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构上海媒体的新秩序
1949年以后,新闻出版业逐渐生成了由上而下的层级结构。这种构型是其时各种文化力量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居于支配性的是管理机关。宏观到报刊类别,微观到具体报社,都由行政机关决断它们存在与否,以及存在的形式和时间。在上海,有文管会新闻出版处专门负责管理上海报社、通讯社、出版社和广播电台,包括审查出版物和电台播音的内容,研究它们的政治背景,以及提交处理意见。[1]上海解放前夕,此套管理体制就已经制定出炉。据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工作计划(新闻出版室》,新政府对新闻出版业的政策如下:国民党党政军各系统经营之电台、出版社、报刊,接收之;私营电台、报刊和出版业,一般予以管制,研究后再行分别处理;“进步”的电台、出版业、报刊,则采取保护政策。[2]
共和国初期,上海新闻出版业中的原国民党主持的单位在新政权“开端”即已出局。它们在政府接管后都不再被允许继续运营。1949年5月27日,原国民党上海广播电台被接管。[3]其余二十余家原公营电台,分别由政工部宣教部、青委、政务委员会、公安局等部门接管。所有原公营电台都须向军管会呈报财产和历史沿革。原公营电台中属于军政机关所办者,其财产被新政府没收;原公营电台中若有机器等财产属于私人所有者,则要求“具结觅保加以发还,拆除天线,不得再行播音”。至于被接管单位的人员处置,除原国民党上海电台职员量才录用外,其他电台人员均由电台负责人自行处理。[4]即使是已停业者,亦须处理。《立报》早于1949年4月30日停刊。据调查,该报属于国民党党政系统。6月,立报社被接管。[5]接管者首先与地下党开会审定接管计划,并安排他们协助接收;军事代表到达接管单位后,召集职工开会并宣传接管政策;最后,接管部门留下联络小组分配物资,处理职员。[6]7月,《立报》的接管工作完成。[7]
以上仅为新政府对新闻出版领域的初步分类,旨在辨清各经营者的政治背景,重在接收国民党的官僚资本,而文化秩序的建构还要依靠日后更为持久的淘汰与整顿。1949年后,新闻出版机关通过特定的社会活动和文化政策整合文化媒介,以控驭文化的生产和传播。其中,登记审核、监督激励是政府反复使用,且成效显著的重要策略。而私营单位倚靠它在上海新文化格局构型中的绝对优势,[8]成为1950年代初期新闻出版机关改造的主要对象。
上海报刊、广播电台的首轮登记工作始于1949年。1949年5月27日,上海市军管会规定了《关于上海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要求“所有本市已出版,将出版或将复刊之报纸和杂志,及已营业,将营业或将复业之通讯社,均须依照本办法,向本会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须详细填写其历史沿革、财务组织、经营情况、负责人及主要编辑的政治主张、政治经历及其与各党派和团体的关系等。[9]5月28、29日,该办法于《解放日报》刊出。此次登记,旨在“消灭反动思想阵地,建立革命思想堡垒和防止报刊出版的泛溢”。上海新闻出版处主要以政治倾向为准对经营单位分门别类:对于“靠近中共的”和纯科学的刊物准予登记出版;“中间的”暂不发登记证;反动报刊,予以禁止或不予登记。[10]1949年至1950年底,上海陆续申请登记的杂志共400余家,核准登记者有104家,除停刊及自行撤销登记者外,出版者计83种。[11]刊物的淘汰率大约为74%。私营电台方面,1949年6月申请新设、复业和继续播音的私营电台有41家,[12]获准的有22家。文华、绿营、大华等电台未被核准的理由是机器有问题或历史问题——敌伪时期有前科。[13]电台的淘汰率约为46%。登记成为1949年新中国对于文化资源实行再选择的有效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的施行中,其选择依据虽以政治因素为主,但绝非局限于此。