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埠之后的五十年后,也就是进入到清末民初之际,上海开始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上海的文化实力也在快速提高。鸦片战争之前,就全国范围内而言,上海的经济功能都要强于它的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开埠之后,随着上海经济实力的与日俱增,上海文化事业的推进速度也颇为惊人,主要表现在译书机构和译书数量的激增,报刊等新式文化传播媒介的风行以及新式学校的创办,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帮助上海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为中国的新文化中心。
与这些文化事业的发达互为因果的是,一大批新型知识分子在上海的结集。所谓新型知识分子,是区别于此前通过读书进士、科举考试来实现人生价值的读书人,他们是具备了一些基本的现代知识背景,能够从事现代职业的新一代知识分子。科举制度废除之后,大批读书人失去了进士机会,为了谋生,他们开始走出原乡原土,来到上海以谋生路。在这其中,江、浙两地的江南文人进驻上海的数量尤其多。这些失去生计,但仍旧保有一技之长的江南文人在进入上海之后,开始寻求新的谋生机会。相比较其他地区而言,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江南之地由于距离上海较近,更早受到上海文化新风的熏染,这些读书人也更多具备了一些现代知识。他们来到上海后,凭借着他们能写会算,稍通新知的知识背景,很快就在一些官府机构、洋务机构,以及西人开办的出版机构、报馆、学堂中等找到职位。由于官府机构属于官办性质,非同一般的背景不易进入,所以很多的江南读书人大多选择的是当时上海正在蓬勃兴起的出版机构。
在这些江南文人投身沪上报业之初,还只是在出版机构和报馆中担任“秉笔华士”的角色,即帮助外国人润色、修改文章,在报业机构中并没有多少自主权。比如晚清名士王韬就是早年入沪,并得以进驻墨海书馆工作的江南文人。随着上海出版业的逐步发展,尤其是此后更多江南文人群体的加入,上海出版行业开始出现华人独立办报,自主商业运作的趋势,这其中有一批来自江苏的文人群体颇为引人注目。他们一方面任职于沪上重要报纸期刊的经历,同时自己还创办游戏消闲性的报刊;[12]另一方面,他们还从事小说创作,他们创制的通俗言情小说在当时的沪上文坛风行一时。小说刊登在报刊上,也造成了报刊业的繁盛,同时也造就了中国现代文坛的第一代职业作家。这就是盛极于民初上海文坛的鸳鸯蝴蝶派(以下简称“鸳蝴派”)。
虽然学界对于鸳蝴派的责难和质疑由来已久,但如果将这一流派之于上海文学以及上海城市文化发展的整体语境中加以考量,我们或许能够看到这一流派久被遮蔽的一些价值。首先,鸳蝴派作为较早入主上海的江南文人,开启了上海文坛的“文商”传统,也即是文人从商的传统。鸳蝴派的主要成员包括徐枕亚(江苏常熟人)、包天笑(江苏吴县人)、周瘦鹃(江苏吴县人)、吴双热(江苏常熟人)、毕倚虹(江苏仪征人)、李定夷(江苏武进人)等。可以看到,这些作家都生活在江南地区的核心地带,且大多都出身于书香门第,身上有着较为深厚的江南文化因子,但同时,他们又有着较为开通和开放的知识背景,受过一定程度的新学浸染,尤其是在太平天国之后饱受江南的战乱之苦,对于文人因生计问题而从商的现象也自然是习以为常。所以在入沪之后,很多人即刻就融入到上海的文化气氛,并且迅速推动了上海文坛的商业化运作。
比如,鸳蝴派的代表人物包天笑虽然是在1906年方才来到上海,但由于他在故乡就有过创办报刊和译书的经历,所以甫来就被延请到《时报》做编辑,再加上帮助曾朴的《小说林》、吴趼人的《月月小说》等杂志看稿,同时他自己还有写小说的额外收入,以包天笑当时的身价,每千字三元,所以加上他每月的编辑费用,包天笑每月的收入还是颇为可观的。这种一边以“报人”身份做编辑,同时还以创作小说作为副业,在鸳蝴派的同仁中不在少数。
