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雍
上海的乞丐是都市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此关注不多,即便有些研究也大多集中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晚清时段的上海乞丐鲜有提及。本文在收集相关史料的基础上,试图对此专题进行初探,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关注。
一
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占领县城后,小刀会起义后,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大户人家及惧乱的平民百姓纷纷逃往所谓的“中立区”租界,租界华人因此由原来的500人骤增至2万以上。[1]大批难民“不断地像潮水般地逃到两个租界上来”。法租界道路委员会报告说:“我们这里现在住有一大批杂乱的中国人,……特别是在河堤的南端(就是法租界附近)和附近的大街小巷里,搭棚摆摊,招引了大群流浪汉和乞丐,使一切交通为之阻塞。”[2]在法租界内的八仙桥、大世界那一个区域内,乞丐成群。“《上海新报》当时常登有难民到沪的报道。这些难民除少部分人有财产外,余者多为赤贫之族”。[3]在这些无以为生的难民中,很多人为沦为窃贼、流民和乞丐,给租界的治安带来严重的隐患。小刀会起义平息后难民乞丐并没有绝迹。“上海多丐,各省之丐皆有之。诚以贫贱之子,谋生于沪而不成,遂至流落行乞”。[4]
上海的乞丐们在行乞时有着各种各样的方式,主要有:
告地状:比较起来,以此方式行乞者体面的居多。上海爱多亚路、西藏路一带人多处的人行道上,即常有这类单身或带着小孩的女乞丐,坐在地上低头不语,或长跪那里流泪。面前通常铺放一张白纸或白布,上面写着一些苦情,也有的是用粉笔直接书写在地上。“地状无非告路人,街旁饮泣岂无因”。[5]其内容大同小异,大致渲染自己或直系亲属(父母、丈夫、妻子)突遭遇变故(天灾、人祸、染病卧床)云云,请求路人解囊相助。
赶猪猡:这种乞丐人数最多。他们在街上手拿破罐等物追随行人身后向行人讨钱。有的口中不断地呼唤:“老爷、太太,少爷、小姐,做做好事,救条人命,保你多福多寿,升官发财。施我一文,功德无量,救苦救难,后福无穷。老爷、太太,行个好事,譬如造桥修路,给子孙积点阴德。”有的行人被缠住不放,为了尽快走开,只好给一个铜子。否则,便紧跟着吵闹不休,一直缠到其必须遵守的地界。这真是:“乞丐逢人著意随,荣华富贵善恭维。而今马路纷纷是,昔日无非弄里追。”[6]也有跟着母亲的大孩子,母亲跪在那讨要,大孩子则先趴在地上给人磕个头;然后追着张手要钱。“鸠形鹄面话罗苏,可恨街头乞丐多。沿路跟随真讨厌,求人反说赶猪猡”。[7]有紧盯着进庙烧香妇女要钱的。有竹枝词为证:“烧香姊妹共徘徊,乞丐恼人挥不开,拜罢慈云登轿去,金钱抛出绣帘来。”[8]也有紧盯着同乡要钱的。光绪初年上海粤籍乞丐专事向当地同乡人行乞。“若辈行乞,率于公共租界之北四川路、天潼路一带。以其地之侨民,粤产为多……粤丐伺行道者过,相其状貌,审为粤;闻其语言,审为粤;视其衣履,审为粤,即操粤语而向之行乞。辄曰:‘吾为公之乡人也,失业于此,落魄无聊,盍一援手乎?’不与以数十钱,即相从不舍矣”。[9]
说好话:“盼到新年乐可知,乞人容易乞钱时。一闻爆竹声喧处,飞集门前唱吉词。”[10]乞丐在新年从大年初一到十五为止,到人家门口讨要的时候,必先念一套吉祥的歌儿:“新年新月过新春,花红对子贴满门,斗大的元宝抬进来,前门进的是摇钱树,后门进的聚宝盆。聚宝盆,插金花,富贵荣华头一家。”念完这套歌之后,才能喊“老爷、太太,给你拜年啦,给个利市钱吧!”被讨人家为了图个吉利,也就施给几个铜钱了。正如竹枝词所说:“吉祥好话唱街衢,门种摇钱树几株。狮跳不如牛跨稳,还装泥面像神荼。”[11]
打鼓:《清稗类钞·乞丐类·上海有湖北之丐》述说了湖北乞丐以表演三棒鼓(又称“三班鼓”)行乞的情况:“沪有湖北之丐,皆妇孺也,无壮男子。辄集三五人,游于市,手持乐器为锣、为鼓、为九连环,背负之囊藏刀叉杂物。一人口唱江淮小曲,如《十八摸》、《十杯酒》、《十送郎》之类,手抛刀叉,一人击鼓而以锣节之。其来也,始于光、宣间,至宣统辛亥而遂多。三班鼓者,亦行乞之具。其演法,用三人,一人陈鼓击之。鼓有竹架,活之,可翕张。一人槌小鼓,一人歌,金者、锣者节而和之。其词亦多鄙,其人之语言率鄂者。”
口技:《清稗类钞·乞丐类》辑录了一个《丐效各种声》事例。这个以表演口技方式行乞的事例,史料出处为清程趾祥所著《此中人语》卷三《丐技》。说的是光绪初年上海市中有一个乞丐,口含葫芦管,能摹拟出小孩子哭声、鸡雏叫声、放风筝声等,非常逼真,惟妙惟肖。此外,还能摹拟猪、狗、牛、羊等家畜声音,也很像。
吟诵八股文:清末上海有个三十多岁的乞丐,以吟诵八股文乞钱。某生觉其一篇八股文才换一文钱,来免太可怜可叹,于是就上前讯问。那乞丐称:我中年落魄,流落此地囊中已空,实感羞耻,别再问题。如你能赠我一双旧鞋,即不胜感谢了。某生没有旧鞋,就作了两首绝句连同数十青蚨(钱的代称)相赠。诗云:“憔悴青衫泪欲涟,文人落魄最堪怜,未曾学得吹箫技,朗诵名家八股篇。”“咨嗟我亦清寒士,赠尔青蚨莫诮微。同是斯文人欲议,从今切勿进柴扉。”那乞丐接过诗后立即口占一绝:“鹑衣百结走风尘,落魄谁怜此一身,世路崎岖侬历遍,逢君今日独周贫。”随即一去未回。[12]
