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所述,重在梳理新闻出版机关如何通过文化政策和管理机制建构起新的文化秩序,以及在此建构过程中,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及相关群体如何展开重组,实现思想整合、组织架构与基层动员的。欲具体探讨各经营体的文化实践与宣传导向,相关还需述及它们对相关政策的反应,进而透视参与其中的新旧文化力量之胶着状态。
在新政府的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传统文化品格的积习难以在短期内清除。以私营电台为例,1949年至1952年,公营电台、公私合营电台和私营电台各自保持着自己的播音风格。戏剧类节目始终是私营电台的头牌,而公营电台则明显偏重于时事宣传类节目。即使在1952年风雨飘摇之际,它们仍然保持着鲜明的经营风范。1952年,私营电台亚美麟记的播音仍以戏剧、音乐歌曲等娱乐节目最多,时事政治、新闻信息类节目虽有涉及但比重微小;公营电台上海人民以听众服务、音乐歌曲和新闻信息节目占据主导(听众服务类节目多具有教育、宣传之功能);公私合营电台大沪、沪声以戏剧比重最为突出,其他各类的比重大体相当。1949年新闻出版处拟设立公私合营电台,为私营电台作示范。经批准,1949年12月上海的公私合营电台(大沪、沪声)相继成立。这两个电台分别经由原私营电台合作、新沪改组而成。人事配置上,尽量留用旧职员,而台务的主持者(经理、主席)则由上海人民电台派员担任。[102]1951年,新闻出版处先后对两家公私合营电台进行改革,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广至私营电台。[103]大沪沪声改组前后,节目并无重大调整。改组导致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劳资关系的变动,但并未引发电台节目的“大换血”。该电台混合型的存在形态大约根源于管理机关先前对其所作的“全能型”规划。[104]从节目类别来说,仍以私营电台节目品种最为丰富。
上述仅从节目类型作区分,难以细致辨别同一类型节目间的差异,而节目的类别属性也不足为笔者考察节目的内容作有力的支撑。为弥补此欠缺,以下将附录各台播音节目的内容简介,以供参照。这些材料并不能对上述阐释的结论构成反驳,相反,电台节目的内容介绍反倒能做补充性的说明,对分析结论做辅助性的支持。在宣传的政治导向上,公营电台发挥得最为显著。华东人民电台和上海人民电台的文艺节目播音比重也名列前三甲,但这不能与私营电台的文艺节目同等视之。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文艺节目以配合时政、发挥宣传功能为导向。“文化节目”以“配合当前的文艺运动,从文艺理论的角度上解决和反映文艺运动中的问题”为主要任务。[105]“星期晚会”节目主要播出大型的新歌剧和话剧,纪念性的音乐晚会等(如列宁诞辰纪念晚会、斯大林寿辰纪念晚会等)。[106]即使是西乐,也要经过层层筛选方可播出。“唱片节目”中,所有的唱片都须提前“由专管人员,经过试听、检查、登记等手续以后,才编进到广播的节目里去”。上海人民电台对西乐的选择依据乐曲的内容和演奏(唱)的方式两大标准:“属于‘古典型’的各种西乐(极少数除外)和用SALON ORCH.(或其他乐器)所演奏的轻音乐(LIGHT MUSIC)”可编入节目;“属于爵士音乐范围或采用‘爵士型’而演奏(唱)的古典音乐”,一律不予编入。[107]这种导向制约了文艺节目的娱乐性和多样性。1950年,有听众致信该台,言“话剧的广播,以目前的上海来说,私营电台比你们做得还多,你们似乎是不大重视利用播音话剧这一良好的节目”。[108]另一位长春的听众来信说,“每天收听你们的文艺节目歌咏教歌。固然很精彩,但是应该广泛的播送各种文艺形式”。[109]而私营电台的节目大多数是文娱节目,且保持着都市休闲娱乐之传统品格。“唐小姐信箱”、“杨六郎夜话”、“朱瘦竹故事”“汤笔花故事”、“牛马走杂谈”等,内容广泛,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乃至烧菜做饭等无所不包。地方戏曲节目绝大多数是演员在电台直接播出的。[110]
城市传统文化的秉持与革新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传统的文化优势与新近的政治需求同构、杂糅的产物。华东各区收听私营电台的市民数量广泛,尤其是京沪、沪杭两线附近。管理者将私营电台的听众界定为——“大都是中小资产阶级小市民,政治水平不高,听广播的趣味也侧重在地方戏等游艺节目”。[111]一方面,上海公营电台在节目设置上偏重于时事宣传,暂时不能满足上海市民的旧趣味。因此,“要教育、争取、团结他们(私营电台听众),一寸一分的把他们提高”,则有必要改进私营电台的节目内容。但这种改进又不能以失去广大市民听众为前提。又如小报。小报乃“包含着鸳蝴文化和通俗海派文化的大众文化”。[112]小报的读者仍以中小资产阶级、里弄市民居多,经营者和生产者也大都隶属于市民群体。他们都被新政府视为亟需改造的“思想落伍者”,且又普遍具有如此特性——暂时的无组织性。小报职员以及作者大多为旧小报文人,其旧习气旧作风于新社会中难以彻底清除,而政府将小报定位为“教育一部分思想意识落后的小资产阶级小市民”的有效工具:即裹着“糖衣”的“良药”。[113]《亦报》、《大报》虽然摒弃了软性、流言性,在趣味性、游戏性和通俗性上把握尺度,但仍需继续发挥固有的休闲之功能。其他,如通俗读物的出版亦是如此。
