局开,女工之受雇者不少,其他之有需乎妇女者不及备述,总之至于女工而亦藉通商之故,而得以自求口实,则其利于中国人民者

近代上海社会:从女工视角深入展现

上海女工与近代上海社会

高晓玲

一、女工与社会舆论

女工作为一新生事物,备受社会舆论的关注。由于妇女外出做工与中国传统观念大相背离,做工之初,反对者甚多。

反对者认为女工做工有害风俗:“各洋厂雇用女工,辄以数百计,害俗甚大。”还有竹枝词讽刺曰:“吾乡农妇向端庄,少女专求纺织良。自设缫丝轧花厂,附膻集粪蚁蝇忙。”[1]这些讽刺者认为妇女应该严守妇道,退守闺阁,以免打破男女大防的传统禁忌。况且女工与男工混杂丧失廉耻,易生淫邪之事:“借行家栈铺之地,得以彼此相聚,互为牵引,几不殊濮上桑间,采兰赠芍,各有所私。甚而往来出入之际,拥挤争前,捉腕捺胸,备诸丑态。”[2]并且日久天长男女工相熟调笑,不雅举动屡见不鲜,“往往有监工、收发等司事之人与妇女调笑……又有临出门时防其窃藏出外,人各搜检,虽系大庭广众之地,而亦不免于丧其廉耻”。[3]此外,女工上下工路上,牵衣拉手,招摇过市,也被认为有失妇女身份,备具“丑态”。有竹枝词写道:“上工一路散工时,环绕浮头状醉痴。脚捏手牵诸丑态,竟容白昼众旁窥。”有评论说:“各女工种种丑态,招摇过市,全不避人,廉耻扫地矣。”[4]另有评论者认为,女工抛头露面,易于受辱,有害风俗。在做工场所,男女混杂,监工多为男性,女工易受调戏和欺辱,“督工司事俱以男子充之,或以游语相嘲,或以恶声相竞,情形亵熳,殊不雅观”。[5]年轻貌美女子,甚而遭到强暴欺凌,“心计最毒者在厂男工,半用刁奸,半用强奸,哀此少女,几能自全耶?”有竹枝词曰:“都是良家好女儿,刁强奸苦厂工欺。夭桃樨柳葳蕤质,骤雨狂风蹂躏时。”[6]散工路上,女工还常会受到流氓无赖的欺侮,“更有青年子弟,猎艳寻春,俟妇女出栈之时,任意轻薄。……且流氓无赖等挨身人丛,混迹其间”。[7]“顾(散)工之际,被流氓拦截调戏,以致滋生事端者时见于报”。[8]这些论者非但不谴责始作俑者——恶毒的男工和流氓无赖,反而迁罪于受害女工,认为是她们出外做工所致。有人叹曰:“自租界北辟,男以鬻贩营生而奢华渐启,女以纱丝工作而礼教鲜存矣。”[9]他们主张为杜绝这种伤风败俗现象,妇女只有严守“男主外,女主内”的古训,不要出外做工,否则即有损名节。把女子做工说成“借拣茶、拣茧之名目,而阴遂其图利之私,不顾其失身之辱,廉耻胥忘,莫此为甚。夫以闺阃之娇娃,博蝇头之微利,如近日做工之妇人女子……丧名坏节,殊足为人心世道之殷忧”。[10]这些固守传统者认为,妇女任工役之事为西方风俗,中国不能仿效。1894年6月23日《申报》即刊出题为《女工不如男工说》的评论,认为:“闻诸外洋,虽以妇女作铺伙、为堂倌,而男女暗昧之事殊不多见。若中国妇女亦仿而行之,则风化之案必将层出无数矣。”文中列举自雇用女工以来出现的风化问题,以及滋生的诸事端,指出“中国之风气与外洋有不可以强同者”,即西方可有女工,而中国万万不可。因为中国是以礼义道德维系的社会,“中国妇女以廉耻为重,若一丧廉耻,则无所不为矣”。[11]在这些人士看来,若任由妇女入厂做工,男女混杂一处,则后果不堪设想。