拉车:晚清上海有一帮十三至十五岁的孩童,专候在外白渡桥,自来水桥、天后宫桥、盆汤弄桥、老闸桥等处,轮流帮人力车夫把车子拉上桥头,然后向车中的乘客乞钱。“黄包车子到桥边,每有人来一把牵。顷刻伸开乌黑手,无非向客讨铜钱”。[13]
鞠躬行礼:上海竹枝词云:“一般乞丐最心工,见了西人便鞠躬。学作洋泾浜上语,居然生意亦兴隆。”[14]1911年,英国《大陆报》的一个记者乘船到上海考察,据其游记记载:船一靠岸,乞丐与客栈招待者、苦力、洋车夫等一拥而上,“思得其分内之利与非分者,群集予之左右,……可谓蛮野之至”。[15]郁慕侠《上海鳞爪》有“专做外国生意的乞丐”一篇,说还有一种“瘪三”为了生存而竟会讲洋泾浜英语。他们既不沿街募化,也不桥面拉车,专门站在各大百货公司和各大银行门口。见到穿着体面的外国妇女来,就马上毕恭毕敬地立正,行鞠躬大礼,口中则“密斯”长、“密斯”短地一阵唠叨,直到得了钱,才逡巡而去。这类“瘪三”,会说洋泾浜英语,甚为特别。
倒冷饭:“馂余饭菜担中装,群丐争来一抢光。彼辈也将规则来,非经残冷不能尝。”[16]说的是每当午膳、夜饭时,一些拜过“爷叔”年轻乞丐按照划分出的地段,专等送包饭的回来,夺下饭担倒去残羹剩饭,然后拿回去吃。
拿开销:“街上何来小弟兄,成群结队十分凶。人家偶有婚丧事,硬要开销不放松。”[17]
乞丐们的年龄大小不一,最小的只有四五岁。有人记载:“偶游邑庙,见道旁乞丐男者、女者、老者、幼者、残废者、聋哑者纷呈眼前,或坐地乞怜,或纷随要索,甲去而乙来;乙得而丙至,苦缠不已,环视四周,殆无处无乞丐。其中老者、残废者固无论矣,其年幼者均在六七岁上下,甚或四五岁,其父母即命之行乞。余始见而动怜,思与以钱,继而心良不忍,以此种儿童一与以钱,便足以养成其侥幸心,以为长此可以坐而得食,遂无复有自立之希望。然苟不与,则嗷嗷待哺,将安得而食乎?呜呼!难言之矣。”[18]另前已经述及,在桥头拉车行丐的多为十三至十五岁的孩童。
与普通工人相比,乞丐的收入是不低的。一些乞丐每天收入并不逊于在业工人。拾荒丐走街窜巷,收拾破烂,卖到旧货摊上,每天可得二三角钱,不亚于纺织工人的日薪。码头丐,专候在码头上帮人家扛包抬货,生意好时,每天也要拿七八角钱,相当于木工的日薪。即使那些拾香烟头的乞丐,把拾满若干的香烟头卖给人家至少一日也可免饥。[19]徐珂在叙述上海租界里的乞丐时说:“丐者行乞道路,舌蔽口瘩,日不得一饱者常有之,然非所论于上海租界之丐……其桀黠者,每日所获,有较之普遍苦力多且逾倍者。”上海乞丐“富”于他处乞丐。[20]有些文人目睹乞丐们“积柴米煤炭如丘”,“围坐堆洋银摇滩为乐”时,叹曰:“当此之时,予辈真丐不若矣。”[21]
上海的丐帮按照籍贯来分有凤阳帮、淮阴帮、山东帮、江北帮、江湖帮或本帮,分别活动于城隍庙一带、华界十六铺南市一带、闸北一带、租界地区。其中城隍庙一带是上海乞丐的大本营。各丐帮自成系统,有约定俗成的乞食活动地盘和势力范围,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其内部组织结构基本相同,乞丐们在上海的乞讨,只要不违反帮规,就会受到丐帮头目们的庇护。各帮的丐头由官府册封或由地方上董事地保推选,子孙相袭。丐头有领导乞丐的权威。每个丐头部下都有六个大头目,三十个小头目。各地域的乞丐的乞讨活动受到严酷帮规的约束,违者将受到严厉惩罚。即使拉桥头的童丐也是有组织的,每人都拜有一个白相人“爷叔”,日缴二三百钱,否则便不能安然拉车。而丐头们时常联络,互相扶助,平日里各自下令所属部,管辖其事,毫无相争相侵之事。有关乞丐全体切身之事,丐头聚集南市茶楼中沟通商议,平均利益。
上海乞丐
晚清上海的“乞丐有了一种丐头,大抵是豪强有势的,得到资格,每一地方,由知县委派,分区管理。他对于各区内的乞丐,有绝对的权威。新来的乞丐,必须先报到丐头的地方,替他服役,或是每天津贴多少,或是受重打一顿。假使他能够忍耐,就可以在那区内行乞。丐头因为要禁止乞丐沿路求乞的缘故,每月向商店征取丐捐,他就给一印就的红纸,贴在门口,就没有乞丐去求乞了。……这种丐头因为世代传袭的缘故,所以他们的威权,一直保存到如今,在地方上对于乞丐,仍旧是很有势力的”。[22]华租各界有四大丐头,利用乞丐纳款甚丰,有“丐头粪头”竹枝词为证:“下层工作境优游;那问丐头与粪头。多少文人悲落魄,浊流端的胜清流。”[23]
每逢农历的二、八两月,丐头会把向商店收取的固定乞丐费用,拨出部分给每个乞丐,无论男女老幼,每人给钱三百,老残病废的多给吊把钱。如乞丐于一年内没有犯帮规,还可多发一个月的钱。乞丐们只要把每天所得钱的一定份额交给乞丐领袖们储积,疾病、老死时,还可得到补贴。[24]不过当丐头“发钱给乞丐的时候,他往往从中取利,并且仍就(旧)放纵乞丐,让他们沿街求乞。所以,丐头不但不能管束乞丐,反而剥削乞丐”。[25]
二