以小型报为例。1949年5月前夕,《辛报》、《诚报》、《沪报》、《力报》、《风报》、《大风报》等小报相继停刊,而《铁报》、《飞报》、《罗宾汉》、《活报》等仍在继续出版。在政府调查报告中,《诚报》的主办人李浮生被划为“特务”,《诚报》被定性为有政治背景、且“言论荒唐反动”的小报。《铁报》为“前伪市党部委员”毛子佩所办,文字反动。《活报》、《辛报》与“前伪市党部委员”潘公展、王微君有关,也被划为有反动政治背景的小报。[14]从已见的登记材料看,停刊的小报并未申请复刊,而正在刊行的小报中,《铁报》也未申请继续发行。1949年上海申请登记的旧小报有《罗宾汉》、《飞报》、《活报》,而它们均被出版处归为“曾有反动关系”类,未予核准。[15]《铁报》、《罗宾汉》、《飞报》和《活报》都分别受到新闻出版处的停刊处分。旧小报被取缔的重要依据是“政治背景”,但此停刊标准并非唯一。1949年,发行量最大的小报是《罗宾汉》,它的主持者为王雪尘,被划为“无党派”,并未被查出有反动政治背景。[16]后,该报在申请时被划为有反动关系者。[17]王雪尘,上海人,小报界耆老。据《海派作家人物志》,抗战时期王雪尘“编辑主持《上海日报》,达六年之久,行销第一。《上海日报》遭敌伪鹰犬所忌,被迫停刊”。抗战胜利后,欲复刊《上海日报》,“终因未和登记手续,再度夭折”。[18]1949年后,王雪尘所主持的《罗宾汉》再度申请登记。新闻出版处认为,王雪尘“虽然无政治背景”,但“思想有问题”,又因他位居小报界领袖,故视其为“最成问题的人物”。[19]王雪尘主持的小报未能被国民党政权核准登记,也未能通过新政府的登记申请。7月9日,《罗宾汉》停止刊行。登记所针对的对象既有复业的和正在刊行的小报,也有跃跃欲试的新手。据武三文,黄绍竑曾计划在沪创办一张日报,由严北溟负责。黄“曾向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透露此意,请求在上海解放后仍准该报出版,董表示可以商量”。[20]1949年7月,严北溟随军南下,曾与上海军管会和新闻界人士接洽,欲申请登记小报一种,内容略似《立报》。[21]新上海最终核准登记出版的小报只有《大报》、《亦报》两种。而两份新小报负责人的政治背景亦不纯正。其中曲折,只能作为历史留白供后人揣测。
1952年,登记核准工作再次成为政府实行文化政策调整的重要策略。1950年至1951年,新民主主义出版政策对于私营出版业采取统筹兼顾的方针,上海私营出版业曾一度发展,并推进了私营书刊发行业的繁荣。1952年上海私营发行业的销货额已占全国私营销货额的66.55%。[22]新闻出版总署对于这些为数多、分布广的私营出版业、发行业尤为警觉。[23]1953年华东新闻出版局担心私营发行业专门代售新华书店不卖或卖得很少的书,有形成两个发行市场的趋势。[24]据出版总署统计,1950年全国私营出版社的数量为184户,1951年为321户,1952年为356户,1953年为290户,1954年为97户。[25]其中,上海私营出版社占据全国80%以上的比例。[26]纵观上述数据可知,私营出版业自1951、1952年兴盛,至1953年始逐渐被遏制。其中,登记是主要的限制手段。1952年8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合《期刊登记暂行办法》。8月25日,出版总署指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办理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业申请核准营业及期刊申请核准登记工作。1952年,上海市私营出版单位符合条例规定的仅约占总数的20%,放宽尺度后可列入扶植发展与暂时保留的约200户,列入拟淘汰的约150余户。[27]1952年10月上海新闻出版处对出版业重行登记,历时约1年,以取缔或劝告后歇业、停业、转业、公私合营或合并等方式进行淘汰、限制私营出版业。至1953年12月,上海私营出版业由321家减少至252家。