这种既是报人,又是作家的双重身份势必会影响到鸳蝴派作家们的创作趋向和人生选择。包天笑就曾经回忆说,“那时候,正是上海渐渐盛行小说的当儿,读者颇能知所选择,小说与报纸的销路大有关系,往往一种情节曲折,文笔优美的小说,可以抓住了报纸的读者。”[13]所以,很多小说家的创作为了有更好的读者市场,就多写男女为爱而不得的哀情小说。还有部分作家就更加直接地投身商海,自己创办游戏消闲性杂志,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比如,以创作《玉梨魂》闻名的徐枕亚就和吴双热、李定夷等人集资创办了《小说丛报》。和晚清时期的其他小说刊物不同,此杂志追求市场化,以刊物最大的发行量作为目标。还有如王钝根主编,后由周瘦鹃接编的《礼拜六》就以每期“行销二万”为自豪,这在当时民初杂志界普遍月销千余册的水准中确实高出一筹。
为了能够进一步投合上海市民的阅读口味,这些杂志编者们往往会依托欢场,利用自办的消闲办刊为当时的沪上名妓评“花榜”,并将荣登榜首的花中“状元”的照片刊在杂志上。这些女性相当于当时社交圈中的交际花,她们的发型和服饰都能够引导社会的时尚风向。而其时的沪上名妓以苏州人居多,这些苏州文人正好借助同乡之谊,为这些女性评选,活动的形式类似于当下火热的平民选秀,以此来吸引更多市民的关注。为了更大程度地打开报刊的销路,一些杂志还采取了“促销”策略。《礼拜六》杂志就推出过“凡定阅全年者,赠送精印名人画幅四大帧外,再赠王钝根手书楹联一副,又把前一百期长短篇各体小说九百余种精装厚订十厚册,并配一玻璃书箱,半价出售。”[14]此外,鸳蝴派报刊还率先在报刊上张贴广告,开创了中国社会广告和文学相联系的先河。[15]凡此种种,莫不显示出鸳蝴派作家群精明的市场意识和独到的商家眼光。
还有的鸳蝴派作家在开办杂志之后,转向专门经商者。比如陈蝶仙、陈小蝶父子,在鸳蝴派作家群中有“大小仲马”之称,不仅主编过《游戏杂志》、《女子世界》和《申报》的“新自由谈”等,还多有佳作问世。后来日本逼迫中国签订“二十一条”,引起全民公愤抵制日货之际,陈蝶仙看准商机,自行生产制造“蝴蝶牌”牙粉,迅速占领了市场。陈氏父子遂招收股份,开办了公司,成为名动一时的民族资本家。曾经主编过《礼拜六》的王钝根,也有经营钢铁的经历,只不过是后来经商失败,又回到《礼拜六》做编辑。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消闲杂志的创办者和小说作者常常会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一方面这些加入报业的同仁大多都是依靠同样出身江南的同乡关系,被引荐或推举进这一行业中,所以关系网络较为熟稔;另一方面,由于有了这种同乡情谊,在用稿方面,也大多趣味投合,因此很多鸳蝴派的报刊是不太采用外稿的,或者采用同乡作家的稿子,或者直接出自自家编辑的手笔。这就使得鸳蝴派的作家和杂志编辑者都表现出较为强烈的市场意识和唯利倾向。所以,茅盾才会愤懑地批判说,鸳蝴派是中了“拜金主义”的毒,“在他们看来,小说是一件商品,只要有地方销,是可赶制出来的;只要能迎合社会心理,无论怎样迁就都可以的。”[16]这样的评价虽然一定程度上切中了鸳蝴派的某些软肋,但鸳蝴派较之此前尤其是晚清小说家而言,在商业上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周瘦鹃在回忆《礼拜六》杂志的繁盛状态时就曾说,《礼拜六》每逢星期六清早发行,在中华图书馆门前,就有很多读者等候,那情形“倒像清早争买大饼油条一样”。[17]鸳蝴派小说和报刊的如此热销,证明了写小说也能够成为一种赚钱谋生的职业。这对于当时寓流上海、生计无着的众多江南文人而言,则意味着一种全新人生道路的设定,即从以往的读书求得功名变为眼前的写书赢得利润。显然,这种选择最初是有不得已的生存焦虑,但我们从这些捞得第一桶金的江南文人在沪上商海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的状态中,还是能够窥见他们身后的江南商业传统的隐约背影。(www.xing528.com)
应该说,鸳蝴派作为较早入主上海的江南文人,以他们的实际经验,开拓了文人从商的第一步,造就了沪上文坛的第一批职业文人。但同时,他们也并不是一味地做“文商”,一味地为迎合沪上读者的趣味而写“艳情”和“哀情”,毕竟他们的写“情”也并非初衷,而是政治抱负受挫后的一种发泄和分疏。鸳蝴派的代表人物刘铁冷就曾经表示过自己从事言情小说创作的缘起:“然在袁氏淫威之下,欲哭不得,欲笑不能,于万分愁闷中,借此以泄其愤,以遣其愁,当亦为世人说许,不敢奢侈言倡导也。”[18]可见,他们的小说也大多都是一种政治挫折之后的隐晦内心的曲折反映,这一点上,倒是和他们饱受了政治创伤的江南前辈们达成了一致。只不过,他们所处的时代决定了他们势必会和他们的前辈有着两样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他们带着江南文化的因子融入到上海的现代都会氛围之后,这些江南文人本身的士子气质和他们置身的商业氛围所形成的矛盾杂糅,又显示出他们身上所承续的江南商业传统中“文”“商”互动的新质。