这种新旧兼及的要求事实上复杂化了私营电台和小报的处境:它们要切实发挥教育功效,不能不多少迎合小市民的旧趣味,而追求休闲性、趣味性的旧做派在吸引读者和听众的同时,也可能违背新政府的文化规范。它们的风格和政府的定位时有错位,其间分寸拿捏十分困难。1950年6月28日,《亦报》刊载《公安人员变了匪特——魏鹤龄高正走马换将》一文,介绍昆仑新片《千夫所指》饰演匪特与公安人员的演员魏鹤龄和高正互换角色。[114]30日,上海市新闻出版处呈请上海文管会和市府,“本市亦报于六月廿八日影剧版刊《千夫所指》小插曲,标题为《公安人员变了匪特》,侮辱人民政府公安人员,有失立场,本处拟予书面警告处分,并令深刻检讨,兹拟就警告稿一件,呈请举核示遵。”[115]7月11日,亦报社向新闻出版处呈送检讨:“亦报于六月廿八日影剧版刊《千夫所指》小插曲,标题《公安人员变了匪特》,措词不当,即行展开检讨,除总编辑未能看大样而及时发觉错误系本报制度上的不健全应予改进外,该版编辑王一麟同志亦作深切检讨,保证以后不再犯此项错误,兹将王一麟同志之检讨书附上。”[116]据王一麟的检讨书,6月27日,王收到稿件《魏鹤龄高正走马换将》,原稿附有小标题“公安人员变了匪特”。他以为此标题可能吸引读者,便依照原样刊登。29日,经报馆同人指出,王一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30日,他于影剧栏公开做自我检讨,予以更正。之后,报社又召开检讨大会,全体职员专门检讨此事。[117]类似的“违规行为”、“冒渎”现象并非纯属偶然,它或可视为传统文化趣味于新时代的“灵光再现”。1950年8月2日,唐大郎以笔名“宝潮”于《亦报》刊载《奴这半辈子》。傅全香于《新闻日报》发表连载文章《这二十几年来的我》,宝潮建议其将题目改为《奴这半辈子》,以对应老舍的《我这一辈子》。8月11日,《新民报晚刊》刊载《不容许轻薄》,批评《奴这半辈子》是小型报作者用“小丑打诨的态度”,“对女性的恶意诽谤”。[118]8月12日上午,亦报社负责人唐大郎、龚之方至新闻出版处谈此问题。据唐解释,他那篇文章的用意“完全是同情傅全香的”,“‘奴’字是‘奴隶’的意思,意即傅全香做了半辈子奴隶”;后他又撰文赞扬傅全香,这可以证明他决无诽谤之意。新闻出版处人员奉劝唐、龚,不管“奴”字作何解释,日后该报在标题及内容方面切应注意,才可避免错误和误会。[119]唐大郎对于“奴”字的解释有牵强附会之嫌;该标题恰恰体现了小报文人喜好赏玩、戏说、耍噱头的趣味性追求。对于解放后在社会地位上“翻身”的女艺人而言,唐大郎的游戏态度似有大不敬。它们不仅受到舆论管理机关的监督,也往往受到官方之外文化力量的批评。新小报并非不能秉承小报传统品格。两份小报辟有专栏,长期刊载有关国民党内幕、美国丑闻之类的小说、笔记。诸如《人类的垃圾》、《阿麦酋长日记》、《三C传》、《女妖郑毓秀》、《美国内幕》、《东北人语》等。它们形似黑幕小说,噱头不断。此类文字,矛头所指正是主流话语中被批判的对象。美国、国民党等权威不再,这为小报文人充分发挥戏谑化、漫画化等伎俩提供了可能。而黑幕小说乃“鸳蝴派”的发家秘笈,对原本就脱胎于此流派的小报文人而言,此类文字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目前的档案中,就笔者目力所及,新闻出版处从未对此有过指责。而这种表达,包括叙述方式和内容,实已造成了新上海小报和大报的区别。不过,这种区分并不妨碍两者在政治立场上的一致性。由此可见,耍弄噱头的小报传统只能由特定的题材来激活。
在新旧文化力量的博弈中,借助于发行、商业等动力因素,市民传统文化趣味的顽固性表现得尤为显著。上海是出版连环画的大本营,出版数量占全国的90%以上。上海解放前共有出版连环画书店70余家,估算解放初存留在书摊上的旧连环画最少约200万册左右。[120]1950年,连联书店每日上市新连环画有三四种,已出版大量新书。又据《大报》报道,1951年连联书店已出版新连环画1400余种,共计120余万册。[121]而旧连环画却仍然盛行。1950年7月,沈同衡在上海的连环画书摊上难得看到新连环画的踪影。[122]1952年上海连环画书摊上“政治上显著反动的”占15%;“武侠神怪的”占50%;“封建、迷信、侦探的”占15%;“历史故事、民间故事、神话的”占20%。[123]齐甘(连环画作者)认为,新连环画未能占领上海书摊的原因在于:发行上,新连环画主要“以工厂、部队、和小学校的大宗购买为主要对象”,甚至为“唯一对象”;创作上,新连环画存在着内容与表现手法脱节,封面好看而分量单薄。[124]新连环画的发行渠道不同于以往旧连环画的发行渠道。据1950年10月柳絮文,新连环画主要以广大的农村与内地为倾销市场,本市(上海)实销普遍不满一千册。新小人书不受本地小书摊读者之欢迎。[125]
连环画主要通过书摊传阅。发达的出租书摊网络为旧连环画的畅销提供了保障。据调查,1951年上海各区共有连环图画租赁处3500多家,每日租阅人数约有20万到40万人。[126]1952年,上海尚有出租连环画的书摊3千个,经常出租的连环画共有180万册。[127]1953年,尚有连环画出租书摊1800多个,散布全市人口密集要道。据1949年11月23日《大报》报道,当时每册连环画大约一千三百元,而出租摊每部租费仅为二三百元。[128]对于读者来说,出租摊为他们提供了经济上的便利。对于连环画书摊主来说,书摊存货是多年积累下来的,他们不愿意放弃旧资本,花钱买入新书。而且,旧连环画的内容也较新连环画更能吸引读者。解放初,据华东文化部艺术处统计,新连环画取材以农民翻身故事最多,占30%;电影连环图画20%;其他6%;儿童故事1.5%。缺点是内容单调、画面单调、故事性不强、欧化,且有歪曲新社会生活和错误判断历史人物之处等。[129]解放初上海连环画出版业以私营所占份额最大,发行广。上海私营出版商主要以市场利润为导向,集中出版古装连环画,抗美援朝等时事宣传类的连环画,以及改编外国文艺名著的连环画等。其中,古装连环画是出版商投机的主要对象。1953年11月,新闻出版处收到古装连环画十五种,占该月审查的连环画总数的四分之一。[130]古装连环画的题材多为群众所熟悉,如《花木兰》等。再加上故事的情节性强,编绘生动,普遍受到读者的喜爱。即使是取材部队战斗故事的连环画,亦未能免除旧连环画品格之熏染。1952年,军委总政审查了北京市大小书店所出售的连环画143册,公营的9家,私营的59家,其中上海的有56家。他们认为,这些通俗读物不论公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点,如过分夸大英雄作用,无视党及上级的领导作用;情节失实;粗制滥造,文词不通;插入低级趣味的片段;人物脸谱看不出敌我区别。[131]这些恰恰是新题材与旧趣味间嫁接、杂糅的产物。