[28]至1954年12月,上海新闻出版处又通过核发营业许可证整顿上海私营出版社,其时81家私营出版社,仅33家核准营业。[29]其实,出版总署对于私营出版业发展的警惕有些夸大。1953年,据出版总署统计的全国大中城市89个核准营业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出版业的相关数据可见,私营出版企业的生产力与销售量上都极其有限。私营出版业虽然数量多(占总数的77.19%),出版图书期刊种类多,但出版册数仅为总数的9.66%;用纸令数占12.11%。私营出版业的出版资金额为总数的25.38%;人数占总数的28.94%。发行业上,私营发行业的销货量仅占19.50%。[30]因此,登记可视为新闻出版机关加强对私营出版业的领导和管理的一种策略,又可视为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必然结果。
1950年代前期,登记政策实施的强度和针对的范围逐渐加大,取得的成效也愈发显著。1952年上海市新闻出版业进行登记时,出租摊、流动书摊及无设备不固定的书摊不予登记。但到了1955年,书刊租赁业也纳入登记范围。1955年7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管理书刊租赁暂行办法”。12月,上海市文化局制定上海市书刊租赁业及旧书摊营业申请办法,规定对所有经营书刊租赁业务的摊铺以及旧书摊铺(私营图书租赁业2532户),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方针进行登记。规定各摊店在缴送登申请时,需同时呈交其存书目录。登记后,私营书刊租赁业发行业应在原地或指定地区营业,不得流动营业,不得在晚上八时以后营业。登记审核后,准予经营者由新华书店发给购书证,规定购书地点。[31]此次登记旨在掌握书摊流通的图书品种,便于查禁、收换,并淘汰私营图书租赁摊铺。1956年文化部进行私营图书租赁业的改造,彻底肃清反动淫秽荒诞图书。[32]1957年,私营租书摊违法图书处理结束后,各地一般图书租赁业营业额普遍下降。[33](www.xing528.com)
审查报刊、书籍、电台节目等属于新闻出版机关的日常工作,也是整个文化宣传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和国初期的上海新闻出版机关的书刊审查为事后审查,宽松的查禁标准为私营出版商提供了种种可乘之机。1949年6月,上海新闻出版机关开始书刊审核查禁工作,7月初步入正轨。书刊审查方式为出版后由新闻出版处主动审查,原稿一律不审查。具体流程包括:出版室选购有疑问的书籍,送研究室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经新闻出版处处长核阅后,送至出版室。其中有须处理者,由出版室会同公安局视情节的轻重,予停售、封存、不得再印行之处分或令登报悔过。对违反登记条例的报刊书籍的查禁,第一次是由新闻出版处通知有关负责人,当面劝告不再出版,如仍继续出版,即正式加以查禁。[34]1950年代初查禁书刊的原则由新闻出版处的出版室与公安局商议,为上海文管会所批准,主要针对政治投机、反动及黄色的书刊。政治投机包括翻印或纂辑中共中央各负责人的著作,各种政策文件,解放区出版物等;所谓黄色,专指“淫书淫画及内容描写性行为者”。[35]从1949年6月至7月底所查禁的103种书籍[36]来看,多为政治投机性书籍(中共文件、政策、理论等)和淫秽书籍。[37]色情挑战了社会伦理道德底线,成为历届政府力图清除的对象。而社会科学类书籍的热销,可见新时代的确带动了新的阅读趣味和市场走向。需要指出的是,上海新闻出版处仅查禁反动和“描写性行为”的黄色书籍,而对言情小说、武侠迷信小说,投机性期刊,以及未标明出版地的出版物都采取暂不追究的政策。以连环画为例。1949年,凡不属于内容反动和色情的连环画都暂准发行,而具有封建意识的连环画亦不取缔。[38]1950年,上海美术作品审查记录中,明令查禁的连环画有10种(解放前出版的4种,解放后出版的6种),由出版者或出租者自行整肃的连环画有10种(解放后出版的5种,解放前出版的5种)。[39]而1950年1至11月份,上海连环画初版的就有681种,再版的748种(包括解放前及1949年出版的)。[40]