也就是说,一方面这些江南文人置身沪上商海的商业氛围,为了市场和利润,需要迎合市民阶层口味,去写那些消闲性、娱乐性、言情性的通俗小说;另一方面他们身上原有的文人气质所包孕的知识分子的社会关怀,又让他们对于上海社会的这种娱乐消闲的商业氛围表示出谨慎态度,尤其是对于当时沪上甚嚣尘上的“个性解放”的自由之风还有所保留。一方面作为知识分子,他们明显感到封建礼教的不合于人性,要竭力渲染真挚、自由的爱情和古旧礼法的对峙,突出“情”与“礼”矛盾;另一方面他们面对上海的商业氛围所带来的普遍的道德堕落又表现出忧心忡忡,希望能够以一种“改良礼教”[19]来维护社会基本的道德水准,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将旧礼教一棒子打死。这重重矛盾让置身其间的鸳蝴派作家们选择了一条折中之路。
其一,表现在情节模式上。鸳蝴派作家们通常以男女主人公曲折哀婉的坎坷情路来吸引读者的兴趣,这些男女主人公往往是包办婚姻的牺牲品,为了心中的真爱,希望能够突破社会和家庭的礼教重围,但终以悲剧为果,呈现在作品中的大多都是悲情模式。以当时轰动一时的徐枕亚的《玉梨魂》为例。小说的女主人公白梨娘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寡妇,在和儿子的家庭教师何梦霞的接触中,两人互生爱慕之情。但梨娘念及自己的寡妇身份,一直处在矛盾和自责中。无奈之下,她将情人何梦霞和自己的小姑筠倩撮合在一起,何梦霞无法忘却旧情,又造成了筠倩婚姻的不幸。最终,白梨娘在感情、伦理的多重压力下选择了自戕而死,筠倩自觉对不起嫂嫂,也随之自杀,何梦霞备受双重打击之后本想一死了之,但最终投奔了革命洪流,在武昌起义中牺牲。这本小说在当时引起巨大轰动,先后行销数十万册,连香港、新加坡等地都纷纷翻刻此书。之后,徐枕亚又假托《玉梨魂》中的何梦霞的遗墨出版了书信体小说《雪鸿泪史》,在他主办的《小说丛刊》上连载,同样赢得了极大反响。究其原因,就在于小说渲染男女自由爱情的缠绵悱恻、哀婉动人,正符合当时民初的上海青年男女追求自由恋爱的阅读心理,赚取了读者的眼泪。同样的对于情节曲折的刻意追求,在鸳蝴派的其他作家比如李定夷的《霣玉怨》中体现得更为明显。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每每总是在好事将近、爱情即将圆满之时,出现戏剧性的转折,吊足了读者的胃口,这种情节的安排,显然是鸳蝴派作家们为了投合一般市民的需要而刻意为之。
其次,表现在“发乎情止乎礼”的价值立场上。鸳蝴派作家意识到旧礼教的违背人性处,故事大多围绕着“情”“礼”的矛盾冲突展开,写男女主人公的真挚情爱往往不为世俗和家庭所容,但却没有继续写他们对于旧礼教的反抗,没有给出一条可行之路,到最后敷衍成为一种“改良礼教”,造成的结果则是对于旧道德的变相维护。比如鸳蝴派的代表作家吴双热的《孽冤镜》。故事描写的是一个苏州的世家公子王可青自由恋上一位貌美的姑娘薛环娘,并与其订婚。但王父贪图钱势,非要让王可青和一个高官的侄女结婚,可青生性懦弱,跪地泣求其父成全,仍遭到拒绝,最后造成相爱的两人一死一疯的悲剧。相比较其他鸳蝴派作家而言,吴双热在小说中较为明确地提出了对于包办婚姻的不满和抗议,显示出不同于晚清作家的新一代知识分子的反封建意识。但同时这种意识又时常被一些旧道德所束缚。当男主人公王可青泣求父亲遭拒时,父亲俨然“森罗”,这是反抗父权意识的表现;但转而当可青考虑如何为爱而生时,又想到“其如双亲之老景何”,“有父在,子何敢死”,这些无疑是旧道德对于作家创作心理的深在规约所致。