鉴于旧连环画品格与市民趣味、商业动力、流通渠道的合谋,新闻出版处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策略来加以遏制。一方面,新闻出版处在出版方面进行突击检查,肃清了影响较为恶劣的旧连环画。1950年,新闻出版处经常出动专门干部前往巡查书摊及书店,以“镇压反革命的文化活动”。[132]1950年,组织连环画书摊推进委员会,以新连环画调换旧书。1950年,上海市连环画书摊联谊会“连摊联”成立。[133]连环画作者联谊会、连环画出租者联谊会等虽为群众组织,实为新闻出版处与有关部门合作组织的,以期对书摊摊主等进行领导和教育改造。此外,新闻出版处还组织了连环画改进委员会,通过该会以新连环画调换旧连环画。[134]1951年2月14日,新闻出版处开始分类、分批、分期调换书摊上的旧连环画。据报道,至1951年10月底,调回旧书约2万种,共计135万余册,发出新书41万7千余册。[135]不过,该消息中对于调换连环画的数目报道似乎有误。据1952年9月10日《华东军政新闻出版局函》,上海新闻出版处的调换规划分三期进行,共调进旧连环70万册(书摊上尚存一百一十万册),还有六十万册计划换而未换。[136]1951年上海进行肃清“跑马书”行动,[137]66家出版商被查禁、没收、封存的连环画共计4198部,存稿33部,停售、销毁存书308381册,存稿2351部。[138]仅凭调书、查禁,新闻出版处还不能彻底解决连环画书摊问题。1952年,华东新闻出版局根据先前调书之经验,重新调整旧连环画改造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处理显著反动、危害性大的连环画;对危害性不大,可调换可不调换的暂不处理;多出版内容丰富而又为读者所爱好的新连环画去代替旧连环画。[139]1953年3月底出版总署陈克寒等人对上海新闻出版情况进行调查,认为其在旧书摊贩问题的处理上没收或收换书刊范围较广,有些不好影响。对于私营出版社的发展不满,并建议通过核准营业、发给营业许可证等方式淘汰大部分私营出版社。[140]1954年12月,文化部赶印新连环画500种,以代替坏书(反动神怪武侠色情旧连环画),拟于次年彻底处理此类图书。[141]
上海是全国私营广播电台、连环画出版业、私营报业的集中地。它们一方面成为都市文化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构成了市民休闲娱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142]解放后新政府对于上述新闻出版经营体的文化政策重在利用与改造。随着时局的发展,国家文化政策的调整,这些单位在新文化建构中的作用逐渐被淡化,而其在新文化秩序中的地位亦被边缘化。在上海新闻出版处1950年的工作综合报告中,私营电台被定位为对广大市民听众宣传教育的工具。[143]1951年,新政府对私营电台的政策有所调整。3月27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在批复上述报告时,指出“不应过分强调”私营电台在宣传教育上的作用——“即使对无组织群众,也应将宣传教育的责任交给人民电台”。[144]1951年6月,新闻出版处根据上级指示,规定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为四个频率,其余私营电台为两个电台合用一个频率。[145]与此同时,私营电台也因各种原因遭遇停播。新闻出版处对私营电台改造、改组乃大势所趋,而处理方式则日益严格。总结私营电台停播原因大致有二:电台经营者的政治背景不清明;电台配合政治运动的力度不够。后者并非限于时政宣传工作,还包括某些切实的经济行为——即完成购买公债任务的多寡。1951年,新闻出版处对鹤鸣、大中国电台的停播,都是以“私自改组”或“输入电力超规”为理由,在处理方式上尚注重影响(如口头通知停播等)。而对建成电台,新闻出版处曾派专人来调查陆锦荣与钱姓女子的“通奸事件”。[146]从口头通知停播到下达批示再到诉诸法院,从关注电台负责人的政治、经济行为到涉及其私人生活,新闻出版处对于私营电台的处理逐渐趋于严厉。
此外“三反”、“五反”运动,也直接导致了上海私营电台、出版业、报业的凋敝。私营电台的运作仰赖广告收入,其节目设置势必要迁就市民趣味。“五反”后,私营电台的广告收入萎缩,经营尤为艰难。1952年7月5日,中华自由广播电台申请歇业,并恳切说明电台所遭遇的困窘处境。
是电台在私营条件下,已失其存在及积极意义。五反运动胜利结束,工商界洗清五毒,提高思想,努力增产,加工订货,无论工厂商店多已获得照顾,正常发展;而电台则毫无起色。足证各业均已实事求是,降低生产成本,减除中间剥削,节约消费者负担,已不仗广告吹嘘,此实一进步现象。故私营电台,在今日已甚少生产价值。况我台自五反开始,迄今营业空空,每月赔累,但职工薪金仍勉予全数照发,以致负责人等负债,已超过电台资本半数。[147]
8月1日,该台经批准停播。[148]其他电台则因经济困顿引发劳资矛盾。1949年后,劳方对资方已有很大的制约力。据《郭姗同志附带谈到其他各台情况》,1952年大众、合众、金都、建成等电台因广告不能维持经营,只能欠薪、减薪或裁员,引发矛盾。其中,九九电台因印刷工会未同意资方辞退四个职工,劳资双方负气冷战。亚美麟记,大中华大陆尚可维持,但亦缺乏经营信心。东方华美台务负责人陈懋甫表示若有人代理,自己亦不愿继续。[149]因经济问题,私营电台向政府要求公私合营。1952年所有私营电台与公私合营电台参加上海联合广播电台。自9月1日起,在沪私营电台每天播音时间约为1949年私营台的四分之一。1953年9月,上海联合广播电台并入上海广播电台,并于1954年底结束播音。[150]
在私营报刊、出版方面,1952年,两份小报相继停刊。政府自1951年即欲合并两份小报。政府对于新小报的功能定位是教育广大落后小市民,对小报作者的规划是,暂时为同一身份的读者——“小市民小资产阶级”而写作,终极目的应“不久后能为工农兵服务,否则是没有前途的”。[151]至1951年,政府认为,小报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提议合并。[152]从1951年到1952年2月,两份小报商谈合并事宜久久未能解决。据参与此次合并的吴承惠回忆,其中原因有二:一是大报社有经济问题,亦报社不想背包袱;二是人事安排问题,陈蝶衣和唐大郎都是小报元老,难以安置。[153]1952年2月,《大报》停刊,部分人员并入《亦报》。停刊后,陈蝶衣因政府长久未予安置工作,黯然赴港。1952年12月,《亦报》停刊。小报,作为共和国初期的过渡性报纸,它在历经新上海文化格局的几番变革后,终被淘汰出局。至1953年,上海所有的私营报社都已改为公私合营或公营的性质。政府对私营报社的改造,宗旨不限于改变产权,更在借此统辖宣传领域。《大公报》北迁,与进步日报合并,于1953年元旦在天津出版。1952年11月底《亦报》停刊。英文报《上海新闻》,1952年底停刊。新闻、文汇、新民三报进行了机构人事调整与制度建设。