1856年12月,英租界工部局会议记录记载:最近租界内乞丐为数甚多,他们根本不把巡捕驱赶他们到洋泾浜对面当一回事。[26]这些人带着孩子涌入租界,在街上流浪,[27]使住在租界内的外国侨民对自身的安全与卫生深感不安,认为此事“极大地影响租界良好秩序和租界居民的健康安宁及安全”,希望工部局加以特别关注。他们要求工部局禁止乞丐进入租界。[28]英租界董事会对此极为重视,一致同意将乞丐从租界内各街道上赶出去,指示巡捕房以最切实可行的方式来加以落实。当时工部局巡捕房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阻止乞丐的乞讨活动”,[29]将其驱逐出租界并止其返回。每年4月和10月之间是工部局对乞丐进行收容的时段,一俟收容所收容人数达到三四十人,就将他们押上船运往浦东。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这项工作不能在寒季即11月至次年3月里进行,因此在寒季只有增设收容所。工部局曾经期望法租界公董局能和它一道各捐献500银两,作为由上海道台设立收容所的维持费用,[30]但公董局和上海道台均置之不理。[31]于是董事会决定除寒季外继续将乞丐遣送至浦东,因此有董事提议在城里南门外建立一所庇护所,但这一动议开初并未在工部局会议上通过。反对的理由是采取这样的办法只能对那些流浪者起到鼓励作用,达不到压缩流浪者数量的效果。董事会会议后来决定,在目前停止将乞丐放逐到浦东,今后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他们送往县衙门。[32]租界当局认为,这样一来,过不了多久清朝的衙门官员将发现向这些人提供一个合适的庇护所,或防止他们侵扰租界,对他都有利。[33]
其实,上海华界当局也有“禁乞丐”的规定,[34]但“虽有官宪之严禁,地保之驱逐,小甲之约束,仍然肆而无忌。人最恶此等乞丐。故昔年洋场之工部局,尽行逐之浦东。嗣后,则洋场乞丐敷少,而沪城之乞丐逾多。人皆非工部局之所为,以为不设法以处彼,反移祸于他人”。[35]于是华界也采取把乞丐“驱赶出境”的措施。[36]这种相互推委拉锯式的措施,根本不可能割除乞丐这个社会肿瘤,而且客观上给乞丐提供了利用三方分治的“空隙”与矛盾进行自我保护的途径。乞丐的队伍在你来我往的拉锯中不断扩大。
在当时,阻止乞丐进入租界存在着两大困难:首先是巡捕无法控制那些停在苏州河、虹口以及其他河道里的乞丐船,还有西藏北路那里大量的草棚里的乞丐;其次在当时的情况下,管理这些乞丐的巡捕数量远远不够,想要很好的解决乞丐问题,必须在法租界与公共租界的交界处严加设防。[37]
随着乞丐的人数与日俱增,工部局采取的在每天下午将他们遣送县城的办法越来越没有效果,有时甚至遣送人员还没有回来,被遣送人员又重新折返租界,因而工部局经讨论后决定,当一名乞丐第一次在租界被发现时,应将其送往新闸收容所,并给以警告,当第二次发现同一人在租界行乞时,即将该人送往浦东。[38]
三
当时上海华洋各界有些好心人,出于对乞丐的同情,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救助。如某年冬末“巡捕集送洋泾浜乞丐,往上海县属,朱邑尊恤贫人,给钱百文也”。[39]还有人在寒冬出资设立施粥厂,给乞丐喝点热粥。“醵资高建厂房宽,煮粥施人饱一餐。善士恫瘝常在抱,广教乞丐免饥寒”。[40]
租界方面则有设立乞丐收容所之举。1868年,公共租界为了清除街上的乞丐并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提供食宿开放了一批住房,收留中国贫民。[41]1869年,牧师布彻等人向工部局写信建议为救济乞丐制定永久性规章,规章内容如下:(1)由工部局资助建立一个慈善机构,收容贫困的病人和穷人。(2)不准乞丐上街,凡被见到者都应送进济贫所。(3)发表一则通告,通知所有济贫所机构的本地房主,请他们不要搞不加区别的施舍。但董事会方面表示,采取这种管理措施或甚至对任何慈善机构的监管都超出了他们的职权范围。至于把乞丐从大街上赶走,董事会已经设想了办法并决定实施。如果哪位侨民打算为华人乞丐建立收容所,董事会建议应设在租界以外的地方,因为建在租界内会破坏巡捕在街上驱赶乞丐的努力。董事会甚至提出对目前收容所的位置表示抗议。他们认为,不管愿望如何,其倡议只有与某个中国慈善机构一道才能更好的实现这个目的。[42]
同治初年,时任公共租界会审事的钱塘人陈宝渠出面建立新闸收容所,华人称上海栖流公所,位于新闸大王庙后。“所中公地计十三亩,园囿厅事之外,有平屋长廊二三百椽,其内部是失业贫民所居。有医病房、有戒烟处、牛痘局、义塾、识字、救生等各善举。其费用除英公堂拨助外,余皆出于沪南、沪北各绅商家。每年岁梢,按实造报,刊《征信录》分送各有关当道及助款诸善士,以资考核。流落沪上之人,欲归不得,俱以此为栖居之处。另据黄亦埙《淞南梦影录·栖流公所》载,海上为通商口岸第一区,花天酒地,比户笙箫,不数二十四桥月明如水也。其间白手成家者,固属不少;而挟厚资,开巨号,金银珠玉视等泥沙。不转瞬而百结鹑衣,呼号风雪中被街子呵斥者,亦复良多。英界卫生委员陈太守福勋侧然悯之,集资建栖流公所于沪北新闸相近,凡失业贫民,穷无依靠者,皆可入此栖息。衣之食之,无不具备,其有愿归乡里者,给资送走,从此广厦万千,固不仅颜欢寒士矣。[43]对此善举,沪上文人多称道之。湘湖仙史《洋场繁华小志》云:“异方落魄可怜贫,教养营成广厦新。入市吹箫奚有客,沿门托钵渐无人。”又云:“云山故国睽千里,衣食他乡稳一身。露餐风食非似旧,上天覆庇颂斯民。”颐安主人《上海市景词》也道:“栖流建所创陈公,各业输捐共有功。流养无依贫苦辈,至今合邑被仁风。”