这种“改良礼教”一方面源于作家们的思想水平的局限,还没有意识到可以用人性自由等理论为这些幽怨男女指引出路;另一方面还关乎这些作家们对于上海新兴的城市氛围的道德忧虑。这种新兴城市氛围中既有商业因素而起的重利轻义之风,也有当时社会普遍的“个性解放”风潮激荡起的浮华浅薄之风。所以,有的鸳蝴派作家在作品中直接以反对“自由女”作为主题。李定夷就曾经创作过一部名为《自由毒》的小说,讲的就是一个苏州乡绅之女潘兰秀,在女学堂中学得自由平等之说,在上海念书时和别人自由恋爱,遭抛弃;回到苏州和人结婚,却又遭到丈夫在外寻花问柳的背叛,她气愤之余,就和家中的厨师相好,被丈夫发现抓至警局,潘秀兰争辩说既然是男女平等,男子可以在外寻欢,女子又何必从一而终,但她仍旧被关进监狱。其父后将其领回家中,最终还是抑郁而终。小说针对的就是当时民初社会中喧腾的“个性解放”的时代风潮,写出了彼时时代女性的生存困境,究竟是“自由好”,还是“自由毒”,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鸳蝴派作家的社会关怀。虽然将女性问题最终归结为“自由毒”,凸显出他们的思想短见,但这种关切社会的胸怀,还是让我们看到了这一知识分子群体的本色。
所以,选择“情”“礼”冲突的题材,符合了当时社会的时代趋向,彰显了鸳蝴派作家们作为一个文人和士子的现实关怀和社会怀抱。而且这其间显示出来的重“情”扬“爱”的人本倾向,较之晚明以来的才子佳人小说而言,也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读者的阅读品味,表现出这批知识分子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这种题材以一种“改良礼教”的价值立场最终导向“哀情”和“悲情”的小说模式,透露出的则是他们对于上海商业氛围的一种无奈和妥协。
鸳蝴派作家大多都是以江苏苏州一带为主要籍贯地,且有不少出身江南世家,应该说他们身上的江南文化因子是非常深厚的,这从他们创作中的写“情”、重“情”的路数中,我们都可以嗅到晚明以降善写才子佳人的江南文人的气息。但是,相比较前辈而言,鸳蝴派作家群更多了几分现代气质。因为他们的成长,正伴随了江南文化进入到现代社会的一种过渡,这种过渡中,江南文化和上海城市文化的融合与冲突,构成了其中的重要内容和背景。上文中我们探讨的鸳蝴派作家的创作形态和文化生态,一方面是投合读者群体的通俗小说的创制、报刊的商业化运作以及文人职业化的趋向,另一方面则是身为文人,或者说知识分子的社会怀抱和价值立场,反对桎梏人性的旧礼教,同时抵制由商业化氛围带来的道德堕落。这样一种矛盾纠缠的状态,正是他们身上固有的“文人气”、“士子气”,和他们所置身的商业气氛的抵牾的结果,这也正是江南商业文化在这些较早入沪的江南文人身上的典型体现。
美国学者佩瑞·林克在《论一二十年代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中提出,“‘五四’作家认为,鸳蝴派小说这一种‘坏’文学是中国特有的弊病,对它的能够做到真正的普及化感到困惑不安。其实不然,在英国,跟鸳蝴派小说相差无几的通俗小说,也曾随着工业革命而大量地产生,它们也曾随着工业主义同时传到西欧与美国。在东亚、日本(主要在东京和大阪)最初出现了新兴都市阶层,为消遣而翻译和模仿英法的通俗小说。20世纪初,上海作为中国第一个‘现代都市化’的城市,也涌现出大量娱乐性的小说。起初,是从日文转译来的西方作品,接着是完全出自中国传统故事的创作。”[20]在林克看来,鸳蝴派在民初上海社会的兴起,并非是异军突起,而是世界城市化潮流的一个普遍性的标志。而在本文来看,鸳蝴派所提供的消闲娱乐的小说形式以及文人职业化的生存方式,也正构成了上海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其中就有鸳蝴派作家身上所涵养的这些江南文化的因子,对于上海城市文化传统提供的助力。
由此来看,以苏州文人为主体的鸳蝴派,在晚清民初之际入沪后,开始从事报刊业和通俗小说创作,建构并推动了上海文坛此后的商业化潮流。鸳蝴派的商业运作,即文人从商的这种经历,得益于他们源自江南的商业传统。正是这种来自故地的精神传承,让这些初到沪上的文人们,毫不犹豫地投身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上海初步成型的城市氛围中,并表现出置身商业环境中的江南文人的本色,即在文人气和商业化之间的紧张,这些不仅构成了上海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此后入沪的江南作家的创作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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