在沪各报在思想改造学习之后的调整和分工:《解放日报》继续发挥党报作用;《劳动报》发挥全国总工会华东办事处及上海总工会机关报的作用;《新闻日报》加强地方性,以报道上海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地联系与教育占其全部读者90%左右的本市市民,特别是上海市的工商界;《文汇报》进一步明确以中小学教师、高中学生与一部分大学师生为主要对象,并着重提高内容的质量;《新民报》以文化娱乐、体育、卫生及社会活动为主要内容。《大公报》、《亦报》、《上海新闻》(英文)经过调整后,一部分工作人员由上海人民政府文教委员会组设的新闻学校进行学习,分配工作。私营出版社的改造方面,1953年商务、中华向出版总署相继提出公私合营申请。1953年出版总署计划五年内完成私营出版社改造,全国出版事业基本上由国家掌握。[154]建议上海私营出版社的整顿和处理应该更为稳健,可有意识地保留一部分预定淘汰的私营出版社到1954年处理,以减少社会影响。并提出新华书店不应盲目进销私营出版社出版物。[155]至1954年12月,上海仅33家私营出版社核准营业。而此类出版社拟逐步使其公私合营。1955年底,全国共19户私营出版社。1956年全国除13家在上海的宗教出版社外已无私营出版社。[156]
在文化机构的改造上,新的文化秩序或可较为快速地完成建构。然而,城市文化之再造,却非一挥而就。上海都市文化亦新亦旧的另一面孔时常浮出水面。1952年,两份新小报的停刊象征着上海都市文化一方领地(小报)的陷落。同时也意味着参与小报构建的报人及作者的又一次分流。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积习从此销声匿迹。一方面,部分小报人员继续参与上海报刊的建制。如,亦报社的唐大郎担任《新民报晚刊》的编辑委员,沈毓刚为新闻编辑组长,冯小秀为体育组副组长,张慧剑兼副刊副组长。而上海私营出版商与新闻出版处“讨价还价”、反复交锋的事例,屡屡发生;他们对管理机构“阳奉阴违”、“偷天换日”的应对,亦不罕见。1950年代,在连环画、通俗读物、苏联名著改编或改写等出版物中,旧小说文体、鸳蝴派笔调、种种落后意识,这些迎合市民文化旨趣的形式或内容屡遭批评,却屡屡不能禁。文化建构过程中的新旧勾连往往与经营者牟利的现实性相辅相成,彼此牵制。上海城市文化建构之复杂性可由此略窥一斑。
【注释】
[1]《接管工作计划(新闻出版处)》(1949),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B341,目录号1,卷宗号1,第1-12页。(以下略写为:上档Q431/1/1/1-12)
[2]《接管工作计划(新闻出版处)》(1949),上档Q431/1/1/1-12。
[3]《上海广播电视志》,《上海广播电视志》编辑委员会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900页。
[4]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新闻出版处广播室:《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新闻出版处广播室关于广播电台管制工作的报告》(1950年3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北京广播学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合编:《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档案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5年版,第775-777页。
[5]《新闻室一周综合报告(六月五日-十四日)》(1949年),上档Q431/1/1/14,《附已接管或军管单位名单》(1949年),上档Q431/1/1/16。
[6]新闻室:《一周综合报告六月五日》(1949年6月5日),上档Q431/1/1/1-2。
[7]《新闻室第四周工作报告》(1949年7月1日),上档Q431/1/1/19。
[8]上海出版业中,私营单位占有绝大部分的份额。参见袁亮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49年)》,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9、264页。
[9]《新闻室第四周工作报告》(1949年7月1日),上档Q431/1/1/19。
[10]《新闻出版处一月综合报告(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1949),上档Q431/1/1/104。
[11]《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42。
[12]《新闻出版处一月综合报告(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1949),上档Q431/1/1/103。
[13]《电台申请未准十一家》(1949),上档:Q431/1/128/1-52。
[14]《小型报情况》(1949),上档Q431/1/74/41-42。
[15]《填送登记申请书的报纸(共十七家)》(1949年),上档Q431/1/196/46。
[16]《罗宾汉报》(1949年),上档Q431/1/74/15。
[17]《填送登记申请书的报纸(共十七家)》(1949年),上档Q431/1/196/46。
[18]《海派作家人物志》,转引自:《中国近代小报史》,第190页。
[19]《小型报情况》(1949年),上档Q431/1/74/42。
[20]武三:《严北溟来沪办报》,《亦报》1949年7月31日,第二版。
[21]武三:《严北溟来沪办报》,《亦报》1949年7月31日,第二版。
[22]《1952年全国省(市)以上私营书刊发行业统计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2年卷》,第446页。