既然反对女工做工,就应当有解决办法,归纳起来分为两种:一种主张干脆禁止女子做工,迎合“妇女回家”的呼声。有人提议:“当道须婉谕各家行栈,从今以后不准招雇妇女,只许男子做工。”[12]对已雇女工应以男工代之。如1894年《申报》刊文说:“窃以为此其间不如变通办理,易女工而为男工。夫织布、纺纱、轧花等事,虽似乎近乎妇人女子之事,其实仍是工作,机器或稍笨重,一有脱落等情,妇女即束手无策,仍须借力于男工。而所做之工妇女能之,男子岂有不能为之理?计不如以男易女。”而当时情况,上海各丝纱厂等已有女工一两万人,于是该文作者提议女工:“专令做不须出门,在家可做之工,如订书、糊匣之类,亦未必至于无可糊口。而局厂各工,则皆以男子为之。”还提出以男工代女工有双重好处,“一则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一则以免丧廉鲜耻之患,于人心风俗有益无损,于工作诸事亦有盛无衰,此亦变之宜早者也。”至于调戏女工的无业流氓,他提议各局应予以招收使其有工可做,“日得数百文”,解决其衣食之资,以免其再作奸犯科。他还强调此举的意义:“所以端风化者在此,所以免祸患者在此,所以勤工作者在此,所以杜渐防微,弗使星星燎原、涓涓成河者亦胥在乎此。”[13]另一种主张女工可以存在,但须加以限制。他们一方面承认女子做工有益于贫民生计,认为“妇女做工,得钱谋食,真贫家之一大养济院,原不必遽行禁止”,另一方面又提出对女工应“设立善法以维持之”。其所谓的“善法”,即“督工者宜以老年健媪,其弊自少。即用伙伴,务须老成持重之人,平日举动端方,笑言不苟,始可使之司理其事。并须地方官明出示谕,不许妇女以艳妆赴工,盖冶容即诲淫之具也。……苟伙伴有犯嬉戏诱惑诸弊,立行斥逐。更于放工之时,严禁少年子弟在外诱引,有犯此者必予重惩”。认为只要做到这一点,“虽未必能弊绝风清,而于风俗人心不无小补”。[14]这种主张可谓“双管齐下”,既规定女工用老妇,监工用“老成持重”之男子,妇女不能“艳妆赴工”,又规定对“犯嬉戏诱惑诸弊”,及流氓无赖“在外诱引”者,予以严惩。

有批评的也有赞同的,支持者认为女工出现是一件好事,它可使一些贫困之家多一条生计出路。工厂雇用女工,使女子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有益于女工的生计。同在《申报》1882年一篇名为《机器缫丝说》的文章指出:机器缫丝女工“虽或妨于内地女工,而实大有裨于上海女工。以上海一隅之地,而缫丝之机器后先竞爽若此,将来知此举实有利益,必更有继武而起者。其需女工也益广,则是寓居上海之妇女从此又得一项出息”。而且随着工厂增多,所需女工会愈益增加,这不仅使上海妇女得一生计之路,还可吸纳上海周边外地妇女来上海做工。“将来内地女工如患无工可做,亦不难群赴上海以谋生计。虽道里太遥者或有所不便,而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恐来者亦必不少”。[15]这样看来,缫丝厂招用女工,是有益于贫民生计的一大好事。上海“缫丝局开,女工之受雇者不少,其他之有需乎妇女者不及备述,总之至于女工而亦藉通商之故,而得以自求口实,则其利于中国人民者何如?”[16]这种说法代表了下层普通民众的利益。

茶栈招女工

事实上女工人数并未因社会舆论的批评而减少,反之,随着华洋官商开办工厂数的增多而增多。80年代末正当批评日盛之时,1889年底开工的上海织布局,一下子就招雇了两三千名女工。90年代初,上海女工的人数已达近两万。之后更是增加迅速,数量大大超过了男工。这种状况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妇女走上社会,参与生产,已是大势所趋。随着女工做工已成既成事实,社会舆论的关注点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讨论女工应不应该做工,而是更多地关注起她们的生活,同情其境遇,支持其抗争。