北四川路上的元济堂原先也有一所位于公共租界内的难民收容所。1891年12月27日在元济善堂内有些乞丐因未曾取到棉衣而发生骚乱,董事会听闻此事,乘机写信给该机构的管理人员,以捕房章程规定在租界内不准有乞丐为由,通知他们将这一机构搬出租界。[44]元济堂收到此信后,要求工部局允许该堂能在北四川路的房屋内继续工作下去,因为在每日分发食物与药品时,从未发生骚动;同时担保在事先未与工部局官员商定的情况下不再分发衣服。警备委员会也认为元济堂作为在虹口唯一救济食品的慈善机构是非常需要的。搬迁慈善堂将会引起捐款者的不信任和不满,并将妨碍对附近人们的救济。问题只是工部局是否允许该慈善堂像现在这样继续办下去,如果工部局坚持原议,华人可能以为工部局反对所有慈善机构。[45]对此董事会经讨论后一致认为,任何有组织的救济措施都会使得这些不受欢迎的人继续不断地涌入租界,并且认为难民收容所的工作方式即社会给予难民的施舍变成对乞丐与懒汉的鼓励,而且收容所并不管理难民,他们可以随意自由出入。[46]1892年,元济堂搬出了租界。
乞丐问题一直是困扰近代上海城市发展的社会问题之一,它给上海的社会经济带来了一系列的负担和压力。晚清华洋各界出台的各种防范和救济乞丐的措施客观上可以对当今天社会治理乞丐问题提供历史的借鉴。
原载《全球化进程中的上海与东京都市文化研究第四辑》,
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
【注释】
[1]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1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法]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34—13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
[3]苏智良、陈丽菲:《近代上海黑社会研究》第62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徐珂:《清稗类钞》第5492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5]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19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6]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19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www.xing528.com)
[7]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29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8]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5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9]徐珂:《清稗类钞》第5485—5486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10]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182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1]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401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2]程趾祥:《此中人语》卷二《乞丐风流》。
[13]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29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4]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29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5]《东方杂志》第9卷第1号,第3页。
[16]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5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7]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29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18]陈伯熙编著:《上海佚事大观》第107—108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19]吴元淑、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稿本),1933年。
[20]徐珂:《清稗类钞》第5492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21]曹晟:《夷患备尝记》《上海小志·上海乡土志夷患备尝记》第14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2]吴元淑、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稿本),1933年。
[23]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264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24]参见吴元淑、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稿本),1933年。
[25]吴元淑、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稿本),1933年。
[26]《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一册,第59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7]《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二册,第60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8]何爵士致工部局函(1868年5月),转引自《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67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9]《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一册,第57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0]《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7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1]《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7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2]《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74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3]《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四册,第68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4]参见《沪游杂记》卷一、《淞南梦影录》卷四。
[35]《申报》同治十二年八月九日。
[36]吴元叔、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稿本),1933年。
[37]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号U1—2—636。
[38]《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四册,第7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39]《朱邑尊施钱乞丐》《教会新报》第120期。
[40]顾柄权编著:《上海洋场竹枝词》第10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
[41]《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63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42]《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册,第69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43]顾柄权编著:《上海风俗古迹考》第457—458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4]《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十册,第7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45]《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十册,第7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46]《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五册,第5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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