[23]1950年9月,第一届出版会议上,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对《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新民主主义出版政策和方针予以了明确解释。其中,统筹兼顾是总方针之一,即“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五种经济成分“长期分工合作”。这五种经济成分包括:“国营经济(国营的书店、出版社和印刷厂),合作社经济(即书报合作社),个体经济(即书摊、书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经营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业)。”政府“对于私营事业”,“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扶助其发展”。(《论人民出版事业及其发展方向(胡愈之署长在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50年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二卷:1950》,第525页。)1950年9月至1951年8月期间,上海又发展了一百多家私营出版社。1952年新闻出版总署认为,这些书商多为投机者,出版的是“一些思想上政治上错误的、品质恶劣的书籍,对读者有害无益”。(《出版总署党组书记陈克寒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出版行政会议情况向文委党组并报党中央的报告》(1952年11月8日)。袁亮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2年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13页。)
[24]《出版总署、华东新闻出版局关于管理书刊出版业、发行业等的指示规定,办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核准营业工作报告》(1953年10月5日),上档B34/1/110。
[25]《1950-1954年私营出版社家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袁亮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73页。
[26]1950年1月至6月,上海私营出版单位共137家;1952年为321家;1953年12月,252家;1954年81家。参见:《一九五○年一月至六月全国出版单位名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二卷:1950》,第822-830页。《整顿上海私营出版业方案》(195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第81、91页。《全国私营出版社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第672页。
[27]《关于实施政务院“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具体步骤的意见》(1952年9月23日),上档B34/1/110。
[28]《整顿上海私营出版业方案》(195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第91页。
[29]《全国私营出版社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第672页。
[30]《出版总署办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核准营业工作给政务院文委的报告》(195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袁亮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14-616页。
[31]上海市文化局:《上海市文化局关于上海市举办书刊租赁业及旧书摊营业申请办法》(1955年12月5日),上档B172/1/171/53、54、58、66、67。在书目登记中,小说及连环画出租业项全部存书抄送,旧书店限报五四以后的图书,添进的旧书每月中月底各汇补一次。
[32]《文化部关于改造私营图书租赁业的通知》(1956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6》,袁亮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33]《文化部关于抓紧对图书租赁业进行安排和救济的通知》(1956年7月20日),B172/1/215/2-3。对私营租书铺摊违法图书处理结束后,北京不少租书摊贩每天收入只有两三角无法维持生活。上海连环画出租摊营业额每日收入多则二三十元,少则五六元。
[34]《关于书刊的审核与查禁》(1949),上档Q431/1/196/3。
[35]《关于书刊的审核与查禁》(1949),上档Q431/1/196/3。
[36]《本室公安局第一阶段公布查禁书籍共百零三种》(1949年),上档Q431/1/196/6-7。
[37]赵家璧:《老舍和我(上)》,《新文学史料》,1986年第2期,第132页。上海解放后,姚蓬子曾约请了一批留苏学者,抢译了许多经济方面的苏联著作,正符合社会上的需要,销路极广,赚了一大笔钱,被赵家璧称为“投机得法”。
[38]沈之瑜:《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文艺处沈之瑜关于解放以来上海美术运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5月26日至1949年12月21日),上档B172/1/5/48-49。
[39]《1950年美术作品审查处理记录》(1951),上档B172/1/23/34-37。另有解放前出版的删除反动内容后暂准出租的有3种。
[40]《上海市文化局沈之瑜关于1950年美协工作总结的报告》(1950),上档B172/1/24/46。
[41]沈之瑜:《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文艺处沈之瑜关于解放以来上海美术运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5月26日至1949年12月21日),上档B172/1/5/48-49。