一些社会团体和进步报刊纷纷声援女工群体。中华工党曾为上海各丝厂女工呼吁缩短工作时间,指出:“上海女工以各丝厂为最多,该女工纯属贫家妇女,迩日溯风凛冽,啼饥号寒,为生计起见,势不得不出工作。各工厂定规甚严,上下工均限六时,距离较远者,每晚四时许即起床,浣食后出门仍在昧爽之间,是以攫物强奸之事,层见迭出。推原其始,谁为厉阶,不惟有关治安,抑且有伤人道。照本党党务第五条,似应代表为设法补救云云。经多数职员评议,拟先以工党名义函致各厂主,请酌予变通,或将冬令工作缩短一时,藉资体恤。”[17]1922年上海丝厂女工同盟罢工,得到了上海各界的支持,代表90余万工人的30余工团,联名致书江苏省长,商界及其他社会团体也代女工呼吁。迫于社会压力,各丝厂厂主从8月24日起减少女工工时2小时。1923年8月,原上海女子工业进德会会长刘鸿道(小名九姑娘)无故被拘,向警予立即在《妇女周报》第6号上发表了《九姑娘犯了何罪》一文,义正词严,迫使警察厅不敢为所欲为。[18]9月她又在《妇女周报》第6号上发表了《一个紧急的提议》,号召知识界妇女为劳动妇女做些工作,同时发表《告丝厂劳苦女同胞》鼓励上海丝厂女工团结斗争直至胜利。[19]同年,丝厂资本家增加工时、扣押工资,上海丝茧女工总工团向江苏省署呼吁:“女工等筋力日疲,死亡相继,生计日蹙,老弱无依,有岌岌不可终日之势。”[20]当时社会上还有一支反映丝厂女工苦难生活的《丝厂女工曲》:“才见东方放白光,披衣束幕急离床,回头细看孩儿面,儿呀母做工时儿面黄。幸喜‘牢门’还未关,急忙走进调丝间,腾腾热气皮焦痛,不是为钱谁肯来?沸水中间手不停,过了下午到黄昏,放工已在钟点外,厂前街中黑沉沉。……急忙跨进家门口,听得孩儿哭母声。孩儿你莫叫娘抱,娘身酸痛不能熬,爸爸拉车归来末(吗),带回白米好娘烧。”[21]这既是丝厂女工苦难生活的真实写照,又是对丝业资本家的控诉。1924年3月10日,上海闸北祥经丝织厂惨案,百余名女工葬身火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邵力子在上海《民国日报》副刊《妇女周报》上发表社评,强烈谴责资本家的罪恶,指出“各厂不但没有保障工人安全和生命的设备”,而且“在资本家和资本家的走狗眼中看来,女工不是娼妓,便是盗贼”。天津《妇女日报》也对此事做了极为详尽的分析报道。妇女界反响更大,国民党上海妇女部、上海女权运动同盟会、职业女子联修社、基督教妇女节制会、竞雄女学等5团体,除向受害女工表示声援外,还联名函请各工会及工业委员会共同向各工厂提出改良工厂建筑,增加消防设备,制定赔偿条例等要求。上海市各群众团体如工团联合会、纺织工会、商联会、学商公会、红十字会、南洋烟草公司职工会、中国工会、中华印刷工会等也纷纷对被害女工进行援助。[22]1926年上海缫丝工人为改善待遇罢工,上海总工会为缫丝工人申诉,上海各界妇女联合会也出面调停,斗争取得了基本胜利,但由于工贼破坏,军警镇压而收效不大。上海总工会为此给丝厂资本家写公开信:“工人非愚,决不无故罢工而自绝生路……此皆生活之逼迫使然,而不能归罪于工人之好动,亦不能诬之为受人煽惑,……武力压迫非但不能消灭工潮,愈激增工人之意气,无论以何方法遏抑,即使暂得平息,迟早亦必复发。”[23]在各界支持下,最后清除了工贼,改善了待遇。