查禁标准的宽松主要源于暂时没有足够理想、规范的文化产品取而代之。这种宽松造成了私营经营者在文化生产上以市场为导向,偏向出版通俗、流行、投机性的产品。1949年的连环画在内容上革命的少,反革命的不多,最多的为武侠、电影故事。[41]另一方面,新闻出版机关限于人力物力,不能审查所有的文化产品。在广播电台业方面,尽管新闻出版处每日收听、审查各私营电台的节目是否涉嫌宣传迷信或黄色内容。但私营电台的节目设置中以地方戏剧节目所占播音比重最大。新闻出版处尤以地方曲艺节目方面的干部人手不够。对此,文化局戏改处也无力顾及。[42]而书刊较长的审查周期(至少为1周),也为出版商提供了斡旋的余地。一方面,出版商在一周内已售出不少书籍,另一方面,也有出版商将书换封面和书名后继续出版。
由于私营电台、出版业数目繁多,历史沿革复杂,政府难以在短期内全面掌握它们。除了日常监督外,新闻出版处可经由其他种种激励机制对其予以利用或制约,比如文艺竞赛、座谈会、经济措施等。仅座谈会一例,即可见其超乎行政措施之外的功效。座谈会的功能不仅旨在传达政府政策、统一宣传口径,了解文教界的情况,更在于向参加者提示某种动向。1949年6月前后,新闻出版处召开了私营广播电台经理和剧艺界的茶话会,宣布对私营广播事业“予以适当的管制”的政策,并为“七月初宣传周的纪念节目联播工作”作准备。[43]后,各私营电台都有职工代表参加联播,电台的劳资双方主动将新闻出版处的指示付诸实践。又如,1950年底各私营电台于晚间八时须转播中央人民电台的新闻。而晚间八点恰是电台的“黄金时间”。此举也是在座谈会上经新闻出版处提议而通过的。[44]该形式被广泛应用于新闻出版的各个领域。1949年6月,上海新闻出版处每周组织一次报刊负责人(经理、总编辑、主笔)的座谈会。[45]
在座谈会中,管理者还采用“排排坐,分果果”的方式,来激励或排除某些经营个体。据中央指示,私营电台频率安排在900千赫之后,而其先后次序则以各私营电台的表现来划定。[46]这种激励策略运用于电台改造中,成效显著。自1949年7月起,上海广播界每两周举行一次座谈会。首次座谈会以上海人民电台为主席,以后按电台周率顺序,各私营电台轮流担任召集人和主席。[47]1949年7月11日,以上海人民广播台名义召开的上海广播界座谈会,对私营电台进行有选择地邀请,以暗示未被邀请的电台负责人——坦白程度不够,政治待遇就不同,促使他们自动呈报或补充历史材料。比如,管理者从档案中获知,亚洲电台张寿椿曾接受过蒋介石的奖状奖章。但新闻出版处并未有所举措,而是通过不邀请该电台参加广播界的座谈会来对其予以暗示。果然,张寿椿不久即自动交出奖状,并说明来历(抗战时期曾花巨资购买军事地图献给当地政府)。鉴于其爱国热忱,政府便准他参加座谈会。至1949年年底(第十二次座谈会),所有电台都有资格参加。而此刻,正是当局对各私营电台之历史完全把握之时。[48]
在动员群众、发动运动方面,座谈会还具有高度的组织功能。1949年至1950年代初,和平签名运动、抗美援朝运动宣传活动等群众运动,在档案记载中均为以“自发自愿”的方式进行而非行政命令推动的。[49]“自发自愿”并不能充分概括这些运动的特性,我们可以将这种运动视为政府激励机制引导下的社会行为。新闻出版处以座谈会的形式发布时事政策,并由此获得发动、组织群众,推广政治任务的主动性。作为辅助手段,个人谈话往往比定期举行的座谈会更具有灵活性。管理者通常以它来应对突发性、棘手性的难题。1950年6月后,新闻出版处遵照新闻总署的决定,调整上海私营电台的波段和电力。此次调整是与私营电台的实际利益相冲突的。实施前,新闻出版处对各私营电台的积极分子和中间分子进行分批谈话,说明了政府的意图和方针,使得他们在思想上有所准备。后,政府在执行该方案时才能顺利进行。[5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