[42]《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40。
[43]《新闻出版处一月综合报告(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1949),上档Q431/1/1/103。
[44]《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39-40。
[45]《新闻出版处一月综合报告(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1949),上档Q431/1/1/103。
[46]《上海广播电视志》,第151页。
[47]《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第781页。
[48]《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第781-782页。
[49]《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39。
[50]《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39。
[51]1951年5月4日,《大报》刊载香港包天笑所作关于杜月笙的消息一则,随即遭到新闻出版处的警告、通报处分。参见:《速件新管51字第910号》(1951年5月8日),上档B35/2/68/68。《新管(51)字第917号》(1951年5月18日),上档B35/2/68/65。
[52]《小型报情况》(1949),上档Q431/1/74/42。
[53]吴承惠访谈。(以下注释中的“吴承惠访谈”,均为2006年6月17日笔者对吴承惠先生的采访。感谢吴承惠先生允许笔者引用部分内容。——作者注。)
[54]据李楠,小报文人,是指“站在市民立场上具有市民文化精神的、较深地参与小报运作的文人,包括兼具小报编者与作者双重身份的文人和一部分在报纸外专门供稿的小报作者”。李楠:《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我认为“小报文人”的概念,亦因1949年社会文化大变动而失去充分指称小报文化品格的构建者的功能。因此,本文启用“小报作者”的概念,以对应造成小报文人结构性变革的历史形态。对于共和国初期保存下来,并继续参与新小报运作的“小报文人”,我们可视之为“小报作者”范畴下的子范畴。
[55]《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李楠著,第67页。
[56]勤孟:《悼冀野先生》,《大报》,1951年4月22日,第三版。
[57]卢前:《丁乙间四记·自序》,《卢前笔记杂钞》,第248、249页。抗战期间,卢前的《还乡日记》,乃“因张慧剑兄的邀约,按日在《新民报》刊出的”。
[58]《编辑室》,《大报》,1950年2月27日,第3版。高唐:《“街头杂写”》,《亦报》,1950年9月15日,第三版。
[59]魏绍昌:《〈十八春〉新序》,《东方夜谈》,海峡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54页。
[60]柯灵:《偌大的文坛,那个阶段都安放不下她》,《金锁沉香张爱玲》,第164页。
[61]龚之方:《离沪之前》,同上,第151页。
[62]我们不能简单地、笼统地看待这种困境。共和国初期,“张爱玲”这个真实身份并非一直是遮蔽或忌讳的对象。1950年9月,《亦报》第一版新辟“街头杂写”栏,主编打出了邀请“张爱玲先生”为之撰稿的招牌。可见直至那时,张爱玲的处境并未达到非用笔名不可的程度。
[63]勤孟:《悼:冀野先生》,《大报》,1951年4月22日,第三版。
[64]徐淦:《忘年交琐记》,陈子善编:《闲话周作人》,浙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137页。
[65]何为:《关于小报》(1949年9月),上档Q431/1/74/32。
[66]何为:《关于小报》(1949年9月),上档Q431/1/74/30。
[67]何为:《关于小报》(1949年9月),上档Q431/1/74/30。
[68]蔡夷白:《心太平斋日记》(下),《苏州杂志》,2002年第3期。
[69]《上海解放前后工资问题史料》(下),《档案与史学》,2003年第4期。
[70]凤三:《包袱与标帜》,《大报》,1950年1月16日。(www.xing528.com)
[71]《上海新闻界改革工作胜利告一段落》,《文汇报》1953年1月10日,第三版。《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一九五三年工作计划要点(草案)》(1953年1月15日),上档B34/2/163/14。
[72]《文化部关于改造私营图书租赁业的通知》(1956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6》,第7-8页。
[73]蔡夷白:《心太平斋日记》(上),《苏州杂志》,2002年第2期。
[74]蔡夷白:《心太平斋日记》(下),《苏州杂志》,2002年第3期。
[75]蔡夷白:《心太平斋日记》(下),《苏州杂志》,2002年第3期。
[76]沈之瑜:《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文艺处沈之瑜关于解放以来上海美术运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5月26日至1949年12月21日),上档B172/1/5/42、48、49。
[77]沈同衡:《旧连环画的改造》,《解放日报》,1950年7月27日,第三版。及7月28日,第三版。
[78]梁园:《通俗出版业大团结》,《亦报》,1950年9月1日,第一版。
[79]沈同衡:《旧连环画的改造》,《解放日报》,1950年7月27日,第三版。
[80]《上海连环图画的出版情况及主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174页。
[81]《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职业戏曲剧团管理暂行条例》(1950年11月9日),上档B105/1/205/55-57。