女工出现之初,社会舆论关注点在女子是否应该外出做工及女子做工的利与弊,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舆论更多的关注女子做工的苦痛,支持女工为改善其境遇所进行的斗争。这种舆论的变化是与上海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社会观念进步密不可分的,也说明妇女做工顺应了历史趋势,女工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已为社会所认可。但妇女毕竟处于弱势,其社会化程度还不够,男女平权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二、女工与罢工

上海近代产业女工,是工人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们除了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外,还要受夫权、族权压迫,在家承担大部分家务,在工厂又要受超经济剥削。因而,女工的反抗性、革命性极强。

上海是工人阶级的摇篮,也是工人运动的多发地。据统计,1870—1895年全国共有工人罢工16次,而上海从1879—1894年,就发生过9次罢工。1895—1913年全国工人罢工达116次,而上海一地就发生70多次罢工。1914—1919年5月全国工人罢工达108次,仅上海一地就有85次。[24]对女工罢工有较为详细的记载,是从19世纪末开始的。据统计,1895—1913年,女工或以女工为主的罢工有39次,而上海一地,1891—1917年间就有女工罢工29次。[25]据一些不完全统计,1919年前上海女工罢工斗争的情况如表:

1919年以前上海女工罢工斗争一览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可以看出,五四运动前上海女工的罢工有如下特点:

1.从起因看,女工的罢工基本是经济性的,多是为了工资、工时问题

在上述28起女工罢工中,因为工资问题而起的24次,因为工时问题而起的3次,与资方或工头有关的4次,且也与工资问题相关联,不详者1次。

2.从结果看,女工罢工的有效性不高

女工罢工的结果记载多为不详或失败,上述28起罢工中结果不详的5起,失败10起,即使资方让步的也多为扣薪照发,所谓的让步微乎其微、微不足道。之所以有效性不高,一是因为女工缺乏领导组织,没有切实为其服务的工会,仅有的几个多为黄色工会,或后来变为黄色工会,如穆志英领导的女子工业进德会。二是女工不团结,如1909年9月,同协祥丝厂女工百余人罢工后,有数十女工依旧工作,罢工女工即在厂门外守侯,欲以为难。1911年8月,上海协和、晋昌、长纶、锦华等丝厂举行总同盟罢工后,协和丝厂曾另招一部分女工进厂做工。原各厂女工不是向这部分女工做思想工作,而是拥至协和丝厂,向这部分新招女工大兴问罪之师,“众女工以彼等破坏团体,欲向为难,以致该女工等狼狈逃归”。[26]

3.客观上具有反帝反封建的双重性质

某些女工罢工发生在英、美、日等帝国主义列强开办的棉纺、烟草等厂中,面对洋商的压迫,女工们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这些厂又多通过封建工头管理,因而罢工又具有一定反封建性。不过,她们这种斗争的反帝反封建性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

总体看,这一历史时期女工的罢工还处于自发斗争阶段,斗争水平较低,成功率也不高。

五四运动后上海女工罢工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1.次数多,规模大,联合趋势增强,注意同盟罢工

据朱枕薪《一九二二年的中国妇女劳动运动》一文统计,仅1922年(2月2日至12月19日),上海就爆发了15次女工罢工。[27]据上海市政府社会局编《近十五年来上海之罢工停业》统计,上海1930—1932年每年的女工罢工数都超过20次;1926、1928、1929年每年的罢工数都超过30次(参见附表七、八、九);而1927年一年就有女工罢工46次,见表:

纱厂中的包身童工

1927年上海女工罢工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政府社会局:《近十五年来上海之罢工停业》,中华书局1933年版,附录第42—62页。

罢工不仅次数多,还多为几十个厂的联合同盟罢工,规模宏大。1922年8月,闸北、虹口一带39家丝厂1万多女工罢工,后胡家木桥3家、日晖港2家丝厂也加入斗争行列,罢工工人增至2万多人。[28]1928年3月5日,闸北纬纶丝厂资本家为阻止工人成立工会开除工人,工人不服,坚不离厂。资方勾结警察局殴打工人,致使姜阿兴伤重而死。为此,9日全市89家丝厂、6万余女工罢工,全市5千名丝厂职工也登报发表自愿解职宣言,进行抗议。[29]工人要求严惩凶手,并抚恤死者遗属,但法院判决令人大失所望。6月8日全市丝厂女工继续罢工,全市丝厂职工也再次登报发表《全沪丝厂业职工自愿解职宣言》,宣告全体自行解职,以示抗议。[30]罢工得到了上海邮务工会、上海商务工会、上海报界工会、上海商务印书馆职工会、南洋烟草工会、英美烟草工会、华商电气工会等7大工会,以及米业职工会等17个职工会响应,他们也发表了援助丝厂职工宣言。[31]在强大的压力下,7月5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议定复工条件,要点如下:一、职工解雇问题由党政军及劳资双方各派代表组织委员会审查,定一星期审查完竣。二、前被通缉之10名工人,以审查会名义函请军警当局暂缓执行。三、全市丝厂男女职工6月份一律升工4天,以补助工人损失。四、姜阿兴抚恤费3000元由绍兴同乡会代存银行,以每月利息拨给死者家属,30年后,该款尽交死者家属。五、丧葬费由厂方给洋900元。六、补助工会关于姜阿兴案特别费1700元。[32]

马克思说:“反抗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工资,后来,随着资本家为了压制工人而逐渐联合起来,原来孤立的同盟就组成为集团,工人们为抵制经常联合的资本而维护自己的联盟,就比维护工资更为必要。”[33]

2.政治性增强,反帝倾向日益明显

一是政治性罢工次数增多,据上海市政府社会局编《近十五年来上海之罢工停业》统计,1919年至1932年,棉纺业共有女工罢工81次,其中经济性的仅26次,政治性的55次;缫丝业女工罢工共48次,其中经济性的25次,政治性的23次;烟草业女工罢工38次,其中经济性的17次,政治性的21次。二是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女工都积极响应,如五四运动中,1919年6月5日,曹家渡日商内外棉第三、第四、第五纱厂全体男女工人五六千人首先罢工,打出了“不替仇人做工”的旗号。6日,锦华、小烟囡两丝厂女工罢工,英美烟厂部分男女工聚议酝酿同盟罢工。8日,日商内外纱厂第三至第九7个厂15000名男女工人罢工,声震上海。9日全日华纱厂、英美烟厂工人总罢工。6月12日,日本纱厂男女工人9000余人以山东问题尚未解决为由坚不上工,进行抵制。[34]五卅运动中,参加罢工的女工数10多万人,为保证全市“三罢”的全面实现,商务印书馆装订女工陆定华带头卧轨挡车(当时上海已基本实现“三罢”,唯有1路有轨电车还在行驶)。5月31日,千余女工、学生到南京路散发罢工传单,那时大雨滂沱,且南京路形势严峻,然女工、学生仍奔走呼号,毫无所惧。[35]在第三次武装起义中,商务印书馆女工组织了救护队。她们认真学习包扎和抢救技术,救护伤员,并担任运送军火的任务。女工毛静仙与工会负责人王景云装扮成父女运送枪支,怡和纱厂女工王根英把起义的武器藏在家里负责保管,日华纱厂女工施小妹把手枪藏在贴身的衣服内,外面套上破衣,怀抱婴儿,巧妙地躲过敌人的搜查,把枪由浦西运至浦东;浦东英美烟厂共青团支部书记杨龙英与团员吴三妹,把枪支弹药和宣传品放在棺材里从浦西运往浦东。