[82]沈之瑜:《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文艺处沈之瑜关于解放以来上海美术运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5月26日至1949年12月21日),上档B172/1/5/34。
[83]《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41。
[84]《广播台的组织和工作概况》,《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28页。
[85]力沉:《一年来的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27页。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通讯员多是电台记者下厂组织起来的。
[86]胡星原:《怎样做人民报纸的通讯员?》,《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28页。
[87]《学习劳动保险条例(文汇报读报组学习资料)》,文汇报资料研究组编,上海文汇报馆发行,1951年3月初版。
[88]《工人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0页。
[89]《工人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0页。
[90]《俄语讲座建立和组织》,《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1页。学习组的成员,“有六十多岁的老先生,也有十岁左右的小弟弟”。
[91]《新闻总署发布关于建立广播收音网的决定》,《人民日报》,1950年4月23日,第一版。
[92]《各级领导机关应当有效地利用无线电广播》,《人民日报》,1950年6月6日,第三版。
[93]《通讯员学习班开学礼上金总主笔仲华讲词》,《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2页。
[94]胡星原的报告:《怎样做人民报纸的通讯员?》,具体解释了何谓“人民报纸”与“人民报纸的通讯员”。“人民报纸”,“是掌握在劳动人民大众手中的斗争武器,他不仅是集体的宣传者和集体的鼓动者并且是集体的组织者,在宣传、鼓动、组织工作中发动群众参加工作,指导人民怎样为改善人类的生活与争取本身的解放而斗争”。列宁被视为“人民报纸的创办人”,斯大林的《真理报》、毛泽东领导的中共中央机关报延安的《解放日报》都被视作“人民报纸”。(胡星原:《怎样做人民报纸的通讯员?》,《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25-27页。)刘思慕的报告:《人民报纸的基本原则与群众》,强调报纸的阶级性与党派性。(刘思慕:《人民报纸的基本原则与群众办报》,《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22-23页。)
[95]刘思慕:《人民报纸的基本原则与群众办报》,《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22、23页。
[96]《本报通讯员学习班举行结业典礼》,《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3页。
[97]《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总结报告》,《新闻日报通讯员学习班纪念册》,第12页。
[98]王一麟:《检讨书》(1950),上档B35/2/22/16-17。
[99]老卒:《理论与思想》,《亦报》,1950年3月12日,第二版。
[100]老鹰:《镂空字》,《亦报》,1950年9月9日,第三版。
[101]吴承惠访谈。
[102]《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第785、786页。
[103]《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40。
[104]《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第785页。上海新闻出版处设置公私合营电台有如下企图——吸收经验,研究管理私营电台的方法;培养落后群众收听人民电台文艺节目的兴趣;为落后私营电台作示范,证明提高播音内容并不妨碍营业。
[105]该节目包括文化界的报道和文化团体工作的报告;针对文艺运动的专题讲话;文艺工作者和工农兵结合典型的介绍等。《文化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9页。
[106]《星期晚会》,《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9页。
[107]《唱片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9页。
[108]《戏剧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8页。
[109]《文艺节目》,《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第38页。
[110]《上海广播电视志》,第152页。
[111]《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第785页。
[112]李楠:《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第25页。
[113]何为:《关于小报》(1949年9月),上档Q431/1/74/29。
[114]慧:《公安人员变了匪——魏鹤龄高正走马换将》,《亦报》,1950年6月28日,第四版。
[115]《上海市新闻出版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亦报标题不当问题给予处分的指示等文件》(1950年6月30日),上档B35/2/22/10。
[116]亦报社:《市新字第1162号》(1950年7月11日),上档B35/2/22/14。