上海丝厂女工

3.共产党的关注

当时,中国共产党虽尚未对女工运动实施系统的领导,但共产党员向警予、杨之华、蔡畅等人对女工问题相当关注,曾撰写了不少文章,高度评价,对女工运动起了一定的积极引导作用。她们注意培养女工运动的干部,发展不少女工加入中国共产党,如南洋烟厂著名的女工唐璟和陈倩如等,都是向警予亲自培养和介绍入党的。[36]向警予还亲自领导女工罢工,如1924年6月的上海闸北区丝厂女工罢工。因资本家减少工资,云成丝厂和同丰永丝厂的女工首先罢工。16日,裕经、统益、元丰、长源、福华、永泰、天昌等七家丝厂的女工也参加了罢工的行列。据17日上海《民国日报》载:“昨日沪上忽发生绝大之罢工风潮,所波及者共丝厂九家,罢工人数约有五千以上。”到19日,又有瑞纶等数家丝厂女工参加,总计参加罢工的有14家丝厂,罢工人数达15000多人。女工们在向警予的直接指挥下提出“工资不恢复到四角五分不上工,工作时间不恢复到十点钟不上工,不释放被捕的姊妹不上工,不恢复我们的工会不上工”的口号。[37]罢工坚持了十多天,得到全市丝厂响应,最后资本家终于答应了工人们的部分要求,罢工斗争取得了胜利。在闸北,党领导成立了上海丝纱女工协会,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每个支部均有8至10名党员,如女工朱英如、徐大妹等。[38]她们由普通女工很快成长为党的中坚力量。

由上可知,1919年以前,女工罢工主要是经济罢工,还处于自发斗争阶段。1919年后,女工罢工除经济原因外,政治性明显增强,反帝目标明确,已意识到联合斗争的重要性,规模越来越大,同盟罢工越来越多,并且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的关注。女工斗争已从自发阶段向自觉阶段过渡,这反映出女工的成熟和进步。(www.xing528.com)

节选自作者的硕士学位论文:

《近代上海产业女工研究(1861—1945)》(2008年)

【注释】

[1]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第5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3]《女工不如男工说》,《申报》1894年6月23日。

[4]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第5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5]《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6]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第54页。

[7]《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8]《女工不如男工说》,《申报》1894年6月23日。

[9]侯丙吉:宝山县《彭浦里志》卷一,《疆域志上·风俗》,转引自黄苇、夏林根:《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第3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0]《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11]《女工不如男工说》,《申报》1894年6月23日。

[12]《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13]《女工不如男工说》,《申报》1894年6月23日。

[14]《论妇女作工宜设善章》,《申报》1888年4月1日。

[15]《机器缫丝说》,《申报》1882年2月5日。

[16]《中外之交以利合论》,《申报》1883年12月11日。

[17]《民国日报》l917年1月4日。

[18]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第58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9]戴绪恭:《向警予传》第91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0]《民国日报》1923年11月12日。

[21]《国货月报》第1卷第6期,杂著第4—5页,1924年版。

[22]刘宁元:《中国女性史类编》第212—213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3]《中外各厂之工潮》,《民国日报》1926年6月26日。

[24]上海妇女联合会:《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3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5]刘宁元:《中国女性史类编》第210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6]《丝厂女工罢工风潮五志》,《时报》1911年8月11日。

[27]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13—128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8]上海妇女联合会:《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7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9]《上海全市丝厂职工自愿解职宣言》,《民国日报》1928年3月11日。

[30]《全沪丝厂业职工自愿解职宣言》,《新闻报》1928年6月8日。

[31]《十七职工会援助丝厂职工宣言》,《申报》1928年6月24日。

[32]《丝业纠纷仲裁会议详记》,《申报》1928年7月5日。

[33]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196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34]上海妇女联合会:《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51—5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5]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第183—184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6]戴绪恭:《向警予传》第98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7]《上海丝厂女工大罢工》,《向导》第71期。

[38]政协上海市闸北区委员会、政协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上海文史资料选辑·闸北卷》2004年第3期,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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