[117]王一麟:《检讨书》(1950),上档B35/2/22/15。
[118]陈东:《不容轻薄》,《新民报晚刊》,1950年8月11日,第二版。
[119]《上海市新闻出版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亦报标题不当问题给予处分的指示等文件》(1950年8月12日),上档B35/2/22/3。
[120]《上海连环图画的出版情况及主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171-172页。
[121]《改造旧连环画已获得很大成绩》,《大报》,1951年12月9日,第一版。
[122]沈同衡:《旧连环画的改造》,《解放日报》,1950年7月28日,第三版。
[123]《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函新秘(52)字第3585号》(1952年9月10日),上档B34/2/163/105。
[124]齐甘:《新小书的旧地盘》,《亦报》,1950年11月5日,第三版。
[125]柳絮:《小书的读者》,《大报》,1950年10月30日,第三版。
[126]陈沙:《注意儿童阅读〈小人书〉的指导工作》,《文汇报》,1952年9月8日,第七版。
[127]《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函新秘(52)字第3585号》(1952年9月10日),上档B34/2/163/105。
[128]《连环图画读者多主要销区在南洋》,《大报》,1949年11月23日,第一版。
[129]《上海连环图画的出版情况及主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173页。
[130]《十一月份审读书刊情况》(1953年11月),上档B34/1/111。
[131]《军委总政宣传部关于审查部队战斗故事丛书及连环画的总结》(1952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107-111页。
[132]《新秘(51)字第432号》(1951年4月27日),上档B35/1/6/45。
[133]沈同衡:《旧连环画的改造》,《解放日报》,1950年7月28日,第三版。
[134]《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41。
[135]《改造旧连环图画已获得很大成绩》,《大报》,1951年12月9日,第一版。
[136]《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函新秘(52)字第3585号》(1952年9月10日),上档B34/2/163/105。
[137]“跑马书”,是指创作得很快的连环画。
[138]《改造旧连环图画已获得很大成绩》,《大报》,1951年12月9日,第一版。
[139]《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函新秘(52)字第3585号》(1952年9月10日),上档B34/2/163/105。
[140]《陈克寒检查华东、中南出版工作致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信》(1953年3月25日至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154、166页。
[141]《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关于赶印一批新书配合处理黄色书刊时供应租书店的通知》(1954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4年》,第619页。
[142]周新武:《大家办广播》。华东人民广播电台编著:《华东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上海广播电台成立一周年纪念册》,上海永祥印书馆1950年5月版,第22页。1949年以后,上海仍是全国收音机最多的都市。据估计,仅1950年上海就有收音机“三十万部以上”,“如果每部平均有四个人听,就有一百二十万人;如果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听你这个节目,也有廿四万人”。
[143]《工作综合报告》(1950),上档B35/1/6/38。
[144]《新秘(51)字第0600号》(1951年3月27日),上档B35/1/6/51。
[145]《本市各广播电台下月调整频率》,《大报》,1951年6月26日,第一版。
[146]蒋联曾:《报告》(1952年1月31日),上档B35/2/86/22-28。
[147]陈信厚、吴稚川:《致新闻出版处信》(1952年7月5日),上档B35/2/85/23。
[148]吴稚川:《致新闻出版处信》(1952年8月6日),上档B35/2/85/32。
[149]《郭姗同志附带谈到其他各台情况》(1952年7月4日),上档B35/2/85/20-22。
[150]《上海广播电视志》,第151、152页。
[151]何为:《关于小报》(1949年9月),上档Q431/1/74/31。
[152]吴承惠访谈。
[153]吴承惠访谈。
[154]《出版总署第一次出版建设五年计划(草案)》(1953年2月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68、69页。
[155]《出版总署关于对上海私营出版业进行整顿问题复华东新闻出版局函》(1953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3年》,第318、319页。
[156]《关于私营出版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6》,袁亮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85、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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